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市xx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评议工作实施方案》,xx区司法局是2013年区人大常委会列入工作评议的第一批区政府工作部门。我局高度重视本次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成立了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迎评方案,积极部署迎评工作。迎评准备阶段开始以来,本着实事求是、整改提升的原则,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我局本届以来主要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2年以来,xx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据《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法律援助条例》、《律师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切实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增强工作力量。2012年对因调动出缺的2个副科级司法所所长职位通过面向全省公开招考的形式配齐配强,新增4名司法助理员,工作力量得到加强,各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均达到5名以上。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举办了9期业务工作培训班,包括2期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4期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或经验交流会、3期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有效提升了工作队伍的业务知识水平和能力。深化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思想政治集体学习,参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主题演讲比赛,组织志愿服务等形式,不断强化“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意识。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党风廉政任务立项分解方案,明确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工作职责,确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推行“阳光工程”建设,在大宗物品采购、房屋修缮等方面实行公开招投标,规范政务公开,重点抓好财务收支、评先评优、晋职晋级、车辆使用情况、大宗物品采购公开,加大了源头防腐力度。通过组织观看各种警示教育片,编发廉政警示教育短信,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四是健全业务考核机制。健全业务工作考核机制,制定《xx区司法局司法所业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细化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同时每月对各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情况、全区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信息报送情况以及各街镇和社区网站普法依法治理专栏更新情况等进行考核通报,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
五是营造良好内部氛围。以“用真诚对待人、用实干带动人、用事业凝聚人、用实绩评价人”为主题,塑造机关文化,组织开展多次集体活动,增加本系统交流联谊机会,内部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加强。
(二)认真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认真抓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工作。紧抓国家加强司法所建设,省市给予建设资金支持的有利机遇,依照“分步实施、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建设方案,积极拓展思路,继续稳步推进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工作。截止2012年底,全区10个司法所业务用房规范化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大大改善了司法所办公条件,为司法所履行各项职能提供了良好保障。其中,调整新址装修改造6个,原址装修改造4个,安泰、水部、五凤、温泉、洪山5个司法所业务用房独立于街道办公场所。
二是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针对各领域突出矛盾纠纷,在相关行政部门设立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涉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在原有检调对接办公室基础上,成立公调对接办公室和诉调对接办公室,促进人民调解与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和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之间的对接,大调解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开展“千人万件大调解,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活动,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推进排查工作常态化。继续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进社区”活动,实现社区专职调解服务全覆盖,有效提升社区的纠纷化解能力。制定《xx区人民调解工作奖励办法》,修订社区人民调解员和调解案例编写者奖励标准,提高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创新调解模式,联合xx晚报社成立福建省首个媒体行业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各方面专家,帮助读者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同时在xx晚报《晚报调解室》栏目刊登60余件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持续提升,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渠道得到化解。2012年以来,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1569件,调解成功1555件。
三是认真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确保了刑罚的规范执行。制定《xx区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在局机关成立了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并要求各所每月定期报送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
计划,强化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各环节工作的监督和协调。着眼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改造、悔罪意识,通过组织新接收入矫人员到市司法局“中途之家”参加入矫阶段集中教育、组织律师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制教育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2009年试点以来,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38人,其中已解除矫正347人,现在册291人,未发生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情况,社区矫正成效走在全市前列。
四是认真抓好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对接机制,加强与社区干部的配合,积极参与xx区“一、二级社区”评分标准调整,强调社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必接必送、无缝衔接责任,防止脱管漏管。在2011年已成立的3个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基础上,新成立2个基地(福建飞远城市配送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升了安置帮教能力。各司法所还积极利用市司法局“中途之家”资源,帮助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生活来源人员解决实际困难。2012年以来,共衔接刑释解教人员196人,列入帮教196人,已安置191 人,帮教率100%,安置率97 %,未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情况。
(三)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与督查协调,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为进一步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区“六五”普法规划,牵头成立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法治xx”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和督查协调。落实行政执法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和街镇法治创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依托区、街镇、社区三级网络普法平台,及时全面地掌握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态,定期统计、通报各部门、街镇和社区的工作信息报送与更新情况,有效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考核。
二是突出重点、积极创新,不断提升普法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文明创建、社区换届选举等工作大局,突出普法重点内容,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六五”普法。2012年以来,局机关与各司法所共组织或参与举办法制讲座128场,开展其他专项法制宣传活动222场,分发法制宣传册81000余本、青少年普法专题片光盘400余张,同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广泛开展禁毒、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邪教等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各司法所配合街镇开展357 场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在开展常规普法活动基础上,积极创新普法方式,努力提高普法实效。如与市司法局在兰庭社区共建法治文化社区示范点项目“法治兰庭”,包括法治长廊、法制互动区、大型LED宣传屏、法治石刻等丰富多样的普法载体,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该项目现已成为省市法治文化建设新亮点;在公共便民自行车车身和站点宣传橱窗发布普法公益广告,让广大人民群众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利用区属中小学校和社区LED电子显示屏加载法制宣传标语,使用手机短信进行普法,凸显新兴宣传手段的作用;精心筹划部署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举办xx区首届普法宣传曲艺节目评选赛、开展全区干部法律知识网络考试等一系列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三是深化“法治xx”创建活动,促进全社会依法治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xx”创建活动的通知》,指导各单位开展新一轮“法治xx”创建活动,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促进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区被评为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结合第二批xx市“民主法治社区”推荐申报、文明和谐社区创建和社区换届选举等工作,指导社区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社区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居务财务公开,提高了社区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的能力。
(四)大力推行便民利民举措,持续优化法律服务
一是成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使法律服务更贴近群众。在福屿路281号设立xx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和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组成,由律师志愿者、专职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提供法律服务,建成服务群众新平台。
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在区武装部、妇联、共青团等部门成立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又在区总工会、交警大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了法律援助站,并在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成立首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站,进一步健全了法律援助便民网络。同时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特困企业职工、失业人员以及因家庭发生突发性事件致贫等人员简化审批程序。与区检察院联合签署《关于在审查起诉阶段指派律师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活动的暂行规定》,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过程中贯彻“调解优先”原则,使受援人利益得到及时维护。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业务量明显增加,2012年以来,已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81件,其中民事案件404件,刑事案件177件。
三是加强律师管理工作,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严格依据律师管理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律师行业审批和日常监管指导工作。2012年以来,已办理区管律师执业变更审批105件,公民代理审批45件;对区管律师事务所2012年年检准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指导,促进规范执业;举办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业务培训班,促进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化。积极引导律师发挥专业优势,通过各种方式参加志愿服务,实现公益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开展“律师志愿者进社区”活动280余场;继续利用便民呼叫中心“12345”平台提供律师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截止目前已解答83件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与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值班律师也解答了大量群众法律咨询。此外,我局还动员律师积极参与“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四是提高公证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狠抓公证业务质量不放松,认真开展公证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监督指导公证处规范执业。引导公证处主动介入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针对特殊人群采取窗口预约和电话预约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力量专人限时办理老年人遗嘱公证事项,适当减免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对象的公证费用等多种措施,继续推进便民公证服务。2012年以来,xx公证处业务量稳步上升,已办理各类公证3986 件,收费3011920万元。
(五)自觉接受人大检查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意见
2012年4月份,区人大常委会李力主任等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视察了我局社区矫正工作,到安泰司法所和水部司法所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了我局关于社区矫正电子监控平台运行情况的
汇报。2012年10月份,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驻会常委调研全区“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并听取了我局关于全区“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在视察和调研过程中,我局相关业务工作得到了区人大常委会的肯定。2012年以来,我局接受区本届人大代表建议案3件,我们均落实了办理的责任科室,并及时向代表作了答复。同时,对人大代表在调研、视察活动以及建议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业务上的要求认真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存在的问题
2012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发展势头良好,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局机关办公用房尚未落实。朱紫坊38号的局机关现有办公用房面临拆迁,新的办公场所需要落实。
二是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我局多年来原有干部队伍较少调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伍工作积极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个别同志的事业心、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也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仍有空缺,安置帮教工作专职社工尚未配备,街镇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数离上级文件要求还有差距,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三是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仍不完善。目前,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承担全区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检查职能,但因地位、职能等多方面原因,存在力不从心的情况,导致有些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够重视,齐抓共管力度不足,难以成功构建部门联动的大普法格局。在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方面也不同程度存在类似问题。
三、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争取领导重视与支持。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加强沟通,加大政策争取力度,及时落实局机关办公场所,解决司法助理员职位空缺、专职社工与街镇专职人民调解员补充招聘等问题,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创造条件。
二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业务工作培训力度,强化思想政治学习,开展各项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努力造就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
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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