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的时候我想成为一名出色的场地摩托赛车手,因为我13岁就会开摩托车。有时候喜欢慢慢地像散步一样开,感觉微风轻轻掠过脸颊,吹起头发。14岁的时候,我也喜欢吃棉花糖,我还能做到一边吃棉花糖一边拉风地骑着摩托车,有时候风驰电掣,风击打头盔的声音像海螺的回声,在耳边荡漾。有时候慢慢的,棉花糖像一只大大的气球向后倒去,飘来飘去。
双子座的我有着两极一样迥异的性格,分别属于白天和夜晚。就像喜欢柔软的棉花糖的同时,也喜欢强硬有力的摩托车。
17岁的时候我想我开始长大了,我觉得棉花糖是一种幼稚的东西,虽然仍旧对它的甜蜜充满了好感,但是,我想我应该是一个男子汉了,于是,每次即使路过卖棉花糖的人,即使只要一元钱就可以买到一大堆的甜蜜,但我还是视而不见。我满心想拥有一辆机车,风驰电掣在公路上。有心情的时候我会想像刘德华在《天若有情》里一样带女朋友去兜风。当然,我是不会去砍人也不会像刘德华一样一骑上机车就“咿呀咿呀”地唱歌。我带上头盔的时候什么都不想,感觉自己是机车的一部分,我们行走在宽阔的马路上。
那个时候我骑着摩托车载着英子状似成熟却是到南门口去做一件幼稚的事——买棉花糖。像棉花一样的糖,多么美丽和甜蜜。我的牙齿很坏,因为小的时候经常吃白糖拌饭。而对于棉花糖的钟爱就像有的人喜欢冰糖葫芦那样。我和英子曾吃遍故乡小城所有卖棉花糖的地方。
圣诞节的晚上,我们逃课去吃棉花糖,那一年的圣诞节氛围特别浓,店铺门口都有美丽的圣诞树,连卖棉花糖的老奶奶也戴着圣诞老人的帽子。一路上,我载着英子,摩托车油量不足,我们只能在沿路慢慢地“飘”,我不停地讲故事,讲安徒生的童话;讲变成甲壳虫的戈里高尔;讲《小王子》和《白夜》;讲《一千零一夜》。我们忘记我们还要上课,2000年还要高考。
时隔多年,英子已经离开我。上一次从重庆回浙江,我又去了一次南门口,卖棉花糖的老奶奶一点都没有变,她还可以认出我来,还问我,那位姑娘怎么没有一起来呢?我对她笑笑,拿了一个棉花糖就走了。感觉味道没有以前好了,我知道,棉花糖没有变,是我自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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