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度法律知识
学习培训计划
依法行政是建设法制质监的前提和有效保障。为进一步提高法制质监水平,使执法人员了解和掌握本系统现行的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办案能力,规范行政案件办理程序,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2012年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和执法部门全员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安政办〔2012〕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201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对象
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
二、培训内容
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专业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培训。
三、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本着整合资源,提高培训效率的原则,由局办公室组织集中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为半天。各科室应当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集中培训由相关专家进行专业教学。
(二)培训时间安排
序号 | 培训内容 | 培训时间 |
1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2012年4月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2012年5月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 2012年6月 |
4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 2012年7月 |
5 |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 2012年8月 |
6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 2012年9月 |
四、工作要求
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是实行行政执法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科室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不得无故请假、缺席,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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