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分县政协委员,县农水科技局、市场监督局相关负责人和本土专家组成调研组,采取实地调研和外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于**年6月至8月,深入到城关、江口、广货街、龙王、四亩地、筒车湾、新场镇等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技人员和合作社负责人深入交流;于9月17日至20日,赴**市略阳县、留坝县、洋县,**市**考察学习。历时近四个月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与模式
(一)总体情况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各行业部门的指导下,近年来不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均取得了较快发展,合作领域不断拓展,综合能力不断提升。截止**年10月,全县登记注册合作社296个,遍布11镇68村。从行业分布来看:从事种植业112个(有机大米、杂粮、食用菌、中药材等),从事林果业25个(苗木、板栗、核桃等),从事养殖业65个(养猪、养牛、中蜂、土鸡等),从事特种养殖2个(林麝、梅花鹿),从事服务业33个,其它61个。全县农民合作社总资产达到了xx亿元,入社农户2800余户。在脱贫攻坚战中,各镇按照“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经营模式,多渠道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共有1093户347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合作社带动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分别占全县贫困户的24.4%和31.1%。**年全县农民合作社销售农产品总值9000余万元,实现经营收入2800余万元,实现盈余1000余万元,上缴税金80余万元。目前全县已成功创建县级示范社26个,市级示范社6个,省级示范社4个。
(二)发展模式
从调查总体情况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模式、合作层次不断提升,统一经营得到较快发展,综合发展能力日益增强。发展比较成功的典范模式如下:
一是产业带动型。模式为“产业+合作社+农户”,由合作社把基地和农户联系起来,其特点是实现生产基地化、专业化、标准化,形成了产加销发展模式。如宁陕绿宝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该社成立于2012年12月,主要从事有机大米、有机杂粮种植、加工、销售活动。现有入社农户340户,其中贫困户95户,占27.9%。合作社以朱鹮野化放飞基地城关镇寨沟村为基点,按照产前统一种苗、农资、技术规程;产中农户分散管理、分户经营、实时监控;产后统一高于市场价回收、统一品牌包装、统一宣传销售。在种植过程仅使用有机肥,采用物理防控手段,保证产品品质,实现全程无污染控制。合作社注册了“秦耕”商标,已拿到了有机转换认证证书。**年有机大米种植规模达到6000亩,有机杂粮4000亩,预计年产有机大米、杂粮2800吨,产值达到5000万元。据统计,**年该社发展有机种养业综合收入231.45万元,户均纯收入12363元,人均纯收入4121元,9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脱贫标准。
二是园区牵头型。模式为“园区+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由现代农业园区牵头,把同类农产品生产的合作社组织起来,其特点是生产技术成熟、成本节约率高、经济效益较好。如宁陕县梨子园养蜂专业合作社,该社成立于**年,现有社员263人,其中女社员138人,占全体社员的52%,带动贫困户72户,占27%。该社主要从事中蜂养殖、蜂蜜加工销售、良种选育、新技术研发与推广、蜂产业原辅材料供应。值得赞誉的是该社通过外引内联方式,已经与中国农科院蜜蜂研究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中蜂养殖提供了坚强的科技支撑。现存蜜蜂2020箱(群)。通过土地入股、技术入股、劳力入股、资金入股等多种形式,严格按照“五统一管理”(即统一蜂种、统一农资、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实现了标准化建基地、“从田间到餐桌”全程无污染控制。合作社生产的“蜂婆娘”系列生态蜂蜜产品共计4.5吨,实现产值120万元,入社社员户均收入2200元。
三是能人领办型。模式为“能人+合作社+农户”,其特点是由德高望重的村干部,懂管理、会经营的人才、掌握农业技术的能手、返乡青年等能人,依靠当地的产业优势和地理人文优势,组建专业性强、社员联系紧密、生产效率高、辐射面广的农民合作社。如四亩地镇四亩地村青年邓庚,十多年来,通过土地流转、园区务工、合作种植林麝饲草、中药材、林麝养殖入股等方式,增加经济收入。**年,公司已流转18户贫困户共计42.6亩土地,发放土地流转金6.3万元;35户贫困户52人在园区务工,领取工资18.6万元;给52户贫困户发桑树、构树苗5万棵,收购林麝饲草3.6万斤;与26户贫困户合作种植核桃160亩。建成林麝圈舍200间3000平方米,养殖林麝200头,并以“公司+农户”的模式带动周边农户养殖300头,使基地林麝养殖总量达到500头,年产麝香4000克,为全县提供100头优质种麝。种植林麝饲料林面积达到800亩。核桃面积达到1000亩,五味子面积达到1200亩,中药材500亩。江口回族镇竹山村青年农民李宁创办的佳慧生态养猪合作社、新场镇新场村脱贫能人大户刘海峰创办的宝蜂种养合作社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这些能人大户不但自己能致富,也带动了当地农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收入,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企业驱动型。模式为“企业+合作社+农户”,由合作社把企业和农户联系起来,其特点是生产规模大、生产标准化高、经济效益好。如宁陕县新场镇花石村成立的荣兴花石专业股份合作社,发展生态养殖产业,由合作社负责生态养殖环节,西安海荣集团负责产品销售(即将森林散养猪肉回购后用于海荣酒店自营),互利共赢,优质生态猪肉产品不愁销路,能够保证合作社社员有稳定的收入。
五是支部引导型。模式为“支部+合作社+农户”,政府部门为确保实施的农业产业项目拓展延伸,支持当地的专业大户或村干部兴办的合作社,其特点是生产规模大、专业性较强,巩固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成果。如筒车湾镇海棠园村在包扶单位中央办公厅驻村工作队的引导和帮助下,于**年2月注册成立了“宁陕县海棠园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87.25万元,该社以种植生产绿色有机大米为主,兼顾销售蜂蜜、香菇、木耳、野生猕猴桃等农副产品。**年以来,免费为农户提供水稻良种2656斤,有机肥51吨,组织种植培训20多次。**年累计带动农户280户,户均增加现金收入5500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5户。该合作社在精准脱贫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三)主要成效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互助性质的合作社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是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有效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在我县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深化了农产品供给侧改革。农民合作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依靠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通过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更加趋向合理,提升了优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目前,我县以农民合作社为基本主体,以“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为抓手,坚持工业化发展理念,实施产业化运作,集中打造以生态养猪、养牛、养蜂等现代畜牧业,以板栗、核桃为主的干鲜果业,以富硒大米、杂粮为主的有机产品,以天麻、猪苓、白芨等为主的中药材等四大特色产业,加快了我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步伐。
二是提升了农业综合效益。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民自己组织起来的民办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有效克服了分散经营的农户无法对接大市场的弊端,有利于形成名特优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和区域布局,促进农产品生产规模化,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农业综合效益。目前,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发展到11家,总资产xx亿元,年产值xx亿元。同时,大力培育知名品牌,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有陕西名牌产品1个,陕西省著名商标2个,有机食品认证3个,无公害认证7个,宁陕地理标志(宁陕香菇、宁陕天麻、宁陕猪苓)产品3个,有效提升了企业产品质量和知名度。
三是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宁陕处于秦岭腹地,山大沟深,耕地规模偏小、地块零碎分散是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的根本制约因素。只有联合起来,才能抗御市场风险。农民合作社作为一种自愿组织起来的联合体,能有效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农业实施规模化经营。截止**年底,全县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流转土地面积3565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3.9%,涉及农户1550户,占总户数的9.9%。
四是带动了农户增加收入。通过参加农民合作社,首先降低了生产资料购买费用。农民通过合作社组织参与市场竞争,农资购买量大幅度增加,农户可享受到批发价或出厂价;其次新品种、新技术大面积推广,使农产品质量和品质提高,增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再次是节约了交易成本,合作社集产、加、销于一体,通过内部服务使交易成本降低。充分利用合作社平台和履行社会责任,带动贫困户实现产业精准脱贫。调查结果显示,70%以上农民认为通过参加农民合作社提高了收入,参加合作社的贫困户通过土地入股分红、劳动力入股分红、资金入股等形式,收入目标有了突破。
五是锻炼了一批新型农村经营人才队伍。通过创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使我县一批有知识、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乡土人才脱颖而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力量。
六是促进了林草资源开发。我县具有丰富的林业资源和潜在的林间草地资源,面对市场需求,宁陕荣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发展林麝养殖业,开展林麝养殖技术研究,在林麝的饲养管理、饲料营养、驯化繁殖、疾病防治及活体取香等课题方面形成了完整的技术成果,为宁陕建立优质林麝种源基地提供保障,开辟了新的致富产业,从而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
存在主要问题
尽管我县农民合作社发展势头强劲,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起步阶段,数量多、质量差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合作社有名无实、流于形式,发展质量、规范水平、人才队伍、外部环境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内控机制亟待完善,运行需要规范。一是内控机制不完善。虽然我县合作社普遍建立了以“三会”(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和架构,但实际运行情况并不理想。部分合作社运作和管理随意性大,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存在不按章程和制度办事的现象。部分合作社组织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不完善,会员权利、义务不明确。二是运行不规范。合作社与会员的联结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部分合作社靠个人信誉维持管理,服务停留在生产或销售的个别环节上,没有形成产供销一体化。有些合作社是有名无实,仅注册办理营业执照,无生产、办公场地。三是财务核算不规范。合作社作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从调查情况看,有些专业合作社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有的没有建立财务核算机制,已经建账核算的合作社,在票据使用、资金监管、物资收发、产品销售、项目建设、成员账户等方面还很不规范。
(二)发展规模小,抗市场风险能力弱。一是社员人数少。截止目前,我县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社员为2800户,仅占全县农民总户数的17.9%,大多数合作社是几个农户、十几个农户的松散式联合,甚至有少数合作社是“空壳子”“虚架子”。二是资产规模小。截止现在,全县合作社注册资金达到xx亿元,但是相当一部分社员采取以土地、林木等实物作价入股,以现金方式入股的并不多,因此形成合作社账面资产数额庞大,实际可营运的资金很少。三是基地规模小。一些合作社在基地建设方面意识不强,力度不够,加之自身条件所限,合作社的生产基地小而散,规模效应、示范带动作用不强。四是服务范围窄。绝大多数合作社服务的范围仅限于本镇,相当一部分局限于本村、本组的几户、几十户,跨镇发展的合作社还非常少。五是合作环节少。多数合作社合作项目少、合作内容单一,基本停留在农资供应、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环节上,在产品加工、仓储、运输、品牌创建、营销网点等环节上还比较欠缺。六是产业链条短。虽然我县农业特色产业较多,但是合作社主要经营模式还局限于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经营系列产品和精深加工的高附加值产品少之又少,大多农民合作社市场竞争力不强。七是自身发展力量弱,抵抗市场风险能力差。
(三)农产品销售困难,附加值低。农业是弱质产业,受自然、市场、环保风险影响大,主要表现在销售渠道不畅和销售困难,市场附加值低。对我县合作社产品销售情况调查看:一是生产成本大。由于生产基地远离城镇,产品集散成本大;生产者多数都是贫困人口,劳动者技能差,几乎都是靠人工,机械化程度低。二是产品认证难。绿色、有机产品认证程序复杂,认证需要的技术指标高,取证时间长,取得认证很不容易。三是品牌不响亮。虽然我县自然环境优越,自然资源丰富,生产环境符合绿色、有机产品的条件,但是我县合作社生产的优质蜂蜜、绿色大米没有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绿色、有机产品证书,产品缺乏绿色有机金字招牌,市场认知度不高,制约特色产业持续发展壮大。此外我县合作社各自为战,主打产品量小,商标牌子多,网上销售难,缺乏创名优品牌合力。如:宁陕县海棠园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肖成波反映,本社种植经营生态大米,合作社提供良种和有机肥料,由农户分户种植、合作社以每公斤5元回收稻谷,运到汉阴县加工成大米后在县城冷藏,再进行包装、销售,成本大,收益低。**年,该社收购农户生态稻谷4万斤,扣除稻谷收购、加工运输、储存、包装、邮寄等费用后,大米销售价仅为每斤10元,盈利为每斤0.50元,几乎是微利,加上海棠园村委会在稻谷收购环节每市斤补助1元,全年盈利为6万元。肖成波坦言,目前该社有中央办公厅扶持、协调产品销售。如果精准扶贫结束了,没有中央办公厅及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他们合作社生产的生态大米销售就更加困难。主要原因:一是大米产量小。难以在淘宝、京东电商平台上占据优势地位;二是品牌效应弱。尽管自己生产的大米品质优良,但没有绿色、有机产品证书,难以取得高端消费者的认可,产品市场销售价和附加值低,影响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养殖业扩大规模和提高收益难。一是绿色环保潜在风险大。受我县地理环境影响,目前生态养猪、养牛、养鸡场所均建在河谷地带,虽然稍具规模的养殖场都建了畜禽粪便沼气处理设施,但沼液处理仍然无法得到安全环保利用。有的小型家庭养殖场甚至没有畜禽粪便处理设施,超过环境自净能力,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规模养殖对环境污染潜在风险进一步加大。二是提高效益难。全县只有一个小型屠宰场,难以解决我县江口、太山、蒲河片区生畜屠宰问题。只有建立区域性小型屠宰点,方便生畜在当地实现宰杀,才能保证畜肉产品符合要求,提升生态养殖的经济效益。
(五)专业人才缺乏,发展后劲不足。一是合作社的牵头人,大多是一些农村能人和专业户,多数属于传统型农民,学历不高,缺乏专业知识。由于农业是弱势产业,许多专业技术人员并不愿意投身合作社,因此缺乏专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从调查走访中了解到,合作社普遍反映缺乏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和专业技术人才。二是由于农民合作社大多地处偏远地区,工作环境、各种待遇与城镇相比差距较大,造成了合作社人才引进难和留不住等问题。
(六)融资贷款难,制约扩大再生产。农民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市场主体,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缺乏合格的抵押品和有效的担保机制,无法进行信用评估和评级授信,合作社很难获得金融部门的支持,融资贷款困难,制约发展。
(七)基础设施差,投入大,影响发展。从调查情况看,我县部分合作社为了更好地发挥自然资源和土地优势,建设基地一般都选择在土地、林木资源较好的地方。但是这些地方都与城镇和公路有一段距离,需要重新修通道路、架设高低压电力设施,开通通讯和网络,由于资金投入巨大,靠合作社自身力量根本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
三、考察情况和启示
这次调研组所考察的**市洋县、留坝县、略阳县,**市**都属陕南山区县,地理地质、生物资源、农特产品相近,在扶持发展农民合作社上的许多做法都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一是注重扶持增强村级组织经济实力。**市留坝县火烧店镇中西沟村扶贫互助合作社,是以村党支部领导下的集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公益项目等功能为一体综合服务平台。扶贫合作社下设4个经营性服务队,6个公益性服务队。留坝县出台了由村级扶贫互助合作社承建30万元以下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该社充分利用政策,通过承建村级工程及特色旅游服务,社员在合作社劳务收入总计达到15万元,向股民分红3.56万元,贫困户户均增收2000元,村扶贫互助合作社提留积累达到7.8万元。村扶贫互助合作社通过提留公积金解决了“空壳村”无钱办事的困难,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实力。
二是注重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如洋县朱鹮湖果业专业合作社,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开昌组织专业大户、经销大户自发组建的民办民营民收益的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合作社占地260亩,现有成员482人,党员30人,注册资金1050.8万元,固定资产xx亿元。有机香米、黑米、菜籽油、香油、黄金梨、大樱桃等产品获得“中国著名品牌”“中国消费者满意名优品牌”,合作社荣获“陕西省aaa级信誉单位”“现代农业示范区”“电子商务先进单位”等荣誉。该合作社带动3镇10村284户899人脱贫任务。**年营业额5600万元,社员贫困户人均分红3800元。合作社成立了党支部,以党员示范推动有机产业发展,建立稳固的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实现了经营规模化示范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营的运行机制,形成了“支部+合作社+公司+基地+社员贫困户的经营模式。
原省委书记、现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赵乐际曾到该村视察,对该村发展有机产业走共同富裕的路子给予高度评价。目前该村呈现出企业发展、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良好局面。实践证明,农民群众自愿要求组建、实行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社,都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并能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特色农业、效益农业的发展。
三是注重放权增强合作社发展活力。如洋县在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食用菌产业中,政府有关部门只对农户所需菌材实行严格审批和现场检查,在生产食用菌方式上充分放权,合作社可以根据菌材材质大小和市场需求情况,选择适合椴木或袋料生产方式,让产品更加贴近市场,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如洋县磨子桥镇二龙村成立了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村级扶贫互助合作社和农民互助资金协会,两个合作社对全村社员产业实现了全覆盖。依据《二龙村村级扶贫合作社章程》,按6:3:1进行分配。入社社员按照利润60%分红;30%留作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等;10%留作公益金,用于成员公益支出。**年,对全村152户贫困户526人实行了产业帮扶,贫困户产业年增收80多万元,户均增收5320元,人均1537元,实现30户150人脱贫。截至目前,扶贫互助合作社发展椴木香菇2000多架、袋料香菇80万袋。预计两年后,每年产值收入400多万元以上,纯收入将达到120多万元以上。计划**年实现整村脱贫。
四是注重发展优势产业。只有依托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建立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满足农民群众实际需要,才能带动优势产业的发展。如略阳县发展当地乌鸡产业,前期投资1000万元启动资金,解决乌鸡提纯复壮需求,现在县级财政每年预算100万元用于乌鸡品种科技研发,略阳乌鸡产业发展既有为提纯复壮的专业合作社,也有从孵化到收购的专业合作社,打造了完整产业链条,使略阳乌鸡成为响当当的地域品牌。
五是注重培育新型管理人才。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新型管理人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稳步发展的关键。从考察洋县磨子桥镇二龙村合作社、纸坊街道办事处草坝村朱鹮湖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看,两个村的村级主要领导都具有市场经营能力、有甘愿奉献精神,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产业上,身居产业一线“带着农民干,做给农民看”,用典型样板示范引路,用成功事例激励农民,带动农民群众共同发展专业合作社,基本实现了产业发展、产业扶贫全覆盖,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加收入、乡村振兴提供了原始动力。
四、建议
(一)树立典型,不断提升发展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本力量。一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年1号文件)提出“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相关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合作社、积极创办合作社。二是通过树立先进典型,认真总结推广我县依法创办农民合作社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树立一批可学、可见、可比的标杆和样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办社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追赶超越、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三是建议将产品销售放在核心位置来抓,强化产品营销手段。充分利用电商平台,做好产品线上和线下销售工作。树立没有销售就没有发展的理念,千方百计促进产品销售。
(二)依法落实监管,夯实发展基础。一是按照《农民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组织形式,实行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明确“三会”的职责和权力,保证合作社组织内部运作的公开、公平。二是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严格遵守《合作社章程》规定,认真履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确保合作社成员的主人翁地位和经济利益。三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严格审批,从源头上保证质量,探索实行动态监测制度。依法严格监督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整合规模小、同质化、知名度差的合作社,取缔没有产业实体、运转不规范、违规经营套取扶持资金的合作社。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管理水平。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结合我县生态环境特点、经济整体实力和农业产业特色,强化指导服务,抓好督促检查,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合作社自我造血功能,壮大发展实力,使其在政府各优惠政策“断奶”后,有足够力量抗击市场风险。五是按照发展与保护并举的原则,依法对合作社生产经营过程中环境保护问题进行监管。做好我县合作社生态养殖产业的前期指导工作,加强对在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源进行日常检查监督,确保生态养殖与环境容量相适应,实现绿色发展。六是依法依规进行监管。对合作社依法、依规履行社会职能、产业分红等方面加强管理,不能“穷了和尚富了庙”,要让入社农民通过合作社的组织形式真正得到实惠。
(三)强化政策保障措施,提升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实力。扶持农民合作社做强做大,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一是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安排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涉农项目时,要把合作社作为支持重点,优先考虑,优先安排,积极探索以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落实项目资金和农业扶持资金的新途径。二是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和扶持政策的连续性。设立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重点用于产业发展、涉农企业和合作社发展壮大。三是降低门槛、简化手续,把农民合作社纳入金融机构信用评定范围,切实把合作社当作经营实体进行扶持。四是针对当前我县规模化养殖户沼液无法得到有效抽排问题,建议为规模生态养殖合作社各配备一辆沼液抽渣车,以解决沼液抽排问题。沼液抽渣车辆经费可采用农业机械化政府补贴的方式,采取政府补助一点、合作社自己出一点的方式筹措。五是创新机制,培养新型人才。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充分发挥职业中专、农广校以及各类民办职校的作用,分类型、分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培养合作社专业技术人才,切实提高农民合作社的人才素质,为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六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加大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制定政策套餐,解决当前合作社在通路、通电、通水、通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问题,并加大协调力度,保障电力、通讯,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
(四)实施品牌战略,突出特色资源开发。我县农民合作社要坚持实施品牌战略,在特色资源开发中优先对蜂蜜、核桃、板栗产品进行深加工,以品牌效应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影响力,重点在生态养殖、特种养殖、绿色种植上下功夫,实现以特色产业建社,推进特色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品牌创建工作。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全县品牌创建工作,把创建省市名牌作为发展壮大农业产业的重要手段。通过规范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农业规范标识,组织标准化生产和建立记录、追溯制度,培育知名品牌,提高产品在市场中的认知度和竞争力,使我县绿色农产品创建久久为功,独树一帜。二是要整合资源,做大做强产业。重点扶持有一定发展前景的农民合作社,集中打造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品牌,集中对全县生产的蜂蜜、有机大米、生态猪等产品进行统一收购、加工、包装、品牌、营销,对品牌建设的宣传费给予资金补助,促其发展壮大。三推进合作社基地建设与全域旅游融合发展。对有发展潜力、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生产基地包装提升,建设必要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构建合作社生产基地“吃、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可按区域将合作社生产基地串联起来,形成整体优势,促进农业合作社与乡村生态旅游共同发展。四是要全方位做好宣传。争取利用中央电视台等特色农业栏目深度录制、宣传我县绿色农产品品质,进一步扩大市场知名度。
(篇二)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形势下发展农村经济的一种生产经营体制的创新,对于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强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扎实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几年得到了较快发展,并且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为比较全面地了解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工作措施、发展成效、困难问题及今后发展思路措施等,我们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多层次、多成分、多领域发展态势。
截止**年底,我县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879家,其中种植业类727家、养殖业类71家、农机类56家、林果类25家。合作社共注册商标18个,有19个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南乐县民丰、汇丰2家种植专业合作社跻身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行列,4家省级示范社,30家市级示范社,59家县级示范社。
二、工作措施
1、建立组织,强化领导。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一直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进行规范,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项目扶持。近年来,县农业局始终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将现代农业园区提升、标准化农业园区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大型沼气工程、秸秆奖补资金等项目优先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倾斜,有效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壮大发展。如:南乐县共兴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南乐县心诚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依托现代农业园区提升项目,在园区内进行园区牌坊、园区棚边小屋、育苗温室、绿化等项目建设。**年南乐县天逸种植合作社依托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进行了温棚扩建。**年建奎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家合作组织依托小麦穗期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对其种植区进行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年整合小麦病虫害综合防治项目资金,通过政府招标2家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全县小麦高产创建示范方、高标准良田、小麦种植合作社、种粮大户进行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年南乐县兴益园种植专业合作社依托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在园区内建立1000m3大型沼气工程。利用**年度市禁烧奖补资金对从事农作物收获、秸秆粉碎还田、促进土壤有机质提升,秸秆收储及利用的14家合作社进行了补贴。
3、优化服务。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发展,县农业局要求各业务股站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认定等服务。质检中心鼓励、引导合作社“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工作,发展特色农业,全县现有7家合作社通过无公害产品认证及2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今年重点帮扶新希望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家合作组织进行无公害产品、基地认证及认定工作。农经站积极做好省、市、县级优秀示范性合作社评选活动,从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入手,选择一批带动能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的合作社,树立典型,增强影响力。科教股将合作社负责人培训培养纳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项目,吸纳他们为科技示范户。农广校以合作社的生产园区或基地为依托,以合作社社员、种养大户为主要培训对象,扎实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00人。
三、发展成效
1、带动了农业结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开发和经营服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使农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我县已逐渐形成了大广高速两侧果蔬产业带和福堪乡刘吕村及卞辛庄、张果屯镇烟之东及后孙黑、千口镇陈村、寺庄乡苏岳村及豆村、寺庄乡利固等特色农业园区。如位于西邵乡刘苑村,通过西邵乡莲花莲藕专业合作社带动,形成了以莲藕生产为主导的农业格局,西邵乡及周边莲藕种植面积突破3万亩。
2、提升了全县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近年来随着土地流转、土地托管面积逐年扩大,从而对农业机械需求量增加。据统计,我县拥有农机类农民专业合作社56家,主要农机器械包括农作物播种机、收获机、植保器械等。如宏创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于**年,截止目前拥有大型农机具145台,其中:拖拉机65台,小麦联合收割机48台,玉米收割机32台,配套农机具569套,带动农户1813户。
3、促进了农户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农民能够按照市场需求开发特色农产品,进行规模化生产、专业化经营。如鑫农种植合作社,是集种子繁育、购销、订单农业生产、病虫害统防统治、玉米烘干等为一体的专业合作社。该社发展新麦26强筋小麦种植1.8万亩,全部订单收购,收购价格1.32元/斤,比普通小麦高出0.1元/斤。
4、拓展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市场经济条件下,仅靠政府服务很难满足广大农户多层次、多方面发展需要,而合作社可尽量满足农户需要,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划算的事情。如南乐县民丰农业专业合作社,依托河南省民兴种业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该合作社向社员提供新品种推广、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市场信息等服务。
5、加快了标准化、品牌化农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种植、区域化布局,有效地提升农业生产效益。近些年越来越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识到产品质量认证与品牌营销的重要性,通过商标注册、无公害绿色农产品认证,提高市场竞争力。如绿康蔬菜专业合作社于**年申请了“利固”牌商标;莲花莲藕种植专业合作社**年申请“苑村”牌商标,并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南乐县联富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年注册了“淼富”牌商标,并成功申请了草莓、西红柿、黄瓜、辣椒等外观设计专利6项。
6、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生产要素的集中和规模经营,实现了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生产技术服务、统一产品销售,降低了生产与交易成本。如建奎农民种植合作社,是以土地全托管与半托管经营模式为主的一家种植专业合作社,全年接受农民托管土地面积1100亩,其中全托管面积500亩,合作社经过统一采购生产资料,推广农业新技术等措施,降低了生产与交易成本,并与种子企业之间建立合作关系,代繁优质小麦品种,收购价格比普通小麦每斤高0.1元,提高了综合效益。另外,土地托管可使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通过自身创业、进城务工等方式,扩宽了农民增收渠道。
三、存在问题
1、发展不平衡。在全县87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具有一定规模、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较大的合作社确实存在一批,例如鑫农种植专业合作社、宏创农机专业合作社、新希望专业合作社、丰溢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兴益园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发展较好。但是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入社的成员数量较少,且成员覆盖地域多数限于本村本组,普遍整体实力不强,规模效益很难实现。还有部分合作社只强调登记,不强调运作,造成有其名无其实。
2、运行机制不够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运作、社务管理、财务管理等运行机制不完善、不健全、不规范。
3、人才缺乏。虽然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一些比较年轻、有干劲、善于钻研、有先进理念的致富能人带头发动的,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内缺乏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专业人才。
4、资金周转困难。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都面临着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特别是蔬菜类专业合作社要求基础设施投资较大,随着温室大棚的老化,老棚改造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但金融机构扶持合作社发展的贷款额度普遍较小,借款门槛较高,造成合作社通过融资发展难度较大。
5、品牌和知识产权意识不强。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形成产业特色、形成品牌效应,产品附加值低。多数合作社没有自己的产品注册商标,没有特色品牌、特色包装。多数合作社还缺乏对认定认证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名牌产品这方面的认识。
四、建议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目前,我县少数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没有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思路不清、发展规划不明、发展措施不力,相关部门支持农民合作社措施不配套,缺乏整体合力。我县要走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必须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加深和统一对合作社的认识,切实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来抓,作为扶持农业、支持农民的一件大实事、大好事来抓。
2、规范管理,健全机制。农业部门要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牵头抓好指导、管理、培训、协调和服务工作,狠抓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措施的落实、示范单位的培育、指导服务等工作,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3、提供优惠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涉及农业、工商、财政、金融等多个部门和行业。应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围绕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加强联系沟通,建立一套常态的协作服务机制。主要应做好:一是财政支持。县财政要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并确保专项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对照省、市示范性合作社建设要求,通过考核评审,有选择性地扶持那些办得好、有发展前景的合作社,实行以奖代补的形式,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合作社,不断壮大其发展实力。二是信贷支持。金融部门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把扶持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适当放宽小额贷款额度。三是税收优惠。税务部门要抓紧明确操作办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社员和非社员(不超过社员部分)生产和初加工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四是科技服务。开发、应用和推广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产品,对增强农民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并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农业、科技、畜牧、农机、蔬菜、林业等部门要引导、支持农民合作社广泛、深入开展科技创新,使合作社的产品达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以适应消费升级和市场变化。要引导农民合作社与大学、科研单位合作,引进、开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政府涉农科技人员包社联社,建立建设我县农业科技创新基地。五是改善和加强基础条件。对合作社的办公场所、厂房、仓库用地申请以及水、电、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优先解决。
4、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从规范发展、特色产业、品牌农业入手,选择一批优势明显、发展前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示范。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摸索经验,实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蓬勃发展。
5、实施人才兴社战略,培育核心竞争力。一是要加强对合作社创办人、领办人和合作社骨干人员的培训。开展对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会人员的培训;二是要建立人才引进机制,鼓励农技人员、农村能人、涉农企业负责人等领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要支持高校和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增添活力;四是要引导合作社对其社员进行现代农业技能培训。
6、推进社企合作,形成发展合力。一是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兴办合作社,发挥龙头企业的资金、加工、技术和人才优势,支持合作社的发展。二是鼓励合作社参股龙头企业,分享农产品加工、贸易环节的利益。三是积极推动合作社之间开展互利合作,使种植、养殖、农机优势互补,促进农技农机配套,种养加一体发展。四是积极引导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以多种方式参与发展二三产业,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抵御市场风险。
7、加强组织领导,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一是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责成有关部门、各乡镇高度重视。二是要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考核目标,奖励先进,鞭策落后。
(篇三)
为进一步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在县农业局的支持配合下,通过现场查看、听取介绍、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和特点
(一)发展速度快。《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各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数量迅速增长。截止目前,注册登记的各类合作社共157家,注册资金xx亿元,入社农户1659户,带动非成员农户3020户。成功创建省级示范社2个,市级示范社4个,县级示范社30个。
(二)覆盖领域广。15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遍布全县7个镇办,覆盖了农、林、牧、副、渔等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其中:种植业(食用菌、中药材等)44家,占28%;林果业(苗木、板栗、猕猴桃等)48家,占30.6%;养殖业(中蜂、土鸡等)46家,占29.3%;渔业(冷水鱼、娃娃鱼等)11家,占7%;农机、植保服务业2家,占1.3%;其他6家,占3.8%。
(三)资源利用好。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地域资源优势,在带动当地群众致富,特别是在引领贫困户脱贫上发挥了较好作用。如长角坝、岳坝镇依托金水河、椒溪河水域和山林资源优势,成立了冷水鱼、土鸡、中蜂等养殖合作社;陈家坝、石墩河镇依托大户引领和技术优势,发展袋料香菇和猪苓、天麻等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其中陈家坝继东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与当地50户贫困户结对子,吸收贫困户创业扶贫资金购买食用菌袋料,发展袋料食用菌30多万袋,预计今年每户贫困户将实现利润近万元。
(四)专业程度高。全县大部分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村种养能手、专业大户领办,他们懂技术、善经营、有市场,号召力强。如长兴苍术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创办人苏沭名是当地苍术种植土专家,被省农业厅认定为高级职业农民,带领全县50余户种植苍术400余亩,年产值达400多万元。德信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依托自身优势,产前提供优质鸡苗、产中进行技术指导、产后统一销售产品,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注册了“绿源德信商标”,通过了无公害认证,建起了全县首个农产品追溯体系。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机制薄弱,运作不够规范。一是管理不严格。部分合作社组织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不完善,会员权利、义务不明。部分合作社运作和管理随意性大,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存在不按章程和制度办事的现象。二是运行不规范。合作社与会员的联结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部分合作社靠个人信誉维持管理,服务停留在生产或销售的个别环节上,没有形成产供销一体化。部分合作社仅注册办理营业执照,无生产、办公场地,个别合作社甚至是有名无实的“空壳子”。
(二)发展水平不高,合作层次较低。一是社员人数少。截止目前,全县注册登记合作社社员为1659户,仅占全县农民总户数的23%,大多数合作社是几个、十几个农户的松散式联合。二是资产规模小。尽管全县合作社注册资金达到xx亿元,但由于部分社员采取以土地、山林等实物入股,实际可营运的资金较少。三是合作环节少。多数合作社合作项目少、内容单一,基本停留在产前的农资统一采购,产后农产品销售等简单环节,在产品仓储、运输以及“三品一标”创建等环节上还比较欠缺。
(三)市场竞争力弱,带动能力不强。一是基地规模小。一些合作社基地建设意识不强,力度不够,加之自身条件所限,合作社的生产基地小而散。二是服务范围窄。绝大多数合作社服务的范围仅限于本村组的几户、十几户,跨镇、跨县发展的合作社还非常少,整体实力不强,规模效益不高。三是产业链条短。尽管我县农业特色产业较多,但合作社的主要经营模式还是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产业链短、附加值低,同质化严重,导致其抵抗风险的能力弱,对农民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带动作用不强。
(四)扶持力度不够,发展后劲不足。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者大部分是农民,经营管理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难以适应规模化发展的需要;我县耕地资源短缺,合作社启动资金和政策扶持资金不足,无法满足合作社扩大再生产的需要;部分合作社小富即安,没有发展壮大的强烈愿望。各业务指导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在土地流转、技术指导、项目扶持、信贷扶持等方面支持力度小。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一要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知识、扶持政策、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合作社、积极创办合作社。二要树立典型。要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通过择优扶持、示范带动,积极培育一批让农民可看、可学的标杆和样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办社积极性。三要正面引导。积极引导有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创办合作社,鼓励种养大户牵头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领创办等形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办和领办合作社。四要强化培训。重点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合作社领头人,提高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内部运作,夯实发展基础。一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组织形式,实行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明确“三会”的职责和权力,保证合作社组织内部运作的公开、公平。二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严格遵守《合作社章程》规定,认真履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确保合作社成员的主人翁地位和经济利益。三要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严格审批,从源头上保证质量;要探索实行动态监测制度,严格监督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整合规模小、同质化、知名度差的合作社,取缔没有产业实体、运转不规范、违规经营、套取扶持资金的合作社。
(三)加强引导扶持,规范管理服务。一要加强管理,整合资源。建议县政府出台合作社管理和扶持办法,明确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土地流转、招商引资等方面政策措施,健全完善指导服务体系。要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市场监管、科技、供销等部门的管理资源,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指导服务体系,共同协调和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要加大扶持力度。职能部门在安排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涉农项目时,要把合作社作为支持重点,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和农业扶持资金。三要强化带动能力。积极倡导合作社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吸收更多农户入社,逐步建成一批规模大、特色显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产品深度开发。通过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带领农民创收致富的重要力量。
(四)加大营销力度,创建知名品牌。要引导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和追溯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要加大品牌建设力度,规范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农业规范标识,培育知名品牌,提高产品在市场中的认知度和竞争力。要指导合作社在巩固现有销售渠道和营销窗口的基础上,通过参加西洽会、农高会等各类节会的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推介,开辟新的销售渠道。要借助中央网信办扶贫佛坪的有力机会,积极与京东、阿里等电商平台对接,在互联网+、网络直销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拓展市场。
(篇四)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形势下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了解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市农业局近期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瑞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一)瑞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概况。
**年以来,瑞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历了由不规范到较规范,由松散趋向紧密,由服务型向实体型转变的发展过程,涵盖了农、林、牧、副、渔和农产品加工等各个方面,服务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推动了农业转型,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较好地解决了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对接问题,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截止**年9月初,全市共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197个,共有社员816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856户,947人,占社员的11.6%),入社率达36.3%。合作社覆盖全市29个行政村,达到每个行政村创建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种植业方面105个、养殖业方面82个、农机服务9个,加工业1个。其中,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合作社有5个(瑞丽市福光苗木合作社、瑞丽市玉柚柚子种植合作社、瑞丽市户瓦山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瑞丽市勐团柠檬种植专业合作社、瑞丽市丽群养猪专业合作社),联合组建党组织的合作社1个。目前,有国家级示范社1个(瑞丽市户民橡胶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5个(户民橡胶农民专业合作社、户兴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广雄铁刀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成丰蔬菜专业合作社、牧盛特色养牛专业合作社),州级示范社19个(**年评定4家),市级示范社27个(**年评定5家),申报省级示范合作社1家(瑞丽市户瓦山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从经营规模来看,虽然出资额总数较大,但行业之间的差异也较大。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总额约33671万元,平均每个合作社约为170.9万元,注册资金最高的为2092.8万元,最少的为5000元。其中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的1个,1000-2000万元的8个。
从入社成员看,组成人数少,成员类别单一。全市登记的19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总数为8160人,平均为41.4人。只有12家农民专业合社人员数达百人以上,人数大多在50—100人,有的只有20—30人。
截至**年10月,瑞丽市共有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项目申报,争取扶持资金135万元
(二)瑞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型。
1、能人牵办型。模式为“能人+合作社+农户”,由当地农村能人(如科技带头人、生产大户)牵头,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或销售渠道优势,联合农户成立的专业合作社。这类合作社营销网络广、专业优势明显、社员联系紧密、合作社效益好,具有较好地发展前景。比如瑞丽市弄洪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户瓦山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瑞丽市铜锃养蜂专业合作社。
2、政府指导型。模式为“政府引导+合作社+农户”,依托基层乡镇的人才、技术、场地、信息和设施,围绕当地的优势产业,组建成立的专业合作社。这类合作社经营条件好,各项制度全,办公条件优越,信息渠道畅通,与基层政府部门联系紧密。比如瑞丽市玉柚柚子专业合作社、惠农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3、企业带动型。模式为“企业+合作社+农户”,以农业产业化企业为龙头,组织基地农户共同参与。这类合作社规模较大,联系紧密,产业化特点明显,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强。比如成丰蔬菜专业合作社(瑞丽市锋鑫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瑞丽市和泰绿源水果专业合作社(瑞丽和泰绿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瑞丽市铜锃养蜂专业合作社(云南清森蜂业有限公司)。
4、“村两委”监管型。由行政村两委干部围绕当地主导产业,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主导产业进一步发展的专业合作社。这种专业合作社产业规模发展迅速,带动能力强,社员联系紧密,民主化程度相对较高,合作社的工作便于得到村委会支持,容易形成政府倡导的“一村一品”。比如瑞丽市玉柚柚子专业合作社、牧盛养牛专业合作社。
(三)瑞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成效。
自**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瑞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弱到强的发展。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合作社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效凸显。
1、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围绕发展专业化生产,采取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形式,实现了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构建了农村合作组织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与现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共同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如玉柚柚子专业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市场运行机制。该合作社除按当地市场价用现金向社员收购合格柚子外,还将保鲜、加工、销售经营所实现利润进行再次分配,利润的一半分配给社员,一半留在合作社作为扩大再生产基金和社员股金。
2、提高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依托能人大户、流通市场建立的专业合作社,发挥了带动、组织、引导农民的重要作用,广大农民群众的商品意识、市场意识逐步增强,创市场、搞经营的能力不断提高,使分散的农户与开放的市场有效对接,切实增强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成丰蔬菜专业合作社统一为成员提供种子、化肥、农药、技术、产品标准,与北京、广州、昆明等地客商签订长期销售合同,使农民种的放心卖的开心。
3、推动了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特色产业的壮大,在我市柚子、柠檬产业发展方面体现的尤为明显。玉柚、和泰绿源等合作社积极开展订单生产,开拓销售市场,有效解决了柚子、柠檬的生产、收购、冷藏、销售等一系列问题,种植基地不断拓张、群众收益日渐提高、产业发展水平稳步提高。
4、加快了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进程。合作社充分发挥协调管理和组织服务功能,从产前品种选择、产中生产管理到产后销售全过程开展服务,严格按照农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有效地提高了产品质量。户瓦山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惠农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在禽蛋生产过程中,统一提供鸡苗、统一饲料供应、统一疫病防治、统一商品品牌、统一禽蛋销售,生产的土鸡蛋和雉鸡蛋以质取胜,实现了“农超对接”。
5、提升了农业生产的集约化水平。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层次,走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的路子,衔接农户、对接企业、连接市场,成为促进农业产业化的有效载体,加快了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进程。姐相乡弄洪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在村委会的帮助下,以每亩1200元流转农户土地820亩,投入资金修建引水渠、标准化鱼塘,并配套完善各类机械及技术设施,集中连片养殖鲤鱼、罗非鱼、鲢鱼,实现了“一村一品”,有效提高了水产养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成为我市合作社发展的成功典范。
6、促进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通过参加农民合作社,首先降低了生产资料购买费用,农民通过合作社组织参与市场竞争,农资购买量大幅度增加,农户可享受到批发价或出厂价;其次新品种、新技术大面积推广,使农产品质量和品质提高,增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再次是节约了交易成本,合作社集产、加、销于一体,通过内部服务使交易成本降低。调研结果显示,运作规范的合作社,八成以上农民,特别是建档立卡户认为通过参加农民合作社提高了他们的收入,比普通农户高出25%。
二、瑞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尽管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总体良好,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地方重数量、轻质量,一些合作社有名无实、流于形式,发展质量、规范水平、人才队伍、外部环境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发展规模不大。一是社员人数少。截止目前,我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社员为8160人,仅占全市农民总数的36.3%,大多数合作社是几个农户、十几个农户的松散式联合,甚至有少数合作社是“空壳子”、“虚架子”。二是资产规模小。尽管全市合作社注册资金达到xx亿元,但由于相当一部分社员是采取以土地、林木等实物作价入股,以现金方式入股的并不多,从而形成合作社账面资产数额庞大,而实际可营运的资金很少的状况。三是基地规模小。一些合作社在基地建设方面意识不强,力度不够,加之自身条件所限,合作社的生产基地小而散,规模效应、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二)发展的可持续性不强。有的农民不明白成立专业合作社的真正意义,扭曲了发展专业合作社是解决一家一户生产经营的实际困难,更好地发挥家庭承包的潜力,促使农民走向市场,增加收入,致富奔小康的目的。一些农民创办合作社的目的是为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这种合作社,徒具法律形式,成立后并没有按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运作,更没有组织成员开展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合而不作,成为“空壳合作社”。还有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家庭人员出资,合作社的运作、利润分配往往由一个人说了算,成为“一人合作社”。同时,相当一部分专业合作社虽然设立时有规范的《章程》、明确的分工和完善的机制,但大多流于形式,停留在字面上。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如成员文化程度低、小农意识强、民主意识缺失、管理水平差,虽然依据章程设立了各项组织机构和各项制度,但能真正发挥作用的寥寥无几,这些情况的存在必然导致管理行为的随意和经营行为的混乱,合作社的发展难以持久。
(三)辐射面窄。19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部分产业规模小、辐射面窄,合作经营的有效半径基本上不超出村组范围,跨乡(镇)、县市合作的较少,辐射带动能力有限,市场经营组织功能还较弱。
(四)内部管理不规范。虽然瑞丽市大部分合作社都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必要机构,但有些还流于形式,很少组织活动;有的合作社“只搭台、不唱戏”,没有任何经济业务和服务内容,存在等、靠、要思想;有些合作社,没有严格执行“一人一票、按交易量返还”等合作社的基本原则,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意识插,不论是民主管理,还是财务管理,都存在着明显差距,阻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
(五)社员总体素质不高。一是社员合作意识不强。受传统观念和自身素质的制约,农民对合作社基本知识的认知程度偏低,合作社内部凝聚力不足,农民入社积极性普遍不高,合作社缺乏发展后劲。二是社员法律意识淡薄。合作社作为弱势群体的联合体,在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交易过程中,难免处于不利的劣势地位。受社员整体素质偏低的影响,社员的法律观念淡薄,致使合作社难以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的考验。三是对社员的培训不到位。大多合作社缺乏足够资金引进高素质人才,人才培训缺乏一贯性,社员自主学习、自觉接受教育培训的思想意识不强烈,对培训结果的考核监督还没有和收益分配实现完全挂钩,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合作社隐藏着发展的隐忧。
(六)品牌整合力度不够,规避市场风险能力有限。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区域内同种农产品品牌过多,缺乏整合,成本和风险皆高;各品牌主体没有品牌整合的意识,过多的品牌极易引起品牌间恶性竞争,难以形成核心品牌和拳头产品,大大削弱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七)产品科技含量低,精、深加工不足,价值不高。当前,相当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等技术落后,大部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都集中于初级阶段,产品档次普遍较低。以初级农产品或初加工农产品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建设无疑很难打造知名品牌,从而产品的附加值很低,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品牌营销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撑,大大限制了产品价值的提升。
(八)政府职能部门服务不到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起步较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得到了政府各级部门和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就当前而言,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视和支持程度有待提高。财政、农业、发改、林业、扶贫、科技等部门工作中不能形成合力;在引导合作组织发展的过程中,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与供销社职责分配不合理、相互重叠,导致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和贯彻执行,增加了信息传递和行政管理的成本;在税收和信贷方面,政府给予的支持和优惠不足,税收补贴低,借贷难度大,不利于合作组织资金周转和运营。
(九)融资困难。大部分专业合作社尚处在发展初期,经济实力不强,共同积累较少,可用资金主要来自成员出资。在信贷支持上,由于没有建立联合担保机制,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合作社向银行和信用社申请贷款只能以农户个人的名义得到小额抵押贷款,且利率很高、期限短,全市除少数几个有经济实力的合作社在银行能贷出款。瑞丽市金融机构除农村信用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提供部分贷款外,其他各金融机构很少涉及。从调查情况看,瑞丽市各金融机构并未开发出专门针对农民合作社的金融创新产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投放方式主要为其成员的五户联保贷款、个人消费信贷、小额贷款等传统信贷业务。
(十)合作社注销程序复杂。由于内部管理、市场竞争等因素,有部分合作社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需要,推动当地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功能弱化,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合作社注销。从调研需注销的合作社情况来看,普遍反映注销程序太繁琐,没有达到减轻农民负担的要求。
三、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安排部署。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现代农业。**年12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专题审议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有关工作,明确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方向和扶持的政策举措。提出了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开展信贷支农行动、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等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是送给新型经营主体的“大礼包”。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良性、规范、健康发展,在认真贯彻十九大重大决策部署的同时,要落实好《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不断增强新型经营主体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进一步创新“公司+农户”模式,在“公司+基地+农户”“超市+基地+农户”“科技公司+基地+合作社”等方面做更多的尝试。
(二)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
1、畅通和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渠道。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农超对接现场会”,适时组织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展销会等活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国内外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销售网络;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创设自己的营销网站或借助其他网站平台开展网络营销,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和形象,扩大产品销售渠道,搭建社员之间、合作社与外界之间信息交流的平台。
2、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个性化“涉农”合同签约指导服务,通过订单形式建立契约关系,形成稳定的农资采购供应和农产品产销渠道,提高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减少农业生产风险。
3、强化科技特色,提升科技含量。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仅是一个生产实体,还应该成为一个集科学试验、技术推广示范于一体的经济技术实体。与大专院校、龙头企业、行业联合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不断引进新技术、培育新品种、拓展新市场,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4、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结合瑞丽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发展和边境农业产业特点,打破传统的观念模式,鼓励引导发展适合本地的个性产业合作社组织,如柚子、柠檬、西瓜、橡胶、水产、土鸡、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对于具有一定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重拉长产业链条,在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具生命力。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使用商标,加强商标管理,注重打造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色品牌,争创知名、著名和驰名商标,提高市场竞争优势。同时,相关部门要共同搭建“品牌兴农”平台,加大农产品商标注册补贴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农户申报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品牌竞争力。
(三)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
1、努力增强合作社的服务作用。完善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更好地体现“民有、民治、民享”。在“民有”上,强化合作社的法人主体地位,明晰合作社与领办主体、社员的产权关系,确保承诺出资如实到位,形成法人资产;同时,防止合作社股权结构过于集中,鼓励一般成员持股。可以实行交易份额制,鼓励社员按生产规模和交货能力,认购相应比例的股金。鼓励通过公积金转增股本、按惠顾额返还部分留存形成股金等办法,为成员持股创造条件。在“民治”上,要健全完善民主机制,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建立健全符合合作社实际的“三会一章程”制度,落实好民主管理制度。在“民享”上,适当控制资本报酬,逐步建立按惠顾额返还为主、兼顾股份分红的盈余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作用。
2、不断创新经营管理模式,拓宽合作领域。引导同类合作社之间及合作社与相关市场主体之间,进行多领域、多方式的合作或兼并重组,组建规模型、龙头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社联合社,提升合作社规模化经营水平。鼓励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特别是对于实行集约化、一体化经营的合作社,可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以利于调动成员积极性,增强经营活力。借鉴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合作社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鼓励实行承包制和与业绩挂钩的奖励制度,通过绩效奖金、业务提成和提供福利等措施,调动高层管理者、营销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3、加强引导,促进合作社快速发展。加强对农村干部的引导,启发他们充分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件大事来抓。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引导,通过举办现场会、观摩会、经验交流会、专题培训会等活动,增强农民对合作社的认知感和认同度,提高他们加入合作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对现有合作社的引导,坚持典型引路,对具有较好基础和较强实力的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加快培育一批省、州、市三级示范社,使其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样板,发挥带动辐射作用。
(四)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支持力度。
1、加大扶持,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合作社作为弱势群体的联合组织,对内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自身的积累又十分有限,这就决定了它对政府具有天然的依赖性。因此,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大支持和扶助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要认真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扶持奖励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补贴和项目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实施“财政直补合作社”的支农模式,落实国家有关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到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能缓则缓。适当降低政策性农业贷款门槛,对合作社在引进良种与培育、生产资料批发采购等方面给予贴息补助。探索针对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增强合作社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相关建设项目以及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为合作组织发展注入活力。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及相关经营业务,分享特色农产品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的增值利润,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体化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促进全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
2、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息服务。合作社发展的初、中期阶段,其规模大都比较小,承受风险的能力差,对政策、技术、人才、市场等各方面信息依赖程度较高,而自身搜集各种信息的能力不足。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各种信息的搜集、整理及发布等服务。同时,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网络工作平台,加快农经部门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监管部门、专业合作组织、社员三位一体,及时准确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状况,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
3、加强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和支持。资金饥渴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共性问题,要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贷款难的矛盾,必须从全面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入手。要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涉农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综合发挥财税杠杆作用,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大力发展小额信贷,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4、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农民对专业合作社认知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需要培养一支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工作本领强、热心合作社事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队伍。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使社员知法、懂法、用法;要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开展现场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创办专业合作社的本领和专业知识,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技术创新和优质品种改良中的骨干作用,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培养新型农民的平台。同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基层技术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推行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派优秀生到有一定规模和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试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储备宝贵的人才资源。
(五)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1、全面提高社员素质。一是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素质,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合作社管理人员。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会成员和财会人员,组织农民合作社开展法律法规及政策、财会制度、管理理念培训,组织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外出参观考察、相互观摩学习,提高理事会成员的管理水平,使合作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让合作社能够持续发展、逐步壮大,增强带动农民增产增收的能力。把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阳光工程”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合作社法、财务管理知识、现代管理理念、市场营销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切实提高合作社管理层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二是要对合作社成员特别是建档立卡户开展生产技术、服务技能、标准化生产、经营理念、职业道德等培训,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综合素质,能够按合作社的要求进行生产和服务,自觉维护合作社的荣誉和形象,提高合作社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三是营造良好的合作社文化。合作社要以构建优秀合作社文化为契机培养社员共同的价值追求和信仰,促进社员合作意识的自觉觉醒,带动社员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为推进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2、构建务实高效的内部治理机制。一是构建完善的决策机制。合作社要拓宽社员的知情与参与渠道,积极推动全体社员参与合作社重要事项的决策,充分征求社员的意见,增强决策的合理性、民主性和透明度,增强社员对决策的监督约束功能,避免因决策失误给合作社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二是构建高效的执行机制。决策执行的关键是贯彻落实,合作社要确保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真正执行,完善对决策执行的责任追究机制,提高社员的责任落实度。三是实施全方位的民主监督机制。合作社要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必须同时坚持内外监督相结合的方针,引导社员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工作,拓宽监督领域,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规范责任追究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和信息反馈机制。
3、加强合作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一是在合作社章程中健全风险防范和控制制度。在章程中对有关风险的重大决策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管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章程办事,全体社员树立风险意识,争取使风险降到最低。二是树立诚信经营和守法经营理念。合作社的发展壮大需要以诚信经营为基础,以守法经营为保障。全体社员要熟悉对与合作社有直接联系的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自觉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秩序。三是掌握化解风险的本领。合作社的管理者必须学会积极化解风险,掌握市场交易活动中的各项运行规则,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做好对风险的防范和控制,避免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受到欺骗,从而保证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在最大范围内确保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法正常进行。
(六)明确部门职责,合理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各职能部门要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让农民认识合作社、了解合作社、自愿加入合作社,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一是财政部门每年预算安排一定专项资金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扶持带动能力强,创新意识强的示范社。行政审批部门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或注销绿色通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年检以及注销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税务部门要根据文件精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成员从事的服务活动,按有关规定给予税费优惠;金融部门要加强信贷支持;农业、林业、扶贫、供销、科技等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引领农民发展合作社。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基础上,搞好部门联动服务,做好生产经营、技术推广、产品营销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创建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大环境。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合作社有权拒绝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收费。
(七)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引导示范社创建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做到分类指导、典型示范、逐步推进。调动和鼓励广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加示范社建设,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激发内部活力,增强发展后劲,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和规范化发展。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州级示范社,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为依托,指导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行为,建立合理分配机制,搞好品牌建设,提供销售平台,提高产品竞争力,培育一批规模较大、带动能力强、有一定知名度和竞争力的国家、省、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带动瑞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篇五)
农民合作社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中坚,是引领家庭经营主体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重要力量,是连接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桥梁。近年来,金昌市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注重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使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经过几年的发展,金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由组建初期以种植购销贩运为主向多行业、多领域、多项目方向发展延伸,合作内容也由单项合作向紧密性、组织性、规范性、产加销全程合作,形成了产业覆盖多样化,组建主体多元化,运营实力规模化的产业化经营格局,不断完善了产前、产中、产后的配套服务体系。
一、金昌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
随着国家扶持政策的不断出台,金昌农民合作社发展进入了快车道。由2012年的350家发展到**年的1181家。**年发展速度最快,净增515户,增长了91.8%。截止**年上半年,金昌市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累计达到1286家,入社成员8784人,出资总额xx亿元。全市已累计培育国家级示范社14家,省级示范社31家,市级示范社99家。金昌市农民合作社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从产业结构看,金昌农民合作社主要以种养殖为主,其中种植业823家,占64%;畜牧养殖业311家,占24%;林业12家,占1%;服务业50家,占4%;其他90家,占7%。合作成员由最初的几户、几十户,逐步发展为跨村、跨乡镇的合作组织。合作服务内容从最初产中的提供信息、种子种苗、技术培训入手,逐步拓展到产前的农资采购和产后的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环节,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方向发展。
从发展模式看,金昌农民合作社经历了从传统型向开放型转变的发展过程。从成立之初单一的种养殖、购销贩发展到充满活力的“合作社+”的模式。一是“合作社+企业”模式:如金川区双湾镇井田盛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广东从玉农业集团合作,流转土地3500亩建成露地种植供港(香港)蔬菜基地,会员通过入股分红,目前运营得红红火火。二是“合作社+电商+基地”的模式:如永昌县鸿富祥农业合作社,和甘肃微润联合建立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形成了以“合作社+电商+基地”的运营模式,有效带动了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农民合作社对组织内部的个体农户成员承担技术培训、商品营销、商品流转等内部信息服务。合作社建立统一生产加工基地、规范批量生产标准、制定产品生产流程,不同类型合作社加入甘肃微润联合电子商务销售平台,让销售平台的农产品在商品多样化、品质化有保障,安全监管和质量认证有保障,参加合作社农户收入有保障。三是“资金入股、保底分红、企业运营、带动脱贫”的模式:如永昌县震藩农业合作社、永昌县坤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社与社员建立利益联结体,资金变成股金,将分散的农民扶贫专项贷款集聚起来,有效解决了企业的融资难题,实现了农户脱贫与企业发展互利双赢。
二、金昌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几个特点
一是依托优势产业,加快产业化经营。全市农民专业合作都是围绕专业化生产程度较高的高原蔬菜、畜禽养殖、食葵、玉米、啤酒原料等地方优势特色产业而组建的,围绕其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开展互助合作,起到了与优势特色产业互动互促的作用。如双天糯玉米农民专业合作社,紧紧围绕糯玉米的种植技术推广、合作种植、收购加工、市场营销等方面进行发展,带动了鲜食玉米产业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进程,成为实施农村土地集约经营的有效载体。
二是合作机制逐渐规范,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民合作社通过农户的联户合作,组织带领农民“抱团”参与市场竞争,解决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单门独户“干”不了的难题,在发展中逐步规范了章程、完善了组织机构、财务、民主决策、盈余分配等管理程序和制度,改变了发展初期存在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运作无序等不规范现象。提高了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三是带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合作社围绕本地的特色优势产业、优势产品,把市场和合作社的运作紧密联系起来,组织农民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把产、加、销各环节有机衔接,有效地促进了特色区域经济的发展,实现了资源的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促进了优势整合和利益互补,推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四是推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农民合作社根据“三品一标”认证和国内外市场需求,组织农户按照标准和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加快了农业标准化进程,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五是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农民合作社一方面通过统一种植、加工、储藏、销售,提升了农产品质量,通过注册商标、农超(农企等)的有效对接,延长了产业链条,提高了产品附加值,增加了农民收入;另一方面通过自办或参股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增加了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并按交易量和入社股份向成员返还盈余,进行二次分配,增加了合作社成员收入。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了新农村建设。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一方面通过规模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统一销售农产品,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了交易费用,从而有效地保证农民收入稳定增加。另一方面农民通过参与合作社,相互之间的合作、协作意识明显增强,锻炼和提高了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能力,推动了基层民主管理,在改变乡风习俗,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
二是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推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本地的特色优势产业、优势产品、组织农民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有效地促进了特色区域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结构的有效调整。如双湾镇井田盛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围绕“菜篮子”工程,露地种植港澳、珠三角地区畅销的菜心、芥蓝、白心、银丝王、豆苗等作物,带动周边区域蔬菜产业化发展。以绿色自然种植高原蔬菜打造金昌绿色蔬菜产业的“新名片”。
三是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了农村经营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前提下,采取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形式,实现了农民的劳动联合或资本联合,构建了新的农村经营体制。从农业生产经营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现了“小群体,大规模”,实现了与现代农业的有效对接;同时可以有效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培训机制及农村各种制度、体系的创新,有利于解决现代农业推进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矛盾,推动了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如震藩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大力发展智慧农业、观光农业、现代农业为中心,推行现代化订单农业,与农户的联结可靠、稳定,带动近120多农户发展生产,为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实现了产、供、销一条龙服务。
四是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品牌效应凸显。如金川区双湾镇双天糯玉米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12年荣获农业部示范社称号。永昌县已培育出“永昌啤酒大麦”“永昌胡萝卜”和“永昌肉羊”等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农产品3个,“三品一标”认证产品累计达到54个,全县“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面积和养殖规模分别占全县农产品生产总面积和养殖总规模的68%和62%。同时,与企业、合作社积极配合,开展产品外观包装及品牌设计工作,全力提升产品品牌效益,扩大市场占有量。
四、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难仍是制约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最大问题。一是融资缺抵押。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资产规模小,担保抵押能力有限,如土地流转大户流转的土地无土地证,享受不到政府的优惠贷款条件,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主动性不高,导致的融资难;二是融资成本高。农业生产利润低,风险大,而商业银行以营利为目的,不会对特殊群体提供特殊的贷款利率,造成合作社的利润80%以上都承担了贷款利息。
(二)“小、弱、多、烂”问题突出,办社存在盲目性。有的农民创办合作社的目的就是为了套取政府补助资金,成立后并没有按合作社章程进行运作,也没有组织成员开展农业生产的经营服务活动,合而不作,出现了不少“空壳”合作社;有的是“赶时髦”,凑够五六个农民,就注册合作社;真正上规模、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合作社为数较少。相当一部分入社农民法律意识、合作意识淡薄,风险意识较差,只能“利益共享”,难以“风险共担”。导致大多数农民合作社“只搭台、不唱戏”,没有经营产品和服务内容。据统计,全市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作社中运行良好的不到1/3,农民合作社存在空壳子、虚架子的现象。
(三)服务层次较低,规范程度不高。大多数农民合作社只停留在种植、养殖及传统销售的层面上,真正能进行深加工、精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很少,增收空间有限,合作社的自我发展能力弱,服务有待提高。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重创建、轻规范”的问题,组织管理松散,利益机制不健全,有的虽然注册但没有开展业务;有的虽有规范的《章程》,但大多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大部分合作社管理水平不高,民主意识差,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虽健全,但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机制尚未形成,日常运作和管理的随意性大,领办人控制合作社,靠个人权威管理,对一些重大事项和活动都是“一个人说了算”,根本没有通过成员大会讨论。多数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没有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设立会计账簿,成员账户没有建立或形同虚设。利益关系不紧密。普通农民社员的参与度低,普通成员与组织没有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示范带动能力不强。现有合作社不同程度存在规模小、服务功能较弱、合作层次不高、带动能力不强的问题。大部分合作社的服务和业务停留在初级产品销售及信息、技术层面上,技术含量高、品牌效应大、商品附加值高的较少,组织化程度以及合作层次较低,以合作社自身的经济实力开展储运、加工、营销合作的合作社较少,农民专业合作社结构不能适应抵御市场风险的要求。
(五)政策扶持落实不到位。为扶持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国家、省、市出台了相应的合作社用水、用电、用地等优惠政策,但由于各种原因,很多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这就需要政府加大协调力度,搭建好政策扶持平台,使农民办社发展无后顾之忧。
五、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思路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筑牢发展基础。政府部门要尽可能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农业科技入户项目等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和扶贫项目,委托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重点向合作社倾斜。增加专项资金投入,扩大支持范围,强化资金监管。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信贷支持方式,降低担保门槛,健全信贷服务机制,引导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
(二)树立典型示范,提高合作社辐射带动作用。在继续抓好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建设的同时,继续按照规划目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带动工作,采取措施重点培育一批产业特色明显、章程比较规范、组织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带动农户面广、市场竞争力强的合作社,充分发挥样板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每年定期召开全市合作组织经验交流会,进行实地参观学习,促进经验交流和研讨,以典型的现身说法辐射带动我市农民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鼓励农民合作社注册商标,扶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农超对接”等活动,促进农产品销售;鼓励市域内同一领域的合作社,实行横向联合,组建行业联合社和跨区域的专业合作社,将发展农民合作社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资源共享、优劣互补、节本增效,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注重实施品牌化经营,增强合作社的竞争力。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申请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形成地域品牌。鼓励支持合作社争创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扩大名优农产品的知名度。鼓励合作社申请注册商标,开展农超对接,使市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逐渐有产品质量认证,有品牌,有产品推介平台,有销售市场。
(四)拓展电子商务,实现营销方式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积极创办电商网或区域性商务网,建立自己的“淘宝村”和“微商社区”。建立农产品电商发展引导资金,重点用于农产品电商网络平台建设,为推动农业电商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和农村青年的培训,推广普及农产品电商应用技术,提高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能力。
(五)引进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促进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发挥农村能人带动作用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创办农民合作社,必须重视农村专业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能人带动作用。要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合作社,要吸引科技人员加入合作社。支持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和创业,让他们领办或自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领农民发展致富。在经营管理上,大力倡导“三化”,即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品牌化。指导、协助合作社制定科学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创建、开发一批名头叫得响、市场潜力大的农产品品牌。
(六)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政府要健全考核机制,将合作社发展和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细化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切实增强各乡镇、村对合作社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合作社动态监测考核机制,对各级命名表彰的示范社、规范社进行跟踪复查,凡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示范社、规范社称号。对于一般性合作社实行动态监测,指导监督其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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