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米易县是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57个县之一。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2]21号)文件精神,在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安全”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办法,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作为一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从5月28日起,安全顺利实施了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准备、实施、逐步完善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秋季学期,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村小及教学点)77所,在校学生28018人,其中小学生17968人,初中生10050人。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及教学点)72所,学生18532人;其中:乡镇初中5所学生4775人,乡镇中心小学12所学生7576人;村小及教学点55所学生6181 人。具备食堂的学校25所,无食堂但具备小伙房的学校47所。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以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米易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改善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营养办”)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主要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管理工作。拟定了《米易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米易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警方案》。
为了加快营养计划工作的推进,县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农村义务教育营养计划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计划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料归档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县教育局组织全县中学、中心校、村小负责人,营养餐工作人员130余人参加的学生牛奶饮用知识及配送程序培训。
三、后勤保障和供餐模式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供餐模式,增强学校食堂供餐能力,提高学生营养餐质量,县政府拨付专款37.91万元,其中用于采购营养餐蒸煮设备15.78万元,用于食堂、厨房、储存室等改造22.13万元。确保新学期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安全有序按时开展。
8月29日 教育局已将蒸煮柜 、留样冰箱 、电饭煲 、蒸煮桶 、分发桶 、不锈钢盆,发给了相关学校。开学第一天、全县18532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高高兴兴的喝上了营养奶、吃上了鲜热蛋。
根据米易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讨论商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从5月28日起至期末,全县“营养餐”供餐模式均采用牛奶+蛋(卤)模式,即每天给学生提供一盒牛奶,一个卤鸡蛋,利用课间在老师指导下进餐。从9月1日起,“营养餐”供餐模式采用“牛奶+肉食”和“牛奶+蛋(煮)”两种模式。具备食堂供餐能力学校的为牛奶+肉食模式,即为学生每天提供一盒牛奶(招标价1.8元),每月提供5次肉食餐(饭、菜、肉、汤),每餐价5元。采用此种模式的学校24所,学生11901人。不具备食堂供餐能力的为“牛奶+蛋+N”模式。即为学生每天提供一盒牛奶,一个由学校加工熟的鸡蛋;并根据资金情况提供适量其他食品,采用此种模式的学校48所,学生6631人。
四、食品安全
我县学生“营养餐”均采用学校供餐,即由学校食堂或蒸煮设备加工为学生提供营养餐,学校食堂均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明。采用牛奶+蛋+N模式供餐学校营养餐工作人员,县教育局在5月16日组织了体检,目前学校营养餐工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并对他们进行了营养知识、食品贮存、运输、加工等食品安全、传染病预防等常识培训。
营养餐主要食品为牛奶、鸡蛋、猪肉、大米、蔬菜等。牛奶的采购是在省定企业内,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招标采购的,鸡蛋的采购是在市定企业内;由县公共交易中心统一招标采购的;猪肉、大米、蔬菜等食品,由学校根据地理位置到定点市场进行采购。采购时必须2人以上,确保食品数量、质量及安全。食品采购、加工、贮存、供应等环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进行。
我县供餐模式由县卫生营养部门确定,供餐食品能满足学生健康成长营养需求。卫生部门计划在第四初级中学、白坡彝族乡中心校、丙谷镇中心校、湾丘彝族乡热水村小建立营养监测点,每年对学生进行身高、体重、体质等测试,建立学生健康体质卡并分析研究,向县政府报告。学校结合创国家卫生城市及“五创联动”工作,按照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了卫生、营养健康知识教育。随时检查督促学生的卫生行为习惯。
实施“营养计划”,有利于提高农村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县奠定坚实基础。参与营养计划的学生多,分布广,食品安全责任尤为重大。在实施过程中我们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加强检查督促,目前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县食安办制订了米易县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学校也制订了相应预案。
五、资金安全
我县实施营养餐学生18532人,按照省要求,每生每天3元,每年按200天计算,需资金约1110万元。按照资金分摊政策,省财政每生每天1元,剩余部分按市财政40%,县财政60% 分担。县财政每年需投入444万元。今年所需资金县财政已作追加。从2013年起将“营养计划”县级承担部分资金列入年初财政预算,单列下达。
1.资金支付,“县营养办”在教育集中户下设立“营养计划”经费专账,县财政局在每学期开学前将本期“营养计划”经费预拨到“县营养办”(上期县财政已拨专项经费112万元,本期已预拨200万元,待学生人数、执行天数确定后进行补拨),“县营养办”每半月根据“营养计划”资金结算统计表和营养食品供货合同支付一次“营养计划”食品采购经费,支付方式均采用转账,不支付现金。每学年由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对“营养计划”经费进行一次审核审查,并将情况报告县政府。
2.资金申请:按照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县教育局严格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学生信息化平台。根据学籍人数和执行天数,提出资金需求,报经县政府审批,县财政执行。“县营养办”对实施“营养计划”的学校、学生人数、经费支出建立档案,实行电子月报制度,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中小学校按统一规范的要求及时对“营养计划”工作资料进行归档。
六、职责履行
县政府是实施“营养计划”的主体,制定并印发了《米易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确定了我县供餐模式和内容及工作开展要求,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各部门齐心协力,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推进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1.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警体系
为保障全体学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必须科学、规范、有效开展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由县食安办负责制定《米易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警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2.建立资金保障管理体系
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营养计划”实施经费,确保“营养计划”经费的按时支付。从2013年起将“营养计划”县级承担部分资金列入年初财政预算。制定经费管理办法,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财政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营养计划资金。
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问责机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建立执行情况监管体系
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负责对“营养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管,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营养计划”的实施过程进行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检查。
全县相关部门能够站在明职责、抓落实、重执行、看效果的政治高度,把党和政府的民生工程贯彻落实好,教育局在学校行课前做了营养计划的宣传动员、设施完善、蒸煮设备和鸡蛋的招标采购等工作、卫生监督部门深入全县各校进行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对饮食、饮水、从业人员健康、食堂达标等情况品进行排查,其他各部门按照方案中的职责与分工形成共识,积极与县营养办协调沟通并认真开展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形成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七、不足和困难
1.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特别是要向学生、家长、社会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营养餐”,中营养二字的真正意义,切实让党和政府的民生工程与大爱惠及众生、深入人心。
2.对营养计划实施过程的跟踪与监督有待加强,特别是对采用牛奶+肉食模式的学校,还须进行质和量的定时或不定时的抽查,确保学生足额足量的享受营养膳食。
3.实施营养计划,增大了学校工作量和经费支出,有待于增加投入。
八、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对全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跟踪调研,认真倾听师生意见、社会反响,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共识和合力,使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再上新台阶。
2.强化食品安全、资金安全、职责履行,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切实解决“营养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力争把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实做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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