一、旅游业转型升级的实践探索
我国旅游业谋求“转型”由来已久,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试办国家旅游度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指出:“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开发利用我国丰富的旅游资源,促进我国旅游业由观光型向观光度假型转变,加快旅游事业发展,国务院决定在条件成熟的地方试办国家旅游度假区。”此后,在我国旅游界,有关“我国旅游业将从传统的观光旅游向度假旅游转型”的观点逐渐流行,甚至认为,发展休闲度假旅游是我国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不二选择。
1990年代以来,我国旅游主管部门在积极促进度假旅游的发展方面大动作频频。1992年国务院批准在全国建立了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996年国家旅游局推出“度假休闲旅游”主题年活动;1997年国家旅游局推出以国家和省级旅游度假区为依托的“海韵、湖光度假”专项产品。在国家旅游业“十五”规划中,主管部门将度假旅游的发展与度假区建设作为旅游业发展的重点。
进入新世纪,中国进入“休闲时代”。中国旅游进入“度假时代”等提法在政府文件、官员讲话、规划文本、学术文献中广泛使用,成为关键词。
现在回过头来看,国家级度假区试办已有20年,再无发展增加,原来的度假区基本成了“城市开发区”,转型努力不太成功。中国旅游产业不论从市场需求看,还是供应看,变化是缓慢的,看不到“拐点”,没有出现阶段性与转型的现象。相反,今年清明以来,景区门票提价引起全社会的强烈质疑,成为一段时间的热点话题。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我国的旅游产品依然是观光旅游独大,旅游经济模式依然是“门票经济”。
二、旅游业转型升级在理论上是个伪命题
旅游管理部门和学界所谓的“转型论”、“升级论”在理论上还需深入探讨,首先要回答该命题是否成立。
从理论上讲,旅游活动是综合的社会活动,旅游业并不是一个边界清晰定义的独立产业部门,而是众多产业围绕旅游活动,为游客提供商业服务的部门聚合体。从本质上来讲,旅游业是典型的消费者服务业,各组成部门之间没有明确的上下游产业链关系,其内部组成的复杂性、产业范围开放性、对其他产业的依赖性等,使其不能独立的存在和发展,必须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依赖其他产业的发展而发展。
在我国以往的旅游业转型升级研究中,既没有定义过旅游业的“型”,也没有对其进行过“分级”。比较一致的说法是,由观光旅游转型升级为度假旅游,后者被认为是高层次、高消费、高品质、高效益的旅游产品。理论上,观光旅游、度假旅游只是旅游产品的不同形态,既不是“型”,也不是“级”,因此,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是伪命题。同时,我国学者旅游业转型升级研究的理论依据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主要有:
旅游产品的层次问题
在我国,最早提出“旅游层次”问题的是陈传康教授。陈教授(1986)认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行为分三个层次,即基本层次、提高层次和专门层次。
陈教授的原文指出:“游览观光是旅游的最起码要求,旅游区(点)若缺乏观光基础,便谈不上旅游,所以观光旅游是旅游行为的基本层次。游客到旅游目的地后,在游览观光之余,进行娱乐活动。娱乐活动可以提高和丰富旅游活动的内容,属于旅游活动的提高层次。”可见,原文所指是旅游活动过程的“行为层次”。此后,这一观点广为流传,引用者要么没有尊重原文的观点,要么自行演绎,并且不恰当地用来描述旅游发展的阶段特征,甚至错误地作为旅游业层次高低划分的依据。
从消费者也就是旅游者的角度来看,观光和度假是两种彼此根本无法相互替代的旅游消费需求。观光主要是出于好奇心,离开常居地,到旅游目的地,去看未曾看过的稀罕之物或稀罕之景,满足猎奇心理或获得教益;度假,则是以休闲的方式娱乐,获得身心的放松。无论是旅游消费者个体还是旅游消费者群体,这两种消费行为都会长期并存,即使在一次度假经历中也会有观光活动。只要人类的好奇心存留,观光旅游就不会消失,就不存在从传统观光旅游向度假旅游转型的议题。
旅游发展的阶段问题 理论界认为,中国旅游发展存在三大阶段,第一阶段是质量比较低的观光旅游;第二阶段是观光、度假、文化休闲等产品组合起来的多元化阶段;第三阶段是为了满足更高需求的度假旅游阶段。
笔者认为,中国旅游业在产品供应方面不存在一个界限明确的阶段划分命题。中国旅游不论从产品供应方还是需求方看,变化是缓慢的,没有出现阶段与转型的现象。从消费来看,我国城镇居民旅游目的中的观光游览比例一直处于第一位,农村居民旅游目的中,休闲/度假比例仅为3%左右。公民人均旅游花费在2000年达到了427元,2010年598元,10年间年均增加只有17元,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几乎没有增量。从历年《中国旅游抽样调查报告》的游客出行目的、旅游消费、逗留天数等指标分析,旅游业阶段说都难于证实。
经济增长与旅游产品转型的关系我国旅游界一直用人均GDP的增长变化来说明中国旅游业必将进入渡假旅游时代。度假活动的影响因素是复杂多样的,支付能力是度假旅游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度假旅游还受很多非经济因素影响。即使经济因素也不能单用GDP衡量,影响个人旅游决策的经济因素是可支配收入,而非GDP。GDP转化为居民收入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人均GDP的数量与增长如何影响旅游决策,国内外尚没有这方面的研究成果。
休闲、度假旅游的国际经验及可借鉴性
我国旅游学者从研究欧美的经验推出,中国旅游会转型为“度假旅游时代”。2007年7月20日《中国旅游报》“中国旅游发展大趋势探讨”的文章中认为:“从中国旅游业现在取得的成就来看,旅游成在观光;从未来发展来看,旅游很可能败也在观光。所以如果不完成转型,就意味着中国这个旅游目的地的竞争力势必会下降”。
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笔者认为,在寻求国际经验时,特别要考虑中国与欧美国家在社会保障、假日制度、文化和消费理念上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度假是一项复杂的文化现象,文化不同源,行为就具有差异。欧人热衷于海滨度假,“3S”法则是与其阴暗、潮湿、少日照的地理环境密切相关的,也与其国土面积狭小、景观单一的资源条件有关。我国的地理、历史、文化、社会经济情况就大不同了。
相关热词搜索: 笔谈 中国旅游 发展下一篇:垦利县乡村旅游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