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严厉打击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根据雅质监办函〔2012〕24号转发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质监系统“质监利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从即日起至2012年12月底,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建材、汽配、化妆品违法行为“质监利剑行动”五个战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执法打假工作全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为原则,以落实打假责任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和强化服务为手段,严厉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企业和黑窝点,依法惩处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者和造假团伙,着力整治一批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揭露和打击一批质量违法潜规则,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树立质监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任务
(一)打好以打击假冒名优白酒和假冒进口葡萄酒为重点的食品打假利剑行动战役(食品股负责)。严厉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制售假名优白酒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低端酒冒充高端酒制售假冒进口葡萄酒违法行为和标识欺诈行为,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尤其要严查非法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工业明胶、变性淀粉以及废弃油脂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或者冒用以及超期、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等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
(二)打好农资打假利剑行动战役(监督监察股、食品股负责)。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活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农资执法打假队”和“农资专家技术服务队”,选择10个以上行政村(特别是从未开展过“农资打假下乡”的边远乡村)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现场受理农民投诉举报,为农民开展免费检测,向农民宣传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农资打假工作。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活动范围,丰富活动内容。对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第一时间受理,快查、快处、快结。突出磷肥、钾肥、复混(合)肥和农药、农膜等重点产品,突出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注、无证生产等重点违法行为,严厉查办一批农资质量违法案件,端掉一批制售假劣农资窝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打好建材打假利剑行动战役(监督监察股、食品股负责)。以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建材为重点,严厉打击“地条钢”反弹、“瘦身钢筋”、“粉末砖头”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甲醛、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违法行为。
(四)打好汽配打假利剑行动战役(监督监察股、食品股负责)。以制动器衬片、制动液、润滑油、安全玻璃、灯具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生产、未经认证出厂、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行为。
(五)打好化妆品打假利剑行动战役(监督监察股、食品股负责)。以美白祛斑产品、防晒化妆品、婴幼儿化妆品为重点,严厉查处重金属含量超标以及违法添加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摸排线索,打好情报战。一是各股室要以日常监管发现有违法行为和有质量违法记录以及网络、媒体报道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有质量问题的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质量违法活动的线索。二是要广泛宣传“12365”举报电话,鼓励群众通过“12365”提供案件线索,扩大案源。三是各股室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片区重点地区、厂房车间和仓库等地开展摸排,获取一批质量违法行业潜规则的线索。
(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查办大要案。各股室要把查处大要案、办精品案件作为主攻方向,克服以往检查多、查处少、处罚轻的问题。对涉刑线索要提请公安机关介入;对涉刑案件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对需要通报有关部门的,要及时通报。
(三)坚持打治建结合,落实好区域整治责任。各股室要针对片区实际,对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产品以及产品质量问题反映较突出的行业,深入开展区域整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拉网式的执法检查,端掉一批区域性造假团伙,破除一批行业潜规则,促进区域产业的规范发展,不断提升区域整治水平和提高产品质量。
(四)加强舆论引导,打好新闻宣传战。局办公室要积极争取雅安、雨城电视台、雅安日报报社等新闻媒体的支持,加大对“质监利剑行动”五个战役的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重要问题的深度报道等形式,鼓舞士气,震慑违法行为。在开展“质监利剑行动”的每个战役期间,要在雅安、雨城电视台、雅安日报报社等新闻媒体上开展连续宣传活动,展示“质监利剑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件,揭露质量违法行业潜规则。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各股室全面收集违法案件线索,并对掌握的案件线索逐一梳理,确定行动计划。
(二)行动实施阶段(2012年3月至11月)。各股室有计划地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掌握的案件线索组织执法检查行动,对重点案件全面开展破案攻坚,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
1.食品打假利剑行动(全年)。
2.农资打假利剑行动( 3月1日 至 4月30日 )。
3.汽配打假利剑行动( 3月1日 至 5月30日 )。
4.建材打假利剑行动( 6月1日 至 9月30 日)。
5.化妆品打假利剑行动( 9月1日 至 11月30日 )。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按照以打促建,各股室对“质监利剑行动”,要坚持边开展行动,边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健全执法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巩固“质监利剑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行动认识。打击假冒伪劣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相关股室和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质监利剑行动”对于维护人民利益,建立诚信社会,规范市场秩序,对于促进我区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质监利剑行动”是质监部门紧密联系群众的窗口、发现案件线索的重要途径。在行动中要做到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力争创出“质监利剑行动”的品牌,并狠抓落实,努力打造“执法打假惠民生,质监利剑护三农”,“ 执法打假树形象,全力以赴保安全” 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母健君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黄健、杨元刚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质监利剑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监督监察股,由监督检查股具体牵头负责。
(三)加强协作配合。要建立协调机制,建立系统内、部门间、行政区间案件通报、协查、移交等制度,加强与商务、公安、工商、农业、卫生、食药监、建设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健全部门间的执法联动机制以及内部执法查处的协调机制。
(四)强化严厉打击。各股室要加大执法打假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每一起案件,办案程序要严格,查处措施要到位,坚决杜绝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和降格处理。对涉及其它部门职责范围的案件,要及时通报,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不断形成执法打假的高压态势。
(五)加强信息报送。行动期间,各股室要做好片区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行动信息实行每周报送一次,每周星期四下午报送监督监察股汇总上报。大案要案和重点案件及重要情况随时报送。每个阶段的战役完成后的第四天报送该战役的总结于监督检查股汇总上报,11月27日前报送全部工作总结于监督检查股总上报。
监督监察股协调人:吴学军、胥吉
电话:2824418、(此处可能涉及隐私号码/数字)
传真:2823209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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