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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汉台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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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

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方案

为营造我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浓厚氛围,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实现我区创建成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以“食安汉台,健康你我,携手共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为主题,以保障全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部门联动,镇(办)协作,企业配合,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原则,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活动,营造创建工作浓厚舆论氛围,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提高我区广大人民群众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的知晓率和食品安全状况的满意率。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识,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二)大力宣传区委、区政府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有关创建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举措、重大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动态,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

(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

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食品法律、法规,增强群众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

(四)深入报道各成员单位和各镇(办)开展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五)宣传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适时公布监管部门处罚案件信息和违法违规企业、个人“黑名单”,对生产经营单位屡教不改的重点问题进行曝光。

(六)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引导重点企业做出食品安全承诺,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

三、宣传形式

(一)集中宣传。利用“食品安全宣传月”、“普法宣传日”、“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或座谈会”等活动,设点集中宣传,通过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创建工作和食品安全知识,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宣传创建工作,开展现场快检,处置现场投诉举报,使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覆盖乡村、街道社区、重要场所达100%。每半年组织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集市贸易市场开办者以及食品安全直接相关的责任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或座谈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镇(办))

(二)开展食品安全“四进”(即:进村(社区)、进

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广泛发动村、社区兼职协管员、居民群众和干部职工,成立群众性食品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室等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微信、微博、电视等媒体、举办食品科普知识讲座、法律法规培训等,播放科学种植、养殖和科学饮食知识,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集中宣传活动的覆盖率不少于70%。(责任单位: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镇(办))

(三)设立户外广告。在城区交通主干道、旅游景点、车站等地点,利用电子显示屏、led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公交广告和科普知识短片;利用灯箱广告、道旗广告、楼宇广告、建筑围档、道路隔离带等载体悬挂标语牌、宣传条幅等。每个镇(办)和相关部门至少设立一面大型宣传广告牌(责任单位:区外宣办、区食安办、区食药监局、区教体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公安汉台分局、工商汉台分局、质监汉台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各镇(办))

(四)开展媒体公益宣传。加强与媒体合作,在报纸、电台、电视台、新闻门户网站设置专题、专栏,刊播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区外宣办、区食安办、区食药监局)

(五)设立社区宣传栏。各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都要设立宣传橱窗,张贴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宣传海报、刊登科普知识。(责任单位:各镇(办))

(六)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在公交车、出租车等显示屏上持续播放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和科普知识短片;在车体上制作公益广告,传播食品安全理念。(责任单位:区外宣办、区食安办、区食药监局)

(七)利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商超、集贸市场、餐饮服务等场所在醒目位置统一悬挂张贴食品安全宣传牌、宣传标语,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摆放宣传品等;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科普知识短片等。(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食药监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卫计局、区商务局、质监汉台分局)

(八)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将食品安全纳入法制普及、科普知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内容学习每年不少于10课时。同时,要以食品安全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为主题,撰写发放《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组织一次国旗下的讲话,开好一次班会,办好一期黑板报,举行一期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九)利用食药安全官方微博、微信和手机短信平台。借助官方微博、微信服务和手机短信平台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宣传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公布监管部门处罚信息等。(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

四、宣传步骤

(一)全面部署,舆论造势阶段(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

全面宣传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的目的、意义、任务;专题报道召开创建动员会的情况;拍摄、编印、制作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公益广告、宣传资料和宣传画,制定宣传标语,在全区范围悬挂、张贴、摆放,积极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为我区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期间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全民参与,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至12月)

广泛宣传全区食品相关行业、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的主人翁意识;深化报道食品安全监管动态;集中报道创建活动给我区带来的巨大变化;多角度宣传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小餐饮提升改造工程”、“餐饮业明厨亮灶”等惠民工程实施情况;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

(三)加强宣传,征求民意阶段(2018年1月至5月)

采取公益广告全媒体覆盖的形式,大密度开展典型宣传、专题剖析、权威访谈等。深层次报道全区在创建活动中的好举措、好成效;报道各镇(办)、成员单位及企业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提升食品安全的好做法、好经验;报道创建中解决带有针对性、普遍性问题的指导性方法和措施。

(四)迎检提升,查漏整改阶段(2018年6月至迎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验收)

通过全媒体覆盖的形式,广泛宣传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的意义、目的和要求,全力营造迎检氛围;继续通过媒体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微信调查等形式征求民意,提高群众知晓率、关注率、参与率、满意率;及时宣传报道评审验收标准和我区创建总体情况;报道各镇(办)对存在问题所采取的新措施、新方法;报道各镇(办)、成员单位和企业对今后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办)、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切实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人员办事、有经费保证,周密策划、制定相应的宣传工作方案,确保宣传教育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二)把握节点,突出重点。各镇(办)、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分阶段有序推进创建宣传工作。在创建启动阶段,要突出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部署,广泛营造声势;在组织实施阶段,要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实效,以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和参与度;在总结申报阶段,要将重点放在群众的获得感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明显变化,对创建工作满意。

(三)创新形式,突出实效。各镇(办)、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工作重点,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媒体传播的特点和规律,在注重传统宣传方式的同时,结合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现代传播手段,通过鲜活的事例、生动的语言、真切的感受、地方特色的表现形式开展宣传,提高宣传的感染力和鼓动性,确保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食品安全深入人心、全员参与,在全区迅速掀起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的高潮。

(四)应对舆情、信息畅通。各镇(办)和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建立舆情预警机制,对创建工作中涉及到本单位的负面事件应采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办法。要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处理问题,并及时联系相关媒体公布处理结果,做出正确舆论引导,掌握主动权。区外宣办要做好媒体的沟通协调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消除负面影响,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同志作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联络员,负责业务联系,收集、整理、报送创建宣传图片、文字、音视频等相关资料。(区食安办工作群qq:337198092)

(五)严格督查考核。对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所列项目,各单位应立即全面启动,区食安办、区考核办、区政府督查室将把各责任单位的宣传工作纳入我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重点考核内容,严格进行督查考核。创建期间按年度将对各单位宣传工作督查2次。

附: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标语

联系人:杨小菊联系电话:2828793

抄送:市食安办,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

汉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5月11日印发

汉台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标语

主题标语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共享健康和谐平安汉台

一、群众宣传类

全民动员,齐心协力,共创食品安全城市

人人关注创建工作,人人关注食品安全

一个城市一个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食品安全你我共创,安全食品万家共享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

食品安全同关注,和谐社会共创建

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安全人人受益

珍惜生命,拒绝“三无”食品

食品安全城市是汉台最美的名牌,健康幸福生活是你我共同的心愿

携手共建食品安全城市,共同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创建绿色和谐平安校园

食药监管人人有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

食药安全城市全民共建健康诚信汉台你我共享

魅力汉台,共同的家园,食药安全,共同的心愿

美丽汉台让你心动,食品安全邀你同行

美丽汉台,你我共享,食药安全,心手相连

食品安全情系民生,全区行动你我同行

同心同德构筑食药安全,群策群力共建和谐汉台

同心协力参与示范创建,各尽其责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天天讲,健康生活岁岁享

健康生活始于点滴,食品安全从我做起

让公德规范行为,让良知净化餐桌

同创食药安全城,共筑幸福汉台梦

齐心协力共创食品安全,众志诚成共筑和谐汉台

全民参与,社会共治,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手牵手把好食品安全关,心连心守好食品安全门

食品药品安全你我同创和谐健康生活大家共享

加强食用农用产品源头管理争创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区

创食品安全城市,谱写幸福汉台新篇章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食品安全系万家,健康生活你我他

食品安全情系民生,全市行动你我同行

创建食品示范城市,保障群众消费安全放心

食品安全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共享

保障舌尖上安全,共创幸福美好汉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者无虑、饮者无忧、监管有法、安全有保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

凝聚示范创建正能量,铸就“食安汉台”新形象

深入开展“食安汉台”创建活动,积极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二、政府监管类

认真贯彻新《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撑起人民健康“保护伞”

依法实施监管,惩治违法行为

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放心食品,从源头抓起,安全责任,从细节落实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勤查狠抓严把关,食品安全重如山

法行天下,食者无忧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监管使命重于生命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汉台先行争创示范

有一种责任叫食品安全,有一个家园叫幸福汉台

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全力提升汉台城市形象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捍卫百姓舌尖上安全

放心食品,从源头抓起

食品安全全方位,安全食品零距离

创食品药品安全城,汉台敢当排头兵

舌尖上的安全,心尖上的幸福

齐心协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真心实意保障公众健康

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

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严守从田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防线

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提升市民幸福满意指数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力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区

欢迎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2624238

三、企业自律类

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药安全

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保障食药安全水平

诚信自律,守法经营,为公众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人品食品,品品相照苍生民生,生生相联

食品药品安全从我做起,诚信守法意识终生牢记

良心做食品,品质自提升

我以我心爱汉台,我以我行保食安

坚持诚信经营理念,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诚信经营保食品安全,守法自律促产业发展

培养食品安全公德心,争做和谐社会守法人

让食品多一份安全,让公众多一份满意

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共筑食品药品安全城市

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心,争做诚信守法好市民

培育食品安全公德心,争做和谐社会文明人

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安全是食品之本,诚信是经营之魂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力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

切实履行法律义务,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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