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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实践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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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环境,是一个地区投资环境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投资、经营和生活消费行为所进行的公共管理和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的综合反映。其核心内容,就是公共政务服务。我市于2002年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09年2月正式更名为政务服务中心,通过7年的建设实践,中心功能不断完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中心的作用和效果初步显现。联办协调科作为中心新成立的科室之一,承担着组织和协调重大工程、重要项目的联合审批、全程代办及有关的听证会、论证会、专家评审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重要职能。  

首先,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通过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实行集中审批、联合审批,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提高效率和服务上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行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其次,促进了管理方式的转变。中心将分散在各部门与群众和企业联系十分紧密的事项集中在一个大厅办理,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让群众和企业少进一家门,少找一个人,少跑一趟路,以最短的时间和最简洁的程序办完事情。对部门自身是一个自律、一个创新、一个提升,对社会是一种承诺、一种透明、一种凝聚。第三,规范了行政权力的行使。将各部门相对分散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起来公开审批,有利于审批权力的政府化、社会化,有利于增加审批透明度,有利于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有利于形成更加科学、合理、规范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促使相关部门更加规范地行使行政审批权。第四,转变了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中心坚持对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每月评比红旗窗口、优秀工作人员,结果通报县领导和相关部门,促使工作人员自觉规范服务行为,促使部门高度重视窗口建设。中心成为机关作风建设的标杆,带动了全县机关作风整体转变。第五,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手段。中心对项目适时进行了清理、规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阳光操作,基本杜绝了乱办事。设立结算窗口统一收费,实行票款分离,有效防止了乱收费。  

实践证明,政务服务中心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体化了,使政府加强环境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有了一个重要的抓手和载体,使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沟通有了一个很好的桥梁和纽带,使政府为企业和投资者服务有了一个高效的窗口和平台,可以说,政务服务中心在改善政务服务环境,推动全市经济发展上发挥了其他机构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  

我们要看到,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各地经济发展的竞争实质上就是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竞争,而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竞争已经由过去单纯的拼区域优势、拼土地资源、拼优惠政策,转变为经济发展环境的竞争。政务服务环境是经济发展环境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于增强地域投资吸引力有着关键性的作用。  

一、   影响和制约联办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  

从国内政务服务中心发展的经验来看,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项目进驻、集中办公、优化审批程序;第二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将各部门内部行政许可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并逐步将行政许可科室成建制进入中心;第三阶段的主要特征是把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到中心,将中心改造成具有实质性行政许可权力的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形成政府决策、中心服务、部门监管的格局。目前,我市刚刚迈入第二阶段,就现阶段而言,影响和制约中心发展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一是部门审批办管不了审批,授权并不完全到位。目前政务服务中心的定位缺乏法律依据,既不是审批主体,也不是监督主体。由于法律定位模糊,政务服务中心缺乏法律依靠,进了中心的部门,没有把所有的审批项目都放入中心。因此,政务服务中心成了一部分单位的收发中心,审批办成了传达室,一些审批项目在中心根本无法直接办理,反而增加了办事环节,不便于企业、群众办事。二是中心管理职能不明确。政务服务中心要真正实现高效运转,就必须有相应的管理权限作保障。目前,政务服务中心作为职能部门的集中办公场所,审批权仍属于各职能部门,各部门审批办人员工资,办公费用等也由各职能部门自己支付,中心只履行监督协调的职能。而政务服务中心和各职能部门属于平级关系,这些职能部门恰恰是掌握大量公共权力的部门,日常工作很难协调。三是中心审批配合不协调。由于派驻中心的各部门情况不一,有的审批权力集中到新成立的审批办,有的仍然留在原职能部门,审批办虽然成立了,但根本没有任何业务,有的仍然需要原部门内部科室之间流转审批,有的还是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方能盖章,这些情况都影响着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特别是那些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盖章的项目,更是困难重重。比如,一些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涉及多个部门及中介机构、金融服务等单位,审批办授权不充分造成办事企业和群众还要跑到相关部门,无形中增加了审批环节。而个别部门由于部门之间的不协调,在本部门的审批事项完成后,没有履行应告知企业、群众到下一个部门审批的义务,又延误了企业、群众的审批时间。四是派驻中心的部门工作人员不安心。一些职能部门对成立政务服务中心有抵触情绪,在选派人员时,有的不按照要求选派骨干人员到中心,有的将一些不受重视的人派驻中心,有的甚至将其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或抽调人来应付差事。这些人认为自己被打入冷宫,有低人一等的感觉。由于窗口人员其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中心对这些人员没有管理权限,因此不少人抱有应付差事的思想,不安心工作,得过且过,积极性不高。  

二、原因分析  

一是现行管理体制制约着政务服务中心功能的发挥。政府组织是严格按照分权、分工和分层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府机关像一条生产流水线,必须分别完成按先后次序排列的若干环节,才能得到最终产品。而政务服务中心的建立,要求我们打破这些原则,使每一个机关或窗口都能独立完成一项完整的服务。这对原有管理体制作出了全面反思,是在保留官僚制的理性、法治等核心价值的基础上进行的大幅度改革,能够使政府部门不断地以新的方式来运用资源和提高绩效。而作为实行公务员制度不久的我国,公务员的理性精神和法治意识尚未深入人心,中心这种管理模式却要求我们继续改革,既要吸收传统官僚制的精华,又要进行批判和创新,这就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政务服务中心触动了长期隐藏着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由于法律的不完备,给一些部门以可乘之机,导致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不少部门把行政审批权作为实现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重要手段,设置了不少关卡。而现在让他们把行政审批权交到服务中心,实行一门受理,阳光运作,统一收费,承诺办结,而且要求办事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自然会遇到很大的阻力。三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执行体制的不健全影响了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政务服务中心并不是建立在法律制度的控制下,它的合法性面临着考验。因为法律没有赋予中心执法主体资格,也就不承担法律后果,中心协调和裁决的权威大打折扣。对于个别职能部门不予配合的,虽然纪检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可以过问,但在执行上仍有一定困难。经过这几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大量的行政审批项目,但都是一些没有法律依据设定的审批项目,各地仍保留了一定数量的临时性行政许可项目和待定行政许可项目。由于各地开展的审改工作先后顺序不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也不一致,导致各地中心难以统一口径,正确把握,做到依法、规范、高效地执行。  

三、对策思考  

从现阶段出发,要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档次和水平,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实现科学化发展,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以便利透明的网络信息平台实现科学发展。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政府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目前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要在三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建设。下大力气,用大魄力进行认真需求分析和发展预期,建立起标准化的公共信息库,及时发布政务动态、各政府组成部门服务承诺、项目资源、招商信息等,做到真正的政务公开。让投资者了解呼市、关注呼市。二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审批平台建设。认真分析当前存在的困难,理性分析讨论,找出能切实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办法,最终实行中心与各审批部门之间、各部门与部门业务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加快网上远程申报、网上审查、审批、转批、报批的建设步伐,推动政府运行模式的优化。三是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一方面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以各部门行政许可责任领导、业务股室审批责任人和窗口受理责任人为主要对象,按照规定的服务项目和限定的办理时限,全过程监控项目受理、审查、联办、转办、办结、回复等各个环节,切实解决梗阻和小鬼难缠现象。另一方面加强收费票据监管。在网上审批系统中开发电子控票系统,对市直部门列入网上审批系统的所有项目的收费,实行电脑开票、银行代收代缴。  

(二)实行功能分区建设,以高效快捷的行政效率实现科学发展。实行分区建设,可以突出行重点,增强针对性,有效提高整体行政效率,解决好当前中心运作中存在的四个方面主要问题:一是解决政务服务中心形合神离、各自为阵的问题;二是解决申报手续繁琐、重复提交申报资料的问题,实行功能区内窗口资料互递、信息共享,做到只需面对一个窗口,提交一套必要资料;三是解决缴费手续繁杂的问题,实行功能区内服务对象一张表、一次性缴费;四是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分散踏勘、交叉验收等问题,实行功能区内项目建设联合踏勘、统一验收。  

(三)创新政务服务机制,以务实灵活的工作方式实现科学发展。规矩和效率比服从效率,权限和效果比服从效果。照章办事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基础和原则,但是要切实改善我们的政务服务环境,就必须在照章办事的同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工作,以务实灵活的工作方式服务投资者。一是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以全程代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制、无偿服务为原则,完善绿色通道审批流程,规定每个审批环节的时限,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提供更为灵活变通的政务服务。二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实行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事时限以及收费标准一次性公开。对申请人在办理审批项目过程中,需要向多个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时,服务大厅将探索将其整合简化,试行一表制公开;对不涉及国家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重大污染的审批项目,探索实行申请人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补交相关前置审批材料,部门即提前办结审批手续的告知承诺制。三是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对象到中心办事,被询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负责回答咨询,引导服务。政务服务中心在大厅进门处设立咨询台,安排中心管理人员实行轮流值班长制度,维护日常运行,负责首问责任。四是实行预约服务制。对群众和企业需要在非法定工作时间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由群众和企业提前向服务大厅预约,服务大厅即安排有关窗口按时办理的预约服务活动,建立服务大厅全天候服务体系。五是实行例行会议制。政务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召开进驻部门的首席代表举行会议,及时通报服务大厅审批服务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部署相关工作。同时,针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中心牵头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集中会审、联合踏勘现场等审批工作。六是推行延时服务制度。对权限范围内能延时1小时办结的事项,对周末未能办结,延时一天可以办结的事项,要主动加班加点延时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  

(四)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以规范文明的行政执法实现科学发展。一是继续实行涉企检查登记备案制度。对各职能部门涉企检查行为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政务服务中心开具检查通知单、治理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申报流程。二是全面清理涉企检查事项。严格控制涉企检查项目、次数、方式,做到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能精简的精简,避免同一部门不同事项的重复检查和不同部门同一事项交叉检查的现象发生。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检查模式,为企业提供一个安静的生产经营环境。三是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执法检查情况现场登记制度,向企业发放部门执法检查情况登记表,由具体执法人员同企业面对面登记详细的执法检查情况记录,确保执法检查行为的规范文明。四是加大涉企违规执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重点查处一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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