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是路易十四的世纪,18世纪是伏尔泰的世纪”,可以说伏尔泰以自己的思想、行为和著述诠释着其中的真谛。作为启蒙运动的领袖和理性主义的旗手,伏尔泰是通才,也是杂家。因《哲学通信》孕育的深邃思想享有哲学家的美誉;因《老实人》、《亨利亚德》等不朽名篇而成为名副其实的文学家;因《路易十四时代》、《历史哲学》和《风俗论》等历史名著而成为历史学家。三重身份的一体化,可以让我们深深体会文学、历史和哲学的有机联系,正是这种天才的智慧赋予了他作为18世纪代言人的角色。通常来说,世人一般较为熟悉他作为哲学家和文学家的面孔——“思想之王”和“法兰西最优秀的诗人”。而对其历史学家的肖像——“近代史学的先驱”和“文化史之父”,则相对陌生。
伏尔泰思维敏捷、才华过人、著作等身,但生活在法国封建专制急剧强化的时期,崇尚自由的他自然生不逢时,注定了命运的多灾多难。事实证明他确实走过了复杂而曲折的一生:颠沛流离、悲欢离合,两次被驱逐,两度入狱,寄寓海外,成功的喜悦与失败的痛苦、与情人同居时的浪漫和失去情人时的阵痛……个中滋味,他都曾品尝。这些决定了他在用历史撰述阐释自己哲学理念的同时,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其历史撰述的风格、原则与形式,以致在对历史学本体论和方法论的探讨方面作出了特有的贡献。
伏尔泰1694年出生于巴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法律公证人,希望他成为法官以继承自己的事业。然而天生的叛逆性格使其对文学发生了强烈兴趣,他7岁时对母亲的去世了然无知,不过他忠诚于自己的精神导师——自由主义者和享乐主义的推崇者夏多纳。这位教父后来把他托付给曾经的高级妓女朗克罗斯,根据其遗嘱,伏尔泰获得了1000里弗尔的遗产。
1715年路易十四死后,腓力二世摄政时期,国内的政治气氛略有缓和,伏尔泰成为了当时知识界的杰出代表,他极尽自己的讽刺之能事,结果被官方第一次逐出巴黎。期满回到巴黎后,又因自己的讽刺诗被关入巴士底狱。1718年出狱后,相继创造了《俄狄浦斯王》和《亨利亚德》等文学佳作而名声大噪,甚至受到了国王的礼遇。但好景不长,很快因为诗作和罗昂骑士的争论,再次锒铛入狱,期间其父离开了人世。接二连三的打击,伏尔泰的境遇犹如从天堂坠入地狱。
第二次出狱后,伏尔泰深感自己在专制的法国无容身之地,怀着对已经发生革命的英国的向往,他负笈英伦三岛。在这里,他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气,接触到了大量启蒙思想的先驱,认识了蒲柏、贝克莱和牛顿等伟大的文学家、哲学家和科学家。在漂泊英伦的三年中,伏尔泰颇有斩获。1728年回到巴黎,他决心把英国先进的政治制度和哲学理念传达给法国的国民,于是撰成《哲学通信》,并于1734年秘密出版。此书被誉为“投向旧制度的第一颗炸弹”,出版后此书被公开焚毁,他本人亦遭到官方的通缉。为了逃避杀身之祸,他只身来到了法国东北的西雷,夏特莱侯爵夫人收留了他,从此开始了两人长达15年的同居生活。在优越和舒适的生活环境下,他开始撰写其历史著作《路易十四时代》和《风俗论》。
即使他当选法兰西学院院士后,也因无法受宠于普鲁士国王,无法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而郁郁不得志。1749年夏特莱夫人死于分娩,伏尔泰不仅失去了生活的庇护,而且承担了极大的精神痛苦。长期的居无定所使其精疲力竭,最终他定居于法国和瑞士边境的费尔奈庄园。在此,他与欧洲同仁保持联系,创作能量得到极大的释放,他大力鞭笞和揭露旧制度的黑暗,收容宗教难民,伸张社会正义,宣扬天赋人权,倡导宗教宽容,启蒙的哲学理念日趋系统化。上面已经提及的两部重要的历史著作也是于此期间杀青,而付梓出版。这一切使得费尔奈庄园成为当时欧洲思想和舆论的中心,伏尔泰也被人尊称为“费尔奈教长”。
1778年2月他回到阔别已久的巴黎,受到巴黎市民的热情接待,妇女们将他皮衣上的毛作为圣物加以保存,甚至女王也出席了他的剧本《伊雷娜》的演出。如此这般的礼遇,伏尔泰恍惚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令他万分激动。这加剧了他的尿毒症,三个月之后,他在荣誉和光环之中笑着离开了人世。法国大革命爆发后他的遗骸被葬入名人公墓,他的著作和思想更是誉满全球,成为诸多哲学家和历史学家研究的对象,为后世提供了无穷的精神资源。这也算是对他坎坷一生的补偿,是对其在天之灵的告慰。
这便是作为历史学家的伏尔泰传奇般的一生,其间大起大落、大喜大悲足以让人回味,不过更值得后世景仰的是他的历史著述,是它们蕴含的丰富历史思想和彰显的历史编纂的新法则。他的历史著作甚多,如《查理十二》、《路易十四时代》、《彼得大帝传》、《历史哲学》和《风俗论》等,不过以《路易十四时代》和《风俗论》最见功力,不仅写人叙事,而且体现了时代的气息,蕴藏了无数近代史学的因子。纵观这些著作,我们可以窥探伏尔泰的史学精髓。
第一,伏尔泰理性的哲学观念深深塑造了他的历史观,倘若哲学领域他是理性的旗手,那么在历史领域无疑充当了同样的角色。他开创了理性主义史学,提出了理性主义的进步史观,这种史观极大改造了中世纪的神学史观,即认为历史是可知的,人类历史是符合规律的。“人依其理性以认识自然,也依其理性以改造社会,发扬理性,就是推动历史;蒙蔽理性,就是阻碍进步”。就这样在理性的推动下,人类最终可以通往无限美好的未来,理性王国会取得彻底的胜利。这承接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观念, 增强了人类自身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主体性, 凭这一点,他完全有资格成为“近代史学的先驱”。
第二,他批判神学史观,提倡朴素的唯物论。伏尔泰平生与天主教会势不两立,他著有《论宗教宽容》,极力批判教会,反对教权主义,这也体现在他的历史思想中。他认为教皇是“两足禽兽”,教士是“文明恶棍”,天主教是“一些狡猾的人布置的一个最可耻的骗人罗网”,进而阐释到“宗教狂热使科学本身也变成了它的同谋者,并扼杀理性”,在此基础上,他发展了自己朴素的唯物论,“首先要有铁匠、木匠、瓦匠和农夫,然后才会有利用闲暇进行思考的人。一切手工技艺的出现,无疑都要比形而上学早若干世纪。”不过他在对待上帝的问题上也有矛盾之处,有时极尽讽刺之能事,有时认为“如果上帝不存在,也应该创造出来”,宗教观念上的“两个伏尔泰”形象,使他最终沦为自然神论者。
第三,在理性主义历史观的指导下,伏尔泰更新了历史研究和叙写的对象,扩大了历史叙述的范围,从而将人类,特别是科学文化方面的人类精神巨匠纳入了叙写的范围。他打破了以往历史叙述中的政治、军事范型和宗教神学模式,他批判专制,在《路易十四时代》一书中通过剖析君主专制的弊端,认识到“君主使人感到枷锁的分量”,认为历史撰述“不是为后代叙述某个人的行为功业,而是向他们描述有史以来最为开明时代的人们的精神面貌”。他在批判政治军事史的基础上阐释了自己的主张:有些历史仅仅叙述一个国王的遭遇,似乎只有他一个人存在,其他一切仅仅由于他才得以存在。“我讨厌这样的历史,一句话,我写历史更多地是写一个伟大的时代,而不是一个伟大的国王。那不应当简单地仅仅是他在位的年代记,相反,应当成为最能为人类增光的那个时代的人类智慧史。” 正是因为他关注人的精神、思想和文化,以人类的精神、法律、艺术和风尚为研究对象,所以他被史学界誉为“文化史之父”。
第四,在历史编纂的基本原则方面,伏尔泰在批判和扬弃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观点。“他把哲学的明灯带进了黑暗的档案库中”,第一次提出了历史哲学的概念,并于1765年出版了《历史哲学》一书。在他看来,历史不应该是简单的事实堆积,而应该从哲学的高度寻求对历史以及支配历史发展原则的整体理解,《风俗论》无疑是这种整体史思想的直接载体。他力图把当时世界上的文明中心联系起来,并努力从科学、艺术、风俗、习惯、饮食、娱乐和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去理解历史,这不仅具备整体史观的雏形,而且变更了当时的世界历史观念,在世界史学史上是值得浓墨重彩的。除去形而上的思考之外,他还注重史学的求真和垂训,例如他质疑《圣经》,认为“我们所需要的不是任何历史真理,而只是可以教诲和教育我们的真理。”
伏尔泰在批判神学史观的基础上,提倡理性主义史学和朴素的唯物论;在批判政治军事史的前提下,倡导文化史;在对史学的本体论和方法论作形而上的探微时,始终不忘其垂训和求真的底线。近代史学的许多规定性都能在作为历史学家的伏尔泰那里寻找到胚胎,他不愧“近代史学的先驱”与“文化史之父”的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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