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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新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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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社会组织党员是基层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新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增强新社会组织发展后劲的中坚力量,对新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是提高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和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的重要手段。2012年8月2日至25日,由统战部牵头,抽调统战、工商联等县直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调研组,对我县新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在调研工作中,我们在新社会组织中发放了调查问卷100份(其中党员60份,非党员40份),走访新社会组织20余个,查阅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资料50余册,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我县新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现状

我县共有各类新新社会组织32个,其中,专业类17个,法人类8个,学术类3个,行业类2个,社会服务、联谊类各1个。新社会组织中建有党组织的共有16个,其中,单独成立党组织的15个,成立联合党支部的1个,共有专兼职党务工作者30名。

    (一)党员队伍整体形象大幅改善。近年来,我县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根据县委统一部署,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三为两促”、“一创五争”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按照“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得到了改善提高。在此次调查的非党员受访者中,75%的人对党员队伍总体形象比较满意;80%的人认为党员队伍素质在逐步提高;80%的人认为多数党员都是吃得亏的或是在自己不吃亏的情况下能够帮助他人;55%的人认为大多数党员能够做到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同时,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党员示范岗、党员门店、党员挂牌上岗等形式主动展示党员形象,此次调查中55%的普通群众认为可以通过日常生活的行为举止知道单位中谁是党员,这也反映出我县新社会组织党员队伍素质和队伍形象得到了整体提升。

(二)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随着我县对新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工作力度的加强,通过抓好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成为提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途径。一是选优配强“带头人”。采取内部选配和上级选派两种途径选优配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带头人”,同时注重将新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选任到党组织书记职位上,实现党建工作与常规工作同步。我县现有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16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1人,35岁以下技术骨干9人,新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12人。二是明确制度保障。在全县新新社会组织中开展试点,制定了《xx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定(试行)》,明确规定新新社会组织不能随意调整或解聘党组织负责人,需调整或解聘党组织负责人的新社会组织需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两新”组织党工委。同时,积极鼓励新社会组织将党组织负责人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激发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带头人”的干事热情,提高党建工作在新社会组织各项工作中的地位。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每年定期对全县各类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带头人和党员进行教育培训。今年5月,县“两新”党工委从如何当好支部书记、怎样开展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等方面对16名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有效提高了全县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素质。

(三)党员发展逐步规范。一是把好党员发展入口。从加强对新发展党员的入党动机审查入手,把好党员发展“入口”。通过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选派优秀党员作为新发展对象培养人、定期与发展对象谈心等措施及时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此次调查中,67.6%的党员认为入党是为党和人民多做工作,26.5%的党员认为入党既可以为党和人民做工作,也有利于个人的发展。二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针对部分新社会组织党员发展出现的人情发展、吃请发展、论资排辈发展等问题,我县进一步加大了对新社会组织党员发展审查力度,坚决按照规定发展党员。今年以来,全县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共上报新发展党员15人,经审核批准8人,其余7人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群众满意度低等原因被延期发展。三是畅通党员“出口”。进一步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将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2011年以来,我县共处置不合格党员3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2人,开除党籍1人,有效转变了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能进不能出”的错误认识,提升了党员队伍的整体形象。

    (四)党员教育常态化。一是建立定期谈心制度。在全县各类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中积极建立推行党组织负责人定期谈心制度,规定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每半年至少与支部80%的党员分别进行1次以上的谈心。调查中,40%的党员所在党组织负责人能做到一至两月与党员谈心一次,46.7%的党员所在党组织负责人能做到每半年与党员谈心一次。二是党内交流逐步增多。以“增进党员相互了解,加强党员相互学习”为目标,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党内结对帮扶、党员交流座谈会、先进党员事迹报告会,增进党员之间的相互了解,充分发挥先进党员的典型带动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以xx县煤炭行业协会为例,该协会74.2%的党员参加了党内结对帮扶,且一致认为党内帮扶有助于提高参与帮扶党员双方的素质和能力。三是定期进行集中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批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进行集中培训,了解他们对于开展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分析讲解各级党委政策方针,与他们探讨如何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等。2011年以来,我县共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3期,普通党员培训2期。

(五)党员管理逐步规范。今年以来,我县对所有党员实施了“5+1”台帐(党员组织生活台帐、党员学习培训台帐、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台帐、党员意见建议台帐及公开栏)管理,提高党员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同时,针对新社会组织中流动人员多、流动党员管理难度大的特点,要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重点抓好抓实流动党员管理,及时做好台帐更新和数据上报工作,确保台帐的实效性。今年以来,全县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共更新党员“5+1”管理台帐信息34条,其中流动党员管理台帐信息18条。此次调研中,51.6%的党员认为所在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方面做到了“管理规范,科学合理”,35.5%的党员认为所在党组织对党员“管理一般,但要求较严”。 

二、存在问题

(一)新社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部分新社会组织负责人对在本组织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认为这是“无事找事”,搞“花架子”。对党组织和党员在促进组织发展、带动员工创业干事积极性缺乏正确认识,对党组织的工作采取“不支持、不反对”的“中立”态度。在今年开展的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中,县网吧协会的负责人以家里有事为由,对选派人员提出的实地查看该协会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一再推脱。这些认识和行为一定程度上增加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困难,挫伤了新社会组织中部分先进分子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不利于新社会组织党员的成长进步和党员队伍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部分党员理想信念淡薄。通过此次调研发现,我县新社会组织中的部分党员理想信念较为淡薄,究其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认为理想信念太抽象,太理论化,不好理解。持此种观点的党员占所调研党员总数的25%。二是认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离我们这一代人太遥远,讲理想信念意义不大。持此种观点的党员占所调研党员总数的15%。三是认为党的高级干部重点应该讲理想信念,普通党员重点应该讲权利义务。持这种观点的党员占所调研党员总数的10%。

    (三)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受制约。一是发挥作用方式不多。此次调研中,48.4%的新社会组织党员表示,在工作和生活中想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但除了党组织组织的集体活动外,不知道怎样才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党员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新社会组织党员认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意义不大,平时只注重个人能力的提升,不愿意在党员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还有部分党员表示自己想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但是怕别人说自己出风头,因此在作用发挥方面不敢放手去做。

    (四)党员教育方式较单一。当前,我县新社会组织党员教育常态化工作正稳步推进,党员教育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因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起步较晚,教育方式仍有待进一步改善提高,目前,我县新社会组织党员教育方式仍停留在教师课堂讲解、党组织负责人谈心的层面。在此次调研中,部分党员反映我县新社会组织党员教育方式存在三大主要问题,即简单说教,水平不高;没有结合实际,收获不大;形式呆板乏味,没有新意。

(五)党员管理困难依然存在。随着党员“5+1”台帐管理制度的推行,我县党员管理迈上了新台阶,但党员管理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党员流动频繁,联系困难;流出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缺乏有效制约手段;流动党员本人觉得主动联系党组织很麻烦,是个负担。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为例,46.4%的接受调查党员认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但也有42.9%的党员认为当前阶段党员流动频繁,应当以人为本,改进原有制度,简化接转程序。如何做到规范易行,有效解决新社会组织党员对流动过程中组织关系转接提出的问题,成为规范我县社会党员队伍管理必须解答的众多难题之一。    

三、建议及意见

(一)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建设。一是定期沟通制度。定期主动与新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沟通,努力争取新社会组织负责人在政策、经济方面对在新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提供支持,通过进行政策宣讲、制定激励措施、选配优秀的新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织负责人等方式,为新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带头人入常”制度。进一步提升党组织带头人在新社会组织中的地位,积极探索党组织负责人进入公司决策层的“入常”制度,对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充分授权,努力提升党建工作在新社会组织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充分调动党组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指导帮扶制度。以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对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指导帮扶制度。从各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中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深入新社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指导。同时,加强对选派人员的教育管理,树立选派党员的模范形象,切实发挥选派人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双培养”制度。通过把新社会组织中优秀的干部职工或行业带头人培养成为中共党员,把优秀的中共党员培养成为行业精英,不断提高新社会组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正确引导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是提高党组织威信、提升党员队伍形象的主要手段,通过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途径。一是政策激励。要建立健全新社会组织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激励机制,社会党组织要将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与党员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紧密联系在一起,让想干事、能带头、敢拼搏的党员干部职工有为有位,在组织内部形成党员争先进做表率的新风尚。二是营造氛围。要在全社会营造“敬业奉献光荣”的氛围,并积极鼓励党员“亮身份做贡献”,从根本上杜绝部分党员因为怕别人说自己出风头而不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现象出现。三是拓宽路径。努力探索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新方法、新路径,为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供更多的选择。同时,注重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在不违背原则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党员进行新方法探索,对探索出行之有效方法的党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56.5%的非党员认为党组织主要靠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来吸引各阶层中得先进分子。29.6%的党员和23.5%的非党员将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成当前建设好党员队伍最重要的手段。

     (三)进一步抓好党员教育培训。一要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使广大新社会组织党员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为促进全县新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障。二要抓好“带头人”素质提升。不断提高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带头人的综合素质,突出抓好带班能力、协调能力、业务工作能力的提高。此次调研中,67%的党员和82%的非党员受访者认为现阶段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急需提高的素质包括党性修养、工作作风、领导方法、开放视野、专业知识水平、事业心责任心等。三是抓好党员教育方式创新。通过创新党员教育方式,提高新社会组织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热情,让他们想学乐学并且学有所成。一方面,因材施教。根据党员的文化层次、兴趣爱好、从事工作进行分类教育,充分挖掘新社会组织党员在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党性修养、促进新社会组织发展进步方面的潜力,不盲目照搬其他组织党员教育的“成功模式”,找准新社会组织党员教育的“切入点”,提高新社会组织党员教育的成效。另一方面,革新教学方式。教学过程中,在注重党员教育严肃性的同时,结合新社会组织党员工作实际,选取党员熟悉的教学内容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采取党员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教学,提高党员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增强学习效果。

    (四)努力开创党员管理新局面。在前期新社会组织党员规范化管理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努力克服党员管理中出现的新困难,积极化解党员管理存在的新问题,努力开展新社会组织党员管理的新局面。一是加强流动党员跟踪管理。对新社会组织的流动党员实施跟踪管理,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每半个月进行一次联系,了解其动态。二是简化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根据新社会组织中党员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简化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方便党员进行组织关系的转接,努力做到“党员工作在哪里,组织关系就在哪里”。三是提高党组织主动服务党员意识。组织部门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主动服务党员的意识,对新社会组织中的人员定期进行摸排,主动将党员干部职工纳入到所在组织的党组织,及时为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让其更快适应新的环境。四是理清党员管理关系。严格按照“行业管理为主、属地管理为辅”的标准对全县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进行管理,有效避免出现党员管理“真空”。强化管理单位对新社会组织党员的动态管理,增强新社会组织党员归属感,提高党员干事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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