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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在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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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市政府决定,在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紧接着召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其主要任务是及时贯彻落实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总结我市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今冬明春森林防火期内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根据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9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回顾  

2009年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帮助和指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所)紧紧围绕“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五个关键人”,认真落实各项责任制,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和灾前防范,从“认识、责任、经费、人员、措施”上狠抓落实。通过各级党政和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以及全市军警民、森林防火战线广大干部职工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森林防火各项目标任务。  

去冬今春以来的森林防火工作,我们克服了2008年冰雪灾害带来的林区可燃物成倍增加问题,克服了今年2月至3月持续高温、大风、高森林火险天气,以及扑火机具落后、扑火能力弱等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取得了较好成绩。2009年,省级通报我市的卫星热点39个,其中核实为林火的16个。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31次,其中,一般森林火灾6起,较大森林火灾25起,占省下达控制指标的53.4%,受害森林面积 442公顷 ,占省下达控制指标的94.8%,受害率为0.44‰,森林火灾查处率为90%。整个防火期实现了“三无”即无火烧连营、无群体群伤、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的目标。  

总结一年来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主要特点表现为:  

 (一)各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森林防火责任制。 2008年12月5日 ,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时安排部署了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针对去冬今春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市政府于 2009年2月17日 发布了《昭通市人民政府2009年森林防火命令》,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确保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2月19日 ,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紧急会议,及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又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森林高火险期内,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责任,突出薄弱环节,狠抓落实。全市实行政府、指挥部成员单位、林业部门三线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共签订责任书24.61万份,签订联防协议1426份,涉林经营和施工单位及天保管护员等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4797份,实行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市31起森林火灾已查明起火原因28起,处理肇事者31人,其中林政处罚17人、刑事处罚14人。责任追究125人,其中,追究行政人员18人,扣除风险抵押金并警告通报;追究护林员72人,按照已签订的防火责任状解骋、扣除奖金或工资;追究监护人35人,均以罚款和补植补造的方式进行赔偿损失和处罚,做到了责有人担,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打。2009年,市县区政府将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省下达森林防火资金40万元,市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安排到位53万元,县级财政到位93万元,林业自筹60万元,有力保障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狠抓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全市上下根据《昭通市2009年度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关注森林,防火减灾,科学发展”,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科普宣传和警示教育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宣传《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入户工程、标牌工程和学校“五个一”宣传工程,突出《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2009年森林防火命令》为主的宣传,使森林防火深入林区、社区和风景旅游区,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民众的防火意识。  

(三) 加强火源管理和监督检查,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严格执行5个百分之百的管理制度,强化野外用火管理,落实守山责任,严把火源关,全面排查并消除火灾隐患。据统计,村长或村民小组长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24.2857万份,防火检查站实名登记8914人,对智障人员登记造册落实监护人5699名,对坟主登记落实责任1.8159万户,处理违规用火729起。设立检查站、点661个、检查人员2132人,关键时期增加护林员1007名,共发放入山许可证2510份,各级干部交纳风险抵押金3.85万元,防火检查中收缴火种1946件,收缴罚金10万余元。派出检查督查人员4640人,下发森林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127份,整改127个。为减少林下可燃物,对退耕还林、林下杂草等可燃物实行计划清除割除4万公顷,有计划烧除林下可燃物200公顷、有计划烧防火隔离带16公里。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春节前后,组织6个督查组深入11县区和市直林场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针对今年森林高火险期提前,风高物燥、持续高温大风高森林火险天气,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还派出督查组,对全市森林防火一线上岗情况开展不间断的督促检查。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也积极深入各自的联系挂钩点进行督促检查,促进了各项措施的落实。  

同志们,2009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防火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通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部门和全体防火战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对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森林防火工作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各地一定要牢记今年2月12日发生的森林火情,认真分析汲取经验教训。 2月12日 因全市出现了森林高火险极端天气,当天我市就有8个县发生了火情,6个县发生了森林火灾,个别县当天发生的火灾还不只1起!仅仅一天全市就发生森林火灾26起,其中,烧灰积肥20起,烧食物1起,小孩玩火2起,电线引起1起,未查明起火原因2起,分析起火原因都是人为引起的。但是,同样是森林高火险极端天气,全市有5个县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历来森林火险等级比较高的南部片区昭阳、鲁甸、巧家就没有发生森林火灾,这就证明,森林火灾属于自然灾害,完全避免是不可能的,但只要预防措施得力,扑救及时得当,将火灾次数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是能够做到的。特别发生在彝良县钟鸣乡的“2·12”森林火灾,火势迅速蔓延到小草坝林场国有林区,严重威胁到了罗汉坝林区,市政府启动了《昭通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二级响应。这些火灾的发生,都说明了我们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不足,其主要根源,一是部分地方干部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认识不到位,防火意识淡薄,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二是对森林火灾的防范力度还不够,野外火源管理和宣传教育存在盲区和死角,铁路、公路、电力、电信等线路的森林火险隐患漏洞未及早发现、未能及时消除。三是一些地方制订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形同虚设,操作性不强,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后县级启动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极不科学。这些问题应引起我们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妥善加以解决。  

二、2010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市林业发展已步入快速、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的新阶段。在盛世兴林的新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客观上看,我市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是从火险形势分析情况看,我市今冬明春比常年气温正常到偏高,降水偏少1~2成,森林火险等级将相应增高,晴暖少雨的高危火险天气偏重,雨季开始期偏晚,致使森林火险高危期持续时间加长,因此,今冬明春森林火险等级比常年偏高,春防形势十分严峻。二是可燃物方面,随着全市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林下可燃物的成倍增加,已具备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的物质条件。三是火源管理方面,人为火源仍然点多面广。四是林改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难度加大。一方面是发生森林火灾组织群众上山扑救难,在火灾没有危及自家林地的时候,有的林农可能不愿意参与扑救,或参与扑救但要求给予误工补贴等。另一方面是一旦自家的山林着火,林农自行盲目扑救,甚至全家老小齐上阵,容易造成群体群伤事故。另外在扑救过程中战术实施也难,比如以火攻火或砍烧防火隔离带等,由于林木已到户,若因邻居山林着火而殃及自家林木,林农不愿意,将会出现如何协调、如何赔偿等一系列新问题。  

从主观方面看,我们一些干部对森林防火工作有麻痹松懈、盲目乐观的思想倾向,对森林防火的重视只停留在口头宣传上,有的领导还认为只要钱给到位,自己就没有责任了!不去深入调查研究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及时解决,对隐患的排查整改流于形式,对火灾的查处不痛不痒,这些思想倾向和行为才是森林火灾的最大隐患。  

三、恪尽职守,全面推进森林防火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010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防控措施,紧紧围绕“抓落实、保安全、促发展”这一主题,努力提高防控水平和应急能力,切实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坚决避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杜绝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全市森林火灾次数不突破58次,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突破466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80%以上。按照以上要求,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森林作为陆地最大的生态系统,常常受到各种自然灾害的侵害,其中森林火灾的危害最大,由于他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扑救困难,已列入世界八大自然灾害之一。我市虽然多年来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但就存在的问题来看,我市的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因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未雨绸缪、认真履职,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五条标准”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即:一是各级组织机构落实,特别是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机构健全稳定,人员高效精干。二是责任到人,各级地方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是本地区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都要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签订防火责任状,并经常深入责任区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是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四是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五是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按照“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五个关键人”的要求,切实把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包片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将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林区基层、山头地块和防火第一线。防火期内,各级行政首长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把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县区要严肃查处第一把火,发生第一把火灾的乡镇政府必须向上级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严惩第一把火肇事者或犯罪分子,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进行警示教育,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 10公顷 以上的森林火灾,县区政府必须向市政府写出检查报告,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点面结合,加大宣传。市、县区要加大电视、广播、报刊的宣传力度,县区、乡村、林场要在交通路口路边刷新增修永久性、半永久性宣传牌。在全市涉林景区、景点、城市面山、公墓、重点林区入山路口、涉林农家乐等人员活动密集区域,开展好森林防火“五色彩旗工程”宣传活动,以警示森林火灾风险、提醒公众关注森林安全,严防森林火灾。各乡镇、林场要向村、社、公路沿线、林区开发单位和个人及风景区单位下达书写规范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任务,确保每个村要有一条半永久性的森林防火标语。各级林区干部职工要深入林区施工场所进行宣传。教育部门要在全市中小学校继续开展好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四)完善措施,严管火源。森林防火重在预防,预防的核心在于管住火源。要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科技相结合的综合措施,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监烧制度,大力推行在森林高火险期前安全时段统一用火,特别是蔗区和林区周边的用火,要提前向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所)报批用火计划,切实做到安全用火。对未经批准、没有安全用火措施擅自进行野外用火的,要对用火者进行从严处理,引发森林火灾的,还要对管理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野外火源管理“五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对坟地户主和“痴、呆、聋、哑、疯”5种人要清理登记造册,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特别要防止城市乞讨人员和未成年人进入林区用火、玩火。铁路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所属林地的防火工作,并配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做好铁路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防火工作。电力、电信线路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应当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并组织人员进行巡护。  

(五)健全完善“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森林火灾扑救体系。森林火灾是一种扑救困难且十分危险的灾害。因此,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扑火队伍建设,组建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走“以专业、半专业队为主,专群结合”的路子,切实解决我市扑火力量薄弱的问题。要培训利用好各县区已经组建的民兵应急大队,对民兵应急大队做到组织、训练、任务、机具、指挥“五落实”,使其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各乡镇要组建1-2支以乡直机关和民兵为主的义务扑火队,并配备一定的扑火物资。各村委会要组建一支30人左右的应急扑火队,并造册编队,保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能快速集结,迅速到达火场,消灭初发火。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修改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使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切实抓好森林防火指挥员、专职人员、扑火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训及演练。  

(六)采取各种措施,加强重要时段、重点地段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要切实抓好城市面山、自然保护区和风景旅游区等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春节、清明节、五一节期间的火灾防控,大力提倡清明节以摆放鲜花、插柳条、熟食祭祀等“无烟上坟”文明行为。林业部门、林区乡镇要密切配合,在入山路口增岗设卡、严防死守,杜绝火种上山,确保平安度过火灾高发期。  

(七)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从全市森林防火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和《昭通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森林防火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确保部门责任的有效落实。在森林防火期,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深入挂钩县区林场、深入乡镇、深入林区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交书面森林防火工作检查报告。  

同志们,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我们一定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上下一心,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努力夺取今冬明春森林防火的全面胜利,为我市生态建设和构建和谐昭通做出新的贡献。 相关热词搜索: 副市长 森林防火 讲话 工作 会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