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双方:
密云县第五小学(民族小学)党支部 (以下简称甲方)
密云县长安居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密云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先争优”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互帮双学双比双提高”等重要指示及上级文件精神,开展以“创先争优”和“创建和谐、文明、平安单位”为主题的结对共建活动。为了通过结对共建,扎实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的目标。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共建双方应增强在思想建设、文明建设、作风建设和创先争优等方面的交流和互动。共同搭建促和谐、保平安和创先争优的沟通平台。不定期地举行形式多样的思想交流和文娱活动,为创先争优和创建和谐、文明、平安单位作贡献。
二、共建双方平时应加强互通情况与信息交流。每年双方至少召开一次结对共建工作会议,检查、总结和推进结对共建工作。
三、甲方应按规定努力做好所在社区党员的信息技术培训工作;对居民进行低碳生活、节能减排的宣传工作。乙方则定期或不定期地派出警官、协管员,督促、检查和指导学校门口的治安保卫工作。
四、乙方定期联系关心下一代协会到校对孩子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安排片警到校做安全知识讲座。提高甲方安保队伍整体素质、业务能力和应对能力。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同样效果。本协议自双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密云县第五小学(民族小学)党支部 密云县长安社区居居委会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
(签名) (签名)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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