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2020年“蓝天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市蓝天保卫战督查组交办问题和反馈意见,县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决定对县城范围内所有在建工地开展联合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超常规措施,重点解决工地污染、渣土污染、扬尘污染等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全县环境大气质量根本好转。
为有效推进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建筑工地检查行动专项领导小组。
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此次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此次专项督查进行考核通报;负责向县蓝天保卫战指挥部领导进行专题汇报。
城管局:负责渣土运输处置的行政审批;负责对渣土运输公司的监管和考核;负责对未密闭运输和未按指定线路、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倾倒渣土的行为查处;负责对违反蓝天保卫战“六个百分之百”的建筑工地进行立案查处;并对建筑工地的存在突出的问题督促整改;负责指导、督促工地按照蓝天保卫战指挥部的要求制定整改销号资料,并向蓝天保卫战指挥部报送检查资料(含检查记录、现场执法图片等)。
住建局:负责对拟复工的建筑工地进行审核审批。负责监管城区工地按要求设置围档;督促完成施工场场地进出口道路的硬化,修建缓冲带、过滤池、洗车台等相关配套设施;负责对建筑工地5个100%问题督促整改;负责指导、督促建筑工地按照蓝天保卫战指挥部的要求制定整改销号资料,并向蓝天保卫战指挥部报送检查资料(含检查记录、现场执法图片等)。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此次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此次专项督查进行考核通报;负责向县蓝天保卫战指挥部领导进行专题汇报。
工地未落实“6个100%”要求的,必须按要求整改到位,否则一律不准动工。
(一)部门联动到位。科学安排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加强与交警、环保、住建、城管、工信局等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督查考核到位。县蓝天保卫战指挥部要加强对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各责任部门完成任务情况进行通报;对消极应对、行动不力、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责任领导将按照邵纪发[2018]1号文件规定及相关问责管理规定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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