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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人社局治庸问责廉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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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2013年全局反腐倡廉和治庸问责工作的总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基本要求,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落实“七项承诺、五个服务”为抓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和治庸问责工作,确保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严明政治纪律

1、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采取分层组织的办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严明政治纪律。2月份组织传达贯彻全市反腐倡廉暨深化治庸问责工作会议精神,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反腐倡廉、从政道德教育。5月份以“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为主题,继续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积极参加全市开展的“清风作伴·演讲颂廉”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始终保持人社部门党员干部的先进性。(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监察室、政治处、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责任部门:监察室、政治处、机关党委、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3、深化爱岗敬业教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爱岗敬业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道德素养。(责任部门:监察室、政策法规处、政治处、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

4、继续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公务员技能大赛,强化职责意识,培育敬业奉献精神,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建设“心系基层、心系企业、心系群众”的服务型机关。继续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在局系统掀起学先进、强素质、讲效率、促发展的氛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责任部门: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政治处、局属各单位)

5、健全和落实改进干部作风制度。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把执行规定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抓好落实。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改进干部作风的具体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责任部门:监察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政治处、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

6、大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组织参加全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机关建设十佳处室”以及“爱岗敬业标兵”、“服务企业和群众明星”等评比表彰活动,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珍惜岗位、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进一步弘扬以“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为核心的机关干事文化。通过展览、演讲、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先进事迹,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政治处、监察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7、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要求,将治理奢侈浪费纳入治庸问责范围。当前要突出以下11个方面的重点:禁止挥霍浪费公款;禁止公款旅游;禁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禁止滥发津补贴、资金和实物;禁止违规举办各类节庆和检查评比达标活动;禁止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禁止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禁止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禁止变相经商、办企业;禁止国有资产部门化;禁止违规配备公车、多占或买卖住房。(责任部门:规财处、办公室、监察室、政治处、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深化治庸问责

8、落实治庸问责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治庸问责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武办发〔2013〕1号)文件精神,2月份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治庸问责应负的责任。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抓紧完善责任制,细化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责任部门:监察室、政治处、机关党委、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9、从严整治庸懒散奢问题。坚持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局里将采取明察暗访,重点督办、直查快处等多种方式,查处庸懒散奢行为,并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全面整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查找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对整改承诺未兑现、群众反映问题未解决或解决不到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责任部门:监察室、政治处、机关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局属各单位)

10、积极参加全市开展的优化发展环境民评民议活动。做好电视问政、网络问政、行风连线、万人评行风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评议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绩效考核和文明单位评比。重视群众监督工作,积极配合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志愿者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开展明查暗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认真改进工作。(责任部门:监察室、政策法规处、办公室、政治处、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

11、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按照全市部署,做好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主动协助做好全市“一库三平台”(行政权力库和网上运行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建设,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监察室、政治处、信息中心)

四、强化监督检查

12、加强对重点业务工作的监督。一是坚持“凡进必考”、“公开招聘”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加强对全市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聘)用工作及病退特退审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审批、人员调配、职称评审、军转干部安置等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业务工作的监督,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社会公平。二是认真清理局属单位执法项目,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在重要工作事项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等行为。(责任部门:监察室、政策法规处、政治处、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13、加强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研究出台《**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管理办法》,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完善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健全系统管理员等重要岗位管理机制。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重点对新农保、城市居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加强非现场监督体系建设。探索多种监管方式,研究成立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引导和支持社会各方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健全基金监督执法机制,加强对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健全跟踪反馈制度、要情报告制度。(责任部门:规财处、办公室、监察室、政治处、局属各有关单位)

14、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领导干部廉政信息管理,按市委要求,适时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善腐败预警防控制度,以合理分权、有效制权、简政放权、科学量权、公开晒权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梳理完善腐败风险教育、排查、预警机制及风险点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工作。注重运用科技手段防治腐败。(责任部门: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规财处)

15、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定期汇报制度。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员领导干部定期汇报党风廉政情况的试行办法》(武人社党〔2010〕4号),2013年底结合年度考核安排5个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进行现场测评,测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为进一步增强汇报的针对性,8-10月份局里将对今年拟汇报的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责任部门:监察室、政治处、机关党委)

16、做好行政投诉、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和督办工作。一是适应全市整合投诉受理平台工作要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信访回复的质量和时效,凡属业务问题,一律由有关业务处室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及时回告投诉人;涉及几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协调其他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和回复,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告局监察室。二是通过“暗访代办、督查促办、直查快办”等多种途径,严肃查处问题背后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履责、不尽责等“庸懒散奢”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三是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满意度评价制度,由投诉人对行政投诉的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适时予以公布,并纳入绩效管理考核范围。(责任部门:监察室、信访工作处、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17、做好查办案件工作。一是运用约谈、了解和告诫等方式,对有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提醒。二是落实党纪申诉案件“首诉必办”制度。三是严肃查处发生在党员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以及损害群众权益的案件。切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促进一方工作。(责任部门:监察室、政治处、机关党委、规财处)

各牵头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负责协调抓好所承担任务的落实,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本部门、单位及主要领导个人工作绩效考核和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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