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次古树名木调查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自治区绿化委员会、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古树名木复查和补充调查的通知》(桂绿字〔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复查工作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操作细则》及《XX市XX区绿化委员会关于XX区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镇积极配合XX区绿化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在普查的过程中给以参与普查的工作人员大力支持,最终全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普查工作。现将调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古树名木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历史见证,是我们不可或缺的生态存在,在科研、人文、地理、旅游等方面具有及高的价值,此次调查,目的是补充完善普查资料,确保古树名木档案数据正确和完整,为我们全面、准确地掌握我镇古树名木资源现状与动态,建立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制订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任务
(一)对第一次古树名木普查已经掌握的古树名木逐一进行现场复查,核对原有调查数据,采集GPS数据,拍摄数码照片,重新录入古树名木管理系统。
(二)通过访问群众,对全镇范围内尚未掌握的古树及疑似古树进行全查,符合古树名木标准的要全部纳入古树名木管理。
三、调查方法
本次普查在2011年第一次普查成果基础上,采用访问群众、资料查询、知情人访谈及现场记录的方法,以乡镇行政区域为范围单位开展调查。本次调查工作的具体技术要求,参照《广西古树名木普查复查)操作细则》执行。要对所有已经掌握基本情况的古树名木逐一进行现场调查,核对原有调查数据,并采用GPS进行定位,拍摄数码照片。在普查过程中遗漏调查的古树名木,按照技术规定和操作细则完成所有调查内容,并采用GPS进行定位,拍摄数码照片。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古树名木普查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任务重, 为了加强对古树名木普查工作的领导,我镇于2016年10月20日成立了XX镇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专职负责协调普查过程中的问题,有了领导小组专职负责协调,普查人员可以安心开展普查工作。
(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XX市XX区绿化委员会关于XX区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大力支持普查工作人员的调查工作。
(三)技术培训, 对参与普查的主要技术人员技术培训,给以全力支持,我镇主要技术人员2016年11月4日参加了XX市XX区古树名木普查技术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基本掌握普查技术,能够按照《广西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技术细则》要求开展工作,能操作广西古树名木管理软件。
(四)宣传发动 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宣传普查的意义,积极争取村居、老协、社会公益组织和热心人士的支持,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普查工作中来,确保信息来源多样化。
(五)经费落实 根据《XX市XX区绿化委员会关于XX区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普查工作经费由XX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镇领导在积极配合XX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基础上,对抽调参与古树名木普查的工作人员给以特别照顾,即在古树名木普查时间要求内,政府不安排其它与普查工作无关的业务给他们,以利于普查工作全面完成。
五、调查结果
我镇本次调查外业工作于2016年11月29日全部完成,本次调查全镇古树名木38株,生长正常38株,全为古树。其中:二级古树2株,三级古树25株,准古树11株。其中小叶榕33株、樟树4株、聚果榕1株。这些古树主要分布在各村屯,其中一部分为村屯的社公木,社公木得到群众自觉保护,这次调查没有发现古树名木遭受砍伐现象。这次调查在2011年古树名木调查8株基础上,补充调查30株。
六、建议
由于古树名木在民众中还没有形成应有的地位,人们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不强,保护观念还比较随意,这与古树名木在生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等方面具有的巨大价值相背离。为此,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拔出专项经费,加大古树名木的价值宣传和落实专项管护,以使古树名木惠及当下利泽千秋。
XX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