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范文网 > 范文大全 > 通知范文 >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居住小区考评方案标准(5篇)

| 浏览次数:

篇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居住小区考评方案标准

  

  北京市城镇地区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

  检查考评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垃圾分类处理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提高我市城镇地区垃圾分类处理日常运行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检查考评主体及执行部门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政市容委”)作为检查考评的主体组织该项工作,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具体执行。

  第二条

  检查考评对象

  各区县政府的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第三条

  检查考评内容

  检查考评内容包括垃圾分类处理作业体系和管理体系。作业体系指各区县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包括居住小区、社会单位)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运行情况;管理体系指区县政府或其责任部门在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中管理措施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检查考评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第四条

  检查考评形式

  考评工作采取“日检查、月考核、季评价、年汇总”的形式。

  (一)日检查

  垃圾分类处理作业体系日检查主要针对历年已通过垃圾分类达标考核验收的单位(包括居住小区、社会单位)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等各环节日常运行、有效衔接等情况。

  (二)月考核

  以自然月为一个周期,将日检查结果汇总进行评分,纳入月考核。

  (三)季评价

  以自然季为一个周期,对本季度各个月的考核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同时对各区县垃圾分类管理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日常工作推动情况、宣传和培训情况等进行总结评价。

  (四)年汇总

  市垃圾渣土管理处汇总全年检查考核和评价情况形成报告。

  第五条

  检查考评程序

  (一)岗前培训

  为更好的实施检查考评工作,组织检查考评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参与检查考评工作;同时组织对各区县相关管理人员培训。

  (二)实施检查

  现场日检查人员每组不少于2人。对各单位采取观察作业情况、问询作业人员及居民或职工、听取介绍、查阅相关运行资料和记录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时填写《检查考核记录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拍照或摄像。季检查人员不少于3人。每次检查前市渣土处向各被检单位发出检查通知,明确检查内容和要求,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记录等形式,检查后双方共同确认《检查评价记录表》。

  (三)复查

  检查中出现较为突出的问题,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纳入当日检查结果。

  (四)编写报告

  1.月考核报告

  市垃圾渣土管理处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编写考核报告,于次月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报市市政市容委。市市政市容委每月审核考核结果后,通报区(县)市政市容委。考核结果包括分值、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等。

  2.季评价报告

  市垃圾渣土管理处按季度将月考核结果与评价内容相结合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季评价报告,于次月的前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报市市政市容委。市市政市容委审核评价结果后,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各区县政府。

  3.年度汇总通报

  市垃圾渣土管理处汇总全年检查考核和评价结果形成报告,上报市市政市容委,市市政市容委审核后对外进行通报。

  (五)整改

  市市政市容委定期组织召开分析通报会。

  各区县应针对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以书面形式报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将下发督办单限期完成,并复查。

  (六)争议与复议

  各区县对日检查结果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之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反映,市垃圾渣土管理处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回复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市政市容委提请复议。

  被检查单位对考评结果通报存有异议,可在接到通报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市政市容委提请复议。

  (七)记录的存档

  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将全年的检查考评记录整理后存档保存,保存期为二年。电子记录保存期为五年。

  第六条

  检查考评结果的应用

  检查考评结果在定期通报的基础上,还将纳入年底市对区县垃圾“三化”指标考核体系,与垃圾分类工作补助资金及生活垃圾“三化”工作年度先进评选挂钩。

  第七条

  检查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区县应参照本办法制定辖区内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检查考评办法,建立组织机构、定期检查、及时反馈、定期通报、督促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第八条

  本办法由市市政市容委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4月1日起试行实施。

  附件:北京市城镇地区垃圾分类日常运行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

  北京市城镇地区垃圾分类日常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一、北京市城镇地区垃圾分类作业体系日常运行考核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规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居民小区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它垃圾三类,单位餐饮场所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它垃圾三类;单位办公区及公共区应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两类。发现种类不匹配,累计三次扣1分,每增加一次扣分增加1分。

  2.分类容器粘贴分类标识规范

  分类容器粘贴分类标识要求应符合《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使用垃圾分类桶袋颜色与分类标志的通知》(京政容函〔2009〕805号),发现标识不清、颜色不正确,累计三次扣1分,每增加一次扣分增加1分。

  3.分类容器日常维护到位

  分类容器外观干净整洁,无残缺、破损,密闭性良好,方便投放。外观不净、残缺、破损、不密闭,累计3次扣1分,每增加一次扣此六项累计扣分最多不超过20分

  检查周期

  1.分类

  投放

  情况

  点运行投放站范

  日

  (35(20分)

  分)

  分增加1分。

  4.布局合理

  5.投放站点符合相关标准

  6.站点公示牌符合相关标准

  1.配置合理

  平均每80-100户设置一组240升或两组120升标准容器。不合理,每个小区扣1分。

  需要进行简易土地平整、标线、围栏、作业区域等建设。不达标,每个小区扣1分。

  公示垃圾去向、垃圾收运单位相关信息、站点负责人信息等。不达标,每个小区扣1分。

  按照《关于在全市600个试点小区建立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的指导意见》(首环建〔2010〕3号)要求,居民小区每80-120户应设置2名垃圾分类指导员,或按照居民小区楼房户数、公共区域指导员工作情况(5分)

  3.严格履职

  2.装备规范

  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每名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指导员负责1-2个投放站点。未配置,扣5分;配置不足,扣3分。

  配备统一标准的“绿袖标”和工作服,配发相应的手套、口罩、夹子等劳保用品。累计发现三人次不合格,扣1分,每增加一次扣分增加1分。

  垃圾分类指导员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做好宣传、指导、监督、服务,记录存档为各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和数据。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发现未能有效履职,累计发现三人次,扣1分,每增加一次扣分增加1分。

  此三项累计扣分最多不超过5分

  日

  投放效果(10分)

  分类收1.分类投放效果明显

  参照《关于印发厨余垃圾餐厨垃圾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此项累容发〔2010〕82号)要求,厨余垃圾分类要纯净。发现厨余垃圾容器中不达标,每发现三次扣1分,不足三次以三次计。

  计扣分最多不超过10分

  日

  1.配置达标

  按要求规范配备电瓶、电动等分类收集车辆,采用桶换桶工艺,达到专业作业标准。发现不达标收集车辆一次,扣2分;

  收集车辆,具有分类标识,车容完好,整洁。发现一条不合格,一次扣1分。

  两项累计扣分最多不超过10分

  2.分类收集

  (25分)

  集车辆2.车况良好

  (10分)

  分类收1.作业人员规范

  日

  分类收集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保持整洁。发现一人次不合格扣1分;

  应确保分类垃圾分类收集,避免混装混运现象。发现未分类收集,扣10分;

  分类收集时应按照收集单位规定时间作业,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分类收集时垃圾不落地、不遗洒,密闭作业,无垃圾暴露现象。发现一条不合格,一次扣1分。

  此三项累计扣分最多不超过15分

  集作业2.分类作业达标

  日

  情况(15分)

  3.作业过程规范

  3.分分类运1.分类运输单位必须有资质

  分类运输单位必须有资质。无资质,发现一次扣3分;

  此三项累计扣日

  类运输

  (20分)

  输单位2.运输作业单位与产生单位运输作业单位与产生单位有协议。无协议,发现一次扣2分;

  分最多不超过10分

  和车辆

  有协议

  3.运输车辆外运输车辆应具有分类标识,按规定统一涂装外观。发现一次不合格扣2分。

  采取巡回收集模式,密闭式清洁站模式,或相关联合运行模式,实现分类运输体系有效衔接,确保设施设备车辆配置规范、完好、整洁。未能有效衔接,发现一处次扣4分;设施设备车辆配置不规范、不完好、不整洁,发现一处次扣1分;

  2.分类运输作业规范

  分类运输按规定时间及标准作业。发现一次违规扣2分;

  车况完好、车容整洁。发现一次不合格扣2分。

  (10分)

  观标识规范

  1.分类运输模分类运式合理

  输运行情况此三项累计扣分最多不超过10分

  日

  (10分)

  3.分类运输车辆车况良好

  1.去向明确、规各类垃圾应进入由市市政市容委认可的规范的集中处理设施或就地4.分类处理

  分类处范

  理运行中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处理设施,未进入扣10分;

  设施的日常运行记录应齐全。运行不正常、记录不规范,每发现一处扣2分;

  集中处理设施按工艺要求有效地进行分类处理。未能有效进行分类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此两项累计扣2.就地、相对集厨余/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备、相对集中处理设施应正常运行,设备、日

  情况3.集中处理设施有效运行

  (20分)

  (10分)

  分最多不超过10分。

  厨余垃圾分类处理成效(10分)

  1.厨余垃圾分类处理有成效

  考评范围内厨余垃圾量(就地或相对集中、进入垃圾处理设施并被认定量)应占其垃圾产生总量的30%以上。每减少3个百分比扣1分。

  其中:按照《厨余垃圾餐厨垃圾认定办法》认定的厨余垃圾量自市渣土处《市容环卫统计情况报告》;就地或相对集中处理厨余垃圾量由各区县统一汇总统计,并于下月2日前报送市渣土处;考评范围生量*当月天数)。

  此项累计扣分最多不分

  月

  内垃圾总量为(考评范围内城镇常住人口数*上一年度垃圾人日均产超过10注:若领导批示、媒体报道出现投诉、负面信息,则所涉及指标项不得分。

  二、北京市城镇地区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季度评价情况表

  项目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1.建立垃圾分类三级管理体系,专人负责,责任落实

  备注

  组织管理体系

  2.建立健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各部门协作有效

  3.抽调专人成立专门机构,落实垃圾分类工作

  1.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

  基础台帐管理

  监督检查机制

  1.建立辖区内自查机制,有完善的检查办法

  2.有专人负责,有检查记录,检查情况能及时反馈

  3.建立检查考评通报机制,召开通气会或进行综合排名

  1.建立符合市级要求的基础台帐,信息齐全准确

  2.按要求及时更新,及时报送

  1.建立辖区内工作信息报送和使用制度完

  信息管理

  2.及时总结报送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动态、工作经验等工作信息

  1.逐步建立全程计量统计系统

  数据管理

  2.按各级要求报送数据

  工作计划

  2.日常工工作会议

  作的组织1.按照工作计划规定进度落实工作

  推动

  工作落实

  2.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送上级部门要求的回函、方案、总结等相关资料

  1.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大众媒体的社会宣传

  2.定期组织推动工作会或经验交流会,落实推动工作

  1.制定年度或季度工作计划,安排工作合理

  3.宣传

  宣传工作

  2.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及物业等各级部门作用对居民进行社区宣传

  1.有对街道(乡、镇)、社区及物业等各部门分层次分阶段进行培训的计划

  4.培训

  培训工作

  2.按计划组织各层面的培训,培训资料齐全

篇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居住小区考评方案标准

  

  居住小区垃圾分类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分数

  评分细则

  评价方式

  (1)抽样方法:每个居住小区随机抽取厨余垃圾桶满半桶及以上的1个厨余垃圾投放容器,目测是否明显混有其源头分类质量一

  提(分)

  升50厨余垃圾分类质量成效。

  5他类别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或混有装修、大件、园林等垃圾。

  (2)计分标准:目测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单体数量≤2个不扣分,非厨余垃圾单体数量2个,每个扣5分;目测厨余垃圾中明显混有装修、大件、园林等垃圾,厨余垃圾质量现场考核得分为0。

  2.所有小区每月现场抽查不低于3次,月度成绩取平均值。

  3.创建成功的“双百示范”及省级高标准居住小区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本项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月度考核现场检查

  备注

  未按要求设置公示栏扣10分,存在公示栏破损、小区督导员、社区督导员信息及联络方式未公示,四分类垃圾收运时间未公示的情况,1处扣5分,其他宣传制品破损、标识标志错误等情况,1处扣5分;

  未按要求设置投放容器分布点位图、垃圾分类基础知识

  小二

  区居住小区按照“一栏、“1234二图、三点、四桶、五5”机制

  导”要求,配足、配齐3(分)

  30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做好桶边督导。

  图,1个扣

  5分,点位数量与实际不符扣

  2分;

  未按要求规范设置垃圾投放点、集中归集点和清洗点,1处扣

  5分,点位周边环境脏乱,标识标志不正确,1处扣

  2分;集中归集点设置在小区门口的,在收运前

  30分钟归集到位,收运后垃圾空桶及时收回小区,发现长时间滞留公共区域或马路边,一次扣

  5分,扣完为止。

  居住小区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四类投放容器配置不齐全,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未按组设置,发现

  1处扣

  5分,分类收集容器标识错误、模糊不清,收集容器外观脏乱、残缺破损,密闭性差,存在垃圾满溢、装修垃圾(大件、园林垃圾)随意堆放、其他维护不周情况,发现

  1处扣

  2分,扣完为止。

  高峰期桶边督导,各小区做好督导签到记录,每月检查一月度考核现场检查

  次,签到记录少于

  25天,1个小区扣

  1分,少于

  20天的扣

  2分;所有小区每月现场抽查一次,检查中发现整个小区桶边无人,每个小区扣

  5分;督导员人数与实际不相符:实际人数有

  50%以上扣2分,不足

  50%(包扣

  50%)扣

  3分。

  居民满三

  意度

  (分)

  20居住小区按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入户指1导工作。

  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满意率。

  随机抽取小区内

  10个居民,了解小区垃圾分类指导工作满意度情况,1户不满意扣1分。

  随机抽取小区内

  10个居民,了解小区垃圾分类指导工作开展情况,1户没入户指导扣1分。

  月度考核现场检查

篇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居住小区考评方案标准

  

  垃圾分类管理考核标准

  一、组织管理

  1.目标任务:街道、各社区、物业公司、各居民区应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阶段和总体目标任务。

  2.运行管理:街道、各社区按照运行质量要求对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分类收运进行规范管理。

  3.考核监管:街道制定年度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计划方案和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将垃圾分类纳入城市长效管理考核,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考核,编发考核通报并抄送环卫调度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

  4.日常管理:街道、各社区、物业公司、居民区应按要求组织参加街道举办的培训会议,落实各项会议要求,对检查通报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到位;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信息、数据。

  二、运行质量

  (一)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

  1.分类投放。

  (1)居民应正确分类投放各类垃圾,不得混合投放和随意丢弃生活垃圾。

  (2)居民的可回收物(资源垃圾)可于指定时间交投至定时定点收集点。

  -1-

  (3)居民的有害垃圾应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在小区内有毒有害回收箱内。

  (4)居民应将厨余垃圾单独分类,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桶内,厨余垃圾袋应投放至其他生活垃圾收集桶。

  (5)其他垃圾应投放至常设收集点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避免混入资源垃圾、有害垃圾。

  2.分类收集。

  (1)收运操作人员应分类收集各类生活垃圾,不得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收集时垃圾不得落地、不得遗撒。

  (2)居民小区分类后的资源垃圾应由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行收集。

  3.分类处置。

  (1)可回收垃圾处理:收集点的可回收垃圾,定期交由县综合执法队处置。

  (2)有害垃圾处理:收集点的有害垃圾转运到县城有害垃圾存放处集中存放,定期交由宁夏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做无害化处置。

  (3)不可回收垃圾处理:社区的不可回收的其它垃圾转运到XX县生活垃圾转运调度中心和望远镇生活垃圾压缩站压缩后,统一填埋场无害化填埋。

  (4)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小区可对厨余垃圾进行就地处理。

  (二)厨余垃圾分类转运。

  1、全程应实施分类运输,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合。垃圾收集

  -2-

  车应配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或单独收集厨余垃圾。

  2、收集点厨余垃圾装车后,应将收集桶复位,摆放整齐,无洒落、无残留。

  3、垃圾收集车、运输车应外观干净整洁,不得有明显污渍、牵挂物;行驶途中应密闭运输,不得抛洒滴漏。

  (三)有害垃圾分类收运。

  有害垃圾收集设施设备配置及作业规范应按照国家及市垃圾分类办公室相关标准执行。

  (四)公共场所垃圾分类。

  街道监督各社区、各物业公司所管辖公共场在户外宣传栏、广告栏等可达到宣传效果的区域印刷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垃圾分类知识等,利用户外电子屏等媒体设施循环播放垃圾分类宣传片;在每月至少一次在公共场所、人流量大的区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彩页等,向广大市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3-

  X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分

  项

  评分细则

  1、未制定实施方案、考核细则的少一项扣1分;

  2、未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本单位(乡镇)全年工作计划,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的有关材料,每少一项扣11、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5分);

  分;

  2、领导重视,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3、未召开垃圾分类会议推进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无会议记录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5分)。

  和领导批示材料的少一项扣1分;

  4、未签订《XX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的扣3分。

  1、制定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5分);

  2、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分管领导明确,真抓实管,有专职科室和专职人员具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0分)

  1、各乡镇、单位要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展板、摆放旧衣物回收箱、有害物品回收箱等设施,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彩页及分类垃圾桶(12分);

  2、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等自媒体、电子屏传栏等进行宣传工作(3分);

  3、每月开展1次垃圾分类培训(2分)。

  1、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总体要求,未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制度的扣2分;

  2、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的少一项扣1分;

  3、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档案,无有专人负责的扣2分;

  4、未建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的扣5分;

  5、分管不明确的扣3分;

  6、无专兼职科室或专兼职科人员的扣2分。

  1、未悬挂或摆放宣传设施(横幅、制作宣传展板、摆放旧衣物回收箱、有害物品回收箱,发放宣传彩页及分类垃圾桶)每少一样设施扣处2分;

  2、未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等自媒体,辖区居民小区

  宣传栏、机关单位电子屏,张贴垃圾分类宽传标语口号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扣3分;

  3、未组织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的少一次扣2分。

  1组织协调

  202制度建设

  153宣传动员

  15-1-

  4设施配置

  151、配置符合标准的四分类收集容器(5分);

  2、配置分类收集设施(车辆)(5分);

  3、优化资源配置,做好日常收集容器及收集设施的维护(5分)。

  1.未配置符合《X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标

  准的四分类收集容器或者配置的四分类收集容器不符合

  标准的扣5分;

  2.小区前端收集工作未配置分类收集车辆的扣5分;

  3.收集容器及车辆不干浄、不卫生、不美观的扣5分.1、未设置分类垃圾桶及收集点,周围环境不整洁的,有垃圾投放时撒漏、乱丢乱弃等现象的每处扣5分;

  2、未按生活垃圾分类规定配置分类容器,标识清楚,分类垃圾投放不准确,有错投、混投现象的扣5分;

  3、分类垃圾容器内垃圾不能做到日产日清的扣5分;

  4、不规范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管理制度的扣5分。

  5、未按旧衣物回收计划,造成投放到凤娃内旧衣裸露箱外的扣5分。

  5日常管理

  251、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措施,管理有序,监督有力(25分)。

  6信息报送

  101、每月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并上报活动信息不少于1篇(2分);

  1、不按时上报信息资料少一次扣1分;

  2、每月上报作总结1篇(2分);

  2、不及时上报每月工作推进情况的少一次扣1分;

  3、做好资源垃圾回收兑换网点账目统3、无垃圾分类减量台账的少一次扣1分。

  计工作,按时上报垃圾分类减量台账(6分)。

  有创新工作(5分)

  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创新举措,根据创新举措酌情给分。

  加分

  7加减分项

  被居民举报弄虚作假的,被县生活垃圾同一事项被曝光、被投诉并被査实或被通报批评的,每次减5减分

  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发现的(-5分,严重的取消考核成绩并予以追责。

  分)。

  -2-

篇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居住小区考评方案标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权重

  牵头部门

  1.1实施总量

  控制制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应当达到要求的,得20分。各县(市、区、功根据本地区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

  定生活垃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每增加0.5%扣

  10圾总量控制计划,建立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实现城乡生分。针对个别地区人口净流入较大的城

  市,活垃圾总量与2019年基本持平。

  视情况酌情评分。

  21.2提升生活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以上。

  垃圾分类覆盖

  、源头减量

  专项行动

  面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95%以上。

  落实《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能区)未完成的,每少1%扣2分。

  1.3强化塑料

  污染治理

  2023)》,市本级和各个县(市、区、功能区)

  制订实施办法,开展专项治理。

  制定实施办法并开展专项治理的,得10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260分)

  达到时限要求的,得满分。各县(市、区、1.4限制一次

  性用品

  到2021年底前,率先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

  企业全面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用品。不得在内

  部办公场所使用一次性杯具。

  功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扣10分。

  达到时限要求的,得满分。各县(市、区、功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扣8分。

  省、市分类办组织暗访,各县(市、区、功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每起扣().5分。

  引导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深入开展垃

  圾分类宣传和讲座,劝导、指导群众分类投放。

  加大宣传力度,丰富活动载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

  参与垃圾分类。

  5.6志愿服务

  得5分。

  未依托全市各团属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汇平台,开展各

  类开展各项主题活动不少于2次的,推动

  垃圾分类宣教活动。

  实施绿色家庭创建行动方案,将垃圾分类作为绿色

  家庭创建的重要指标。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

  与“我爱五、文明风尚

  专项行动

  将垃圾分类纳入教学内容,每校每学年至少组织2次生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能5.7强化学校

  活垃圾分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区)未达到要求的,每校扣1分。

  我家垃圾分家”“垃圾分类巾帼先行”等主题活动。

  达到要求的,每少1次扣2.5分。

  (110分)

  教育引导

  5.8广泛发动

  通过党员回社区报到等方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

  用,共同缔造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开展党员回社区报到等主题活动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能区)未达到要求

  的,扣51分。

  定期召开由党委或政府领导参加的生活垃圾分类工

  作联达到要求的,得20分。未达到要求的,每少6.1建立联席

  六、会议制度

  席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

  21次扣10分。

  1()

  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和做

  法。

  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能6.2现场会推

  保障机制(80分)

  进

  区)未召开现场会的,不得分。

  达到要求的,得15分。各县(市、区、6.3加强人员

  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选拔后备干部充实机构队伍,15配置

  配备10名以上的专职人员集中办公;结构合理,成

  员单功能区)未落实的,每个扣15分。

  位不得少于5家。

  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

  考达到要求的,得15分。各县(市、区、功能核。

  区)未纳入的,扣15分。

  对县(市、区、功能区)的检查,每年不

  少于152次,得10分。未达到要求的,每

  少1次扣16.4纳入考核

  评价

  5分。

  制定考核办法,分别对县(市、区、功能区)和重

  点行每年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农

  贸市业、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餐饮企业

  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4次的,得10分。各1县(市、区、功能区)未达

  到要求的,每少1次扣2.5分。

  按省统计局的最终结果赋分(全市14个

  县七、7.1社会评价

  参与度、支持度、信心度、满意度进行主观评

  价,综合反评直接获得,社会评价(30**市的社会评价数据

  由社会评价3分)

  调查

  映各地垃圾分类工作成效。

  数据与人口数进行加权计

  算)。

  通过民意调查,以社会公众视角对垃圾分类的知晓

  度、(市、区、功能区)的社会评价数据由

  样本测八、专项检查

  8.1专项检查

  结合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要求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协调组、能力提升组、回收利用组、宣传报道组,各占10分。

  根据实地评估结果,进行评分。

  45(100分)

  8.2实地评估

  根据年度考核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组成评估工作

  组,开展实地评估。

  8.3综合宣传

  根据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综合评价结果。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表扬肯定,有明确批示内容

  的。

  每件加3分。

  根据市垃圾分类宣传相关考核办法相应

  赋分。

  9.1领导批示

  国家部委主要领导表扬肯定,有明确批示内容的。

  九、加分项

  (限6分)

  每件加3分。

  9.2表彰奖励

  先进工作经验、分类模式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推广

  的。

  省级的,每件加2分;国家级的,每件加

  3分。

  承办国家级现场会,每次加3分;承办省

  级现场会,每次加2分。

  9.3现场会推

  召开生活垃圾分类现场会,推广垃圾分类工作有关

  的先广

  进工作经验(不包括各类峰会、论坛和座谈会)

  在国家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每次加2分;在省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每次加

  1分。

  十、扣分项

  10.1媒体曝光

  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经核查属实的。

  10.2领导批

  示

  发生重大负面舆情,每次扣5分;处置不

  及时的,每次加扣5分。

  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予以批评的。

  每件扣3分。

  十、扣分项

  10.3群体性事

  因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选址、施工、运营等因素,引

  发群发生2()人以下的一般群体性事件,每起

  扣件

  体性事件。

  20分。

  发生20人(含)以上严重群体性事件,每起扣50分。

  10.4清运处置

  严格跨境处置审批程序。

  运营单位未按照垃圾处理设施运维操作规范,出现

  安全10.5运维操作

  事故

  生产事故、排放事故。

  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跨省清运处置

  的,每起扣50分。

  每起扣50分。

  对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和长江经济带警示

  片曝10.6专项督查

  光问题,按照相关整改实施方案要求,按时完

  成整改。

  未按时完成整改的,每项扣50分。

  11.1垃圾房

  已建封闭式管理小区的垃圾收集点按照温分类办

  各县(市、区、功能区)未完成的,按比

  例扣分。

  (垃圾收集

  (2020)9号文件规定垃圾房标准建设,配备率达

  点)建设

  100%o

  全市新增市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56个。

  各县(市、区、功能区)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

  转运+分类直运”体系,8月份前完成辖区区转运站

  分类转11.2新增市级

  十一、市级任

  示范小区

  务及其他

  (扣分项)

  各县(市、区、功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每少10%,扣1分。

  各县(市、区、功能区)未按时完成的,缺运回头看和查漏补缺工作,并完成分类收运

  车辆配齐工1项扣1分。

  11.3强化分类

  收运

  作。

  对全体物业管理、保洁、垃圾收运等作业人员开展

  垃圾8月份全面组织完成垃圾分类业务轮训工

  分类业务轮训。

  作。各县(市、区、功能区)未达到要求

  的,每少10%,扣1分。

  加强城镇老旧转运站升级改造和建制镇垃圾转运站

  建各县(市、区、功能区)未按时完成的,缺11.4老旧转运

  站升级改造

  设,全市完成新(改、扩)建中转47站座。

  1项扣1分。

  11.5运输车辆

  加大运输环节监管力度,加强运输车辆更新换代。

  全市各县(市、区、功能区)未按时完成的,缺更新

  新增和更新分类运输车34辆。

  1项扣1分。

  11.6平台建设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智慧监管平台,省、市示范小区、垃各县(市、区、功能区)未按要求接齐数

  据圾转运站、垃圾运输车辆等相关数据按耍求接入。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技改

  的通的,缺1项扣1分。

  知》(温住建发(2020)

  256号),全市生活

  垃圾焚烧11.7生活垃圾

  处理厂技改,开工9座、完成1座。完成

  全市7座垃圾焚烧处理厂技

  各县(市、区、功能区)未完成1座,扣

  5分。

  改、运行评估

  焚烧发电厂的运行评估,各地将结果

  报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市级任

  务及其他

  11.8资源化站

  11.9巩固提升

  村

  (扣分项)

  点建设

  新增农村五星级资源化站点3个。

  各县(市、区、功能区)未完成1个,扣

  5分。

  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巩固提升村746个。

  各县(市、区、功能区)未完成1个,扣

  1分。

  严控一般工业固废混入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确保城

  乡生11.10强化一

  活垃圾总量与2019年基本持平,2021年底前,一般工业般工业固废管

  理

  固废处理设施满足全市需求。

  各县(市、区、功能区)视完成情况酌情

  扣分。

  11.11社会评

  通过民意调查,以社会公众视角对垃圾分类的知晓

  市统计局负责对全市14个县(市、区、价调查

  度、参与度、支持度、信心度、满意度进行主观评

  价,功能区)一年两次的社会评价调查实施工

  综合反映各地垃圾分类工作成效。

  作,上半年社会评价倒数3位的地方,各

  扣0.5分,下半年社会评价倒数3位的地

  方,各扣1分。

  11.12临时交

  落实省、市交办的临时任务

  各县(市、区、功能区)未完成1个,扣

  办任务

  5分。

  备注:本表总分10()()分,单项权重分值扣完为止。

  达到要求的,得12分。各县(市、区、功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扣12分。

  12兵用、{即占寸仕佰月反方旋快百个传士到旋快

  队任

  用省、市分类办组织暗访,各县(市、区、功能品,鼓励提供可循环利用的消费用品。

  区)发现未达到要求的,每起扣0.5分。

  全市50%以上的四星级以上农贸市场推广使用菜篮

  子、1.5推行绿色

  达到要求的,得5分。各县(市、区、功

  能5布袋子。

  区)未完成的,每下降5%扣1分。

  环保包装

  全市50%以上的大型超市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

  在全市50%以上的大型超市推广实施净菜上市、洁

  净农达到要求的,得5分。各县(市、区、功

  能1.6巩固净菜

  上市建设成果

  产品进城。

  区)未完成的,每少5%扣1分。

  1.7扩大绿色

  产品消费

  实现全行业可循快递箱(盒)使用量达5万个,电

  商快递不再二次包装率达到85%以上,全面推广应

  用45mm以下瘦身胶带。

  完成分解任务的,得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光盘行动”,全力营造节约光

  荣、达到要求的,得5分。各县(市、区、功

  能浪费可耻的深厚氛围。

  区)未达到要求的,扣5分。

  1.8推进餐饮

  、源头减量

  专项行动

  文明消费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节约用餐标

  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餐后打包、光盘离席。

  不得在餐饮达到要求的,得5分。各县(市、区、功

  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扣5分。

  场所主动或者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但

  餐后打包除外)。

  省、市分类办组织明察暗访,各县(市、区、功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每起扣0.5(260分)

  分。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开展厉行

  节约、达到要求的,得5分。各县(市、区、功

  能文明餐饮,建立用餐动态管理制度,杜绝浪

  费。

  区)未达到要求的,扣().5分。

  全市35%以上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成生活垃圾

  分类达到要求的,得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1.9建设示范

  示范单位。

  型单位

  全市35%以上的省属、市属、县(市、区、功能区)

  监管的国有企业分别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达到要求的,得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5月份完成50%创建任务,10月份全部完

  成,并做好属地预验收及市级验收的基础

  新增180个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

  上,省分类办进行抽查。完成分解指标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能区)未完

  成的,按比例扣分。

  1.10深入开展

  示范建设

  新增5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新增20个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村。

  在市级验收的基础上,省分类办进行抽

  查。1完成分解指标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能区)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1.11推广“定

  时定点”分类

  模式

  全市60%以上的居住小区实行“撤桶并点、定时定

  点”,达到要求的,得20分;各县(市、区、功各投放点基本配齐督导员,60%以上的商业

  街(沿街商铺)实行“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

  清运。

  能区)未完成的,每下降1%扣2分。

  2按照《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

  规、源头减量

  专项行动

  定,配套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房和大件垃

  圾、装1.12加强投放

  步投入使用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修垃圾、园林垃圾存放点。

  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每个小区扣

  2分。

  收集设施建设

  配套设施与住宅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

  设、同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管理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能规范的收集点。

  区)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扣10分。

  (260分)

  1.13推进装修

  合理规划堆放点、集散点布局,建立完善收运处理

  体(大件)垃圾

  系。

  分类处理

  1.14推进绿化

  建立园林绿化植物废弃物收运、处理、利用和激励

  机、源头减量

  专项行动

  废弃物资源化

  制。每个县(市、区)新增1个以上或者通过统

  筹实现利用

  资源化利用率80%以上。

  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

  未完成的,扣10分。

  1.15加强重大

  (260分)

  对集中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点、医院等产生的废弃

  口公共卫生垃圾

  罩,进行分类处置。

  分类管理

  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55%以上。

  2.1提高再生

  资源回收利用

  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53%以上。

  水平

  达到要求的,得5分。各县(市、区、功

  能5区)未达到要求,随意丢弃产生二次污

  染的,扣5分。

  完成分解指标的,得满分。各县(市、区、功能区)未完成的,每少1%扣3分。

  推动城乡环卫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推进实现“两网融合”,有效推进资源化回收

  的,2.2推进“两网

  融合”

  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

  得5分。各县(市、区、功能区)未

  、回收利用专

  项行动(125分)

  中转站建设,初步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监

  管机达到要求的,扣5分。

  制。

  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城镇按照每1000户设置1个回

  收达到要求的,得15分。各县(市、区、功152.3推进回收

  站点。

  网点建设

  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扣15分。

  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农村按照每2000户设置1个回

  收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站点。

  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扣10分。

  1()

  推动分拣能力提升和分拣设施提标改造,到2021年底洛按照“完成供地、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投2.4建设标准

  县(市、区、功能区)建成或开工建设1个(含)

  以上用使用”四个阶段推进情况进行赋分,每完3化分拣中心

  标准化分拣中心(除瓯江口外)。

  成一个阶段得7.5分(除瓯江口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专项

  扶持回收利用专

  值可回收物回

  能区)未出台政策的不得分,出台政策但

  不15政策,推进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

  项行动(125收利用

  含低值回收物回收的扣7分。

  分)

  2.5推进中低

  达到要求的,得15分。各县(市、区、功

  、构建体系完备的农膜回收利用网络,全市废旧农膜

  回收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2.6强化废旧

  能区)未完成的,每少1%扣1分。

  回收利用专

  农膜回收监管

  利用率达90%以上。

  项行动(1252.7增设快递

  到2021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包装废弃物回收装

  置基达到要求的,得10分。未完成的,每下

  降分)

  三、网点回收装置

  本全覆盖。

  5%扣2分。

  3.1实施处理

  2021年,新(改、扩)建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1座,完成分解指标的,得1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15处置能力提

  设施提标改造

  新增日处理能力约100吨。

  升专项行动

  3.2实施填埋

  完成对填埋场的全面调查评估,启动或完成2座填

  埋场完成分解指标的,得10分。未完成的,不1(195分)

  场综合治理

  的生态修复工作。

  得分。

  按照《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2019-3.3大力推进

  2022年)》的目标要求,加快危废处置设施

  建设,2021完成建设任务的,得1()分。未完成的,危废处置设施

  年新建危废处置设施1座,新增能力500()

  吨,确保不得分。

  建设

  处置能力匹配。

  加强城镇老旧转运站升级改造和建制镇垃圾转运站

  建完成分解指标的,得1()分。未完成的,设,全市完成新(改、扩)建中转站4座。

  3.4加强清运

  处置管理

  按比例扣分。

  加大运输环节监管力度,加强运输车辆更新换代。

  全市完成分解指标的,得10分。各县(市、新增和更新分类运输车34辆。

  区、功能区)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3.5加强农村

  迭代升级资源化站点,加强运维管理。2021年,全

  省技完成分解指标的,得10分。各县(市、站点技改提升

  改提升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站点12个。

  区、功能区)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3.6提升资源

  全市城镇、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1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均达到100%以上。

  化利用水平

  全市城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

  100%o

  3.7持续抓好

  无害化处理

  能区)未完成的,每少1%扣1.5分。

  达到要求的,得15分。各县(市、区、功能区)未完成的,扣15分。

  153.8统筹推进

  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全面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取缔非正规建筑

  垃圾能区)未推动工作或未健全机制的,每

  项扣1建筑垃圾资源

  堆放点,建立健全建筑渣土消纳场常态化监测

  机制。

  5分;发现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的,每个扣化利用

  2分。

  三、3.9推动生活

  处置能力提

  垃圾分类体系

  新增6个县(市、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

  类收升专项行动

  建设

  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实现全省全覆

  盖。

  完成任务的,得15分。未完成的,不得

  分。

  15船舶生活垃圾分类储存,完善接收设施设备建设,与城达到要求的,得1()分。各县(市、区、(195分)

  3.1()深化船舶

  垃圾收集处置

  市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

  范城3.11强化资源

  市(基地)建设。创建类要加快建设进度,培

  育类要加快循环利用基地

  建设

  推进及时申报。

  对全市城镇排查出来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时开展

  清理整治。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一处一策功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扣10分。

  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每个扣10分。

  整治按期完成,按期整改率达1()0%,并完

  成市县非正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13.12加大非正

  规垃圾堆放点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发现

  率和排查整治率能区)未开展排查或未及时开展整治

  的,不规垃圾堆放点

  整治力度

  达100%。

  对全市农村排查出来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时开展

  清理整治。

  得分。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市本级、各县(市)生活垃圾

  焚烧处3.13健全垃圾

  理设施实时监控安装率达到100%,其他处理

  设施实时监处理设施环境

  监管

  控安装率达到90%以上。

  达到要求的,得10分。未实现实时监控

  安装率的,扣10分。

  1()

  生活垃圾收集单位应当建立有害垃圾管理台账,并

  做好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3.14元善有害

  垃圾处置监管

  收集转运工作。

  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扣10分。

  三、处置能力提

  升专项行动

  机制

  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当建立有害垃圾中分类出来

  的危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台账,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扣10分。

  (195分)

  市本级、县(市、区)生活垃圾管理部门牵头组织

  编制达到要求的,得20分。各县(市、区)

  未4.1坚持规划

  引领

  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并制定年度计划。

  达到要求的,扣20分。

  2市本级人民政府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

  4.2细化分类

  类别

  录》,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细化分类类别。

  达到要求的,得1()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4.3建立健全

  建立健全街道(乡镇)、社区(村)、物业、环卫、志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四、制度创制专

  项行动

  协同工作机制

  愿者和居民等多方协同推进机制。

  能区)未建立的,扣1()分。

  4.4着力提升

  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投放、收运、处理监管信息化水

  全过程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

  级数据共平

  联共享。

  达到要求的,得20分。各县(市、区、功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扣20分。

  2(100分)

  4.5建立健全

  市本级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处理差别化收费制度,全

  面推项工作不得分。各县(市、区、功能区)

  未2生活垃圾处理

  行分类计价和计量收费等差别化收费政策。

  全域执行的,扣20分。

  收费制度

  达到要求的,得20分。未达到要求的,该

  市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市域处理补偿和应急联动

  机4.6建立应急

  达到要求的,得1()分。各县(市、区、制,实现各县(市、区、功能区)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功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扣10分。

  联动机制

  垃圾处理点对点互保应急处置。

  编制生活垃圾处理应急预案,保证因突发事件暂停

  收集、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运输、处理时的正常运行。

  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扣10分。

  达到要求的,得1()分。未达到要求的,5.1开展《条

  例》宣员

  采用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条

  例》各县(市、区、功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按1宣员,各县(市、区、功能区)举办专题宣讲

  不少于2场。

  比例扣分。

  市本级,各县(市、区、功能区)至少组织1次以

  上专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题培训班。

  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扎15分。

  达到要求的,得20分。各县(市、区、功5.2深化“八

  深化“八进”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社会参

  与度,五、文明风尚

  专项行动

  进”宣传

  引导群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2在主要媒体开辟聚焦曝光栏目,对垃圾分类中不文

  明的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15.3加强新闻

  行为进行曝光。

  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扣5分。

  (110分)

  舆论引导

  加强公益广告的征集创作、刊播宣传,提高公益广

  告的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覆盖面和影响力。

  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扣5分。

  5.4坚持典型

  开展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征集和宣传,发挥典型示

  范引达到要求的,得5分。各县(市、区、功

  能引路

  领作用。

  区)未达到要求的,扣5分。

  5.5加大执法

  对违反《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各县(市、区、功力度

  依法处置,形成有效威慑。

  能区)未达到要求的,扣10分。

篇五: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居住小区考评方案标准

  

  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测评细则

  项标目

  准分

  有12设施设备

  项目内容

  四分类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容器配置合理充足;分类驳运机具规范设置。(12分)

  具体要求

  评分细则

  四分类容器齐全;干湿容器成组;垃圾收集容器颜色和标识正确、无破损。垃圾无满溢。集中投放点配有洗手装置。(10分)

  规范设置分类驳运机具。(2分)

  有8宣传告知

  宣传氛围良好;居民满意度高。(8分)

  设置公示告知牌、垃圾投放点位告知牌、宣传海报等宣传方式。(3分)

  居民满意度。(5分)

  规范设置可回收物服务点。(10分)

  有20可回收回物服务收点管理服规范、务

  运行良好。(20分)

  可回收物服务点运行正1.发现交付点(垃圾箱房及集中收集点)缺失任一类型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或全品类可回收物服务点、干垃圾、湿垃圾)扣10分。

  2.发现任意一处投放点“干、湿垃圾”容器不成组出现,扣5分。

  3.发现任一容器颜色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扣1分。

  4.发现任一湿垃圾收集容器破损、缺少垃圾桶盖,扣1分。

  5.发现任一标识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名称正确但图示不正确,扣1分;名称和图示均不正确,扣2分。

  6.发现任意一处集中投放点无洗手装置的,扣1分。

  单个小区抽查50%的垃圾投放点,最少查1处,最多查3处。

  1.发现生活垃圾驳运机具未设置分类标识,扣2分。

  2.驳运机具分类标识不正确,每个扣1分。

  3.无驳运环节小区即无需驳运机具的本项不扣分。

  1.发现小区未设置公示告知牌,扣3分;发现公示告知牌信息缺失任一类型扣1分(分类类别、收运单位、物流去向、监督电话)。

  2.未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垃圾投放点位告知牌,扣1分。

  3.发现宣传海报内容存在错误或破损或遮挡等,扣1分。

  现场询问5名居民,了解居民对小区垃圾分类整体满意度,1名居民不满意的扣1分。累计扣分,最多扣5分。

  1.发现未设置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或未告知有效回收服务点信息的,扣20分。

  2.可回收物(两网融合)回收服务点无公示牌(包含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编号)的,扣10分;公示牌未注明回收种类、价格、服务时间、服务及投诉电话等信息的,缺一项扣2分。

  1.根据服务点设施类型,对于示范型、标准型、自助型等固定型服务点不能正常实现功

  常。(10分)

  有20长效管长理机制效健全。管(20理

  分)

  分类驳运行为规范。

  垃圾存放的环境控制及清运后及时冲洗。(10分)

  无小包垃圾落地。(10分)

  有40居民正分确参与类度高。实(40效

  分)

  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投放。(20分)

  能的,发现一处扣5分,扣完10分为止。

  2.对于流动型服务点,电话询问预约回收、上门回收等方式的服务电话,发现不能正常服务,扣10分。

  发现混装驳运(驳运车辆标识与驳运垃圾种类明显不符的)或经举报查实混装驳运的,扣20分。

  1.发现垃圾投放点环境卫生质量差(有明显积水、有散落零星垃圾),仅有一个投放点的,扣2.5分;有2个投放点的,每个点位扣1.5分;有3个点位以上的,每个点位扣1分。扣完2.5分为止。

  2.发现垃圾投放点异味明显,仅有一个投放点的,扣2.5分;有2个投放点的,每个点位扣1.5分;有3个点位以上的,每个点位扣1分。扣完2.5分为止。

  3.现场询问小区内5位居民,反映垃圾清运不及时(如容器不足、周转不勤导致晚间满溢)或清运后场地与容器未及时冲洗的,1名扣1分。累计扣分,最多扣5分。

  在小区公共场所、投放点或垃圾房周边,发现有2包(件)以下小包垃圾,扣1.5分;发现有3-5包小包垃圾(件),扣3分;发现6-10包小包垃圾(件),扣5.5分;发现10包(件)小包垃圾以上的扣10分(同一小区内各点位可累积计算)。

  定时定点模式:

  现场观察5位居民投放垃圾行为:发现1名居民未参与分类投放的,扣4分,可累计,最多扣20分。(若在观察时间30分钟内未发现5名居民投放生活垃圾,采用问卷形式替代)

  定时定点+误时投放模式:定时定点时间测评方法同上述。误时投放时间,观察40分钟,如不满5位居民投放垃圾的,采用问卷询问方式补足。扣分规则同定时定点测评。

  楼层或门栋设桶或上门模式:观察5组干湿垃圾桶投放情况

  1.按发现垃圾桶任意一个桶有大量垃圾混杂情况予以扣分,发现1组扣4分。累计扣分,最多扣20分。

  2.按发现垃圾桶任意一个桶有少量垃圾混杂情况予以扣分,发现1组扣2分。累计扣分,最多扣10分。

  不满5组的,缺失组等比例赋分。

  垃圾分类实效良好。(20分)

  定时定点模式:

  1.湿垃圾与干垃圾分类实效:对定时投放点数量在3个及以上的,现场观察3个投放点湿垃圾桶分类情况,发现湿垃圾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每个点扣2分;发现严重混杂的,每个点扣4分(扣满10分为止);发现干垃圾容器(3个)内有明显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每个扣1分;发现有其他类型垃圾严重混杂的,每个扣2分(扣满5分为止)。不满3组的,缺失组等比例赋分。

  2.可回收物与有害垃圾分类实效:现场观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桶分类情况,发现任一类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1.5分,发现有大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3分(扣满5分为止)。

  定时定点+误时投放模式:

  1.湿垃圾与干垃圾分类实效:定时定点投放点垃圾纯净度检查标准同上述,扣分标准按上述66%执行,误时投放点分类实效测评现场观察一个误时投放点,发现湿垃圾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2分;发现严重混杂的,扣3分。发现干垃圾容器内有明显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1分;发现有其他类型垃圾严重混杂的,扣2分.2.可回收物与有害垃圾分类实效:现场观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桶分类实效情况,发现任一类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1.5分,发现有大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3分(扣满5分为止)。

  采用楼层或门栋设桶或上门收集模式:

  1.湿垃圾分类实效:现场观察5组楼层或门栋、门前湿垃圾容器,发现1处容器少量混杂的,扣1分,严重混杂的扣2分;发现2处容器少量混杂的,扣2分,严重混杂的扣4分;发现3处容器有少量混杂的,扣3分,有严重混杂的扣6分;发现4处容器有少量混杂的,扣4分,有严重混杂的扣8分;发现5处容器有少量混杂的,扣5分,有严重混杂的扣10分。

  2.干垃圾分类实效:现场观察5组楼层或门栋、门前干垃圾容器,发现1处容器明显混杂的,扣0.5分,严重混杂的扣1分;发现2处容器明显混杂的,扣1分,严重混杂的扣2分;发现3处容器有明显混杂的,扣1.5分,有严重混杂的扣3分;发现4处容器有明显混杂的,扣2分,有严重混

  杂的扣4分;发现5处容器有明显混杂的,扣2.5分,有严重混杂的扣5分。

  3.可回收物与有害垃圾分类实效;现场观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桶分类实效情况,发现任一类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1.5分,发现有大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3分(扣满5分为止)。

  注:1.按照本表考核标准,经测评,总分达90分及以上为达标小区。

  2.“垃圾分类实效”中“干垃圾混杂其他垃圾”的表述中不包含少量低价值可回收物混入干垃圾的情形。

相关热词搜索: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居住小区考评方案标准 考评 生活垃圾 居住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