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湾井处置突发性案件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措施
为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性案件群体性事件,维护寺湾井正常的工作秩序,最大程度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将其划分为重大(A级)、较大(B级)和一般(C级)三级。
1、发生100人以上的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要害部位,聚众堵塞交通,占据公共场所等事件为A级。
2、发生100人以下50人以上的非法上访、聚众堵门、阻挠办公、示威以及其它大规模聚集事件为B级。
3、发生50人以下的非法上访、聚众堵门、阻挠办公、示威以及其它聚集事件为C级。
二、处置原则
1、坚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2、坚持快速反应,及时把握事态动向的原则。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上访,相关部门要互通情况并及时向应急小组报告,以便进一步采取措施。
3、根据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发展趋势,及时确定事件的级别,并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三、工作职责
1、保卫科科长、支书分别为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小组组长、副组长。其职责是及时听取事件情况汇报,制定处置对策并向上级报告,负责指挥整个事件的处置工作。
2、保卫科办公室、特勤中队、民警队为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小组成员,其职责分别为:
办公室负责联系相关科室、单位或者部门到现场开展工作,同时做好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特勤中队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恶化,并做好取证工作;深入事件内部,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向指挥部进行汇报;
民警队及时对事件发生的原因、人数及组织者开展调查,认真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及取证工作;
四、现场处置
1、发生A级突发性群体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应的工作预案,各成员单位及时到达事件现场快速开展处置工作。
2、发生B级突发性群体事件,各单位在接到保卫科办公室通知后,派出相应成员及时到达现场参与处置工作。
3、发生C级突发性群体事件,原则上由事发单位自行进行处置,保卫人员控制事态发展。
4、各相关单位在参与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时,要本着及时、快速、安全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1—10公里内应15—30分种到达现场;10—30公里内应30—50分钟到达现场;30—60公里内应50—70分钟到达现场。
五、善后工作
1、突发性群体事件结束后,要及时恢复工作秩序,将应急处置过程事件时间、地点、原因、人员组织和经过,现场处置情况,采取的措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写出汇报材料上报应急小组。
2、对在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中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服从指挥或工作有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寺湾井保卫科
201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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