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也是构建皖北区域中心城市,打造“智慧城市”的重要时期。交通运输当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先行官,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支撑智慧城市发展,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的引领和支撑。针对当前阜阳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交通产业,发挥交通运输信息化整体效益和规模效益,更好地支撑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关键词:“十三五”;阜阳市;交通信息化;对策
1 交通信息化发展主要问题
1.1 信息孤岛现象尚存在
信息化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中的引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业务管理协同程度较低,交通运输数据中心尚未搭建,信息资源整合、数据交换共享还有待进一步统筹规划,信息化在打破部门间、业务间、区域间的信息壁垒,提升建立协同式、网络化的交通运输业务新模式方面的引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1.2 现代信息技术与行业管理和服务融合不够
管理效能提升还有较大空间,当前信息技术的应用主要为传统的交通运输要素运行监测、行业管理、信息服务、政务公开提供基础的技术条件,实现交通运输行业主要业务的数字化和可视化。现代信息技术与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程度尚浅,实现交通运输生产组织和行业管理模式的创新,提升交通运输要素生产率,推进行业转型升级还有较大空间。
1.3 交通运输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尚需提升
信息服务公众体验不佳,伴随着阜阳市建设“智慧城市”的进程,城乡居民对交通基本信息服务的需求将进一步提高,社会对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质量和效益,人民群众实际感受更加关注,保障交通信息化发展与阜阳经济社会现代化相协调,将先进理念、制度、政策和技术手段融入交通运输全领域全过程,将成为摆在阜阳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面前的重要问题。随着阜阳市构建智慧城市工作的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和其他行业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需求业更加迫切。
1.4 交通运输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模式尚未形成
社会力量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投入有限,技术、人才、资金等制约信息化发展的主要问题依然存在,社会力量在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运维、服务领域的作用还有待发挥,交通运输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模式亟待构建。
2 形势需求
阜阳市在十三五期间加强智慧交通信息化发展,一是构建皖北区域中心城市,发挥交通运输先行官作用,综合运输需要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保障交通运输的畅通高效安全,需要构建交通运行环境和运载装备监测体系。三是保障交通运输信息化可持续发展,需要构建良性的信息化发展模式。四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需要“互联网+”与传统业务深度融合。
3 发展目标
3.1 实现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
依托阜阳市云计算中心,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运输多种信息服务资源的整合,省级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数据聚集于云中心。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统一的覆盖市、县的两级行业信息网络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互连互通,交通信息网络在市、县交通运输业务主管部门以及交通重点企业的覆盖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业信息专网的稳定性和可靠度。
3.2 实现公共信息服务精准化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主要事项在线办理覆盖省市县三级;实现公交、长途客运、铁路、水路、民航等运输方式的出行服务信息共享。
公交一卡通发卡量达到100万,公交车、出租车智能终端覆盖率达到100%,公交站牌电子化率大于80%。
3.3 实现行业监督管理精细化
实现重点路段、桥梁、隧道、服务区、船闸、港口、客货运场站等基础设施实时监测;实现“两客一危”车辆、“四客一危”船舶、交通运输执法车辆的动态定位跟踪监测,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全市Ⅱ类以上治超检测站100%实现信息化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信息覆盖全市所有交通建设市场和运输市场主体,重点建设工程关键点实现实时监测。
3.4 实现综合分析决策科学化
初步建成大数据决策分析平台,建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决策管理机制。
4 对策措施
4.1 加强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
切实发挥各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息化领导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信息化规划制订和信息化建设的领导与协调等职责,确保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按照统一规划有序开展。进一步推动县区交通运输信息化执行机构建设,各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紧密配合,形成上下、条块联动的统筹协调机制,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4.2 加强政策制定和制度落实
制订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相关政策,做好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认真贯彻《阜阳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采购、实施、验收、后评价等全过程的监管。建立信息化绩效评估制度,强化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运营情况的考核,科学评估信息化建设的效益。
加强信息安全制度建设,各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做好交通运输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和安全防护工作。建立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建立信息安全培训机制,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信息安全防护意识和水平,为交通运输信息化提供安全保障。
4.3 注重标准建设和执行力度
各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信息化标准规范宣贯,加强行业信息系统第三方测评工作,促进行业标准编制和应用有效衔接;加强对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将标准规范管理纳入信息化项目管理过程,确保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贯彻落实各项技术标准。
4.4 强化智力支持和人才培养
制定积极的人才政策,按照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原则,以培养为主,以引进为辅,培养一批既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又熟悉交通运输业务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加强国际国内的技术合作交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结构体系,为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4.5 加强技术融合和成果推广
各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引导、加大支持和调动信息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积极性,积极鼓励和推动交通运输信息技术领域的产学研结合,逐步形成行业信息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北斗卫星导航、高分遥感在交通运行状态动态数据采集、综合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等领域的应用研究;加强与国际和国内其它地区的技术交流,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引进先进技术;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畅通的信息传播渠道,积极推进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
4.6 推动模式创新和政企合作
各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发挥市场对信息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多渠道筹措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运维资金,以市场化方式规范、引导和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交通运输信息化的建设与运营中,在交通运输公共信息服务领域进行市场化建设与运营模式的探索和实践,积极推动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与运营逐步走向社会化,形成交通运输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1]行稳致远:阜阳“十三五”规划编制观察[J].决策,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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