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第六纪工委:
接到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调研的通知》及《中共**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第六纪工委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调研》通知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安排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在全县安监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调研活动,按照省、市、县纪律监察部门要求,调研工作以书面调研与基层调研相结合、调查研究与指导工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现将我县的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监管现状
(一)完善规章制度,密织"安全网"。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自县委、县政府将安全生产列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严格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相继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在安全监管中应负的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县乡(镇)两级政府每年年初将安全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印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实行事故指标控制,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安全监管网络,安全生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已经形成。
(二)着力安全防范,筑牢"防火墙"。一抓安监"正规军"建设。基层各乡镇都成立安全生监督管理站,专职抓安全生产工作,并明确了一名主抓安全生产的分管领导,现每个乡镇安监站的编制人员达到3-8名,一支安全监管"正规军"队伍越来越壮大。二抓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我局持续开展了在执法范围内的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等8方面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实行"谁家的孩子谁家抱",重大问题齐协调,明确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时间和责任人员,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对存在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的企业坚决给予责令停工和取缔,安全生产状况有了明显好转。三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围绕主体抓"落实",围绕业主抓"意识",今年以来在部分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等高危行业推行了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此外,定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充电"培训,使他们了解、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违章指挥。
(三)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1、加强法制建设,一是及收集整理国家省上的法律法规下发各乡镇、企业,在此基础上我们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二是对我们内部的监察执法干部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和依法行政、提高其执法业务水平。
2、坚持依法行政,及时总结讲评执法情况。我们历来十分重视执法工作,每年都对行政执法工作安排总结,及时指导全县安监系统执法业务开展,对国家新的法规、工作动向、好的做法和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各乡镇安监站通报。
3、按照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对所有行政执法案件,严格审查,依法按程序进行查处。行政执法工作讲的就是证据确凿、依法有据、程序规范、处理得当,要求公开、公平、公正,按照这个要求,近年来我们坚持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使相对人心服口服,受到教育,得到追究。在全县用一把尺子、一套规范程序规范执法。按照国家总局执法文书式样市局统一印制下发各乡(镇)规范使用,在全县坚持执法一盘棋,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避免处罚轻重不一。
4、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县安监局每年由协调县直部门及乡镇的分管领导带队,参加对全县安监系统执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专门检查通报,不断提高办理案件和监察执法的规范性和执法水平。
二、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我县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工作过程中主要的经验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监管责任要落实到位。县、乡(镇)人民政府每年年初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时,都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部门主要议事日程,同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施压力传递,营造并浓厚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优先”氛围。二是基础工作要逐步加强。对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了生产经营单位相关档案台帐,便于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三是定时与不定时的开展全县范围内安全生产各领域的大检查,给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生产经营企业时常敲响警钟,督促各乡镇、企业从严查处事故隐患,确保跟踪整改到位。
二、凸现的几个问题
(一)监管力量不足。安全监管人员既要做到上传下达,又要开展宣传教育,抓好隐患督查整改,面对面广,量大的安全监管工作,凸现编制太少,监管力量不足的软肋。
(二)财力紧张,监管手段落后。基层乡镇普遍财力有限,装备十分缺乏,安全监管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监管手段主要靠眼眼看、靠鼻子去闻、靠用手去摸。特别是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由于无专用车辆,无法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到了事故现场由于没有防护装备和专业知识,无法靠前指挥,极易成为次生事故的受害者。
(三)欠帐较多,安全基础脆弱。一是先天不足。大部分的企业未进行安全生产"三同时";二是投入较少。有的企业图省钱,舍不得投入,购买淘汰的旧设备,由于这些设备安全等级差,老化严重,带病运行,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三是隐患较多。有的企业生产条件简陋,每次检查都会发现不少事故隐患,隐患发现后尚未得到整改,新的隐患又出现了;四是业主不重视。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较为突出,不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盲目指挥、盲目蛮干,大有人在,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部分企业存在管理混乱的现象;五是职工不懂安全。企业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没有具体内容,加之部分职工文化程度不高,安全意识淡漠,不懂得安全操作和自身防范,盲目作业、违章作业现象严重。
(四)上急下不急,监管体制不顺。乡镇安监站实行双重管理模式,业务上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行政关系隶属乡镇政府序列,这种双重管理体制直接导致行政管理与业务指导相脱节。由于抓安全工作难出政绩,少数乡镇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上面盯得紧就抓一下,平时很少顾及。
三、对策及建议
(一)增强基层监管力量
建议根据乡镇规模和经济总量,增加安全监管人员的编制指标,配足监管力量,尤其各乡镇安监站在编人员要专职抓安全生产工作,严禁将安监站在编人员放在其它站所去抓与安全生产以外的相关工作。并且将监管的重点前移到村一级,下移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
(二)配齐基层监管装备建议县乡(镇)两级安全监管经费进入财政预算要落到实处。在装备上要求财力倾斜,确保乡镇安全监管必备的车辆、个人防护、检验检测装备的到位。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对新、改、扩企业一律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得"落户"。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重点防范单位重点查、反复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跟踪整改,做到"隐患不整改结束不收兵"。三是严格执法处罚。对拒不整改或在期限内不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做到查处一家,处罚一家,教育一片。
(四)、必须提高安全认识。全县上下各级领导务必更新观念,充分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坚决克服过去那种单纯追求经济快速增长的片面政绩观,树立抓安全生产就是政绩,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是政绩,就是科学发展的观念,在工作中大胆探索,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在安全监管上突出以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以规范为重点,以执法为保障,努力形成“政府有效监管、企业自我约束、群众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努力夯实基础,促使乡(镇)安全生产步入健康轨道。
五、必须提高人员素质。通过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管理干部、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这是安全生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首先要加强镇区领导、安管人员的安全培训,坚持安全生产任职资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其次要加强企业负责人、企业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再教育,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和安管人员非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不得上岗;第三要加强从业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落实“三级教育”制度,重点在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增强自我保安意识上下功夫,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第四要加强对村干部、村民及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第五要加强镇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六、必须严格执法标准。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于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规范事故报告和查处、解决瞒报事故问题的提供了有力的依据。镇区安监机构要运用法律武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上报,依法查处;由此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按照高限予以严惩;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高其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强制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着力改变目前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刑事处罚偏轻的问题,达到“处罚一家,教育一片”的目的。
七、必须完善考评机制。各乡镇要推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化,不断深化细化各项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在“一票否决”考核中的分值和比重,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切实树立安全就是政绩的观点,促进安全生产上台阶,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0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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