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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教育公平与人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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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我国现阶段,人的全面发展受到多方面的影响与制约,而主要是受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尤其是受教育不公平的影响为重。因此,国家应根据不同的社会分层采取相应的教育资源分配政策,以推进教育公平,促进整个人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 教育公平;人的全面发展;平衡性

人的全面发展既指单个人的全面发展,也指社会所有人的全面发展。单个人的全面发展即人的劳动技能不断提高,潜力持续得到激发,身心获得解放,权利得到保障,个性得到发挥。社会所有人的全面发展是指全社会的所有人在各个方面都能得到发展,不是少数人或部分人的发展。只有社会所有人都能全面发展,社会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社会的发展依靠人的各个方面的发展。然而,现阶段我国人的发展只是少数人的发展,即所谓的精英群,而多数人处于尚未全面发展的状态,我国人的发展表现出高度的不平衡性。这种高度的不平衡性表现为追求自己利益能力上失衡和社会权利的失衡。然而“不同群体在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能力上的失衡又是他们之间社会权利失衡的结果”。[1]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尽管综合国力有所增强,人们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人的全面发展却遇到了新的问题,这就是人的发展不平衡。大部分人没有发展的条件和机会,不能享受公平的教育,也不能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他们的潜能不能得到激发,能力得不到培养和锻炼。因此,现阶段我国人的发展的显著特点就是不平衡性。

一、教育不公平性与人的全面发展不平衡性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推行了一系列促进教育公平的措施:为缩小城乡差距推行“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推行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2]等政策。这些政策的施行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教育发展的地区差异,城乡差异长期存在。

1、地区之间的教育不公平

若用升学率来检验教育的公平度,从下表就可以看出,自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来看,基本保障所有学龄儿童都能享受教育,但是从初中升高中,发达地区为134.7%,欠发达地区为84.66%,地区之间已经显示出较大的差异;从高中升高等教育升学率看,发达地区达200.73%,欠发达地区为35.04%,发达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比例是欠发达地区人数比例的5.7倍,发达地区人均受教育年限,整体文化素质都占有较大的优势。升学率的地区显著差异显示出了地区之间的教学质量。教育质量的差异性显示出了地区之间的教育极大的不公平性,这样,发达地区学生在整体上总是享有较优质的教育资源,在能力的培养,技能的训练,潜能的开发上发达地区学生都优于欠发达地区的学生,直接在起点上造成了人的发展不平衡性。

2007年各类地区毕业生升学率情况

地区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高中升高等教育(%)北京99.5134.7 200.73天津91.97110.53 146.95四川101.4784.66 63.24青海104.496,32 35.04 摘自中国教育年鉴2008(3)

2、城乡之间的教育不公平

目前,由于义务教育的普及,农村适龄儿童基本上都能享受到基础教育。但是由于受我国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以及其它多种原因,目前在教育资源的配置和质量水平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城乡差异,导致城乡居民的受教育水平的差距普遍存在。由于教育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城乡教育的二元发展如果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将使城乡差距和社会发展的差距进一步拉大,社会分层和城乡两极化将会更加明显,这又将呈现教育质量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因此,要提高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必须高度重视社会与教育的密切联系,切实促进区域内城乡教育质量的均衡发展。

二、推进教育公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应坚持的原则

要使社会全体人得到全面发展,必须推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包括教育的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教育的起点公平也即教育的机会公平,是指所有的人都具有平等的机会接受各级各类教育,能够通过教育实现自己潜在的创造性能力,不受家庭经济状况,社会地位,文化背景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在社会结构中,由于个人的经济实力、社会威望、受教育水平等因素的不同,人们处于不同的社会层次,形成了社会分层的事实。因此,国家应根据不同的社会分层采取相应的教育资源分配政策。

1、坚持“资源分配均等”原则

这是一项起始性、横向公平的原则,主要是保证同一学区、税务区域类对所有学校和学生实施基础教育财政公平。

2、坚持“财政中立”原则

是指每个学生的公共教育经费开支不能与本学区的富裕程度相关。这项原则保证上一级政府能够通过对下级政府学校不均等的财政拨款,克服所辖学区间、城乡间的教育经费的差异,保证学生获得均等机会。

3、采取调整特殊需要的原则

对少数民族学生、非母语学生、偏远地区及居住地分散的学生、贫困学生、身心发展有障碍的学生和女童,给予更多的关注和财政拨款。

4、坚持公共资源从富裕流向贫困的原则

这是判断教育资源分配是否公平的最终标准,是教育财政公平的最高目标,也是实现教育机会均等的最根本的财政要求。

教育公平是社会所有人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国家采取各种政策保证教育公平就是为每个人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因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人能够全面发展,只有每个人都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才能够真正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才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孙立平.失衡:断裂社会运作逻辑[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 杨东平.深入推进教育公平[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3] 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中国教育年鉴[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

[4] 陈文通.科学发展观新论[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

【作者简介】

张 琴(1984-)女,四川乐山人,西华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09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生,主要从事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研究.

朱开君(1955-)男,四川南充人,西华师范大学政治学院教授,主要从事西方哲学思想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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