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督查工作体系服务人社改革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近年来,我们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部署要求,正确把握工作定位,全面履行办公室各项职能,特别是在督查督办方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督查工作实效,形成了完整的督查工作体系,为落实好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社领域改革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健全工作机制,在督查组织上做到有章可循。完善的工作机制,是提高督查工作效能的前提和基础,我们着重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一是组织领导机制。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每年年初确定督查重点、制定督查计划,明确厅主要领导为督查工作总负责人、各位厅领导为分管条线督查工作直接负责人,厅办公室负责全厅督查工作综合协调,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的工作格局。特别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任务下达后,厅专门成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主要承担改革工作的总体协调、推进落实和督查督办,同时成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专项工作组,组织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二是责任分解机制。围绕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委改革工作要点、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人社部和厅事业发展计划、厅年度工作要点等年度重大目标任务,制定责任分工方案,明确月度工作安排和季度推进计划。特别是在推动改革落地方面,每年研究制定重要改革举措预期成果工作计划安排,逐项明确成果出台时间和责任处室单位,形成系统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三是跟踪落实机制。围绕重要工作部署实施过程和关键节点,实行跟踪督查、步步推进,根据工作事项重要程度,确定不同督查周期。厅党组关注事项实时督查,重点改革任务半月督查,月度重点工作每月督查、每季汇总,进入第四季度即对全厅各项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进度较慢的事项跟踪催办,每年部省下达我厅的目标任务一半以上能提前超额完成。
二、坚持分类推进,在督查实施上做到环环相扣。根据督办事项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主要抓好“三类督查”:一是重点督查。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涉及人社部门任务,由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分赴13个设区市进行实地督查,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督查意见;对省委常委会、省政府专题会部署的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以及厅党组重点推进的工作,由厅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单位,明确任务目标,倒排时间进度,完善事前调度、事中督促、事后检查等推进措施,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是专项督查。一方面,对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专项目标任务,由分管厅领导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单位,分地区进行专门督导督查,厅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另一方面,对涉及全厅的重大改革事项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联合业务处室组督查组,根据时间节点分赴各地督查,统一通报情况。去年,围绕就业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综合医改试点、职业资格改革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情况,组建5个督查组实地督查,编发5期专项督查通报,有力推动了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常规督查。在抓紧抓好各类重大目标任务推进的同时,认真做好省领导信箱转办件、省“两会”建议提案、厅月度重点工作、领导批示办理等常规督查工作,在厅办公自动化系统上专门设置督查督办模块,将常规督办事项全部纳入内网平台,规范交办、会办、督办、反馈等各项工作流程,实现了督办事项的全过程监督。近三年,共承办省领导信箱转办件630件、省“两会”建议提案441件,督办领导批示615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结果运用,在督查效果上做到动真碰硬。督查工作有没有力度,关键看是否较真碰硬、真查实办。我们坚持做到督查工作不为个人感情所左右,不为利害关系所制约,及时向领导反馈督查实情。在督查结果运用方面,一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对月度重点工作、领导批示落实情况按月通报,改革任务进展情况按旬通报,近三年编发《督查专报》108期;二是对督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不失时机地进行宣传和推广,近三年编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简报172期;三是对进展情况较慢的工作任务,加大协调解决的力度,提出解决矛盾和完善政策的建议,必要时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四是将督查结果纳入厅年度考核,对重大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不力、存在主观过失的处室和个人,不得参加优秀等次评选。
近年来,通过统筹谋划,督查推进,我厅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等方面取得多项改革成果。尽管我们在督查督办中做了大量工作,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大督查”格局尚未完全形成,特别是在整合全厅督查力量,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方面还有待强化;持续性跟踪督办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中书面督查多、明查多,实地检查、暗访回访相对较少;督查结果运用未实现制度化,特别是在责任追究上还须进一步加大力度。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好督查督办工作职能,狠抓目标管理,推动工作落实;强化督促检查,提高工作实效;做好督查调研,服务领导决策;整合督查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建强督查队伍,夯实工作基础;努力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以督查工作成效推动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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