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工作的调查及建议
(送审稿)
自治州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工作自2003年开展以来,进过全州上下的共同努力,机关作风得到了明显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投资与发展环境得到明显优化,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改善和提高。招商引资数额逐年增加。今年1-8月,全州执行招商引资项目315个,到位资金84亿元,同比增长40.22%。实现工业增加值47.11亿元,同比增长26.9%。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5.84亿元,同比增长62.1%,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但是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仍有诸多与又好又快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对此,我们于近日组织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找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县市和州直部门对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不够
个别县市和州直部门对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总认为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是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事,是主要领导的责任,与本部门特别是本人关系不大,“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代表昌吉形象”的意识没有真正树立起来,缺乏快速发展的紧迫感和务必发展的责任感。
(二)一些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大局意识、宗旨观念不强
一些行政机关的党员干部宗旨观念、大局观念不强,思考问题、处理问题仍然局限于本部门、本单位。顾及本单位利益多,考虑大局利益少,特别个别垂管、条管单位强调强调上级部门规定多,结合本地实际和发展需求少,存在垄断运营、服务意识差等问题,如供电行业,群众对此意见较大。另外一些办事人员宗旨意识淡薄,服务质量不高,存在承诺不践诺、熟人好办事、群众办事难以及“小鬼难缠”和“中梗阻”现象时有发生。
(三)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制度相关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我州的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工作,自2003年以来开展以来,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没有得到落实,多数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到实际上,同时也存在一些制度上的不完善,对各行业办事程序、环节要求、时间限制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评价标准,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工作的优劣没有明确列入目标考核内容,没有与各单位及个人的利益挂钩。
(四)政务服务中心应有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大部分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和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有的虽然建起了专门的政务中心大厅,但管理不规范,功能不全,运行不正常,进驻单位对办事柜台,不能充分授权,普遍存在人进权未进的情况,使一些可以在政务大厅当场办理的事项仍在“体外”循环,办事群众“两头跑”的现象比较普遍。到目前仍有两个县市没有建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五)监督不力,对违反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相关责任人的追究不力
目前,对事关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重点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更多是事后监督,对事前、事中的监督还存在很多空白和盲点,对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存在着事前监督不到位,事后监督跟不上的问题。在对损害投资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和追究上,虽然2003年制定下发了《关于损害投资与发展环境行为的处理办法》,但是在具体处理和追究是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没有形成应有的威慑力。
二、解决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教育,充分认识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工作紧迫感
(二)健全制度制度 保证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效能建设 提高工作效率
(四)规范运行 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应有的作用
(五)坚强监督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按照自治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着力在以下方面下功夫,做文章。
(一)坚持不懈抓教育,为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提供思想保障。运用“科学发展好班子”载体,推进“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要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切实改进作风,增强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的自觉性。要加大对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的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的有关制度规定。要把学习与查找服务方面存在的不足、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常抓不懈,使各级干部立足岗位,自觉把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融入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认真履行承诺,努力营造言必行、行必果,承诺必践诺的诚信环境。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公开栏、黑板报等,广泛宣传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的相关规定、政策、举措, 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昌州党发[2008]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州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昌州政办发[2008]135号),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采取明查暗访、效能告诫、质询听证、行政问责、效能考评等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及效能投诉中心,没有建立的要尽快建立,已建立的要逐步完善,形成投诉体系,畅通企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要加大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对典型的问题,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各部门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能。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尤其要加强中层干部的管理,要采取教育引导,内部轮岗,对设卡刁难、推诿扯皮等问题严肃处理等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中梗阻”问题,努力做到对上级服务高效优质,对群众服务热情周到,部门间服务和谐快捷,内部管理规范有序。要转变管理方式,换位思考,主动服务,克服强行服务、垄断服务和以罚代管的行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自觉做到部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大局利益,一切服从于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制度,建立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的各项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投资与发展环境的优化。要按照“精而管用”的原则,对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相关制度进行再梳理、再完善,取消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和市场经济规律的“霸王”条款,废止意义不大或已经过时的制度,合并内容相近或雷同的制度,补充完善违反制度的处理规定,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约束力和可操作性。要继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履行职责,按制度规定办事。要进一步加大制度落实的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制,对不执行制度、敷衍塞责、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四)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机制,不断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目前,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可以说是我州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最大问题,虽然州上、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做了大量的工作,由于体制机制的限制,主要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涉及权力的再分配和行政审批权力的下放等问题,致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普遍比较少,已经进驻的单位充分授权不够,仍然存在着“两头受理,体外循环,名进暗不进,暗箱操作的问题”,同时也不利于权力阳光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这一系列的问题造成给企业、投资者服务效率不高,质量不好,推诿扯皮,以至于出现行政审批事项“中梗阻”、“小鬼难缠”的问题,提出的“一门受理、联合审批、一个窗口收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运作模式和服务理念没有落到实处,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受到影响。为此建议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创新体制机制,破解难题,解决突出问题。
我们通过调研和总结分析,近两年政务中心建设推进情况,深刻认识到强化政务中心建设,确保其扎实有效,要进一步明确政务中心建设的责任主体、监督主体和责任追究主体,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三个和尚没水吃”,别人干着急,当局者不作为。各级政府是推进政务中心建设的责任主体,谁主管、谁负责,各级政府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行政首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责任主体,同时要采取刚性的措施,应进未进、未充分授权就换位子,不换思想就换人的办法,强力推进政务中心建设工作。
(五)加强领导,把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作为一项经常性任务抓紧抓好。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充分认识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工作的重要性,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发展的重要措施,与经济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各县市党委政府、州直各部门要定期研究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工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安排布置、亲自督查落实、亲自抓问题的整改。州直部门要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加强本部门本系统的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工作。同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垂管部门的教育引导,要求其强化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方式,增强服务的主动性,结合实际,设身处地为企业的发展着想,采取有效措施为企业搞好服务。
州纪委、监察局
20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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