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颁布后,全国各省各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蓬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作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许多农民兄弟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开始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知识,笔者在此谈谈创办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 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 几点建议
[中图分类号] F27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6-0035-01
国家连续十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注“三农”,一项又一项务实求效的惠农政策措施,把农民一步步引向富足之路。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颁布后,全国各省各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蓬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作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笔者在此谈谈创办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建议。
一、各种产业都可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按产业分类组建可以有:1、种植类。包括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粮食作物(水稻、小麦等)、油料、中药材等。这类产业可组建注册为XXX果蔬专业合作社、XXX茶果专业合作社、XXX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等。2、养殖类。包括生猪、牛、羊、家禽(鸡、鸭、鹅等)、蜜蜂、蛙、龟、鱼等。这类产业可组建为XXX养猪专业合作社、XXX蛋鸡专业合作社、XXX养殖专业合作社等。3、林业类。包括园林、苗木、竹笋、各类林木等。这类产业可组建为XXX苗木专业合作社、XXX园艺专业合作社、XXX农林专业合作社等。4、服务类。包括农机服务、植保服务、休闲农业等。这类产业可组建为XXX农机专业合作社、XXX植保服务专业合作社等。除以上几类产业外,还有手工业类、综合类等。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服务内容可以不断增多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服务内容分,主要有:1、产销一体化服务。2、购买服务为主。3、仓储服务为主。4、运销服务为主。5、加工服务为主。6、技术信息服务为主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合作服务内容有技术推广、信息、加工、销售、储运等。可以单独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单独统一购买种苗、单独统一购买生产资料,也可以统一组织产前进料、产中服务、产后加工销售。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也可以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进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达到互惠互利。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可以多种多样
1.农户入股合作模式
农户以资金、土地入股的形式组建合作社,最大股东持股比例只有1%左右。合作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采取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合作社按交易量给成员补贴农资、按入股比例分红。
2.龙头企业带动模式
凭借龙头企业强大的经济实力,全力进行产业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服务。合作社以龙头企业为依托,采取“企业+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统一采购、统一供料、统一生产技术、统一生产流程、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统一规划,推进农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还可以提升组建合作社综合体,逐步形成“龙头(企业)+龙身(合作社群)+龙爪(家庭农场)”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
3.品牌开发模式
在政府推动农业区域布局优化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利用初步形成的“一村一品”、“多村一品”的种植格局,立足本土特色产品,组建“合作社+商标+农户”经营模式的合作社。合作社实施商标战略,统一注册商标,不断提高产品形式和外包装,开发新产品,做亮做强品牌,增强合作社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现“注册一个商标,带动一个产业,富裕一方家民”。
4.科技示范带动模式
合作社以科技兴社为宗旨,至力于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建设高科技示范基地,不断提高合作社产品科技含量,逐步打造科技品牌,提高合作社生产效率,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力。
5.土地合理流转规模经营模式
由村委会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组织农户转包土地给企业,并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资入股,企业付给农户转包费,吸纳农户闲置劳动力务工,按生产经营情况和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分额分红。大面积土地流转和农业机械化的实现,为区域化、专业化、集约化的规模经营提供了条件,也为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打下了基础。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运用各种手断拓宽营销渠道,增强市场竞争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申报农产品质量认证,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森林产品和地理标志认证,实施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标准化,打造名牌产品和名牌合作社,通过名牌效应增强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在超市、学校设专柜或综合直销超市,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等产销对接。以销售果蔬、禽蛋、水产等鲜活农产品为主,采取平价销售、薄利多销的经营策略,主要服务于大众消费群体,在城镇社区建立连锁店、直销点、代销点,形成“农社对接”。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网络营销平台,按照网络或电话订单,将农产品进行直接配送。或通过现在推广的“世纪之村”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发布可追溯农产品图文信息,打破地区限制在全国范围内速递发送,实现销售渠道稳定畅通。
五、遵循规范化建设标准,创建优质的示范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是指从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选出相对比较出众,起到示范带头的作用,国家给予相应的辅助政策的合作社。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的要求,示范社应当规范章程、股金登记、民主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和完整的成员个人账户;建立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最大程度地增加成员收入;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统一质量安全标准,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供应;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示范社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主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80%以上,商标注册率达到50%以上,示范社成员收入比当地未入社成员高出30%以上。
福建省2013年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条件:1.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满2年。2. 种植业合作社成员数80人以上;渔业、林业、畜牧业合作社成员数30人以上;农机、植保统防统治合作社成员数20人以上。3. 合作社注册资金在80万元以上(其中:林业、渔业合作社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农机合作社拥有农机具装备20台套以上,年作业服务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植保统防统治合作社年作业服务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4. 合作社年经营总收入300万元以上,其中农机、植保合作社年经营总收入50万元以上。5. 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进行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6. 诚信经营,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建立生产记录制度,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主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80%。产品近三年没有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7. 拥有“三品一标”或注册商标。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主管《中国农民合作社》2013年第4期刊.
[2]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工作的通知》2013年5月17日.
[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2011]58号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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