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历史教学中的古希腊公民的概念一直为人们关注,而“女性公民”则更是吸引眼球,对此作了初步探究。关键词:古希腊;女性公民
中国分类号:G633.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0)4-032 -01
在学习古希腊的民主政治的时候,古希腊公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的概念。什么是古希腊公民呢?人民版教材的定义是“希腊社会的主体阶层,是城邦政治的核心力量。公民通常由一个城邦的成年男子组成”,而人教版说法是“根据传统,凡父母祖籍均属本城邦,拥有一定财产,能自备武装服兵役的成年男子,享有公民资格”。这两种说法虽然表述不尽相同,但都强调了一个词——“成年男子”,古希腊公民都是男子吗?换言之,古希腊有“女性公民”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认为首先要梳理古希腊妇女观的衍变。古希腊社会是由众多城邦构成的,并在不同的城邦,不同的领域,妇女权力也不尽相同。古希腊人的妇女观萌芽于荷马时代,发展于古风时期,并在古典时期渐趋成熟。而整个古希腊人的妇女观呈现出倒金字塔式的嬗变轨迹。
男权意识和“父权制”在古希腊时就萌芽了,只不过此时妇女的地位仍延续着原始社会的仅有地位。《荷马史诗》中也表示了既尊重妇女,又歧视妇女的成份。生育、家务已完全论为私事,女性的天地亦只有家庭。
到了公元前8-6世纪,赫西俄德直接在《工作与时日》中表达了对女性的厌恶,女性的地位再次下降。
古典时代的到来,并没有改变女性地位,反而更糟,丈夫与妻子间成了主仆关系,柏拉图也申明女性的弱势地位,但值得注意的是,女性是不可存在于古希腊的政治范畴内的,女性被彻底边缘化。
现在我们不妨再弄清以下两对概念的区别。
首先,希腊人的公民观念与近代公民观念有很大不同。
西方近代公民观念源于社会契约理论。根据这种理论,国家是平等独立的个人的集合,公民是受法律保障的具有一国国籍的人。女性公民肯定是存在的。而希腊文的“公民”(Polites)一词由城邦(Polis)一词衍生而来,其原意为“属于城邦的人”。希腊城邦是一种非常独特的国家形式。亚里士多德对希腊城邦进行过经典式的概括。他指出,判别一个城邦,不是以人口、城垣等为标准,而是要看它是否由公民组成。“城邦正是若干公民的组合。”“若干公民集合在一个政治团体以内,就成为一个城邦”。所以,公民是构成城邦的基本要素,他们是“属于城邦的人”。城邦是公民共同体,只有公民才属于城邦。获得公民资格,就意味着成为城邦的一分子,而没有公民资格的居民虽然生活于城邦中,但不属于城邦。希腊人称呼“雅典人”、“斯巴达人”的时候,他们指的仅仅是雅典或斯巴达的公民,不包含其他居民。外邦人被视为侨居的客民,妇女仅属于家庭成员,她们虽然生活于城邦中,但并不真正属于城邦。从这个意义上说,古希腊似乎没有“女性公民”,但我们还要看到第二对概念“公民身份”与“公民权”的区别。
其次,公民身份与公民权并不是一回事。
公元前五世纪中叶以前的雅典,一个人只要其父亲是公民,他就能具有公民身份而不必考虑其母亲是否是雅典公民。公元前451-前450年,雅典公民大会通过伯里克利所提议的法令,规定只有父母双方都是公民的人才是公民。由此可见,古希腊的公民身份是由氏族血缘关系决定的。不论男女,只要其父亲或父母双方都是公民,就自动拥有公民身份。
而古希腊公民权则属于政治生活层面,亚里士多德认为“凡有权参加议事和审判职责的人,我们可以说他是城邦的公民。”雅典妇女不能在公民大会上与会、投票、发言,不能担任公职。雅典妇女政治上被剥夺的状况还可以从有关公民身份的词汇中反映出来。雅典男性公民被称为politai,但是凡有特别严重罪行的公民被宣布为atimos,这类人被剥夺全部的政治权力,是地位最低的公民。因而atimos也被称为astos,说明他们只是在身体意义上属于这个城市(astu)但被排除在公民组织之外。在史料中,女公民politis这个词偶尔也出现过,但在一般情况下,雅典妇女被称为aste,意为城市妇女,这说明雅典妇女在政治上与被剥夺的了权利的犯罪男性公民处于相近的地位。所以,在实际生活中,女性并不能享有“公民权”
弄清以上两对概念的区别后,我想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理论上,从公民身份来看,古希腊有“女性公民”;但在实际上,拥有公民身份的女性并不能享有“公民权”。所以,在古希腊民主政治的实际生活中,公民仅仅是指享有“公民权”的成年男子。
参考文献:
[1]付翠莲.古希腊妇女观的衍变[J].湖北社会科学,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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