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小组(股份公司)党支部
标准化建设基本指标
内 容 | 项 目 | 标 准 |
基本组织 | 重点任务 |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
组织设置 | 2.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成立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不超过5个。 | |
任期和换届 | 3.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一般在社区党委换届后开展换届。上级党委每年对党支部设置和运行情况调查摸底1次,及时进行调整变更。 | |
基本队伍 | 班子建设 | 4.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设支部委员3-5名;正式党员不足7名的,设书记1名。把支部委员纳入街道党校培训计划,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每名委员至少联系1名社区居民。委员不称职的,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按程序调整岗位,情形严重的予以免职。 |
党支部书记 | 5.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政治觉悟高、群众工作能力强。每年至少参加1次区级以上集中轮训,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1次党支部全面工作。街道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书记档案,实行备案管理。按照1:2比例确定书记培养人选名单。 | |
党员队伍 | 6.严肃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重视做好居民群众中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应按月足额交纳党费,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轮训,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2学时。党员遇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并定期将自己情况向党支部请示报告。加强党内关怀帮扶,每年元旦春节和“七一”前后各集中开展1次慰问活动。 | |
基本制度 | “三会一课”制度 | 7.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党员大会、安排1次讲党课,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1次党小组会。落实“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度。 |
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 8.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同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评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等次。 | |
谈心谈话 制度 | 9.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与党员联系沟通1次。 | |
基本活动 | 主题党日 | 10.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做到每月有主题、季度有安排、年度有计划,做好主题党日记录。 |
提质晋级和 评星定级 | 11.按照建设“五好”(领导班子好、工作机制好、党员队伍好、工作作风好、工作业绩好)、“六有”(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标准、有台账、有落实、有考核)党支部目标,突出加强基层治理、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社区群众等方面,每年开展达标创优、提质晋级活动,评定公布优秀等次党支部,连续2年评优的可以申报“鹏城红旗党支部”。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评星定级活动,按1到5星评定党员星级。 | |
共建共治 共享 | 12.广泛联系驻社区单位、业委会、物业公司等,结合实际开展结对共建、协议共建等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委会成员。 | |
基本保障 | 人员和经费 保障 | 13.党支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协助书记或支委会做好日常党务工作。社区党支部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党支部开展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向上级组织申请活动经费。 |
工作记录 | 14.党支部应及时如实准确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有关工作记录并由党支部书记(会议主持人)签字;党员利用“深圳智慧党建”系统做好会议(活动)签到等记录。 | |
基本阵地 | 活动阵地 使用 | 15.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作为主要活动阵地,以“深圳智慧党建”系统作为“线上”阵地,组织开展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