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更好地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更好地了解校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更好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营造积极向上、奋进和谐的校园氛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范围
1、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惩戒、处分时;
2、发现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方面有问题或群众有反映时;
3、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
4、调入调出、职务变动、离岗或退休时;
5、职工主动就某事和有关领导谈心时。
二、谈心谈话的内容
1、通报近期工作任务和计划,征求意见和建议,明确责任和工作目标;
2、了解思想动态和生活、工作状况、积极帮助解决思想和生活、工作上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总结成绩,肯定优点,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工作意见和希望,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1、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双方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既推心置腹又不存顾虑虚心接受。
2、实事求是原则。既要肯定成绩,更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3、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引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5、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
6、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谈话谈心的方式方法
1、谈话谈心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2、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篇二】
各行政村,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为加强镇村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入了解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关心爱护干部,调动干部积极性,增强干部凝聚力,努力建设一支“规矩做人,规范办事”的镇村干部队伍,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订镇村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具体意见如下:
一、谈心谈话主要目的
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听取干部对镇党委政府及实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谈话对象存在的需要提醒注意或纠正的问题,并提出希望和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动阮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谈心谈话的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应坚持从实际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干部成长负责。
2.以诚相见原则。谈心谈话应坚持开诚布公,推心置腹,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同时注意倾听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3.主动及时原则。谈心谈话应坚持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经常性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告诫、提醒和引导干部,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注重实效原则。谈心谈话要力戒空泛,针对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力求取得实效。
三、谈心谈话的对象
谈心谈话对象为镇全体机关干部、行政村全体两委会干部、大学生村官及机关全体聘用工作人员。
四、谈心谈话的方式
谈心谈话重在交流思想、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主要以个别谈话为主,必要时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方法。具体分三种形式:一是主动约谈。一般由镇班子成员或分管领导(包村领导)提出约谈对象。二是提请约谈。有关村干部有情况需要与镇领导班子成员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请谈心。三是随时谈话。利用到村检查指导工作、村干部到镇开会办事的机会或认为有必要对机关干部、聘用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时,可视情况随时进行谈心谈话。
1.班子副职和各村主职干部分别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负责约谈。在约谈村主职干部时,包村领导必须参加,每半年对所有村主职干部至少开展一次谈话(特殊情况除外)。
2.机关干部由相应分管领导负责约谈。可视情随时组织谈话活动。
3.村非主职两委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分别由包村领导或业务分管领导负责约谈。约谈时驻村干部必须参加,每季度对村非主职两委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至少开展一次谈话(特殊情况除外)。
4.机关聘用工作人员由业务分管领导负责约谈。可视情随时组织谈话活动。
五、谈心谈话的内容
谈心谈话内容可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主要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必谈,即班子不协调、人员调整、有重大事项决定、有**反映、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述职评议结果较差、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思想出现波动等情况。
1.日常沟通谈话。在日常工作中,适时与村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村“两委”班子的运行和思想动态等情况,了解村干部的个人思想、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问题。同时听取他们对党委政府工作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2.人员调整谈话。村“两委”换届选举和人员调整时,要进行任前谈话和离任谈话,听取对班子调整的意见、建议、个人要求等,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教育其正确面对个人的进退留转,正确对待组织的决定和党员群众的选择,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荣辱观。
3.告诫提醒谈话。村干部在承担重要工作、负责重点工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以及有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一般性问题时,应及时谈话,提醒其保持清醒头脑,严于自律,正确对待群众的监督反映。
4.知情反馈谈话。在村干部述职评议、年终考核结束后,对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主考核和中心工作完成的有关情况,视情况及时向被考核、评议的村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分析情况,改进工作,正确认识自我,正确对待群众评价。
5.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承诺目标和工作目标任务的;村“两委”班子出现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给集体和群众造成一定损失的;经考核不称职票较多的;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不良反映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严肃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六、有关要求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是了解、关心、爱护教育干部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干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
1.各级干部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谈心谈话活动,珍惜党组织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帮助,实事求是地汇报思想、反映情况、说明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虚心接受组织教育,认真落实整改要求。
2.谈话结果要作为谈话对象年终考核重要依据,谈话人要做好谈话记录,认真整理谈话内容,收集归纳意见、建议和要求。对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进行反馈并迅速向组织汇报。
3.严肃工作纪律。谈心谈话双方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意识,凡涉及**举报问题、干部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泄露。对泄露**举报内容和干部隐私,以及搞打击报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发扬党内民主,继续拓宽民主渠道,真实了解学院广大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更好的掌握基层党员思想动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切实解决党员的实际困难,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增进校园和谐,提升发展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活动以“坦诚交流,彼此尊重;相互理解,客观公正;保护隐私,服务群众”为基本原则。
二、适用范围
谈心谈话的主体为学院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对象为基层广大党员。上一级党组织负责人根据工作分工对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和部分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分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负责对委员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按照分工对本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
针对生活特别困难、思想包袱较重、工作生活中遇到巨大挫折的重点对象,各级党组织根据客观情况,除在物资上予以必要帮扶外,还应指定相关党组织书记与其及时开展谈心谈话。
三、时间安排
原则上对每名党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应根据计划和工作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四、工作程序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将党员谈心谈话工作列入年初党务工作计划,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确定谈话人、谈话时间和谈话对象。在谈话时,党员需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在保护好谈话对象的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形成谈话记录,并及时将不宜书面记载的其他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五、谈心谈话内容
谈话人要主要围绕下列重点对谈话对象开展谈心谈话:
1、通报党内重大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工作安排和本级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2、反馈谈话对象上一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对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意见,指明努力的方向;
3、了解党员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5、听取和收集党员对党组织、谈话人和其他党员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当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组织应指派专人及时同党员谈心谈话:
( 1)当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中面临较大困难和挫折时;
( 2)当发现党员有较突出的思想作风问题和违纪违法苗头时;
( 3)当党员之间出现不团结时;
( 4)当党员受到上级组织表彰、奖励和提拔、重用时;
( 5)当党员因犯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时;
( 6)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或延期转正时;
( 7)出现其他需要及时同党员谈心谈话的事项时。
六、谈心谈话的方式和要求
1、做好准备。党组织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确定谈心谈话时间、地点和谈心谈话人,并在谈话前一个月将谈心谈话的时间、地点通知党员本人,并要求谈心谈话对象将本人一年来的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告;党组织在接到谈心谈话对象的书面报告后,由谈话人认真审阅和思考,结合谈心谈话对象日常的思想和工作表现,列出谈心谈话计划,确定谈话重点。
2、讲求艺术。谈心谈话一般采取个别交谈的方式。谈话人要善于创造有利于交流的环境,要把握要领,讲究方法,耐心听取党员心声,善于通过谈话引导教育党员。谈话要因人因事因时制宜,形式要多样,方法要灵活。谈话人要主动到谈心谈话对象学习、工作的地方开展谈心谈话。对外出党员要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方式进行“双向”联系,加强沟通。谈话人在谈话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明确谈话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增强谈话效果。
3、坦诚相见。谈心谈话要开诚布公,要在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党组织对每个党员的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全面考核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谈心谈话过程中,谈话人既要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教育党员,又要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党员,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4、解决问题。谈话人即要代表党组织对党员一年来的工作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提出改进措施,指明努力方向;更要对谈话对象的实际困难予以深刻理解,真诚的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和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对于党员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属谈话人职责范围内的,应明确时限及时解决;属职责范围之外的,应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协调解决;如反映的问题在现有条件下无法段时间内解决的,要给与负责任的答复。
5、明确责任。谈心谈话活动是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途径,学院各级党组织书记为谈心谈话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第一责任人。学院党委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党组织进行督导和检查,对于没有按要求开展或完成谈心谈话任务的要进行责令整改。
对于谈心谈话对象无故拒绝、推托,不接受谈心谈话的,上级党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可采取提醒谈话方式进行,责成其加强学习;对有违纪苗头的党员,可采取警示谈话方式进行;对有轻微违纪的党员,党组织应采取限期整改的谈话方式进行,并将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记录在案。
【篇四】
为深入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对象
1.市国资委党委班子成员;
2.市委管理其他干部;
3.市国资委各职能科室正副科长(主任);
4.各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二、谈心谈话的类型
1.日常交心谈话。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市委管理其他干部之间,市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职能科室正副科长(主任)之间,市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与各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有干部职工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3.考核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干部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干部职工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干部职工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
1.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四、谈心谈话的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五、谈心谈话要求
1.坚持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制度。市国资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每年至少1次;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相互谈心。
2.坚持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市国资委党委书记要与机关中层以上干部、监管企业主要领导干部谈话,每年至少1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科室干部、监管企业领导干部谈话,每年至少1次。
3.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篇五】
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群关系,增进党组织的凝聚力,制订本制度。
一、党支部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年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5次,每年与分管科室以及联系点支部的党员、群众普遍谈心不少于1次。
五、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六、谈心活动要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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