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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地行政服务中心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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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将启用新址办公,为将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为设施齐全、运行规范的一流服务中心,按照市领导指示, 2008年1月22日 ~27日由刘敏秘书长带队,组织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市容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等主要领导,前往成都、南宁考察学习当地行政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运行模式及科学管理方法。现将考察学习情况结合我市的实际作汇报如下:  

一、各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一)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于2004年2月与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同址对外办公。省、市两个政务服务中心使用面积共 15000平方米 ,其中,成都市使用面积为9000余平方米。市政务服务中心为正局级行政机关,下设3个处。目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级部门45个,窗口工作人员有170名,集中受理396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进驻事项比例达90%以上。  

政务中心设公安车辆办证、公安出入境办证、公安办证、社会保险、建设项目交易、房产交易、国土资源7个分中心。    

(二)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07年8月正式运行。是在2002年成立的南宁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的基础上建成的。占地面积约 4400平方米 。由南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为正局级行政机关。目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级部门40个,窗口工作人员150多名,集中受理410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  

二、各地区比较有特点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在考察学习中我们发现各地区市委、市政府领导不论在“中心”筹备初期,还是成立、运行时期,都密切关注中心的运行和发展。对中心遇到的问题和难题,及时给予指示和协调。同时还针对部门领导认识不到位等问题召开会议,分析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研究部署中心工作。把“中心”工作作为本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环境来抓,因此,在软硬件建设及经费保障上都给予全力支持,使“中心”工作在一个良好的状态下运行,为地区经济做出了大的贡献。  

(二)审批制度改革彻底  

各地区政府在政务服务中心运行之前,由政府牵头对各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集中进行了清理。对保留下来的事项,明确审批条件、程序、时限、依据、收费情况等内容。如:成都市由政务服务中心和法制办联手,依照法律法规对所有职能部门承担的事项彻底清理,依法缩短办理时限、精简办事环节、减少办理手续。所有进厅办理事项的办结时限都在行政许可法规定办结时限一半的基础上再缩短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从2001年开始先后四次大规模的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合并取消了部分事项,重点清理了许可事项的报批材料、审批程序、办事流程、审批时限等,“大清理”工作使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大大提速,方便了办事人员。  

(三)推行审批集中、实行首席代表制  

为解决部门内部环节多、流程复杂导致办事效率低的问题,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了部门内部行政审批集中的办法。凡是有审批事项的市级部门,在内部职能划分上都明确集中到一个处室审批,即成立一个“行政审批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此科室办理,并且只有一个领导分管行政审批工作。因只有一个科室、一个领导分管办理,杜绝了推委扯皮现象。并进一步加强事前服务和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为避免把窗口办成“收发室”,各部门选派一名全面熟悉本部门审批业务的工作人员作为部门在中心的首席代表,对其充分授权,并且只有首席代表管理公章,避免了两地受理现象,对那些以形式要求审查为主的审批事项,首席代表即审即办。目前的即办件占进厅事项比例达78%。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推行并联审批、提高办事效率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专门成立了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制定“许可预告、服务前移、一窗受理、内部运转、并行审批、限时办结、监控测评”的工作流程,共设计了21个并联审批事项流程图,基本涵盖了市场准入事项。同时搭建了并联审批网络平台,通过内部和网络传递材料及信息,各部门收到材料和信息后同步实施审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实现一窗统一受理、统一发证、提高办事效率。避免了办事人员多次重复提交材料,无前置审批的企业登记承诺时限从9个工作日减少到2个工作日,实际办结时间平均3个小时。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方便了办事人员。  

(五)软硬件建设到位、功能齐全  

在考察的地区中,各地服务中心都是由政府提供的独立的宽敞的办公楼,设施齐全。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和5楼为敞开式办证服务大厅,面积 7600平方米 ,6楼和7楼为中心管理机构的办公区和会议厅、接待厅、洽谈室、餐厅等辅助设施。大厅均设立了“咨询服务岗”,热情的咨询服务员为每一位办事者提供周到地导引服务。工作人员均统一着装。 大厅配置了书写文具、饮用水、打印复印、公用电话、代刻公章、自助上网、手机充电、常用药品、读报栏等多项便民服务设施。并设置了大型电子屏幕、中央监控、电子查询触摸屏等现代化设施。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还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为大厅的绿化、保洁、会议服务等提供保障。  

  (六)监督、监察到位  

南宁市启用一整套电子监察系统,对每一个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核、办理、出证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在政务服务大厅现场设置视频监控点,通过网络进行远程视频监控,实现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在岗办事效率的有效监督,并能及时处理大厅现场发生的问题。通过监察系统还能监控事项办理进程,及时提醒和督促工作人员按时办结事项。     

(七)制度健全  

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在管理上下功夫,用制度来管理人和事,以规范和完善中心各项工作。如:成都市建立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服务规范》、《首席代表联系会制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南宁市在中心成立时,下发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重大项目征询和重点项目报建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办证大厅首问负责制实施细则》等,都明确提出进驻事项的办理及人员管理要求等内容。系统管理制度的实施是保证中心正常运行的保障。  

三、对服务中心发展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清理审批事项。市委、市政府在服务中心新址搬迁前,对各部门承担的行政、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要明确各部门承担的事项及每一事项办理时限、所需要件、办理程序、收费情况等内容,同时要在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上下功夫。  

(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目前我市行政审批制度实际情况,把由部门内部多科(处)室承担的审批事项,整合到一个“审批科”,并成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开展窗口对外工作。各窗口部门要按照“授权委托制”办法,充分授权给窗口“首席代表”。这样可以克服多头审批、政出多门的弊端,同时多部门进驻中心后在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环境条件下公开透明行使行政权力,使各部门之间能够相互比照、相互制约、相互激励,可以有力地制约各部门的行政行为,既拓展了公众监督政府的途径,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通过改革审批机制,可以较好地解决办事大厅审批窗口是“收发室”的问题,也为审批工作全面提速提供了保障机制。可大大改善我市投资环境,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公开、优质的服务。  

(三)为了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力度,建议市政府把行政服务中心列为行政机关或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部分行政编制,并按行政服务中心需要增设 “信息技术科”和“联办协调科”,主要是针对网络系统管理和联办事项牵头责任工作而设,人员编制各4名,科级职数各为一正一副。同时,我们建议市政府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政府常设机构设于行政服务中心,与行政服务中心一套人员,两块牌子,负责对市各部门及各旗县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下设“政务公开督查管理科”,人员编制为5名,科级职数为一正一副。这样一来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编制增加到24名,科级干部职数增为5正5副,以满足工作需要和解决管理人员紧张、工作压力大的矛盾。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行政服务中心搬迁新址时,要对已有的“中心”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对确实需要的制度要补充进来,真正做到用制度规范和完善中心建设。  

  (五)加大监督、监察力度。依托先进的网络管理系统,行政服务中心和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审批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面监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问责机制、快速反应机制,随时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投诉事件及时查处,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人员责任及时追究,做到审批过程依法性和灵活性的和谐统一,确保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快捷、高效、阳光操作。  

(六)加强网络化建设。为保证审批工作的快捷、高效,服务中心要在网络办公系统上重点加强建设。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办法,根据服务中心需要开发管理软件,系统要具有审批、管理、监察、服务等功能,要有审批流程规范、全程监控、全方位查询、网上审批、网上预约、综合评价、安全防范等功能。先进的行政审批网络办公系统的实施,是支撑服务中心规范、有序运行,可为大幅度提高审批效率、减少行政成本奠定基础。  

(七)保证办公场所面积。办公场所的大小是决定功能设置完整,建设一流服务中心的重要条件,是开展工作形成链环的一个首要条件。服务中心作为政府一个对外窗口,不仅要各种功能配备齐全,各种设施配备到位,处处体现人性化服务,给人以一个窗明几净的舒适的人文环境,而且还要在审批完整性上下功夫,把即办、承诺、联办的一些重大项目全部进驻,真正成为名符其实的审批中心。结合外地好的经验,下一步我们也将大厅设计为前台受理后台审批,使我市承担有审批事项的所有部门及事项通过职能整合,成建制进驻,不出大厅就可完成审批,使群众来一趟中心就可完成所办事情。因此大厅面积要必须保证。  

(八)做好行政服务中心的经费保障。经费是任何一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根本保障。政府要根据行政服务中心实际工作需要,把经费列入预算,并保证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增加,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不断提高。  

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随着行政服务中心的不断发展,它将由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的监督者,逐渐成为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纽带与桥梁。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呼和浩特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必将迈向新的高度,真正成为亲民、爱民、为民的对外窗口。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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