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意义,作为意义之形式,可以被定义为意义变化的可能性,表意不过是从一门语言到另一门不同的语言、从语言的一个层次到另一个层次的转换,意义便是这种置换代码的可能性。文章在探究了意义、意义理论和语言认知的基础上,论述了语言逻辑的发展以及语言逻辑的发展对意义理论的诉求。
关键词:意义;认知;言语行为;主体性
中图分类号:B81-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60(2011)01-0090-07
当人们说建筑是凝固的音乐,音乐是流动的诗,而诗又有着形式美(建筑美)、节律美(音乐美)、意境美(语言美)时,它们都涉及到了表达,而表达是语言与这个对象世界的联系,意义就产生于表达。海德格尔说过,栽培和照料是一种建筑。但是,人不仅要栽培那些产生于自身的东西;人还在aediftcare(建造)的意义上建筑,即通过建立那不可能依靠生长而存在并持存的东西来建筑。在这种意义上建立的,不仅有人的居所,还有由人手并通过人的筹划制成的一切作品。不过,就语言逻辑而言,它是逻辑回归于自然语言以后产生的结果,它吸收了数学逻辑、模态逻辑、多值逻辑等逻辑的研究方法。也就是说,尽管语言逻辑是一门尚待完善的现代逻辑分支,但是,它关注的始终是逻辑与语言的联系,特别是与自然语言的联系。
一、人脑遗传基因与信息贮存以及主体性与语言
人的生活形式是活生生的,语言也是活生生的,并且,语言伴随生活形式一起生长。弗洛姆在《在幻想锁链的彼岸》一书中说: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的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乔姆斯基认为,人的语言能力根植于“语言习得机制"(Language Aoquisition Pevice),语言习得机制又是根植于人的大脑,而人脑又是由遗传基因决定的,所以,乔姆斯基相信人的语言能力也是由遗传决定的。约翰·丘吉尔在“维特根斯坦与哲学的未来”一文中写道:“在维特根斯坦热切追求平实性的过程中,他一直认为语言只做或者说只能做一件事情:描述事实。然而人类的现实生活却充满了问题、命令、请求和反对,有谁知道逻辑上有多少种不同的语言使用方式及其展示方式?因此,语言功能多样化的观念取代了对单一性的主张。”不过,后期维特根斯坦逐渐放弃了他早期的语言统一性观点。后期的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发生作用的方式是无限多样的,人们使用语言的方式也有无数种。或者说,语言的用法是多种多样的,用语词命名对象,用语句描述对象,只是其中的一种用法而已。但是,应该看到,尽管语言有着不同的使用方式及其展示方式,但人类所使用的许多基本语言符号,只能跟大脑中贮存的感觉信息相联系。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语言符号与心理形象完全对应。日本创造工学研究所所长中山正和推测:在我们的记忆中,语言信息量与形象信息量的比是1:1000。即使中山正和的推测不那么准确,语言信息量比形象信息量小,应该是可以成立的。有学者认为,人和语词是互帮互教,人的信息每一次增长都主动地包括语词信息量的相应增长,并被后者所包括。人们理解一个句子就是理解一种语言,人们理解一种语言也就是掌握一种技术,人们所使用的语词或符号就是人本身。如,爱因斯坦就认为:“在我们的思维和我们的语言表达中所出现的各种概念,从逻辑上看,都是思维的自由创造,它们不能从感觉经验中归纳地得到。”。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如果是研究人类的语言能力,则应更多地与生命科学、人脑遗传基因相联系,所谓的“地球人都知道”就含有这样的一层意思;但是,如果是探索族群的语言交流,那么就应更多地与山川地理、文化背景相联系,所谓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就含有这样一层意思;而如果仅仅是研究个人的思想情感如何表达,则应更多地与心理因素以及语言表达,简单地说,与主体性相联系。
语言,作为一种复杂的符号系统是由基本符号、语形规则和语义规则这三个部分,或者说,这三个因素所构成的。语言中的一个词的意义,必须通过另一些词的翻译,才能获得定义或描述;一种语言能够认知,并且表达的思想感情,换一种也必然可以。因为,我们对语词的描述、定义,实际上是对语言认知经验的描述和定义,这是因为,人是生活在有意义的世界里。“意义”本身不成其为问题,“意义”明摆在那里,是显而易见的,但是,通过语言表意就不同了。这好比一个“白色的”世界,在其中,语言是事物和动作的纯粹标记,人是不可能对意义发问的,所有的发问都是元语言。也就是说,人类能够想象出来的任何一门元语言,都不仅仅是表意的语言,而且也是在进行着名词化的语言,它会把所有的意愿、冲动都凝固成概念,或者是概念性术语。应当肯定,仅就语言的运用而言,某一种语言就是某一集体交流的工具,从愉快的闲谈和对无关紧要事情的随便交换意见,到人们使用大量的背景知识,或者是用论据和假论据进行激烈的辩论等,它们都要使用语言。因此,有学者认为,假如不存在所有交谈者都相信的事情,那么,交谈该从何处开始呢?如果人不属于一个集体,或者语言不是集体的工具,那么,意义概念就会是多余的,只要说明每个术语的指称,以及将每个语言使用者与该术语联系在一起的信念也就够了。
语言逻辑作为一门尚待完善的现代逻辑分支,它是在现代逻辑、现代语言学和符号学基础之上形成的。语言逻辑是通过自然语言的指谓性和交际性,来研究日常语言交际中推理的逻辑学科。所以,有学者感叹到;我们是从丰富的自然语言材料中进行逻辑概括,以探索出新的逻辑形式和规律,这也就难免使我们获得的思维成果,深深地打上民族的印记,因而,也就容易使逻辑与语言研究的领域模糊起来,甚至混淆了逻辑与语言的界限。北京师范大学陈银科教授认为,研究逻辑理论与自然语言表现力之间的关系是语言逻辑的中心任务,研究语言逻辑的关键是要找到语言和逻辑的契入点。陈银科教授自己还设计了由语言、逻辑、语言的表现力、逻辑的具体原则等这四个元素所组成的四维图,同时,他还构造了包括基本概念、一阶逻辑、模态与可能世界、自然语言量词、摹状词、非陈述句、时态、事件等章节的自然语言逻辑学科教学体系。当然,正如语言世界、思想世界和实在世界之间的关系一样,思想的语言表达形式、思想形式的内容、客观实在的客体,这几种因素的关系是:语言表达形式表示的是具有内容的思想形式,思想形式的内容反映着客观实在的客体,客观实在的客体一般并不直接被语言表达形式所指称。比如说,如果思想的语言表达形式是“蝴蝶”的话,那么,思想形式的内容就是概念的“蝴蝶”,或者说是“蝴蝶的标本”,而客观实在的客体,则是一只只具体的蝴蝶了。不过,就语言逻辑而言,尽管它的基本任务是,研究如何迅速有效地把握自然语言表达式在具体语境中的语用意义,但语言逻辑的发展应该不仅仅关注语言表达认知内容的功能,同时,还应该关注语言的传达功能和语言的交际功能,并且,进而关注语言表达情感内容的功能。比如,人的主体性,因为人的主体性有着独特性,它就像有创意的独特建筑一样,使人的生活形式多彩起来。也正因为如此,语言逻辑的发展应对“意义”理
论有着强烈的诉求。值得指出,独特性并不否认客体性原则,这两者是相互制约和相互补充的,也正因如此,才能保证认识和实践富有成效。虽然主、客体它们各有自己的侧重功能,但比较而言,特别是当代历史条件下,主体性有着更为深刻、积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二、人的语言智力与文化习俗以及行为意义与理解主体
确实,在现代科学所面临的宇宙起源、生命起源、智力起源这三大难题中,智力起源与现实生活的关系最为密切,并且,智力起源的破解也是这三大难题中最为困难的。如果我们从宇宙行进的角度来看,则智力是从物质到生命,从生命到精神的最高发展阶段。如果我们从生物进化的角度看,那么智力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它是自复制的有机分子、细胞、多细胞生物、智力,这四大进化过程中的关键点之一。加德纳认为,在人类拥有的多种智力当中,有五种是最为基本的智力,那就是语言智力、音乐智力、数理逻辑智力、空间智力、身体一运动智力。另外,还有一种是派生的、更为高级的智力,那就是个人智力。在加德纳的个人智力理论中,又包括有两个方面,一是一个人内在方面的,它指的是接近自己内在生活的情感能力;二是一个人外在方面的,它指的是注意并分辨他人,尤其是他人的情绪、性格、动机、意图的能力。除此,在个人智力之中,又有识别(特征)、感情(评价)和意识这三大难题,虽然说,识别(特征)、感情(评价)和意识这三大难题并没有包括智力的全部问题,但是,如果这三大难题能够得到解决,那么人类在解开智力之秘的道路上可以获得突破性的进展。不过,如果就人的思维活动和运行本身而言,则人的思维必须遵循着三个不同的特定层面:第一是思维活动中由物理过程向生理过程转化的层面,它为生理学研究所关注;第二是思维活动中由生理过程向心理过程的转化层面,它为心理学研究所倚重;第三是思维操作中,心理序化或意识自组织化这一特定的转化层面,它构成了哲学认识论在神经生理、心理科学基础方面研究的思维要素、结构、功能等,以及在这些方面系统特征所涵盖的所有内容。但概括地说,在多种智力中,人类最为基本的智力还是语言智力,每个人的语言智力又都是能够通过教育和训练得到并提高的。人的语言智力使人们有了言语行为。所谓的巴别塔困境是说:别有用心的上帝为了阻止别有用心的人类去建造通天塔,让人们语言不通,各说各话,无法协调。而事实上是,人类的每一种语言都为他自己和其它的语言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和兼容空间,一个语言可以学习的性质,实际上是这个语言本身存在的前提。
当然,立足于自然语言的语言逻辑,它的发展必然诉求于语言的意义理论,但意义理论自身的完善,也必须能够说明我们能从有限的语言材料中,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一种语言表达式的能力。行为主义的意义理论认为,语言是一些引发反映的刺激源,以及对某些刺激的特定反应。意义不能用内在的意识、观念等来说明,而必须用公共可观测的行为来说明,意义的同一和差别不在于头脑里观念的同一和差别,而是体现在行为中的同一和差别。意义的可证实理论认为,一句话是否有意义在于这句话是否可以得到证实。只有当说明与语言使用的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时候,当人们通过进行说明的例子参与到相关的语言游戏中去的时候,才能真正地达到理解。比如说,当师傅说石柱子时,他的徒弟递了一块石板。师傅说“石柱?这不是石柱而是石板,那才是石柱。”这位徒弟就是在这样一种——包括命名、命令、服从、质问、说明的语言游戏的工作过程中,掌握了石料的名称。由此可见,命名的语言游戏往往要伴随着命令和服从、质问和说明等语言游戏才能完成。在此语言的活动都是跟生活形式中的活动交织在一起的。约翰·塞尔在《什么是言语行为?》一文中说:“符号、语词或句子或它们的标记(token),它们都是语言交流活动的单位,但构成语言交流活动基本单位的并不是它们,而是这个标记在完成言语行为中的产物(prduction)。把这一点说得更准确些,在某些条件下产生的句子就是言语行为,而言语行为则是语言交流活动的最小单位。”不过,我们如果把语言智力放在多重智力理论中,则它的阐释应该是:每个人都有多种彼此相对独立的智力,这些智力之间的不同组合就构成了个体间的智力差异。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是,人与人群的关系,以及人们言语行为的文化背景。因为,各民族的文化背景影响着民族语言,而民族语言又在民族文化习俗里举足轻重。例如:俄罗斯民间有个迷信,刀落地兆示来客是男人,叉落地则为女宾上门,但是,这个迷信的缘起跟刀叉的形状、功能或象征含义都无关系,而只是语言心理在“作祟”。“刀”(nozh)在俄语里是阳性名词,“叉”(vilka)在俄语里则是阴性名词,久而久之,就自然形成了关联。因此,有学者认为,任何文本作为某一瞬间的创造性表现,它虽然从属的是作者内心生活的整体,但作者的整个内心思想,又一定从属于他那个民族和他那个时代的文化精神。也就是说,人有“心灵”,因而,人不但具有物质性、生物性和客观性,人还具有精神性以及精神的超验性和先验性。科学主义心理学尽管相信的是操作和方法的合理性,将心理学内容和研究对象看成是方法问题,或者说,将心理学的实质性问题的合理性,变成了方法和结果的合理性,但人不仅仅是形式化的存在,而且也是有其内在体验和精神追求的存在。我们如果从生活世界的角度看,那么那种关于理性主义与神秘主义的区分就失去了意义,因为,生活世界并不是一个与主体相对立的客体,也不是作为客体存在于主体的认识和表达之中,相反,主体的认识和表达恰恰是存在于生活世界之中。正因为如此,“从17世纪初以来,所有从事推理的富有生气的人物都已抛弃了中世纪的传统,以这样和那样的方式扩大了逻辑的范围。”不仅如此,这种改变也表现在哲学变化上,正因对人的关注和对人的价值弘扬,主体间可交流性处在哲学思考的核心地位,并由于这种主体间交往需要的不断扩大,语言哲学逐渐地占领了哲学的主战场,成为当代哲学的主流。
其实,语言也并不是保存历史的唯一方式,除语言之外,还有绘画、建筑等作品。它们也都是存在显现的场所,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作品在显现存在的意义方面具有与诗歌同样的功能。因为,艺术作品的意义也是无穷尽的,“一切艺术本质都是诗”,但诗是语言,语言是诗。名称意义的衍生、消亡和传递过程之中,自然而然地产生了许多复杂的现象,比如,隐喻、意义扩大、缩小、甚至消亡等情况,这些问题人们很难从它们的因果链的传递过程中,获得合理的解释。因此,语言逻辑的研究应从静态地思考语言与世界的关系,发展成为积极地引入交际主体,并在深入挖掘主体心理意图的基础上,寻求言语行为的具体所指。换而言之,语言逻辑的发展,无论是对摹状词的掌握和理解,还是对命名仪式和名称传播过程等的认知与运用,都始终不能抛开交际者的主观参与,都不能不联系交际者的心理意向,而这些又都是人的主体性。这是因为,大凡人的理解都是理解主体的理解,而理解主体又是有着前理解存在的主体。所谓的前理解就是指主体在理解前既有的理解:一个人在理解前,必然已经是作为理解的存
在,他已经有了一定的价值观、世界观、方法论,一定的情感、知识、经验等等,这些都是主体的前理解,或者说,只要有理解,理解就总是不同的。前理解表明了理解主体的局限性,因而也就表明了理解的局限性,但是,前理解是历史地变动的,因而,理解也是历史地变动的。没有前理解的人不能成其为理解的主体,他也不可能理解什么。前理解在理解中的作用,就是规定理解的视域,正如我们只能看到视界内的东西一样,我们容易理解那些前理解视域中的东西。又由于,理解主体的前理解是各不相同的,所以,人们对同一个对象的理解也一定是不相同的。不过,任何前理解、前把握又都是“可以被更合适的把握所代替,正是这种不断进行的新筹划过程构成了理解和解释的意义运动。”瓦托夫斯基在《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科学哲学导论》一书中叙述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移居到澳大利亚的人,第一次看到一只奇怪的蹦蹦跳跳的动物,就问一位澳大利亚土著人那是什么动物?……那位土著人用他自己的语言说:“我不知道”,这在那位土人的语言中的发音就是“康嘎人”(Kargaroo)。在这里,不仅仅涉及外国语言的问题,因为,那位土著人用自己的语言也不能适当地指称那种动物,所以只好说:“Kargaroo(我不知道)”。后来在英语中,就用“Kargaroo”来指称“袋鼠”,于是对那种蹦蹦跳跳的动物就有了一种指称的术语。因此,可以说人类的语言是从其被使用的活动中获得了意义,但使用并不设定固定的用法,而用法却会设定固定的使用。
三、人的语言表达与命题态度以及话语语义与语言逻辑
不过,海德格尔发现了一种与众不同的语言,这就是诗。诗是没有确定的含义的,一首诗,在不同的读者那里有不同的意义。越是意义不确定的诗,越是好诗。比如李商隐的《锦瑟》,被人们喻为诗的极品。因为谁都可以说自己理解了它。它不停地显现,它是变动不居的,其意义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具有无限的内在丰富性。因此,海德格尔认为,真正的语言是诗。诗是存在之家。而坚持从心智哲学的角度去探讨语言的本质,并以此来揭示心灵与实在的关系的约翰·R·塞尔认为,思维的其他心理过程与事件,就像语言过程与事件一样,是以生物学为基础的,像人的消化、性交、哺乳或其他人们所熟悉的,以生物学基础的事情一样的真实。语言是道路的迷宫:你从这一边来,你就认得你的出路;你从另一边来,到达的是同一个地点,你却认不得你的出路了。对于非诗的语言,有人要求它有“可证之事”,也就是要求它有具体的感性直观对象;要求它有“可言之理”,也就是要求它有符合逻辑概念之理,应该说,这些都是拘泥于“在场”的观点。语言是集合在场与不在场,显现与隐蔽的、无穷尽的东西于一点之后产生的意义,所以,语言虽然一方面不要求单纯在场的东西,但是,另一方面,又不是脱离世界的。语言世界是由在场与不在场、显现与隐蔽的无穷无尽的东西构成的。比如,语句可以有多种多样的节律,因而,也就可以表达多种多样的对命题的态度。一个语句“FA”中的抽象语句“A”表达命题A。一个语句“FA”的节律“F”所表达的是对命题的态度,记为F。FA是由对命题的态度F和命题A所构成的有机整体,一个语句“FA”的意义,就是这个语句所表达的命题态度。有时,当人们把相似的表达用于不同的情形时,它们暗示出根本不存在的相似性;而有时,当人们把不同的表达用于相似的情形时,它们又掩盖了某种确实存在的相似性:比如“真实”或“真理”一词,它们既可指社会现实,也可指有关的话语。对前者而言,“真实”意味着“实际的”;而对于后者而言,“真实”却意味着“相符合”,这就是词语在不同语境中承载着不同的意义。由此,人们不难看出,语言与理解的关系在于:一方面,语言规定了理解的对象;另一方面,一切理解又都只能在语言中进行。又比如,英语中由于only的位置变动而意思就可以不相同:第一种,only I gave a pencil to him(只有我给了他一支铅笔);第二种,I gave onle a pencil to him(我只给他一支铅笔而已);第三种,I gave a pencil only to him(我只给他一个人一支铅笔)。除此,哲学命题、虚构的命题,一般命题和否定的命题,有关未来的命题与有关过去的命题,甚至心理学命题,它们所构成的迷,都是不能够通过解释表达它们语句主题的特殊本性而得到解决,只能是通过反思那些语句起作用的特殊方式来解决。塞尔认为,没有人会怀疑诺言、陈述、辩解和命令的存在,但是,当这种分析扩展至信仰、恐惧、希望、愿望和各种视觉经验时,哲学家就要提出大量“本体论”的怀疑。
意义的途径论认为,一个词有指称也有意义,指称是语词所代表的对象,意义是通达这一对象的途径,如启明星和长庚星都指金星,但这两个语词是经过不同途径来指的。语句起作用的特殊方式是话语的内容之一,话语自身形式所构成的语旨用意就是话语的字面用意(literal force)。如,一个人说“你能吗?”就表达了“询问”这一语句用意,这就是这句话的字面用意。葛兹达曾经提出过一个字面用意假设(litoral fore hnpethesis),这一假设包含有下述两条规则:第一,显性实施行为式,它是具有其前加成分中所包含的、实施行为式动词所命名的那种用意。如:“我命令你去关门”,其前加部分是“我命令……”,其中包含实施行为式动词“命令”。这样,这个显性实施行为式,就具有“命令”这一字面用意;第二,“命令句”、“疑问句”和“陈述句”这三种主要的语句类型,分别具有“命令”、“询问”和“陈述”的传统用意,但其显性实施行为式都以陈述句的形式出现,却并非都表达“陈述"(Stating)的语旨用意。又比如,“我命令你出去”这句话从语形上看仍然属于陈述句,但是,它的语旨用意却是“命令”。如果依据“字面用意假设”,一个话语具有与上述两条规则相一致的用意,那么就称它为这个话语的字面用意;如果依据推理规则推出的附加用意,那么,就称之为这个话语的“间接用意”(indrrectierce),而包括有间接用意的言语行为,就称之为间接言语行为。由此,人们的言语活动不仅涉及到语言材料和语言传递性的物理过程,也涉及到说话者运用语言的心理过程,以及言语活动的目的和效果,因而,这就要求我们对语言现象,从语言结构、语言心理过程和语言的功能等多方面进行综合的研究。搞清楚人们的大脑是如何工作的,人的大脑是如何产生心智的等等。正如蔡曙山教授在《20世纪语言哲学和心智哲学的发展走向——以塞尔为例》一文中所说:我们“还要了解人类所特有的符号语言与脑和认知的关系,这是认知语言学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还想知道心理与认知的关系,如感知和注意、模式识别、学习记忆、知识表征、推理和问题解决、情感与认知等,这是认知心理学所关注的问题;认知人类学要解决由人类文化发展和人类进化过程所决定的与人类种群特征有关的认知问题,如符号的起源、语言的地方性和民族性,人的文化存在方式、文化的进化、文化的适应性与不适应性、文化与基因的双重进化等;认知
计算机科学即人工智能要解决机器智能的问题,如人工智能的标准、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机器的感觉和知觉、机器人和智能体等。”也正因为如此,在某种意义上说,当代语言哲学与心智哲学实现了“汇合”,并且21世纪人类对这种“汇合”的研究,将会成为认知科学的主要任务。
从哲学的高度讲,自主性是人的主体性规定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人的主体性是指人在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动性、创造性和自主性,它是人的本质力量的表现和确证。意义理论(theoryof meaning)是语言哲学的中心问题之一,字面上它与语义学(semantics)相似,但习惯上把对意义的哲学研究称作意义理论,把对意义的语言学研究称作语义学。当然,仅就逻辑公式而言,它是应用于理性认识活动或领域而产生的具体语义,是逻辑哲学或逻辑认识论研究的对象,它是逻辑、科学和哲学三者融合的结晶。对于一个公式,人们可以有两种不同层次的解释:逻辑语义学解释和认识论解释。逻辑语义学解释赋予一个公式的意义,是这个公式在逻辑上的全部意义;认识论解释赋予一个公式的意义,是这个公式获得逻辑语义之后应用于认识领域而产生的意义。公式的认识论解释是层次较高的解释,它必然包含着逻辑语义学赋予公式的全部意义,同时,又超出逻辑学的范围而进入理性认识的具体领域。理性认识的主体是人,而人的主体性又有着三种形式,即:认识的主体性和实践的主体性以及存在的主体性,它们又分别存在于人的认识活动、实践活动和人的生存与发展行为之中。值得指出的是,人的主体性又不同于主观性,主体性是一种有意识的、含目的的,以理性形式存在的决定作为,因而,主体性与对象性正好相对立,它们构成认识实践活动的一极。毫无疑问,主体性的发展要受到对象的制约和束缚,但从主体性的本身来看,它又是与制约相对立的,因此,它属于独立性、自由一极的范畴。但就创作而言,所谓主体性则是指主体在进行创作活动中善于发现自我,表现自我,进而更新自我的意识。主体性,它一旦真正介入创作实践之中,并自觉地与外在文化环境相融合,那么,无论是对创作主体本身,抑或是对整个语境中的群体的影响都是深远的。概而言之,主体性的自我表现与意义的理解认知,它们会殊途同归,语言逻辑的发展及其对意义理论的诉求,也会必然地深入到这种思维实践与语言实践之中。
四、结语:人的主体性与思维实践以及对意义理论的诉求
虽然“词语破碎处,无物存在。”一个不能让人亲近,而只能让人拒绝的东西,绝不是真正的好东西。或曰“唯有栖居,才有建筑。唯有诗意,才有栖居。所谓诗意,就是根据神性度量自身。一个没有神性的建筑物,如何度量自身?一个不能度量自身的人,如何栖居。一个不能栖居的人,如何建筑。”。也就是说,人的理性只有与情感、激情合作,效力于最强烈的激情,才是强有力的。由此,尽管主体性与对象性都是人类社会思维实践的领域,但对于客体本身而言,它们也是多层次的系统,具有多方面的要素、规定、属性、关系等,并且,它们都可以分别转化为主体思想的内容。或者说,它们既可以作为浑沌的整体转化为主体思想的内容,也可以作为一个许多规定的综合,或者是多样统一的具体整体,而转化成为主体思想的内容,并且,这些内容主体还可以用不同的思维逻辑形式和语言符号形式予以掌握和表达。语境主义就认为,语言表达的语境是将实体、事件、现象等具有实在特性的存在,视为在相互关联中表述的要素,不同的语境会形成不同的本体论立场,从而语词及其所指的对象就会具有不同的意义。但是,虽然说“在某种意义上,文化就是固化了的生存方式的同义词。”但在反映客体和语言理解等方面,人们无论使用的是何种民族语言,在对于语言的理解上,有一些根本的东西又是大致相同的。比如,人们对整个话语所提供内容的理解,总是逐步实现的。简单地说,凡是要把握当前句子的语义内容,就不仅要分析这个句子自身的句法结构,而且还要依靠对其上下文句子的理解等等。
总之,意义,作为意义之形式,可以被定义为意义变化的可能性,表意不过是从一门语言到另一门不同的语言、从语言的一个层次到另一个层次的转换。语言逻辑作为一门尚待完善的现代逻辑分支,它给我扪提供的指导是:关注逻辑与语言的联系,特别是关注逻辑与自然语言的联系,以及关注逻辑在日常语言和日常生活中的使用等。语言逻辑模式也不是与人无关的抽象模型或教条,它是立足于自然语言的,是活生生的。因此,尽管目前人们对“意义”的本质所知依然甚少,但是,我们却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到它在何处显现,如何演变,所以,认为“意义”是话语和文本中各种表意的、单面线性组合的人也越来越少。甚至,有的逻辑学者认为,由于“自然语言和逻辑的差异并不都是自然语言的过错,有时还可能是逻辑的贫乏所致。”所以,人们不管是研究人类语言行为的起源、人群的言语交际能力,还是探索个人的“心智语言”和“心理形象”,就讨论问题的角度而言,始终不应该是单向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主体性与语言认知的研究,以及语言逻辑的发展对意义理论的诉求,都必然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相关热词搜索: 诉求 逻辑 意义 理论 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