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制度
(一)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二)能当场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应当场办结;无法当场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应在承诺期限或法定期限内办结
(三)遵守便民服务大厅各项管理规定,接受大厅分管领导的监督、协调和管理;
(四)接受当事人的办件咨询,实行政务公开、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二、考勤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如遇特殊情况须自觉延时服务,由服务中心负责考勤。
(二)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如有事外出必须请假(半天以上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离岗。
(三)确需请假的需安排好代班人员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三、廉政建设制度
(一)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党员和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政府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以自已的模范行动,带领全体工作人员搞好廉政建设。
(三)工作人员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违反规定的不廉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卫生制度
(一)树立良好卫生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服务中心卫生清洁。
(二)大厅卫生由值日人员负责,必须始终保持洁净、整齐、无痰迹、无挂吊、无杂物堆放。
(三)建立卫生检查和考评制度,分管领导对卫生状况进行检查考评。
五、安全保卫制度
(一)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照明、电扇、空调及办公电源,严防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
(二)重要资料须妥善保管,以防丢失和失窃。
(三)要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安全保卫知识的宣传教育,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六、工作督查制度
(一)实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设立意见、投诉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平时工作督查结果纳入窗口及人员的考核内容,作为对窗口和人员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人员外出工作交接制度
(一)窗口工作人员因事外出须经领导同意,并主动和顶岗人员或者其他窗口的人员做好工作交接,确保窗口有人办事。
(二)人员外出前,应将有关政策、规定和流程等情况及时告知交接者,使之熟悉岗位工作内容,能办得了事。
(三)交接完成人员外出后,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
(四)外出人员返岗,代岗人员应主动告知工作情况及有关材料。
八、考核奖惩制度
(一)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制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评比标准,实行考核。
(二)建立大厅工作群,及时通报、表彰先进,曝光服务态度冷漠、办事效率低下的人和事。
(三)严格奖惩。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镇党委、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成绩不理想的工作人员,将根据工作情况,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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