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此次修订是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进一步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新《条例》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作为纪检干部的我们必须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学习贯彻落实,通过“个人深刻领会学、机关支部集中学、机关党委专题学”等形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把《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巡察内容中,全面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确保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所以,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时刻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对照《条例》党纪,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激励自我、净化自我、提升自我,强化担当意识,把自己负责的每一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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