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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最新、很有代表性的机关党建调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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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定位 强化监督,  

充分发挥机关党建服务中心职能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强调指出:“我们必须从新的实际出发,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和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认识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机关党建工作主要是指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是机关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机关党建是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树立机关形象的关键载体,是实现党的领导、保持党的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堡垒。  

近年来,特别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三化”建设活动以来,我市机关党建工作措施有力、扎实推进、效果明显,但仍然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问题。笔者就我市表现较为突出的两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党建工作边缘化  

据调研,全市各级各机关党组织总体比较重视机关党建工作,部分单位机关党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干部队伍建设效果显著,组织建设方式创新,党组织凝聚力不断增强,但也有少部分机关单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在实际操作中有意无意“边缘化”党建工作,没有抓住党建工作这一基础环节,忽略了其服务机关中心工作、改造党员主观世界、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等重要功能,导致工作出现偏差、理想信念淡化、干部素质低下等,个别单位、个别党员甚至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造成党建工作“边缘化”的主要原因在于:  

1、机关党建相对从属地位被夸大。“牌子大、位置低”是机关党建的普遍状况,机关党建必须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必须围绕发展大局开展工作,必须“有所为但不为主”。这种相对从属地位在实际工作中被放大、被曲解,导致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两张皮”现象。  

 2、部分领导思想认识出现偏差。部分领导认为党建工作不容易出成效,把工作重心、主要精力都放在业务工作上,党建工作就成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边缘”工作。  

3、机关党建手段相对较软。机关党建资源相对较弱、手段相对较软,使党建工作陷入被形势逼着走、被中心赶着走的被动局面,使机关党建的政治优势在关键时候、关键地方发挥不出来。  

“边缘化”党建工作,失去机关党建这个战斗堡垒,思想就会失去引领、工作就会失去方向,就有丧失理想信念的危险,就有犯错误的可能,从而影响党的形象,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必须强化机关党建功能,扭转机关党建的“边缘”地位。针对机关党建工作被“边缘化”的诸多因素,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纠正领导干部的认识偏差。机关党组织是党设在机关中的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建的工作对象是基层机关党员。胡锦涛同志在建党89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只有党的基层组织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基层干部都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全体党员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不断凝聚强大力量。基层机关党员干部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者、实施者和监督者,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其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和工作成效直接影响为人民服务的水平,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形象,直接影响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和发展进程。因此,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向好发展,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  

2、找准党建工作的准确定位。机关党建是机关工作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其主要职责是教育管理机关党员,建设机关党员队伍,监督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位党员,协助行政负责人谋划和开展好中心工作。一方面,如果机关党建不围绕行政业务开展工作,就会脱离实际,缺乏号召力,无法取得实际效果;另一方面,如果行政业务工作离开了机关党建工作,就会迷失方向,缺乏凝聚力,难以完成中心工作。因此,必须确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的指导思想,找准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使机关党建更好地发挥为大局服务的职能。在工作思路上,要把机关党建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合心合力推动中心工作向前发展,使党建工作在“有为”中求“有位”。在工作决策上,要有为中心服务的全局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部署来制定机关党建的工作目标和开展党建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顺利完成,实现机关党建工作为中心任务服务的目的。在工作方式上,要把机关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能贯穿到行政业务工作全过程,及时了解行政领导的工作思路和意图,从总体上把握业务工作的情况和要求,主动了解和参与重要问题的讨论和决策等。  

3、强化机关党建的资源和手段。党建工作是意识形态范畴的工作,与发展第一要务的“实体”相比,显得较“虚”;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硬指标、硬任务相比,显得较“软”;与各项易于“显山露水”的发展业绩相比,显得较“隐”。因此,必须强化机关党建的资源和手段,创新党建工作方法,提高党建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度,增强党建工作对中心工作的融入度。一是实现党建工作规范化。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强化机关党建力度,要注意抓重点、抓实际、抓典型,增强党建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和示范性;要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优势,利用党建工作集思广益的职能,强化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工作、谋划发展思路、推动经济发展的能力,使党建工作成为经济业务工作的智力支撑。二是实现党建工作项目化。借鉴经济工作领域项目管理的有效做法,围绕地方党委工作大局,开展党建工作项目征集,并进行可行性论证,确立一批创新创优项目,通过推动党建项目的实施,组织和号召党员干部投身重点工程建设、打造软环境等大局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使党建工作既“无处不在”又“实实在在”真正实现“虚”功“实”做。三是实现党建工作标准化。尽可能细化、量化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标准、进度等要素,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的共性指标考核机制,使党建工作各项指标“实”起来、真正实现“软”功“硬”做。四是实现党建工作效益化。建立健全以党员工作效能、干部作风情况、群众满意程度等要素在内的党建效益考评制度,对党建工作的运行状况和作用发挥情况给予客观评价,使党建工作成效清晰可见,真正实现“隐绩”显性化。  

二、党内监督表面化  

机关党内监督问题,是机关党的建设和机关自身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机关党内监督是机关党组织运用自身力量,依据党规党纪进行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一项重要的党内政治活动,更是一种风险预防和修正错误的防范修复机制。在机关党建工作中,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上级不容易监督、同级不愿意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的现实状况不同程度地存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干部不愿接受监督。部分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把党务干部和党员群众的监督看成是与自己过不去,是找岔子、挑毛病。二是党务干部不愿监督。党务干部对自身监督职能缺乏正确认识,认为监督是上级领导和纪检部门的事,与机关党组织和党务干部关系不大。三是一般党员不敢监督。一般党员干部怕字当头,怕得罪人,怕遭打击报复,怕得罪领导被穿小鞋,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四是党务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党务干部认为机关党组织“责任大,权力小”,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顾虑重重,严不起来、硬不起来,使党内监督变成只对下不对上、只对兵不对官,监督的应有功能大打折扣。  

导致党内监督表面化的主要原因是:  

1、机关党内监督职能未发挥。一是对政策执行缺乏监督。部分机关党组织的党建工作仅停留在抓学习、抓教育、过组织生活等表面工作,对机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情况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业务工作缺乏监督。部分单位在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上很少听取或不听取机关党组织的意见,使机关党组织失去对党员干部监督的重要条件和途径。三是对权力运行缺乏监督。在现行体制下,机关党组织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对干部的权力运作等深层次问题缺乏动态监督。   

2、机关党内监督制度不完善。一是制度本身缺乏操作性。权力机关颁发的监督条文所涉及的一般要求、正面要求、实体内容多,具体细节、操作办法和程序性内容少;规定了应该怎么办,不准怎么办,而对违反了怎么办却没有明确,在执行过程中难以把握,导致落实效果较差。二是旧制度不能适应新情况。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而新的制度建设又相对滞后,使一些过去很清楚的政策界限变得模糊起来。如公费出国、公款宴请、集资摊派、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有时很难分清哪些是正当的、合理的,哪些是不正当的、不合理的。三是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本来是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监督领导干部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但很难真正落到实处。一些领导干部常常借口工作忙而不参加组织生活,即使参加也往往是敷衍了事。   

3、机关监督主体地位尴尬。一是监督机构缺乏独立性,使监督受到行政领导制约。在现行体制下,机关党组织实际上已成为行政机关的一个内设机构,像人员编制、经费使用、人事安排、奖惩决定以及一些重要活动,都要由行政领导来决定,机关党组织要对行政领导实施刚性监督确实很难。二是干部的管理使用和监督脱节,使监督缺乏强制性和约束力。行政领导往往只注重干部的才能,而党务干部又往往只注重干部的品德,加之有的单位在提拔、任免、调动干部时,不听取党务干部的意见,从而使之成为无效监督。三是因为利益关系的一致性,削弱了监督人员的自觉性。由于监督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工作环境与本单位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单位利益的得失直接关系到个人利益的得失,因此,很难使党务干部以牺牲个人利益和单位利益为代价去维护党性原则和国家利益。  

针对党务监督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创新体制,增强机关党内监督的权威性。目前,机关党内监督的实施者处于受支配地位,没有独立行使监督的权力,使监督缺乏权威性,使被监督者得不到有效监督。因此,提升党内监督的权威性,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应探索建立一个独立垂直的监督体制。  

2、坚持原则,增强机关党内监督的制约性。一是坚持求是原则。要尊重事实,服从真理,按照事物本来面貌如实地向党反映情况,是则是,非则非,绝不歪曲事实,掩盖真相。二是坚持平等原则。在党内,无论是一般党员还是领导干部,都要以平等的态度待人,坚持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或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三是坚持群众性原则。机关党内监督的群众性是由党员活动的广泛性所决定的,群众性原则的实施有利于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的监督机制。党员干部始终工作和生活在群众之中,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避不开群众的耳目。在行政行为日趋公开、党规党纪日臻完善的情况下,群众能以更加便利的途径、更加清晰的标准来监督和衡量党员干部的言论和行动,对党员干部的制约更加直接有效。  

3、完善制度,增强机关党内监督的操作性。制度可以制约、规范党员的行为,限制党内错误倾向的发生和发展,同时制度又为实施党内监督提供了客观依据。因此,需要制定一套科学、严密、可行的机关党内监督制度,使监督和被监督这两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逐步实现党内监督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效遏制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形成党内良好的运行秩序。要改革和完善关系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相关制度,如权力运行制度、科学决策制度、联系群众制度、反腐倡廉制度等;要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制定党员权力保障的实施细则,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完善党内通报、情况反馈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民主制度,在充分发挥党务干部及党员干部监督积极性的同时充分保护其权力;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努力建设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党组织。  

4、延伸触角,增强机关党内监督的有效性。不断延伸机关党内监督触角,畅通监督渠道,建立起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纵横交错、内外结合的监督网络,克服监督效果上的局限,消除监督的“空白区”和“中间地带”。一是向上延伸。建立以纪委牵头、各监督机构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对执纪执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协调,在大要案件和疑难案件上统一认识、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借助纪检机关的权威,增强机关党内监督的有效性。二是向下延伸。推行社会公开监督,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晓度,特别是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如干部任免、住房分配、子女安排以及福利待遇等,凡是可以公开的,都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发挥社会整体监督效能,对机关党员干部实行全方位、各层次、多形式的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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