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有重要意义。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行业特点,铁路运输企业税务管理存在难度,在涉税业务的处理中更易产生税务风险。文章结合铁路运输企业的经营特点,梳理业务流程,从购进环节、存货储备及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及其他方面对增值税涉税风险点进行总结,针对风险点提出了应对方法。
关键词:“营改增”;税务风险评估;风险点;应对方法
一、背景介绍
2013年8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由于铁路运输行业的特殊性,财务核算复杂、分支机构多且分布广,无法在某个或某几个地区单独试点,只能在全国同步推行,推迟了铁路“营改增”的步伐。2014年1月1日起,我国才将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铁路实行“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企业的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经营结果产生了重大影响,对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建设管理和运营管理提出了新的考验,铁路运输企业的税务管理存在难度,税收风险加大。
二、税务风险及产生原因
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其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未纳税、少纳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等风险;二是因没有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多缴税而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产生税务风险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信息不对称,对同一涉税业务的理解不同。二是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以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从而追求税务成本最小化。三是由于经营业务在前,做账在后,业务部门及人员缺乏对税收政策的掌握,导致税务风险先于税务责任履行行为。
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企业,在涉税业务的处理中更易产生税务风险,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铁路运输企业具有“设备联网、生产联动、部门联劳”的行业特点,完成任何一个运输产品都需要多个企业、多个部门的联劳协作,收支两条线的清算模式和复杂的清算体系加大了铁路增值税的税收风险。
二是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众多,基层单位财务人员税务知识欠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程度参差不齐,税务管理难度大,增大了税务风险。
三是“营改增”还未全面推行,部分铁路运输企业存在混合或兼营非增值税应税经营活动,分账核算,准确区分各类经营的应税金额存在难度。
四是按照国税总局公告2014第6号规定,铁路运输服务及与铁路运输相关的物流辅助服务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汇总缴纳,除此以外企业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就地申报纳税。而铁路运输企业其他业务较多,往往会存在业务边界不清晰的现象,因此各企业准确区分纳入汇总与不纳入汇总范围的销项税额、准确区分在汇总申报抵扣和属地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难度大,这种区分也将可能作为地方税务机构的稽查重点,加大了税务风险。
五是铁路运输企业运输服务及物流辅助服务相关收入采用汇总缴纳的方式,各运输企业分支机构对取得进项税抵扣发票的积极性不高,易造成进项税款的流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从而增加总体税收负担。
三、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涉税风险评估
铁路运输企业“营改增”对企业的经营模式、供应链、资金及价格体系带来了重大影响,本文结合铁路运输企业的经营特点,梳理业务流程,总结以下增值税涉税风险点。
(一)购进环节的风险点
1. 增值税抵扣凭证不规范,比对出现异常的抵扣凭证,不得抵扣进项税。
2. 进项税抵扣不合规,易出现不应纳入抵扣范围的购进货物和服务进行抵扣,以及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时未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等不合规情况。
3. 发票逾期未抵扣,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或报送清单的,不得计算按进项税抵扣。
4. 发票清单不合规,取得的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取得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不能以其他格式清单替代。
5. 其他应取得而未取得抵扣凭证的情况。
(二)存货储备及生产环节的风险点
1. 非正常损失的存货未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 存货改变用途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未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 增值税应税项目与非应税项目共同负担有进项税额,未对进项税额进行合理划分。
(三)销售环节的风险点
1.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不准确。税法所规定的销售额确认的时间与会计制度的规定存在差异。
2. 对按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的行为,未按货物的计税价格计提销项税额。
3. 未分账核算,不能准确区分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4. 销项税额的确认不完整。例如,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做为应纳税额计算销项税。
(四)其他风险点
1. 混淆汇总缴纳、属地缴纳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2. 销售收入已确定,但成本未同步匹配,即进项税额未同步跟进,缴纳增值税造成现金流出,占用资金。
3. 铁路系统开票点分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难度大。
4. 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抵扣试点前的增值税期未留抵税额。
四、税务风险的应对方法
(一)提高企业整体纳税意识,做好纳税筹划
从营造企业文化的角度培养整体纳税意识,从观念上转变被动纳税为主动纳税,从源头抓起、预防为主,把纳税筹划放在开展业务之前,把节税理念嵌入到业务流程各环节中,充分发挥纳税筹划的作用,选择纳税成本最低的经营模式,提高纳税质量,降低纳税风险。
(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现增值税特色
铁路运输企业应尽快修改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建立体现增值税特色的税收内部控制制度。例如,建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存管理制度,规范流程,确认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安全;修订采购业务内控流程,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选择供应商的一个条件,确保物资采购可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修订销售业务内控流程,了解客户的税务身份,准确提供增值税发票种类;梳理和调整会计核算流程和会计核算科目,确保准确计算应交增值税额。
(三)抵扣进项税额坚持谨慎性原则,降低税务风险
企业对进项税额的抵扣坚持谨慎性原则,财务处理坚持分账核算,分别核算汇总缴纳和属地缴纳的收入,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对购进货物或劳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严格按照用途进行区分,对于混合经营收取的发票,如日常办公用品类进项税额发票,其部分用于增值税项目生产,部分用于营业税生产,可按应税收入的比重分配,对不应抵扣的部分做进项税款转出,以保证抵税合规,降低税务风险。
(四)通盘筹划纳税期间,充分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企业应及时取得进项发票,合理安排好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点,谨慎确认本期的销售额并开据发票,力求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在时间上的一致性和内容上的配比性,延迟或减小税金现金流的支出,增强存量资金的流动性。
(五)建立定期税务风险评估制度,防范于未然
铁路运输企业可参照《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要求,设立税务管理部门或岗位,加强税务岗位责任制建设,参与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跟踪和监控相关税务风险,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制定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合理设计税务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形成闭合环路,全面控制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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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郑州铁路局郑州北车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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