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精准扶贫情况的报告。为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自5月下旬开始,采取实地察看、听取介绍、征求意见、座谈交流等方式,实地走访湾坞、甘棠、社口、溪潭等乡镇的部分民族村,征求坂中、康厝、穆云畲族乡的意见,并前往建阳、武夷山等地进行考察学习。随后,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福安市少数民族人口8万(其中畲族人口7.6万),占总人口数的11.9%,全市共有105个民族村,占全市行政村23.9%,全市第四轮、第五轮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村79个,其中贫困民族村20个,贫困自然村120个,其中贫困民族自然村47个;全市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556户,9592人,其中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户528户2026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在推进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通过采取挂钩帮扶、基础设施建设、造福工程搬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培育一批农业、畲医畲药、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促进了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全市少数民族贫困户已脱贫516户1991人,余下12户35人计划于今年年底脱贫。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我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完善乡村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一强三比两挂钩”,加快实现乡村“五大振兴”,为民族乡村特色产业的扶贫之路奠定坚实后盾。
㈠抓好政策落实,助推乡村经济发展。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民族乡村特色经济发展扶持增收工程”,推动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民族乡村产业发展格局。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宁德市挂钩帮扶民族乡村政策,出台《福安市民族工作行动计划纲要(2017-2020年)》,成立福安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两次下发《关于开展民族村挂钩帮扶活动的通知》,明确市主要领导和民协委成员单位分别挂钩帮扶4个特色村寨和21个民族村,每年落实挂钩帮扶资金不少于3-5万元。优先为民族乡村的特色产业项目提供政策、资金、技术、种苗等多方面支持,重点引导鼓励各民族乡村立足资源优势,转变发展思路,改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从而带动提高贫困户收入。
㈡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基础事业建设。一是持续推进民族乡村公路安保工程、提级建设,按4.5米以上路幅宽度的标准优先安排完成民族村的道路改造,所需资金除中央、省、宁德市补助外,市财政按每公里5万元标准予以配套补助。对105个民族建制村以外的民族自然村继续按4.5米以上路幅宽度的标准改造提升,每公里按3万元标准予以配套补助。二是集中部分民族经费重点扶持产业,2017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扶持少数民族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少数民族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支持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2013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帮扶民族乡配套资金100万元,用于民族乡“美丽乡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和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四是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先后投入550万元加快溪塔、虎头、金斗洋、后洋、林岭等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大支持凤洋、兰田等7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村建设力度。五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2016年穆云乡被命名为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2017年福安市被命名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㈢推进文旅融合,彰显民族文化魅力。进一步加快实施“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工程”,市财政每年从文化事业发展基金中安排50万元,用于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持续组织举办“三月三”畲族文化节,支持民族乡村开展形式多样的畲族传统歌会及桃花节、刺葡萄采摘节等主题文化活动,形成展示畲族人文历史、特色风貌和灿烂文化,解读畲族民俗的重要窗口,扩大畲族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推进文旅结合,培育创建畲族风情特色小镇,推动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特色村寨试点村建设,积极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旅游,把民族文化变成推动民族乡村增产增收的特点、亮点和产业。
㈣稳固农业发展,不断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实施“民族乡村特色经济发展扶持增收工程”,以产业扶贫为主线,依托茶叶、刺葡萄、水蜜桃、食用菌、反季节蔬菜、畲药等优势特色产业为基础的17个产业示范基地和7个畲药生态园,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通过资金帮扶、信贷帮扶、品牌帮扶、挂钩帮扶等形式,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建设,培育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新增长点。溪塔、虎头依靠刺葡萄、水蜜桃和乡村旅游,少数民族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超2万元;过洋村立足实际,发展茶苗培育,亩均收入可达4-5万元;兰田村发展畲药,种植金线莲、十二时辰、金不换、草珊瑚等多种畲药,带领畲族群众增产增收,发家致富。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民族乡村脱贫致富依靠的特色产业主要是在巩固传统产业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仍然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
㈠产业发展水平不均。目前我市部分民族乡村尚未形成比较成熟的产业体系,村与村之间产业发展差别较大,有主导产业的村,户户有项目、人人有收入,户与户之间较为均衡,没有主导产业的村贫富差距大,产业发展的规模小而散。部分乡村的发展受技术、信息、市场等要素制约,产业发展普遍存在着质量不高、项目分散等问题,没有稳定的产品销售的渠道,受市场波动影响大。全市仍有相当部分民族村少数民族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未达到全市的平均水平。
㈡产业生产资金短缺。我市民族村大多聚居、散居在边远山区,受地理环境制约,交通、水利等支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点多线长面广,政府虽然逐年加大了资金投入,但由于资金投入方向较为分散,专项资金少,相对于目前产业发展的现状和需要还显不足。同时,农业项目投资周期长、见效慢,不少贫困户虽享有小额扶贫贷款却无技术无产业,发展压力大。
㈢产业带动能力偏弱。一是产品竞争力差,大部分民族地区有产无业、有品无牌问题依然存在,农产品的出路大多停留在出售初级产品和粗浅加工的层面,技术含量和科技附加值都比较低,产品档次低,产业链短,市场竞争力不高。二是龙头企业不足,民族乡村地区基本没有龙头企业,缺乏开拓市场、引导生产的先行者,无法起到带动、辐射作用。三是缺乏人才技术,贫困乡村缺乏掌握一定专业技能的人才引领群众发展生产,群众对农业缺乏科学管理经验。四是自我发展能力弱。多数民族村经济结构单一,外出人口较多,土地抛荒严重,贫困户老弱病残多,生产经营能力弱,抵御风险和自我发展能力脆弱,容易出现返贫现象。
㈣村集体“造血功能”不足。我市部分民族村在农村土地确权后,村集体既没有村办企业或集体经营性收入,也没有可以供发展的土地,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缺乏稳定收入来源,村财收入很低甚至为零,不能有效带动群众发展。如何壮大村里的集体经济、发展产业让村民们增收,是摆在很多民族村面前的一道难题。
四、发展思路
目前,各地结合当地自身发展情况,形成一批发展势头强劲,发展潜力较大且有显著成效的特色产业,推动村财增收农民致富,值得借鉴。
1.浙江安吉县余村(绿色发展+生态旅游):安吉余村是习近平总书记“两山”重要思想的诞生地,功能定位是“生态旅游村”,通过发展农家乐、民宿、漂流等,把生态景观、农耕文明、民俗节庆、地质探险等元素整合在一起,形成可游可赏、亦耕亦采、有趣有乐的新型乡村生态经济,带动群众创业、就业。2016年村财收入380多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35895元。
2.浙江长兴县鲁家村(田园综合体):鲁家村打造以“公司+村+家庭农场”为主线的经营模式,由农户把土地流转给村集体,再由村集体流转给公司,与引进的旅游公司共同组建合营公司,共同投资建设旅游配套基础设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品牌,由一辆小火车把整个鲁家村18家农场串联成一个大景区,农户带地入股,实现共同盈利。村集体资产从2011年的负债上百万元增长至如今的xx亿元,年村财收入280多万元。
3.建阳区三峡村(农业+加工业):三峡村是以畲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基点村,该村立足1万多亩的竹资源,制定了标准竹山管理方法,鼓励村民与浙江等地的竹制品龙头企业合作,引进技术、资金,生产竹工艺筷等竹制品,并对产业链进行延伸,突出“全竹利用”,引进设备及生产技术,生产机制炭等新产品。目前,该村共有竹制品企业40多家,总产值xx亿元,解决就业800多人。村集体则运用土地流转方式,通过出租厂房、入股企业、加油站等,实现村财收入60多万元。
4.甘棠镇过洋村(特色农业+生态旅游):过洋村以茶、林、葡萄等产业为基础,大力发展茶苗种植,制定村“十三五”发展目标,重点编排生态农业、特色旅游等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村集体通过向农户租用农田,统一开垦,搭建大棚出租等方式,年村财收入20多万元。
五、意见建议
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和政府的职能作用,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的指示精神,把握大局、借助大势,把少数民族精准扶贫导入市脱贫攻坚快车道,抓住重点,紧紧咬住“精准”二字,补齐民生短板,促进少数民族扶贫工作措施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确保实现既定目标。
㈠进一步增强资金投入保障,突破发展瓶颈。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增加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投入,扶持产业发展。要积极运用贴息、补助等经济杠杆,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向现代农业产业。要推广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普惠金融·畲族卡”模式,为少数民族的群众、商户、企业提供初始费率8.25‰、免收年费的信用贷款。要实施“引银下乡工程”,通过在民族乡村设立营业网点、建设助农取款点、设立村级金融服务站和布放自助服务设备等形式,增加民族乡村信贷投放。要大力引进和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在财政、土地等政策上进行扶持,培育出一批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经营机制活、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力。要大力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议设立“村集体发展专项资金”“民族村村财发展基金”等,作为“空壳村”培育产业或投资入股的初始资金,以实现村集体增收为出发点,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式,扶持出能够带动村民共同致富的产业项目。
㈡进一步推进人才科技发展,提高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培养力度,树立“到基层培养、在基层成长、从基层提拔”的导向,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全面落实新农村建设各项惠民工程,努力促进当地群众增产增收。要依托市人社局、市农办以及职业技术学校等举办各类农业实用技术和社会需求的各种劳动职业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农业实用技术,逐步从单纯培训技术人员向培训各类专业人才延伸,把民族乡村的发展引导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要积极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吸引更多人才返乡参与乡村建设,进一步激发乡村内生动力,增强可持续发展潜力。要加快优良品种的更新,提高设施农业科技含量,狠抓产后加工技术研发,形成能够支持优势产品规模化生产和加工增值的技术体系。
㈢进一步融合民族文化特色,推进产业创新。市政府要加强对民族乡村建设的扶持和引导,把农业与乡村民族特色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休闲农业与民族特色旅游产业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解决好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打造现代休闲农业品牌,实现标准化、品牌化和景区化,促进少数民族特色农业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各乡镇要理清思路、精准发力,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内源驱动与借力发展相结合,以畲族特色休闲旅游为主导,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在擦亮农产品金字招牌的同时,设计好旅游名片。各民族村要健全农村基层党建“1331”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当前的政策机遇,充分挖掘民情风俗、民族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珍惜良好的生态环境,把当地的优势和资源集聚整合起来,利用“旅游+”“民俗+”“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与旅游度假、民俗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民俗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发展富有民族特色的民宿基地、生态体验园、田园综合体,带动经济发展、农民增收。
㈣进一步创新公私合作模式,完善造血功能。村级集体经济是村级组织发展、服务农民、凝聚人心的基础。各民族村要结合自身地理位置、外部环境、资源状况等情况,坚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原则,发挥地区优势,发展资源性和资产性集体经济、避免“千村一律”。要以“农业+旅游业+加工业”等模式为引领,依托原有的橙、葡萄、水蜜桃等种植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观光产业园和田园综合体,同时持续完善鲜果运输、加工链条,推出果干、果酒等副产品。要打好土地流转这张牌,村集体可以通过“反租倒包”形式,将农民承包的土地“返租”回来,再承包给个人和单位;也可以成立股份公司,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农民把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交给集体,换取一定数量的股份,并获得相应收益。要充分利用外来资本,鼓励农村集体与社会资本联办企业,可采取村集体公司入股私企、村集体公司加入合作社等经营模式,入股资本可用资金、土地、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等多种形式。要加大对返贫风险的防控,做好返贫风险评估,吸纳贫困户加入合作社、入股公司,增强抵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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