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体育服务理念的提出是政府职能转变在体育领域的延伸和实现,是构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身先示范。体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和角色是多元的,在发展精英主导的竞技比赛的同时,更应着力凸显体育社会化、生活化的本质属性,将其发展为强调大众参与的社会活动,并逐渐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建立平等、公正、惠及全民的优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践行“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人民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成为政府体育部门的工作重点。近年来,国家提供力求满足百姓需求的场地、组建具有引领作用的社会指导员队伍、举办各类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等,希望以此营造根植大众的体育健身文化,但结果却差强人意。大众对体育的态度正在由欣赏性向参与性转变,从关注金牌向关注自身健康转变。然而,长期以来“重竞体、轻群体”的发展模式导致体育部门提供的服务难以满足大众需求的多样性,体育转型的步伐已跟不上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大众需求。
为此,国家体育总局提出搭建具有公共性、普惠性和社会公平性的体育服务平台,开展国家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试点工作,探索满足大众需求的优质服务。为完成此项工作,体育科学研究所群体中心开展前期实地调查工作,了解目前我国公共体育服务需求现状及存在问题,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科学保障。
调查发现,当前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的核心问题在于供给与需求的不平衡,大众体育服务需求呈现复杂性特点。就个体层面而言,大众健康管理意识薄弱,科学健身素养尚未形成。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生活方式随之改变,但健康管理意识却十分薄弱。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显示国民的心肺功能、力量耐力、柔韧性等重要指标不断下降,百姓的体质正在逐渐“变差”,但仍在盲目追求“吃的好”、忽略“动起来”。近年来,随着糖尿病、“三高”等“富贵病”患病人群持续增长,人们逐渐认识到“吃动两平衡”的重要性,却表现出被动性和盲目性。“无病不健身、健身为治病”、“盲目关注中医养生”、“健身方法不科学”等现象屡见不鲜。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目的是为增加体力活动、消遣娱乐、防病治病、减肥等,健身功能定位仍是维持健康的工具而非一种生活方式。
从全国层面分析,需求的复杂性集中体现为差异性。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
针对我国体育服务能力不足,而大众健身需求多元化的状况,如何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体育服务成为体育部门面临的首要难题。面对复杂的需求,体育部门理应率先承担起社会责任。向大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应首先“问需于民”,通过转变服务理念和管理方法来迎合社会期待,赢得大众对体育工作的口碑。公共体育服务是个高度社会化的问题,解决如此复杂难题仅靠体育部门一己之力难以完成。实际上,公共体育服务不应也不能由政府包办的思路早已成为各界共识,也是体育部门转变政府职能的方向所在,突破与创新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当前,我国公共体育服务需求呈现复杂性,大众体育需求处于不同阶段,多样化特征明显。以健身为例,个体因性别、年龄、身体条件不同,健身项目、时间、运动量等因人而异,如果不尊重科学指导、不因人因地制宜,健身效果非但不好还会带来伤害。面对个体需求差异,如何提供有效的科学健身指导,是对体育部门服务能力的考验。随着中国社会体育需求的快速增长,大众体育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类似考验必将与日俱增。
建构以大众需求为核心的服务导向型政府是满足公共体育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首先,重新定位政府职责。尽管政府服务意识逐渐增强,仍会流露出“管理者”心态,强调政府在社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彻底转变心态并非一蹴而就,但应时刻谨记以服务者的身份满足大众需求,以大众需求为导向确定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以大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标准,最终确立服务型政府的地位。其次,承担政府应有的责任。转变角色不代表听之任之,应在相应职责范围内承担责任。政府行为是提供优质公共体育服务,应明确为谁提供服务、提供什么服务、如何提供服务、以及如何改进服务等一系列问题,积极回应大众服务需求的同时,不断地提高自身服务能力。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的思路由来已久,但目前仍存在政府财政投入有限、需求信息不对称、供给效率低下引发“政府失灵”、甚至出现“权力寻租”等问题,原因在于政府单一主体供给模式引发的弊端。以往体育部门在提供服务时存在“越位”和“错位”,管的过多限制了社会积极性的发挥,该管的事因为力所不能及而没有管。公共体育服务应由政府与市场共同提供,实现供给主体多元化,并科学地界定政府、社会、市场三者的关系及作用范围,建立起新型合作关系。当前我国致力于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新型服务政府,体育部门也应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突出指导职能而非亲力亲为。
供给方式应由单一投入转变为多途径供给。提供公共体育服务不是体育部门一己之力可为,需要多方协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建立新型服务模式。盘活存量是目前体育部门应着力破解的难题,但未来发展还要依靠更大力度的结构性改变。公共体育服务强调均衡性,实现供给对象全覆盖,但均衡不等于齐步走,应坚持“既要积极推进,又不能急于求成;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未来;既要统筹规划,又要留有余地”的原则,需求的复杂性要求采取“有条件均衡”的战略,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同时,率先在有能力的地区升级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水平,梯度发展、逐步覆盖。同时创新服务内容,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同时,鼓励发展差别化、创新性服务,以更好地满足大众的需求。
创新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创新职能首当其冲是转换角色。政府在提供公共体育服务过程中,不应再以垄断者姿态提供政府偏好的产品和服务,转变为建立服务供给的价值导向、设计产品行业标准、提供服务运行机制、规范供给方式和途径、完善监管体系等一系列服务规范,实现权力让渡。实现政府角色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由垄断者向竞争者转变、由单一模式向复合模式转变,从而达到公共体育服务市场的帕累托最优。当然,适度放权不等于完全让权,监督监管、建立标准、绩效评估等监督权力必须牢固的掌握在政府手中,避免竞争与自利性带来“市场失灵”。
当前,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作为体育工作改革的试金石,服务理念与内容仍需不断调适以期适应社会进步和满足大众需求。长期以来,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非均衡发展的“跛脚”现象,一定程度限制了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的发展,体育的社会功能和多元角色与时代进步不相适应。随着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公共体育服务能力的提高,新型政府服务模式的不断推进,体育将逐渐还原其社会属性、丰富文化内涵,真正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不断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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