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支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谋划和部署,确定了廉政风险防控“三大体系”,即权力运行体系、风险评估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初步形成了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到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地促进和保证了支行工作的全面发展。
抓好“五个环节”,加强权力运行体系建设。支行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和“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单位、部门、岗位各项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各类权力底数;编制“职权目录”,进一步清理细化各层面的职责;根据梳理出的权力事项和职责,排出业务处理流程,细化各处理环节,确定部门及其岗位权力;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公示、公告等形式,对所有权力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再造权力运行流程,按照不同层面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权力事项行使的条件、运行程序、办理时限等,使权力行使有固定的“路径”,确保权力规范行使,依法运行。
实施“五个步骤”,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支行一是排查风险点。对权力运行的各业务流程和各个节点进行分析,采取自己找、领导提、员工帮、专家评、组织审等方式,深入排查风险点。二是确认风险点。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全面征求主管领导和商业银行意见,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开、公示,对修改后的风险点编制廉政风险目录。三是整改落实。坚持做到边排查廉政风险,边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四是评估风险点。组成风险评估领导小组,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问题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划分为高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三个等级,经支行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备案留存。五是根据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和确定的风险等级,制定风险评估目录。
按照“三个层面”制定措施,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支行一是实施共性防控措施,即健全教育防范机制,筑牢干部职工反腐倡廉防线;健全制度制约机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培训、行政执法等各项制度建设;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在认真执行日常监督考核制度的基础上,着重强化过程管理控制机制建设;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实行行政问责、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等制度,对违法违纪等责任人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二是实施个性防控措施。针对单位、部门、岗位排查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个性防控措施。三是实施配套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等规章制度。
建立立体式工作格局,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支行探索形成了“一核带动、双向联动、四轮驱动”的工作机制。“”一核带动“,即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一把手“工程,坚持”一岗双责“,确保有领导、有组织、有方案、有步骤、有载体、有成果;”双向联动“,即始终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摆在重要日程,做到业务工作与机制建设工作一起抓,同规划、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以优异的工作业绩来见证和检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效;”“四轮驱动”,即紧紧抓住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和谐央行建设四个重点,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如在能力建设上,以“外学内练、外引内联”为主要形式,组织开展了争创学习型支行和学习型团队活动;在作风建设上,开展了“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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