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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实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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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我市的“五五”普法工作从2006年3月启动实施以来,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密结合自治市“建立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的奋斗目标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和需要,宣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宣传民主法制思想,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在维护藏区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五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全市各县、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普法主管机关按照规划确定的工作指导方针和 “两个增强、三个提高”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现已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五五”普法的规划和市人大的决议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五五”普法的预期目标基本实现。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问答》、《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XX藏族自治市寺庙法制宣传教育手册》、《云南省XX藏族自治市自治条例》、《云南省XX藏族自治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云南省XX藏族自治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企业经营人员法律知识读本》、《农民法律知识读本》等70多部法律法规和相关读本,各行业、各部门还组织了专业法的学习。全市315069名普法对象中,有315069人参加了普法学习,参学率达100%。
一、“五五”普法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一)抓好思想发动,作好充分准备,为全面实施普法工作打下基础
2006年11月20日,市委、市政府批转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迪发〔2006〕20号),随后,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迪人发〔2006〕32号)。各县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各县县委、政府批转了各县的规划,各县人大作出了决议。至此,我市的“五五”普法工作正式全面启动。为了使全市各族公民知晓我市“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规划的内容,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明确了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市委文件和《决议》变为群众的共识,市、县普法主管机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横幅、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为了在全市上下掀起新一轮普法学习热潮,在抓好面上宣传的同时,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新闻单位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云南省宪法宣传周活动为载体,采取不同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XX日报全文刊发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XX电台举办了宣传“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访谈节目,使全市城乡都了解到规划和决议的内容,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市县普法主管部门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从 11月底开始,利用 40余天的时间,通过张贴以“五五”普法为内容的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在电台、电视台滚动播出宣传标语等形式,对“五五”普法规划的内容进行了广泛宣传。据统计全市共组织宣传16场次,设立法律咨询台14个接待法律咨询人员11270人次,悬挂布标64幅,张贴标语1570条,张贴宣传画1200张,发放宣传资料10539份,发放宣传挂图500份,办专题板报7期,赠送法制单行木2200册,在电视台播放农村系列知识片6场次,广播宣传9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18670人次。《XX日报》还全文刊登了我市“五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的决议,并配发了评论员文章。2006年12月30日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第五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四五”普法工作,对全市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市、县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听取了市委副书记李邑飞代表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对“五五”普法工作所作的动员报告和重要讲话,市政府副市长阿堆主持会议并对下一步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委普法领导小组的相关领导出席会议。会议认真总结了我市“四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全面部署了“五五”普法工作,表彰了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24个先进集体和59个先进个人,极大的鼓舞了广大普法对象学法用法的热情,有力地推动了"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我市“五五”普法宣传起步工作有规模、有声势、有实效,很快使启动工作进入了轨道。
认真开展应普对象调查摸底统计。为了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的基础性工作,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开展了应普对象调查摸底统计工作。据统计,我市常住人口37,2万人,应普对象为315069人,占总人口的84.7%,应普对象中,重点对象261127人,占应普对象总数的82.9%,普通对象53942人,占应普对象总数的17•1%。
层层制定符合实际的普法规划。市委、市政府批转的规划下发后,三县县委、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对普法工作高度重视,专题讨论研究,制定符合各自县区情的“五五”普法规划,县人大也很快作出了决议;市县所属各部门、省属驻市各单位及企事业单位、乡镇均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据统计,全市共制定市级普法规划1分,县区级普法规划4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普法规划421份,建立普法领导小组421个,制定规划和建立普法领导小组的单位达100%。各级普法领导小组都分别制定了议事规则。按照云南省“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分别报省委、市委、县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予以实施。各县县委、政府和管委会还分别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五五”普法责任书,建立了普法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使普法工作由过去长期存在的“较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积极组织“五五”普法教材编印、征订工作。市县两级普法主管部门积极向省委普法办征订正规普法教材。五年中,全市共征订“五五”普法教材19351册,其中: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2526册,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9031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969册,农民法律知识读本6678册,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147册,普法读物(含各种辅导材料、宣传品)129647册(份),编印复习提纲17374份。由于教材能按时到位,保证了全市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实施 “五五”普法规划提供了保障。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根据中央、省、市普法规划和决议,市和各县都调整充实了普法领导机构,制定了各自的工作计划,作出具体安排,培训了普法骨干,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为切实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市委普法办在总结 “一五”到“四五”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地市的经验和做法,制定了《XX市“五五”普法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了“五五”普法台帐;德钦县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联席会议和联系点制度;维西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均结合各自实际,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香格里拉县、德钦县延用“四五”普法的有效做法,在“五五”普法中县委、政府继续与县级各单位和乡镇签订了“五五”普法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了普法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为“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坚持面授为主,搞好骨干培训,造成一支强大的法制宣传队伍。从“五五”普法一开始,我们就确立了适应我市改草发展稳定大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要,紧密结合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备级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狠抓了市、县、乡、村四级普法骨干的培训,全市共组建市级普法讲师团1个,县级普法讲师团4个,共有85名成员,他们深入到机关、企业、学校、农村,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271期,培训普法骨干19871人。通过选拔骨干、培训骨干和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为全市实施普法工作创造了条件,推动了全市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针对不同对象,突出普法重点,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XX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并存的地区。有信奉藏传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等宗教的信教群众16•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6.4%。全市有各类宗教场所648个,其中藏传佛教寺院24座、活动点55个、僧尼2340人、国务院批准在册活佛51名,信教群众达12万多人,占全市信教群众总数的73•1%。由于宗教所具有的特殊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际形势的日益复杂多变,加之 “3•14”西藏拉萨发生打砸抢烧暴力事件后,使全市的宗教问题更为突出,对XX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境内外敌对势力,特别是达赖集团不断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市进行分裂渗透活动,特殊的市情和地理位置,使XX处于反分裂、反渗透的前沿阵地,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同时对XX藏区的司法行政工作也提出新的挑战和考验。因此,全市法制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以维护藏区社会稳定为己任,坚持把与达赖集团作斗争,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贯穿于普法工作的始终,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在维护藏区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结合实际,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走出了一条既符合藏区发展工作大局,又体现藏区法制宣传工作特色的路子,那就是在全力抓好普法工作的同时,针对XX多民族、多宗教的实际和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突出做好送法进寺庙、送法进牧场和保证奥运火炬传递三篇文章,使得全市的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利用牧区流动党校、十七大精神宣传、千名干部进村入户促小康、千名干部进村入寺促和谐、千名干部进村入户促民族团结进步、维稳工作队等进村入户的有利时机,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牧场活动。2007年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341名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和千名干部进村入户促小康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08年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维稳工作队进村入户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09年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千名干部进村入寺促和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10年认真组织开展了千名干部进村入户促民族团结进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针对近几年XX市山林、草场、矿业开发、水电建设等纠纷问题较为突出的实际,充分利用调解纠纷的时机,大力开展《土地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水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继续在全市188个村(居)委会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把“四民主、两公开”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加强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二是2008年在拉萨发生 “3•14”打砸抢烧事件,市委普法办迅速反应,积极行动,紧密配合,及时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敏感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组织人员编印了《XX藏族自治市寺庙法制宣传教育手册》200余册,将省厅下发的《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问答》9940册藏文版宣传手册等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分送到全市各大寺庙,抽调各级司法机关人员充实维稳工作,深入牧区、驻村包社、进村入户面对面的开展形势教育、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广大僧侣和信教群众对拉萨 “3•14”打砸抢烧暴力事件和周边藏区发生的破坏稳定事件有了清醒的认识,使广大僧侣认清了达赖集团分裂祖国的政治本质和严重危害,最终使XX广大僧侣和信教群众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大是大非面前坚定了立场,明辨了是非,自觉维护稳定发展大局,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实现了北京2008年奥运火炬在中国藏区第一站的顺利传递、实现了“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目标,圆满完成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任务。
加紧“五五”普法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和制定。为了认真贯彻 “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进一步加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确保完成 “五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市委普法办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委、市教育局、团市委等部门先后转发了中央和省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出台了《XX市 “法律六进”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法与我同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并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贯彻意见,三县也结合各自实际,出台和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使我市的普法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积极组织内容丰富的法制讲座和培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教育是“五五”普法的主要内容。为了使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政法干警深入了解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相关内容,市委普法办邀请省委普法宣讲团成员举办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防震减灾法》为内容的专题法制讲座,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和《防震减灾法》的学习宣传,与市政府法制办举办了全市《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培训班,与银监局、消防队、香格里拉发电公司等单位联合举办了专业法律知识法制讲座。2006年9月,根据省司法厅的安排,市委普法办还协助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在我市成功举办了“全省少数民族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培训研讨会”,会议组织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少数民族地区纠纷解决机制两个专题讲座,全省十六个市市和部分自治县司法局的领导在会上交流了开展少数民族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做法和所取得的经验,为下一步切实做好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借鉴。2007年5月,市委普法办还与市委宣传部、卫生局共同举办了有市级和省属驻外198个单位参加的防艾知识及政策培训班,有2696人参加了培训考试,使防艾知识和政策得到了较好的普及。各县也按照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举办了防艾知识及政策培训班。
认真抓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为了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市和各县加强了公务员队伍的法制教育。2008年8月至10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司法局等部门组织了全市公职人员法制教育统一考试,全面完成了普法规划确定的内容。为了规范行政主体及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政府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执法水平,全市各级普法主管机关还加大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力度。市委普法办配合宗教事务管理局、统计局、烟草专卖局、计生委、法制办、旅游局、运政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消防支队等部门分别举办了《烟草专卖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药品管理法》、《导游人员管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培训班,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2580人。
认真开展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活动。市县普法办以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居)委会换届和“千促”活动,深入到各乡村开展《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全市188个村委员会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制定了较为规范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完善了以人民调解为主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认真搞好五个结合,把“四民主、两公开”的要求真正落在实处,切实加强基层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创建工作中,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径,及时根据工作实际与突出的热点问题制定了实施方案,对深化 “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进行周密部署在坚持有重点、有特色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贴近群众、贴近生产生活,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突出农村用法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学法活动,引导广大农民学以致用,自觉维护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从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不断强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了“十户法制宣传员”等普法队伍建设,巩固扩大了农村义务普法宣传阵地;着重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在生产劳动、日常生活和人际交往中使用法律,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的指导,选出矛盾突出的村社作为攻坚社,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督促指导,要求每个乡镇围绕新农村建设目标,坚持以点带面,大力构建“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四民主”“两公开”等制度,全市行政村“四民主两公开”内容上墙率达到100%,有8个村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命名为“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社被评为“省级文明村社”。
认真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委普法办等8部门《关于“五五”普法期间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市委普法办认真开展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在全市乡镇中心完小、城镇小学和所有中学、中专学校全面建立了法制副校长制度,配备了81名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同时在“五五”普法期间开展了“法与我同行” 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律师进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积极引导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经常性办法制宣传教育专栏。五年来,各中小学上法制课10162场(次),21404课时,受教育师生达582150余人(次)。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中小学生的学法积极性。
(三)创新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形式,把“五五”普法不断引向深入
“五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市积极探索推进法制宣传的方法,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传统的教育手段和形式在“五五”普法中得到发扬和创新,从“一五”普法以来采用的一些传统的普法形式如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咨询等手段继续运用并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音像、法制文艺演出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丰富宣传的形式和内容。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率先在《XX日报》开辟了“法制园地”专栏,集中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国家法治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我市民主法制建设所取得的成就。认真做好各种主题日法制宣传活动是普法主管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从“五五”普法启动以来,市、县普法主管机关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12•4”宪法宣传日活动,主题宣传日为载体,认真开展主题日法制宣传活动。根据省委普法办的统一部署, 市县普法办积极配合禁毒委、工商、税务、药监、安监、土管、林业等部门,在“6•26”禁毒日、“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4•5”税法宣传日、“全国土地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主题日、主题月期间,认真开展了各种主题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192000份、图展1123次、法制宣传专栏122期、举办培训班14期、培训人员1223人、张贴宣传画1150余份、张贴法制宣传标语1300多幅、上法制课28次、出动法制宣传车64次。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自我维权意识,群众学法用法的热情空前高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全市干部群众的宪法观念和依法治国观念,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深化“五五”普法教育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搞好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提高,确保“五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
在“五五”普法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十分重视规划的落实工作,加强了领导和有效的监督,使规划的实施得以全面的展开和落实。市县两级普法工作基本上做到了长计划、短安排,各年度都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尽管人事更换频繁,但是,保持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稳定,保证了普法工作的连续性。五年中,市县普法领导小组先后13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普法工作,对市县普法办公室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研究和落实,保证了对“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为了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督促,市委常委会议两次研究“五五”普法工作,各县委常委会议也多次研究普法工作的落实情况,市县两级人大15次听取和审议了“五五”普法规划及实施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市县人大、政协还先后5次组织部分代表和委员对普法工作进行调研和视察,使整个“五五”普法工作置于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之下。为了抓好普法工作,使其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扎扎实实,讲求实效,市县两级普法办先后42次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帮助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普法工作不断得以深入,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
(五)坚持标准原则,认真查缺补漏,圆满完成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2009年是“五五”普法第四年,我市普法工作已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市和各县首先进行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试点工作,开展了自检自查,拾遗补漏工作,同时结合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在2010年开展的统一检查验收工作中大幅度提高了普及率。2010年5月8日至7月1日,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普法领导小组和省司法厅的统一工作部署,经市委普法领导小组研究和工作部署,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迪普办发〔2010〕3号),成立了“XX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迪普办发〔2010〕5号)。根据文件要求,市县分别成立了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按照市级单位检查验收标准和县级检查验收标准,在各单位、各乡镇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对29个乡镇、市级123个单位、县级242个单位采取听汇报、查资料、个别走访、量化评分、样本抽查、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检查验收。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找出了存在问题,并提出今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在五年的普法工作中,我市涌现了一大批认真组织普法学习、学法用法、积极探索和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1个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被中央宣传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司法部评为“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二、“五五”普法工作的体会和经验
经过25年的普法实践,特别是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过程中,我们有以下经验和体会:
(一)省委普法办的直接帮助和市县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正确领导和监督是搞好“五五”普法工作的根本保证
在五年的普法中,省委普法办对我市的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市县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重视普法工作,加强了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坚持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保证了全市“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2006年,市县党委分别安排宣传部、司法局立即制定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定稿后及时进行专题研究,并以党委文件下发执行。市委、市政府对普法工作非常重视,把普法工作列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每年都进行严格的检查。市县人大对普法工作十分重视,经常给予检查指导和督促,及时召开人大常委会议,认真听取关于普法工作的情况报告,审议并形成《决议》下发执行中,督促普法主管机关抓好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对“五五”普法十分重视,除了给予强有力的领导之外,在财政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按照市级普法对象人均0.2元、县级普法对象人均0.4元的标准安排普法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拨给普法主管机关,基本保证了普法工作的正常进行。普法工作实践证明,没有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和监督,没有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没有省普法办的重视和帮助,我市的普法工作就难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各级领导干部带着学法用法是搞好普法工作的动力
在普法工作中各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懂法和用法很重要。因此无论是在机关还农村,我市都把领导干部作为学法的重点,先行一步进行培训,然后又由各级领导干部去组织群众的学习。由于各级领导干部在普法中学在前、走在先,在群众中起到了示范作用,树立了榜样,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积极性,推动了全市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据统计,全市1名省部领导、40名地厅级领导干部、38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4730名科级干部全部学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问答》、《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XX藏族自治市寺庙法制宣传教育手册》、《云南省XX藏族自治市自治条例》、《云南省XX藏族自治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云南省XX藏族自治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规划所确定的内容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普及合格率达100%。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约机制是高好普法工作的基础
根据《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决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普法办、市人事劳动局、市司法局五部门联合下发了《XX市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实施办法》,三县根据市里的部署,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并与县级各单位、乡镇签订了280份《“五五”普法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市普法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普法教育得到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普法工作出现了可喜的局面。组织公务员和各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建立健全了法学档案,把学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干部年终考评和提拔作用的重要依据。
(四)开展依法法理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前提
我市依法治理工作开展较早,在1988年就选定了一批学校、企业、行政机关作为试点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1993年又率先在全省首家提出实行依法治市。我们在长达25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在各行各业开展了大规模的依法治理活动。到目前,全市基层依法治理、地方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得到进一步加强,并已初步形成网络。全市有29个乡镇、188个行政村开展了依法治理,有89个单位推行了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325个单位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市县普法主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文件精神,加大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基本做到了“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在“五五”普法期间,市委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的意见》,全市修改了2个自治条例,制定了5个法规,市政府颁布了《普达措国家公园景区管理办法》等15个规范性文件,市政府法制办对1688名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依法治校、依法治林、依法治路、依法治理环境、依法治理市容市貌等行业依法法理工作蓬勃发展。
(五)形式多样化是增强普法效果的重要手段
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因此,我市的法制宣传工作注重了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舆论媒体职能作用的发挥,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在XX日报香格里拉新闻网开办XX普法网,集中力量进行法律知识宣传,XX普法网现已成为我市法制新闻宣传的名片栏目。市司法局与XX市科学技术协会、宣传部门共同举办了《反对邪教崇尚科学》大型宣誓、签名和图片展览,与市妇联举办了“不让艾滋病进我家”大型签名宣传活动,与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在机关单位和部门举办了“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与XX市书法、摄影、绘画等协会联合举办了“五五普法全国书法绘画展”,开展法制宣传进工地、公交线路等宣传,邀请党委、人大、政府主要为领导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和XX普法网上作电视讲话,接受记者专访等。全市共编发普法依法治理简报、信息65篇。在整个五年普法中,我们要求用普法形式和措施的多样化来消除客观存在的地域特殊、民族众多、语言障碍等因素,力争使全体公民听得到、看得到、学得懂,同时力争作到不论在什么场合,都有法律知识的宣传。
三、“五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年来,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市的普法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普法工作中创造了一些新的做法和经验,这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仍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应当承认,我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全体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为领导干部对普法的认识还不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强。二是普法经费保障不足,制约了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有的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的力度不够,具体措施没有真正到位。四是普法主管机关对指导、协调和推动普法工作方法简单、力度不够。五是社区普法工作有待完善加强,方式方法有待创新。六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存在薄弱环节,青少年、流动人员、寺庙法制宣传教育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七是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上仍存在一些不足。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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