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紧扣党委决策,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护航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聚焦“五个中心”建设,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把检察工作融入市委“建成湘西南中心城市”发展战略,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老妈乐”、“夕阳购”、“保时捷车贷”、“车保理财”以及夏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0余万元、吕某等16人涉嫌串通投标xx亿元“d级危房改造项目”等经济犯罪,坚决防范经济风险。贯彻“脱真贫、真脱贫”精神,助力大甸镇陶田村筹措专项资金560万元,修建村道2300米,维修水渠1500米,兴建村级文化广场和雪亮工程。组建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培育芙茱萸种植基地、岭上昊景农旅公司等脱贫产业,确保村民收入不断增长。积极参与蓝天保卫战、安全饮水等污染防治行动,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关停非法采石场、加强水源地保护、推进林地复绿工程,治理成效得到新华网、《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的肯定。
聚焦“健康武冈”建设,坚决打好食药安全攻坚战。始终把群众吃用安全放在心上,紧盯非洲猪瘟、非法疫苗等热点敏感问题,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依法打击“黑作坊”、“黑屠宰场”,严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提起公诉20人,从严办理了以伍某、庄某、唐某等人为首的4起宰杀灌水活牛团伙案。开展“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对实验小学等7所中小学校周边的10余家早餐店、快餐店进行重点排查,维护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对2家农贸市场以及玉龙路、春园路的20余家餐饮店进行食品安全法制宣传,督促醉有味厨房餐厅等整改问题17个,推动了食品安全监管。
聚焦法治武冈建设,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组建扫黑除恶专业办案团队,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突出惩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共批准逮捕34人,提起公诉18人,追捕3人,重点督办了肖某等14名黑社会团伙成员采取暴力手段把持煤炭、煤矸石采挖售卖,陆某等7名恶势力团伙成员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其中,肖某一案被《检察日报》作为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予以报道。同时,严把案件审查“四大关口”,依法将银某等3人寻衅滋事等不符合“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定性的案件,转为普通刑事案件办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枉不纵、不错不漏。
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打好反腐攻坚战。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好转隶工作。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完善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机制,健全提前介入机制,确保留置和刑事强制措施有机衔接。对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尽职尽责地履行反腐败斗争的检察职责。
二、紧扣和谐稳定,践行司法为民,强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武冈建设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推进危害公共安全、禁毒扫黄治赌等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共批准逮捕241人,提起公诉438人,办理客车超载、“摩的碰瓷”、“法师消灾”等一批影响恶劣的案件,典型案件有:付某等4人非法收受地下六合彩码单70余万元案、朱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恶意拖欠欠款100余万元案、国家工作人员黄某诈骗100余万元案。同步介入责任事故调查,依法查办城步县桐龙工程中串通投标及重大安全事故案,批准逮捕6人。依法打击信用卡犯罪,对李某使用虚假身份证骗领信用卡、谢某恶意透支信用卡等案件提起公诉。
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推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坚决惩治利用微信、qq进行网络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犯罪,对刘某等7人开设赌博网站、篡改中奖信息诈骗49万余元,吕某通过微信贩卖毒品等案件提起公诉。积极参与校园周边、医院、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依法对许某猥亵儿童、熊某等3人持凶器砍伤在校学生等案件提起公诉。附条件不起诉在校学生4人,对13名涉嫌轻微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考察,创造改过自新机会。深入学校、社区开展远离校园暴力、预防性侵等法治宣讲7次,受教育人数达8000余人。
依法防控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初犯、偶犯和未成年犯,不批捕12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判处刑罚的,不起诉99人。建设“12309”检察服务大厅,实现控告申诉、案件受理、业务咨询、律师接待等功能的集约化管理。探索开展检察环节司法救助。积极推进法治化建设,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接待和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30余件次,依法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件,文明接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一院一品牌”在全国推介。
三、紧扣主责主业,强化检察监督,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以新的理念引领监督方向。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新理念,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11件,监督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400余万元、关停威溪水库周边违建项目5个、停运游船14艘、搬离农家乐16个,坚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落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新理念,综合考虑违法情形的性质、程度和诉讼阶段,依法运用抗诉、纠正违法等刚性监督手段,提升监督精细化水平。共受理民事抗诉申请8件,刑事抗诉6人,改判率100%。抗诉工作得到省检察院的推介。
以新的方式突破监督瓶颈。积极改进监督方式,推动监督事项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对重大监督事项均以办案方式办理,依法规范办理流程,确保跟踪监督、全程留痕,突破了监督措施刚性不足的瓶颈。共案件化办理监督事项42件。如社区矫正人员李某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我院及时以办案方式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将李某收监执行刑罚。该案经上级检察机关推介,入选全国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以新的措施提升监督质效。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法律监督,共立案监督30件,追捕6人,追诉5人,追诉漏罪3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25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2件次,发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10件,采纳率100%。开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财产刑清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社区矫正重点人员监管督查等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违规20余次。强化民事诉讼监督,督促整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4次。
四、紧扣公正司法,完善制约机制,努力拓宽内外部监督的渠道
始终坚持党委绝对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向市委汇报,切实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全面梳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整改。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疑难复杂案件12件次。加强代表联络,走访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等不同领域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建议31人次。
始终坚持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市政协汇报检察工作,推动检察环节协商民主。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加专题调研,凝聚智慧、接受监督。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接待律师案件信息查询138人次,复印案卷69人次,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02条,重要案件信息20条,终结性法律文书350份,编发微信69条,微博71条,手机信息19期。
持续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所办案件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共受理流转案件791件,建立流程监控台账12份,监督纠正不规范情形15件次。制定涉案财物保管制度,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防止超范围扣押、该返还不返还等问题。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等制度,强化对司法行为的流程监控、实时监督和事后评价。共评查不捕不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0余件。持续开展警车警械管理使用、规范安全文明执法等专项检察,对自身违法违规办案突出问题“零容忍”。
五、紧扣从严治检,加强素能建设,致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
持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从政治、思想、作风等方面彻底肃清流毒影响。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队伍建设融合发展。坚持每月一个主题,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重走红军路、重温入党词”,“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和“乡村振兴”等主题党日活动,基层党组织的坚强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突出抓好执法能力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增强“八种本领”的要求,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大规模推进全员分类培训,集中开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学习培训213人次,网络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198人次,提升了履职能力。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学习型干警培养,通过庭审评议、案件研讨和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引导检察人员精准理解和适用法律,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科学配置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组建新型办案团队,有效提升了司法效能。
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忠实履行党组政治领导责任,严守党的组织原则、领导制度和议事规则,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开展日常廉政谈话23人次,组织中层骨干向党组述职述廉15人次。坚持以上率下,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落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种种新表现。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开展检风检纪专项督察、案件质量专项评查,以“全覆盖、零容忍”的标准,狠抓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的落地见效。始终保持正人先正己的警醒,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深入查找自身可能存在的执法“顽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示范院”,继续保持了“全国文明接待室”、“全省文明卫生单位”、“邵阳市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公益诉讼、刑事抗诉、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以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有效监督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鼎力帮助关爱。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服务建成湘西南中心城市目标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对破解法律监督难题、健全检察监督体系的研究不够,办法不多;三是检察人员能力不足、本领不够的问题依然存在,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四是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入融合不够,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的能力有待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是武冈脱贫摘帽后开启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武冈的关键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为切入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平安武冈、法治武冈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武冈、开启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重点是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人民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职责,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突出惩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用法治规范市场行为。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深化专项立案监督,加大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创业创新积极性。
二、以更大力度推进平安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深化缉枪治爆、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坚决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等重点区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妥善办理涉检信访案件。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文书说理、检察官以案说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三、以更实举措强化检察监督。持续加强刑事检察工作,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监督机制,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创新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完善职务犯罪审查起诉制度。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问题。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建立违纪违法线索向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机制。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严格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建立健全“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和犯罪预防社会化工作体系。
四、以更强决心深化改革创新。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员额管理和司法绩效考核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新型办案团队。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推动机构整合、职能优化。抓紧落实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检察意见刚性化、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制度。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创新。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使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五、以更严标准加强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专业化建设,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自身可能存在的司法腐败。加强检务督察,开展司法规范化检查,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大力推进阳光检察,更加注重传播手段创新,提高检察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新的一年,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努力为建成湘西南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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