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裴松之是我国古代杰出的史学家,其所作《三国志注》不仅有对三国时期史料的归纳补充,更有裴松之本人对史事、人物及史家、史书的评论。但是,学人多关注其在史注发展上的价值。所以从史学理论的角度,探讨《三国志》裴注的史论特点和史评价值,对于深入认识和全面评价裴注在中国史学史上的地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三国志》;裴松之;史论;
中图分类号:K23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7)03-0198-04
裴松之奉诏于刘宋元嘉六年(429)完成的《三国志注》一书,其内容主要是“以补其阙”、“以备异闻”、“以惩其妄”、“有所论辩”,即补阙、备异、惩妄、论辩四个方面,不同于以往史注。裴注中不仅有对三国时期史料的归纳补充,更有裴松之本人对史事、人物及史家、史书的评论,在中国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本文拟就裴注的理论价值作初步探讨。
一、《三国志》裴注的史论特点
裴松之史论主要表现为强烈的统一意识和关注政治得失,这反映出裴松之鲜明的政治思想。建安十三年(208),曹操破荆州后,欲东下灭孙吴。其谋臣贾诩提出“乘旧楚之饶,以飨吏士,抚安百姓,使安土乐业,则可不劳众而江东稽服”的主张。对此,裴松之批评说:“臣松之以为诩之此谋,未合当时之宜。于时韩、马之徒尚狼顾关右,魏武不得安坐郢都以威怀吴会,亦已明矣。彼荆州者,孙、刘之所必争也。荆人服刘主之雄姿,惮孙权之武略,为日既久,诚非曹氏诸将所能抗御。故曹仁守江陵,败不旋踵,何抚安之得行,稽服之可期?将此既新平江、汉,威慑扬、越,资刘表水战之具,藉荆楚楫棹之手,实震荡之良会,廓定之大机。不乘此取吴,将安俟哉?至于赤壁之败,盖有运数。实由疾疫大兴,以损凌厉之锋,凯风自南,用成焚如之势。天实为之,岂人事哉?然则魏武之东下,非失算也。诩之此规,为无当矣。魏武后克平张鲁,蜀中一日数十惊,刘备虽斩之而不能止,由不用刘晔之计,以失席卷之会,斤石既差,悔无所及,即亦此事之类也。世成谓刘计为是,即愈见贾言之非也。”这一段议论表明裴松之对当时的三国形势有一个全局的判断,认为曹操南下灭孙吴之行动,是符合当时历史形势的,为实现统一之良机。裴松之更进一步指出,后来曹操征讨张鲁得汉中,没有抓住“蜀人震恐,其势自倾”的时机,从而失去统一之机会。另外,裴松之从大一统的思想出发,肯定了张昭劝孙权投降曹操的主张,称赞其“虽无功于孙氏,有大当于天下矣”这些都反映出裴注史论对指陈形势的兴趣和见识。
裴松之在关于三国时期政治得失方面,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如在孙吴政权衰败方面,裴松之作了较多分析,他不同意陈寿关于孙权惑于“谗说殄行,胤嗣废毙”,“遂致覆国”的看法,他认为孙权在对待公孙渊的问题上,“愎谏违众,信渊意了,非有攻伐之规,重复之虑。宣达锡命,乃用万人,是何不爱其民,昏虐之甚乎?此役也,非惟暗塞,实为无道”。他进一步指出:“孙权横废无罪之子,虽为兆乱,然国之倾覆,自由暴皓。若权不废和,皓为世逋,终至灭亡,有何异哉?此则丧国由于昏虐,不在于废黜也。”从中可见,裴松之认为不论孙权是否废除孙和为嗣,孙皓都会继承政权,他指出孙吴“丧国由于昏虐,不在于废黜也”,衰败的根本原因在于“不爱其民”、施行暴政。
裴松之对“忠”、“义”的评论,显示出其明确的伦理思想。首先是关于“忠”的评论。如魏明帝同时营造许都和洛阳两城的宫殿,少府杨阜上疏劝谏:“王者以天下为家,言丰屋之祸,至于家无人也。方今二虏合从,谋危宗庙,十万之军,东西奔赴,边境元一日之娱;农夫废业,民有饥色。陛下不以是为忧,而营作宫室,无有已时。使国亡而臣可以独存,臣又不言也;君作元首,臣为股肱,存亡一体,得失同之。”裴松之针对此段疏文,发表评论:“臣松之以为忠至之道,以亡己为理。是以匡救其恶,不为身计。而阜表云‘使国亡而臣可以独存,臣又不言也’,此则发愤为己,岂为国哉?斯言也,岂不伤谠烈之义,为一表之病乎!”在这里,裴松之认为的“忠至之道”,是要求臣下不顾己身,甚至不顾性命也要劝谏弥补君主之失。而杨阜所谓“使国亡而臣可以独存,臣又不言也”,称不上是为国尽忠。可见,裴松之所理解的“忠”并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国家大利,为天下万民。
对于建安十三年(208)张昭劝孙权投降曹操之事,裴松之赞赏说:“臣松之以为张昭劝迎曹公,所存岂不远乎?夫其扬休正色,委质孙氏,诚以厄运初遘,涂炭方始,自策及权,才略足辅,是以尽诚匡弼,以成其业,上藩汉室,下保民物;鼎峙之计,本非其志也。曹公仗顺而起,功以义立,冀以清一诸华,拓平荆郢,大定之机,在于此会。若使昭议获从,则六合为一,岂有兵连祸结,遂为战国之弊哉!虽无功于孙氏,有大当于天下矣。昔窦融归汉,与国升降;张鲁降魏,赏延于世。况权举全吴,望风顺服,宠灵之厚,其可测量哉!然则昭为人谋,岂不忠且正乎!”裴松之认为曹操有完成统一的能力和实力,假若孙权听从张昭的意见,则天下一统、免于战火。另外,从窦融、张鲁归降所受封赏的事实来看,他推断孙权归降后,仍可保其富贵。因此裴松之称赞张昭之谋略,是合乎忠正标准的。
综上可见,裴松之提倡“忠”并不拘泥于一家一姓之忠,而是以天下、百姓利益为前提之忠。
关于“义”的评论,如三国时魏人郭修被蜀将姜维俘虏,降蜀为左将军,欲刺杀刘禅不得,转而刺杀蜀将费祎,《三国志》和《魏氏春秋》都认为其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者。裴松之却批评道:“臣松之以为古之舍生取义者,必有理存焉,或感恩怀德,投命元悔,或利害有机,奋发以应会,诏所称聂政、介子是也。事非斯类,则陷乎妄作矣。魏之与蜀,虽为敌国,非有赵襄灭智之仇,燕丹危亡之急;且刘禅凡下之主,费祎中才之相,二人存亡,固无关于兴丧。郭修在魏,西州之男子耳,始获于蜀,既不能抗节不辱,于魏又元食禄之责,不为时主所使,而无故规规然糜身于非所,义无所加,功无所立,可谓‘折柳樊圃’,其狂也且,此之谓也。”这里,裴松之肯定了“古之舍生取义者,必有理存焉”。据此他认为,魏、蜀之间并没到生死存亡之机,而刘禅、费祎不过是“凡下之主”和“中才之相”,其存亡无关兴丧。而郭修作为魏人,被蜀俘虏后,既不能“抗节不辱”,对魏主又元“食禄之责”,刺杀费神又导致“糜身于非所”。这种“义无所加,功无所立”的行为只能归为“狂行”。
由此可见,裴松之对于“生”与“义”的关系,并不一味强调“舍身”而看重“必有理存焉”,即“舍生取义”本身的价值。只有当“死有重于太山”的情况下,才去奋起舍生。裴松之的这种认识同前代儒家思想中强调“舍生取义”的概念相较,更强调以理智的态度对待生命与“大义”的关系,在伦理思想上具有进步的色彩。
裴松之的伦理思想,使他在评价历史人物上有
自己独特的标准。除此之外,他还提出“辨章事理,贵得当时之宜”,将客观历史形势与人物评价结合在一起,注意到客观历史形势对人们的影响和作用。如曹操的谋臣荀或,“世之论者,多讥或协规魏氏,以倾汉祚;君臣易位,实或之由。虽晚节立异,无救运移;功既违义,识亦疚焉”。陈寿也评论他“机鉴先识未能充其志”。裴松之却有自己的看法,他在评价荀或时注意分析其所处的客观历史条件,指出当时“王道既微,横流已极,雄豪虎视,人怀异心”,唯有曹操能“一匡屯运”,肯定荀或辅助曹操使得“苍生蒙舟航之接,刘宗延二纪之祚”,具有“仁恕之远”。至于后来“霸业既隆”,曹操意图篡汉,非荀或所能改变的,故而“亡身殉节,以申素情”。所以裴松之称赞荀或:“全大正于当年,布诚心于百代,可谓任重道远,志行义立。”较之于一般世人对苟或的评论,裴松之的评论注意到客观历史形势对人们的影响和作用,更符合历史形势的发展,亦可见其史识之高。
以上所论,并未包括裴松之史论的全部特点。但裴松之史论中所包含的统一意识,以及对“忠”、“义”的认识和对历史人物之评价,大致可以反映出裴松之的政治思想、伦理思想、历史思想的若干特点。
二、《三国志》裴注的史评价值
《三国志注》中有也包含裴松之的一些史评,反映了裴松之的史学批评见解,其内容涉及到史学功用、史书的撰述原则、撰述方法、史书的体例、史书的史论等方面。
关于史学功用。裴松之在《上三国志注表》中说:“臣闻智周则万理自宾,鉴远则物无遗照。虽尽性穷微,深不可识,至于绪馀所寄,则必接乎粗迹。是以体备之量,犹日好察迩言。畜德之厚,在于多识往行。伏惟性下道该渊极,神超妙物,晖光日新,郁哉弥盛。虽一贯坟典,怡心玄赜,犹复降怀近代,博观兴废。将以总括前踪,贻诲来世。”即前代的历史可以启发教育人们,为后世所借鉴,而在他作《三国志注》就是希望宋文帝能“降怀近代,博观兴废”,可见其以史为鉴的史学功用思想。裴松之的史学功用思想,使他在具体的注史过程中以此为标准,要求史书记载足以为后世借鉴的内容。如《三国志》记载了孙权对曹魏政治形势的一段分析,他认为曹魏“群下争利,主幼不御”,为乱亡之道。裴松之对此发表评论,指出孙权的分析在魏明帝时未能应验,却在魏齐王时得到应验,因而“史载之者,将以主幼国疑,威柄不一,乱亡之形,有如权言,宜其存录以为鉴戒”。
关于史书的撰述原则。其一,斥虚妄、赞实录。魏晋南北朝时期,史风大盛,史家辈出,史书数量剧增而种类繁多,良莠不齐。而裴松之以“直书实录”为原则,对各种史书进行了评论。他认为:“凡记言之体,当使若出其口。辞胜而违实,固君子所不取,况复不胜而徒长虚妾哉?”提出史家撰史要以“实”为准,慎于记言。如《三国志》中记载了袁绍谋士审配战败不屈而死,而袁蟦《汉献帝春秋》、乐资《山阳公载记》并说:“太祖兵入城,审配战于门中,既败,逃于井中,于井获之。”裴松之对此进行了分析,批评袁唪、乐资:“轻弄翰墨,妄生异端,以行其书。如此之类,正足以诬罔视听,疑误后生矣。寔史籍之罪人,达学之所不取者也。”从中可见,裴松之认为虚妄不实的史书会造成恶劣的影响,将直书实录视为史家必须具备的态度。其二,斥虚文、夸张、假伪之辞。魏文帝即位后,甄后因失宠而常有怨言,被魏文帝赐死。但王沈《魏书》却记载,“时盛暑,帝欲须秋凉乃更迎后。会后疾遂笃,夏六月丁卯,崩于鄹。帝哀痛咨嗟,策赠皇后玺绶。”裴松之指出:“文帝之不立甄氏,事有明审,”批评王沈《魏书》“不应假为之辞,而崇饰虚文乃至于是,异乎所闻于旧史”,称赞陈寿在《三国志》中删落那些关于“卞、甄诸后言行之善”而“难以实论”的记载是符合实录原则的。
关于撰述方法。裴松之在注《三国志》时发现“三国虽历年不远,而事关汉、晋。首尾所涉,出入百载。注记纷错,每多舛互”。因此裴松之认为史家要谨慎地对待史料,他本人就对自己所搜集到的材料进行了考异,并对有关史书在使用史料上提出了批评。其一,批评“好奇”。孙盛《魏氏春秋》中记载孔融有二子年8岁,在其被收时,二子正在下棋,听说孔融被收时,以“安有巢毁而卵不破者乎”而端坐不起。裴松之以为:“八岁小儿,能玄了祸福,聪明特达,卓然既远,则其忧乐之情,宜其有过成人,安有见父收执而曾元变容,弈釭不起,若在暇豫者乎?而“盛以此为美谈,”乃是“盖由好奇情多,而不知言之伤理”。在这里,裴松之指出正是“好奇”导致史书出现虚妄不实。他进一步指出“好奇”的影响,如在关于西晋历史的记述上,裴松之认为:“张瑶、虞溥、郭颁皆晋之令史,瑶、颁出为官长,溥,鄱阳内史。瑶撰后汉纪,虽似未成,辞藻可观。溥著江表传,亦粗有条贯。惟颁撰魏晋世语,蹇乏全无宫商,最为鄙劣,以时有异事,故颇行于世。”但干宝、孙盛等“多采其言以为晋书,其中虚错如此者,往往而有之”,从而导致虚妄不实记载广为流传。其二,批评附会。陈寿《三国志》中用预言童谣来渲染公孙瓒的败亡,裴松之认为公孙瓒的败亡是其“因破黄巾之威,意志张远”,试图消灭袁绍而导致的,而“童谣之言,无不皆验;至如此记,似若无徵”。这里,裴松之提出史书撰述中要有真实材料作依据,不能牵强附会。
关于史书的体例。司马迁《史记》首创类传之例,把相同类型的人集中在一起叙述。裴松之对此是极为赞同,他说:“臣松之以为列传之体,以事类相从。张子房青云之士,诚非陈平之伦。然汉之谋臣,良、平而已。若不共列,则馀无所附,故前史合之,盖其宜也。”因此,他对陈寿在《三国志》中的破例提出尖锐的批评。如陈寿《三国志》中将荀或、荀攸、贾诩合传,裴松之认为:贾诩不与程昱、郭嘉合传,而与二苟并列,不合体例,“魏氏如诩之俦,其比幸多,诩不编程、郭之篇,而与二荀并列;失其类矣”。另外,贾诩和荀攸虽都为曹操谋臣,但在许多重大问题上,态度是截然不同的。贾诩在董卓败亡后,建议其试图退归故乡的部将李催、郭汜、张济等人率兵向西,使长安遭到巨大的破坏。裴松之比较之后,认为:“攸、诩之为人,其犹夜光之与蒸烛乎!其照虽均,质则异焉。今苟、贾之评,共同一称,尤失区别之宜也。”
关于史书的史论。裴松之很看重史论的作用,认为史家若对历史人物进行评价,则“拟人必于其伦,取譬宜引其类,故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对历史人物要作实事求是的评价。基于此种看法,裴松之对陈寿在《三国志》中关于董卓、袁术的史论表示不可认同,“臣松之以为桀、纣无道,秦、莽纵虐,皆多历年所,然后众恶乃著。董卓自窃权柄,至于陨毙,计其日月,未盈三周,而祸崇山岳,毒流四海。其残贼之性,寔豺狼不若。‘书契未有’,斯言为当。但评既曰‘贼忍’,又云‘不仁’,贼忍,不仁,于辞为重。袁术无毫芒之功,纤介之善,而猖狂于时,妄自尊立,固义夫之所扼腕,人鬼之所同疾。虽复恭俭节用,而犹必覆亡不暇,而评但云‘奢淫不终’,未足见其大恶”。裴松之认为陈寿在史论中并没有突出董卓、袁术的大恶,其史论没达到应有的分量。而对于傅暇,陈寿则又评价太低,裴松之以为“傅嘏识量名辈,寔当时高流。而此评但云‘用才达显’,既于题目为拙,又不足以见嘏之美也”。
综上,裴松之的史评强调了以直书实录撰述原则,以为后世提供借鉴为目的,以分析考证为基础,并对史书的撰述方法、史书的体例、史书的史论提出了有启发的见解。在刘知袋《史通》问世之前,他的这些见解在史学批评史上,应占有重要的一页。尽管刘知紴批评裴注过于烦芜,认为裴松之“才短力微,不能自达……喜聚异同,不加刊定,恣其击难,坐长烦芜”。但裴松之史评中关于史学的看法对其有直接的影响,《史通》中有许多论点直接源于裴松之,如《言语篇》中:“裴少期讥孙盛录曹公平素之语,而全作夫差亡灭之词。虽言似《春秋》,而事殊乖越者矣。”《古今正史篇》中:“王沈独就其业,勒成《魏书》四十四卷。其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当然,裴松之的史论史评也有不足之处,但他创造的以补充史料、澄清史实和寓史论史评于史注中的史例,对后世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责任编辑:王 轲
作者简介:马艳辉,女,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史学研究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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