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阅读故事作文优秀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会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我就是一个酷爱读书的小女孩,只要一有空,我就会捧起一本本自己喜爱的书津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阅读故事作文优秀14篇,供大家参考。
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会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我就是一个酷爱读书的小女孩,只要一有空,我就会捧起一本本自己喜爱的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读书丰富着我的生活。
记得妈妈曾经告诉我,当我学说话的时候,她就会拿着书教我认识书上的图片。上了幼儿园,老师常常会给我们讲美妙而且生动的童话故事。从书中,我认识了美丽的白雪公主、善良的灰姑娘、可怜的卖火柴小女孩、顽皮的匹诺曹进入小学,我能够自己看注音版的《成语故事》,知道了许多成语的意思,为我的写作增加了题材。在《海底两万里》中,我钦佩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他有着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另外《列那狐的故事》里,主人公狐狸列那的聪明才智深深的震撼了我渐渐地,我开始读四大名著,我佩服《三国演义》里用兵如神的诸葛亮,知道了《水浒传》里除暴安良的一百零八位好汉、还有《西游记》里执着取经的唐僧、机智勇敢而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还有憨厚老实的沙和尚。因为这些书,我的课余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书,就像我的一位好朋友,我越来越不能离开它了。它让我获得了许多的快乐,使我的知识越来越渊博,我将继续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快乐成长!
我的爱好有很多,如读书、扔沙包、溜冰等等,但是我最喜欢读书,有时像个书呆子。
读书能让我学到许多知识,比如说自然书,可以告诉我大自然的奥秘;故事书能让我知道许多道理。记得有一次,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故事书,我写完作业,就把故事书拿出来看,该吃饭了,妈妈叫我吃饭,我还在看,妈妈说:“在看下去肚子该抗议了!”我这才想起吃饭。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就爱书,特别是作文书,一篇篇作文可以让我大开眼界,作者的水平真高,作文写的丰富多彩,写作方法灵活多变。老师让写作文,我就按他们的写作方法,作文都是优加圈。我爱看故事书和作文书,我的作文写的好,都是我爱读书的结果。
我想,我要多看一些书,努力学习,做一个有学问的人。
阅读是一件快乐而有趣的事,它能使行走在大漠里的人不再枯燥无味,能使一杯白开水变得有滋有味。
我在课余时间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面讲述了小狗巴克从小生长在庄园里。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到了一个遥远而荒僻的北方,常常遭到鞭笞,被迫拉雪橇等。在残酷的环境中,巴克为了活命,渐渐变得残酷而狡猾,祖先的野性终于在它身上重新萌发,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故事结构紧凑,情节动人,语言洗练,虽然描写的是动物,但却赋予了这些动物灵性和思想。
这本书告诉我们遭遇逆境要像巴克一样勇敢地去战斗。
陈寿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果然,他说的没错,我现在手中没有书就闷得发慌,啥事都不想做。
我喜欢的书不少:《爱克斯探长》、《窗边的小豆豆》、《三国演义》……但是最喜欢、最爱的书是《小兵张嘎》。故事主要讲的是张嘎和八路军的故事。
我爱读这本书,在我刚读这本书的时候,就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住了。一下课,我就在椅子上出神地看着,游荡在故事情节中,忘记了我在学校。“叮铃铃”上课铃响了,我只好把书放回书包里听课,可我怎么都听不进去了,还沉浸在故事情节中。下课了,我立刻拿起书继续看起来。晚上睡觉时,我还是对书牵肠挂肚,满脑子都是张嘎。
我爱他不仅是被它的故事情节吸引,还有其他的原因,这本书有很多描写值得我学习,作者把景象写得惟妙惟肖,让人如身临其境,好词好句遍布整篇文章。看完这本书,让我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让我的作文写得越来越好。这就是我认为的好书标准。
现在,阅读对于我来说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娱乐。
读书使人快乐,读书使人聪颖,书是我无声的好朋友。
从我上小学起,妈妈一有时间就带我去逛书店。第一次去书店我就能闻到书香,那时,我最喜欢看的当然是图画书,那五颜六色的画牢牢地吸引我的眼球。后来,在妈妈的引导下,我慢慢地对注音版的绘本也产生了兴趣,随着识字量的增加,那些绘本书已经满足不了我了,我喜欢上了没有拼音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从这本书里我懂得了不少知识,比如:为什么眼睛不会怕冷?因为眼球中的。角膜、结膜、巩膜上有丰富的触觉和痛觉神经,但没有感湿的神经。为什么说猫有九命?因为猫跌下来总是摔不死。猫有完美的超乎想象平衡能力,当猫发现自己失去平衡时,他就会扭动自己的身体,并能经受住较强的冲击力……还有一本书也很吸引我,书名叫《我的同桌是妖精》,怎么样,看到这个书名,你是不是也想读呢?
我爱读书,因为书是我的无声朋友,它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阅读》使我更精彩,她就像一把金钥匙,帮我打开知识的宝库,帮我拨开学海的层层迷雾。翻开书,我对学习不再迷茫、不再困惑;书就像导航仪,帮我找准路线,走出迷宫;翻开书,我对学习充满好奇,充满兴趣。《阅读》给我快乐,在欣赏中吸收各种养分,潜移默化地,使自己的知识逐渐变得丰富起来,也使知识的获取同样成为一种快乐。
有一次,我在书房里看《阅读》,爸爸要去邻居家说点事,就跟我说:“帮我看一下炉子上烧的白粥”。我答到:“没问题,放心吧!”当我看到培根的名言: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使人善辩……
突然,一股浓浓的焦苦味扑鼻而来,我快速跑到厨房,关掉天然气,打开锅盖一看,完了,白粥也烧焦了,煤气灶上都是粥糊糊,地上也一塌糊涂。这时爸爸回来了,看到这场景说:“你怎么看个粥都不行!”爸爸用抹布清理,我站在一边,心里真不是滋味。我又回书房去看书。
同学们,我这里有一句阅读体会送给你们:读《阅读》就像与过去时代那些最高尚的人进行交谈,而且是一种经过精心准备的谈话。
我的名字叫朱林君,其涵意是希望我做一名正人君子。比较好笑的是,在我小学三年级时,老师将我的名字登记错了,叫朱林吾,可笑吧!现在,我光荣地成为一名初中生了。
这世间能吸引我的东西不多,但有一点我必须声明,那就是看书。因为这一点在我脑海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永恒记忆。小学四年级,有一次我感冒发热,去医院吊水,怕到时候太过于无聊,便挑了一本书去消遣时间。那时,我右手吊水,左手翻书,因为这本书有点厚,一只手翻书太过于困难。我便小心翼翼抬起右手,帮助左手翻书,这样不知不觉间,大约过去了半个小时。
我再次抬起右手翻书时,突兀的,我发现右手背上肿起了一大块,我心里顿时翻起一阵滔天海浪,急忙叫来爸爸。爸爸观察了一阵,他的知识底蕴毕竟比我丰富得多,他叫来了护士,护士给我拔下了针头,又重新扎了进去,害得我又受了一次皮肉之苦。爸爸解释道:“吊水时针头扎的地方是筋脉,然后将药水输进去。可能你右手老动,针头方向换了一下,扎进了肉里,药水输进去,可不就肿起来了嘛?”
唉,都是一本书害得呀!如果不是因为看书太过于急切的心情,我又何必受一次皮肉之苦。不过总之,我爱看书的习惯不会因此而改变,甚至更加“疯狂”,在六年级又成为班级的“读书之星”。另外我的作文也多次登过报纸,希望大家多去看看哦!
我喜欢读书,因为书是智慧的源泉,是智慧的结晶,也是我时时刻刻的好朋友、好老师。
我三岁的时候就开始读书,因为那时候我不认识字,所以只能看一些小小的图画书。那些图上画着许许多多的奇妙世界,从那些图片中,我了解到世界是多么五彩缤纷。
直到我五岁的时候,我开始看一些故事书,这些书都有插画和拼音。书里的精彩内容常常把我吸引住,刚买回来的书我一看就爱不释手,吃饭时看,睡觉前看,就连上卫生间的时候还看。虽然一知半解,但也懂个大概意思。那些书让人百看不厌,我常常把那些书反复地看,感觉回味无穷!
我七岁时,喜欢上了科普系列读物。像《少年百科大全》《少年儿童科学知识从书》,我全看过。我每看一本书,都会提出很多问题,我就把它们一一列出来,再从头看几遍书,直到把答案找出来。
现如今,我收藏的书有好多好多,小说、故事书、科普读物以及各种各样的学习用书,我都喜欢。
今后,我也会把读书作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几年的读书经历使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书中丰富的知识和所蕴含的道理,不是你看一遍、两遍就能全部懂得的,反复去读,你就会发现,每次都会有新的发现和感悟。
去年暑假,妈妈带我去约读书房上课。一进门,各种各样的书,绚丽而舒服的色彩,童话般的环境,就映入眼帘。
书房弥漫着自由而舒适的气氛。看书自由而安静,可躺,可趴,可坐。
老师讲课有意思极了,讲的知识我都没学过。回家后,我和爸爸说我想去书房上课。爸爸不屑一顾地说:看书在家里就可以了,没必要去上课。不过,我坚持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书房读书我觉得轻松,看书很久都不觉得累。有一次,我和爸爸聊起诸葛亮的故事。我问:爸爸,你知道 诸葛亮吗?
当然,谁不知道啊!
那诸葛亮的叔父是谁?
诸葛亮的婚车叫什么?
草船借箭曹操为什么不射火箭?
爸爸一个都回答不了。
当我把答案一一告诉他后,爸爸顿时对我刮目相看。那个周六的上午,爸爸就和我一起去上课,课后爸爸非常赞同我在书房上课。从此,我就喜欢上了书房。
读书是旅行。我认识了《野芒坡》的幼安,《故宫里的大怪兽》的李小雨和杨永乐,《甲骨文学校》的周悠悠。
读书是旅行。我仿佛回到了唐宋时期,见到李白、苏轼
读书是旅行。我懂得了七大洲,四大洋。
我喜欢约读书房,看书使我快乐。
从记事起,书就进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作美酒,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颗颗耀眼的星星。
幼儿园时,我最喜欢看“迷宫”类的书。在迷宫中穿梭着,可总是到不了终点,但是我并不灰心,总是经过不断的努力,最终到达终点。就这样,我养成了坚持不懈的好习惯。读书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上小学后,我便读起《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等课外读物,从书中摘录一些好词佳句,等到写作文时,就能得心应手,不会感到欲言无物、词汇匮乏了。《雷锋日记》使我明确人生存的最高意义,便是做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老人与海》中那位不屈服于风暴,勇于抗击的老者让我肃然起敬;我还看了四大名著,《水浒传》中重情义不要被利益所迷惑;《红楼梦》讲述了一个大家庭的悲欢离合;《西游记》让我明白想取得成功,必须要经受磨练。
读书,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一本好书给予我的不仅是闲暇时的娱乐、孤独的解闷,更教会了我如何明辨是非,了解周围的世界。可以说,因为有好书做伴,人生之路才走的如此惬意、如此坦然。好书是人类的营养品。
书,像沙漠里的指南针,又像夜里的北极星,时时刻刻都默默地为人们导航,指引正确的方向。呼吁所有同学们多看好书,茁壮成长。
那是六年前的一个晚上,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一接到书,我就立刻捧着它到书房去看。
“嘀嗒,嘀嗒,嘀嗒……”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但沉醉在书中我依然在读书。夕阳渐渐西沉,我就顺手打开了台灯。就这样,一连读了两个小时。
“饭好了!过来吃饭了!”一声大喊响了起来,可我置若罔闻,继续读书。“哗啦,哗啦……”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把我惊醒了。“喂,吃饭了!”我抬头一看,原来是爸爸。“咕――”肚子也闹粮荒了,我只得依依不舍地又看了几眼书,吃饭去了。其实,吃饭的时候,我也仍“身在餐桌,心在书中”,我在想:书中的主人公最后会怎么样呢?那个大反派最后又会被怎样处置呢?“啪!”一声巨响一下惊醒了我,又是爸爸!我嘞个去!“吃饭的时候不要想其他事情!一心不能二用,你别光顾着思考而忘了吃饭!要想的话吃好饭到书房里去想!”一听这话,我立刻抓起筷子,赶紧吃饭。“啪!”“哗!”碗筷一放,吾向书房去也!
“哗啦,哗啦……”一本上千页的书一天就看完了,这对那时的我可是个天文数字!
现在我虽已换了好几个类型的书,兴趣却仍不减。现在我正一步步爬着“书山”。
我很喜欢看书,我特别钟爱的书是《马小跳全集》。如果你不喜欢看书,希望你能从“马小足”看起。《马小跳》不但故事情节生动,而且很搞笑。《马小跳》书后就这样一句话——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下面聊一聊我的读书故事吧。
那是我八岁的时候,那会我最最喜欢看《马小跳》了。一个周末,爸妈没在家,我就走进书房,欣喜若狂地抱起《淘气包马小跳》,一下子我就走进了“他”的世界里,进入忘我的境界。下午两点了,惨了,我的作业还一字没写!老妈回来了,问我作业写了没,我不敢看妈妈,低着头小声地说:“还……没有……”我被狠狠地骂了一顿,心里想:还是乖乖写作业吧。
作业写完了,手酸疼酸疼的,就像做了一百多个俯卧撑似的。我顾不上手的酸痛,连忙拿起《马小跳》就看了起来。不久,妈妈叫我吃饭了,我急速地走到饭桌前坐下,我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风卷残云似的,一碗米饭下肚。放下碗筷就冲进书房,再次“啃”起“马小跳”来,不知不觉中我又进入了“他”的世界。
已经九点半了,爸爸叫我睡觉了,打断了我和“马小跳”的恶作剧之旅,意欲未尽,觉得一点没读痛快,但老爸下了让我睡觉的死命令。关了灯,想来想去想出了一个法子,躺在床上一手拿书,一手拿着手电筒,用被子盖着读。但还是被细心的爸爸发现了,他走进来说:“不要躺在床上看书,对视力不好,要看就起来好好地坐在椅子上看,但是少看会儿,看完了赶紧睡觉。”
唉,为了保护眼睛,我争分夺秒读看半小时就去睡觉了,争取在梦中和马小跳会合。
“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相信大家都喜欢看书吧?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做任何事,只要有恒心,有毅力,就一定能够到达胜利的彼岸。
记得在我7岁的时候,我的爸爸帮我买了一双黄色的溜冰鞋。第二天,我便要求外公陪我到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溜冰场去学溜冰。到了那里,我便换上溜冰鞋,等到“全副武装”之后,我的脚便一前一后得划了起来,我扶着栏杆,大概划了两三圈,便离开了保护屏——栏杆,开始在中间滑行。但我还是按照老方法划来划去,可我发现别的小朋友比我溜得快,于是,我便蹲了下来,开始观察别的小朋友是怎么划的。经观察,我发现他们并不是按照我的方法划的,而是双脚弄成外八字,然后左脚向左上角一划,右脚向右上角一划,这样才能划得快。于是,我便跟着他们学,果然,速度快了不少。就这样,外公带我天天来这里溜冰,大约过了一个星期,我终于学会了溜冰,这可真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啊!”
我们一定要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
每当读一篇文章或一本书时,都少不了会看到感人的部分,也有少不了的惊险。书中的内容往往牵绊着我的心;跟随着书中的情节,心绪起伏不定,往往不禁感叹道写作者文采斐然。书中任务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地会使我产生幻觉仿佛身临其境,说起感人文章,脑中弹出一幅这样的画面:在一个银色的世界里,雪花在漫天里偏偏起舞,白茫茫的大地上却有着一排触目惊心的血迹,血与雪融在一起,仿佛在诠释者母亲的含义。不错,这就是《血色母爱》。当读到这篇文章时并不知道是这样的结局,可当读到最后,禁不住泪流满面。文章大概说的是外国的一个母亲,这个家庭并不富裕,女儿也一直嫌弃母亲,有一次这个母亲所在的公司因节日而放假,这位母亲便买了两套银白色羽绒服邀女儿一起去滑雪。来到目的地后,因两人玩的过于开心而导致迷路并遭遇到雪崩,有救援飞机飞过却因羽绒服是白色的缘故而没被发现,女儿在母亲的怀里睡着了···醒来后发现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说是自己的母亲割开手腕爬行,救援机上的人员发现红迹才得救,而自己的母亲却永远的离开了人世;女孩顿时大哭。是这位伟大的母亲用鲜血救了她。我看完后很震惊想这个女孩以后怎么办呢,她肯定也后悔以前对母亲的态度吧?!这篇文章也让我学会更加珍惜和父母相处的机会并尊重他们。
其实,感人文章不止这些。平凡的人却总能做出震撼人心的事。一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母亲走了,而她留下的鲜血却引发我们的思考。我用一颗女儿的心去读,读出了她的悔恨与悲痛;换位思考—我用一颗母亲的心去读,读出她艰难的抉择与对女儿的不舍;我用我的心去读,读出了女儿因失去母亲的痛,母亲因救了女儿的甜。而我的心却依旧是苦涩的。不可否认阅读带给我乐趣的同时也使我深受启发。
读书,不仅仅是品味,也读出了世间的冷暖;
读书,不仅仅是体会,也读出了人生的酸甜苦辣;
读书,不仅仅是感受,也读出了为人处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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