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域用地秩序,最大限度地挖掘土地资源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求在县城规划区域内形成科学、合理、合法、高效利用土地的良好氛围。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我县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一三三三六”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并通过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对城区违法违规建筑进行集中整治,对各类建设工地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治,规范用地行为,科学合理利用土地,消除安全隐患,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本次对非法交易土地和违规、违章用地清查整顿,全面掌握县城规划区域内土地利用和违规用地情况,彻底清除未批先建、乱搭乱建、超面积建设、非法交易土地等违法违规活动。盘活闲置土地和存量土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发挥土地资源最大效益。规范私人建房秩序,提高城市品位,降低征地拆迁成本,规划好县城规划区域内的用地规模,改善县城规划区市容面貌,建设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城区,给市民创造一个整洁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三、整治时间
2012.3.1—2012.12.31
四、整治范围
(一)县城规划区域内的所有土地交易情况。
(二)县城规划区域内所有用地建设情况。
五、组织机构
为保证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成立局规划区违规违法建筑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郑 伟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钟芳炎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张 理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陈文芳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欧阳清海 县环卫所党支部书记
秦建军 县城管大队长
孙太林 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中心主任
成 员:城管队员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对县城规划区域内已建和待建房屋进行清查,勘察并协同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土地局,对违章建筑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造册。(时间:2012年3月1日—2012年4月30日)
第二阶段:对巡查中发现零星违章建筑及时制止并依法拆除。对大片区违章建筑及时拿出拆除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审定并组织实施拆除。(时间:2012年3月1日—2012年12月30日)
七、具体措施
(一)对违反规划、未批先建、乱搭乱建、超面积、超范围建设的一律拆除。
(二)对非法交易土地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党员干部参与非法交易土地行为,党纪、政纪处分。
八、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全县的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开展整治,有利于规范用地行为,狠刹抢建之风,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开展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行为整治行动是一项重大举措,在思想上要高度统一,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全力以赴打赢这场攻坚战。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各方力量,全力以赴做好整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监督,对社会影响大,群众意见大的问题进行曝光和处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通过公开投诉电话等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
3、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将规划监察管理整治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将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督查。对整治工作不及时,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或者影响到局年度考核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扣年终考核得分,对完成较好的,将给予通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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