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社区是国家公共服务资源惠及居民的“最后一公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对小康社会的获得感与满意度。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需要建立完整的信息采集、服务供给和评估监督机制。实现多元服务供给主体的良性协作,关键是要明确社区服务的需求表达、服务供给和评估监督中各主体的定位与作用,形成责任边界明晰、相互分工协作的关系模式。
[关键词]社区治理;社区服务;基层组织;居民需求;居民分化;市场化供给;社会化供给
[中图分类号] C912.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6-1243(2019)01-0020-13
一、问题的提出
社区是国家与社会的“接点”,是国家公共服务惠及居民的“最后一公里”,社区服务水平和质量,直接关切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影响着他们对小康社会的获得感与满意度。因此,“十三五规划”将“增强社区服务功能”作为重要的目标要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则对十三五期间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具体安排,提出“推动城乡社区服务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构建机构健全、设施完备、主体多元、供给充分、群众满意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让城鄉居民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必须认识到,同人民群众对社区服务的需求相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现阶段我国社区服务体系在建设和运行中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
当下社区服务的显著特点是,一方面居民诉求多元化,这不仅表现为不同类型社区的居民需求分化,也表现为同一社区内不同群体的需求差异化。另一方面,社区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既有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也有新兴的物业服务公司、专业社会组织等,不同主体的服务对象、内容与方式也存在差异。建立有效的社区服务体系,应该是多元主体在服务供给过程中能够高效协作,实现服务资源供给与居民差异化需求的有效对接。各界普遍认为应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协同的社区服务体系。然而,作为社区服务主导力量的社区居委会长期陷于“行政化”困境,难以充分发挥服务居民的作用,因此,应该大力发展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构建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的社区服务机制。目前,相关研究大多关注某一类社区服务主体的运行状况,比如,对社区居委会行政化问题[1]、对专业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供给体系中的定位问题[2]、社会组织运行问题[3]等方面的研究,以及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边界问题[4]、评估问题[5]、风险防范问题[6]的研究等。此外,也有研究关注到“三社联动”机制在实践中的“分动多而联动少,工作协调力度不够”[7]、“价值目标的偏失而仅注重技术层面的创新”[8]等问题。总体来看,尚缺乏从整体层面对当前社区服务体系运行实践的研究,对居民需求分化与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关联性也缺乏深入辨析。笔者认为,建立高效的社区服务体系,有两点非常重要:一是要建立服务体系与居民差异化需求的有效对接机制,要能够精准识别和采集居民的需求信息,进而实现服务供给与服务对象的精确瞄准;二是要建立多元服务主体间的有效协作机制,各主体实现有分工有合作的良性协作关系。本文将在分析当前居民需求分化和社区服务供给状况的基础上,探讨完善社区服务供给机制的路径选择。地方治理研究 2019年第1期需求对接与协同供给:社区服务体系运作机制的完善路径
二、居民需求类型与需求分化
(一)居民需求类型
居民的服务诉求,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基础性需求,是指绝大多数普通居民的社会文化生活、居住环境条件、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基本需要。对绝大多数普通居民来说,社会文化生活的基础需求主要是有公共活动场所,而且这样的场所能够自由进出,自由开展活动,比如打牌聊天和简单的体育运动等。这样的公共活动场所需要一定的管理制度,但管理必须是简易和自主的,因为制度越简单越容易被人遵守,也才能真正实现其开放性和公共性。除了这类相对集中的公共场所外,每个小区都还会被居民开发出一些适合日常聚会的空间。另外,社区毗邻的城市公园、广场也会成为重要的公共场所。可以说,公园广场已经成为嵌入在社区生活有机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居住环境条件的基础需求也就是物业管理相关的基本的保洁保绿保序要求。这方面需求会根据居住社区基础条件差异而有所不同,也与物业管理方式有关。由于难以形成公认的客观量化的标准,因而这类需求在实践中存在较大弹性,模糊空间也比较大,需求方和供给方之间很容易因此发生纠纷。安全保障需求就是居民对社区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的要求,主要是指居住的人身财产安全、邻里关系、社区公共环境秩序等。
第二类是特殊性需求,是指部分居民因为个人兴趣爱好、经济社会地位和其他特殊因素形成的需求,这类需求的满足大多依赖比基础性需求更高的条件,包括个人禀赋条件、公共设施条件等。在社区中,居民的特殊性需求主要是唱歌、跳舞、戏曲、书法绘画等需要一定才艺基础的兴趣爱好,以及儿童教育、休闲娱乐等。满足居民的才艺兴趣,需要社区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甚至培训条件,拥有这类兴趣的居民往往同时也是热心参与社区事务的居民,人数不会很多,但在全体居民中会达到一定的比例,考虑到他们能够影响到家庭和其他居民,而且社区将他们组织起来开展大型表演活动,也能丰富普通居民的社会文化生活,所以,其对于社区建设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不过,需要在特殊性需求中进行必要的区分,这个区分也是为了划定社区服务供给的责任边界。有一些特殊需求是某些社会阶层的群体,或某些特殊家庭的特殊需要,比如一些全职太太的休闲娱乐需求,一些家庭对子女才艺培训和教育的需求等。这类需求的满足需要特殊的软硬件条件,且对服务供给方也有较高的要求,需求的差异性和弹性都比较大。更重要的是,这类需求一般在市场上有供给主体,属于经营性、盈利性的服务业范畴。也就是说,实际上市场上已经存在依据个人购买力和需求偏好的差异化的服务供给主体,有这类特殊需求的特殊居民应该自行支付成本购买服务。这类需求是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最容易混淆或者说越界的地方。相比之下, 普通居民的特殊需求其实比较一致,唱歌也好广场舞也罢,并不需要太高的专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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