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陕北秧歌、腰鼓近年来的传承发展可谓是民族传统体育的一个典范。从设立机构、制度规章制度、资金投入到挖掘整理等方面都有很大的突破。然而,仅靠政府拨款来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政府的资金负担太重。本文在借鉴陕北秧歌、腰鼓发展模式的基础上,提出由国家发售民族传统体育比赛彩票,来解决民族传统体育资金短缺的问题,地方管理部门做好赛事组织和项目科研团队建设工作即可,旨在为解决民族传统体育资金短缺和项目创新做出贡献。
【关键词】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发展
0 引言
近年来,专家学者对我国众多民族传统体育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同时,对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也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并且提出了许多传承与保护的对策。纵观这些办法,主要集中在对“物”的保护和对“事”的传承上。所谓“物”的保护,主要是对民族传统体育艺人的保护和对相应物质的保护,所谓“事”的传承,主要是提出民族传统体育要与旅游、与学校体育相结合进行传承。仔细分析这些对策发现,保护的艺人及其物质,不具有可持续性,他们终究会与我们越走越远,因为多数民族传统体育仅靠个别年事已高的老人在苦苦支撑。与旅游相结合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如此不仅传承和弘扬了民族传统体育,而且增加了民族传统体育的造血功能。然而,民族传统体育与学校体育相结合,由于学校体育的特点所限,民族传统体育进学校,在项目选择上受到很大的限制,一些相对易于开展、便于操作的项目,如摔跤、拔河、放风筝等民间体育游戏,在学校开展较为容易,而一些参与人数众多、综合性较强、场地设施要求特殊的项目,如龙舟、射箭、赛马等项目,在学校开展较为困难。而往往这些项目,是最具地方文化特色的项目,内涵丰富,底蕴深厚。因此,民族传统的保护与传承要靠国家的政策。地方政府部门应筛选出最具代表性的地方传统体育项目,调动全地区民众的力量,利用“举区体制”去发展该项目。
国家政策主要解决资金问题,资金是制约民众传统体育发展最核心的问题,解决了资金问题,地方政府部门主要做好两件事即可,其一是组织管理好科研团队,其二是组织管理好项目赛事。本文受陕北秧歌、陕北腰鼓传承与保护的启发,从中汲取它的优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民族传统体育传承与保护的措施。
1 陕北秧歌代表性表演
陕北有两大闻名国内外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一个是陕北腰鼓,另外一个是陕北秧歌。2009年,在建国60周年阅兵仪式上,由1020名鼓手组成的陕北腰鼓队进京表演,而这一千多人中有七成以上是地地道道的农民。2010年陕西省第十四届省运会开幕式,陕北腰鼓也作为主要节目进行了表演。陕北秧歌也一样,屡屡在各大正式场合进行表演,并且在电影《黄土地》中也有精彩的表演。陕北秧歌的表演层次已经达到了相对高的基本,有如此的好的发展平台和表演水平,主要得益于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保护和传承的措施。
2 陕北秧歌保护传承模式
秧歌是一种民间体育舞蹈形式,2006年5月,在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目中,陕北秧歌被列为其中[1]。为了加强对地方传统体育项目的保护与传承,陕西省采取了较为有力的措施,其中各级政府部门对陕北秧歌的保护与传承措施可谓是一个典范。
2.1 成立了专门的机构
2006年陕西省成立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设编制10人。之后,榆林市、绥德县也相继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主管文化的副市长、副县长担任[2]。绥德县成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对陕北秧歌的保护起到了一个至关重要作用。
2.2 颁布相应的规章制度
为了更规范有序的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保护,陕西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各种规章制度,如:《陕西省政府关于加强优秀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24号)[3]。《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发》(陕文社〔2006〕17号)[4]。《关于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文社〔2006〕22号)[5]。《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函〔2006〕89号)[6]。《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发》(陕文发〔2007〕6号)[7]。等等。各地市、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落实政策,对地方性文化进行了认真的考究,并采取了具体的保护措施。
这些地方性规章制度的颁布,对进一步科学规范的保护地方民族传统文化起到了一个保驾护航的作用,使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
2.3 加大资金投入
省市县三级政府在保护陕北秧歌方面每年都给予一定资金投入,从2005年开始,省上每年拨出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其中国家级项目10万元,陕北秧歌已经享受此项资金的资助。国家级项目传承人每年享受8000元生活补贴,陕北秧歌艺人李增恒、贺俊义也已享受到。省级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省级项目传承人每年享受4000元生活补贴。绥德县从1997年开始,对陕北秧歌的挖掘、整理、传承与发展等方面,每年投入资金3-5万元,同时投资15万元成立了黄土地艺术团,每年春节支出3万元进行全县秧歌比赛表演活动,并对重点乡镇秧歌队和代表性艺人进行物质奖励,且成立了全县秧歌艺术研究保护基金会[8]。
2.4 对陕北秧歌进行挖掘整理
对陕北秧歌的挖掘整理工作,早在上世纪80年代,陕西省就投入了具体的工作。1984年,陕西省对陕北秧歌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之后出版了《民间舞蹈集成·陕西卷》,1986年,陕西省民间舞蹈协会专门组织了陕北秧歌研讨会,并出版了《陕北秧歌研究论文集》。近些年,榆林市在陕北秧歌挖掘整理方面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重新出版了《陕北秧歌实录》、《陕北民间舞蹈史话》等。绥德县编写了《绥德文库·秧歌艺术卷》和两套传承谱系,并且建立了专门的秧歌资料档案室,多次举办了秧歌培训班[9]。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陕北秧歌得到了很好的传承与发展,并已成为陕北最具代表性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3 陕北秧歌发展模式的利与弊
陕北秧歌的传承与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真正做到了将遗产保护成了活的有生机的文化。然而,该模式还有进一步改进提升的空间。
3.1 陕北秧歌模式的利
从陕北秧歌的保护现状来看,经过短短几年时间,已经逐渐走向了成熟。分析这是措施,不难发现,首先,地方政府部门非常重视,建立了相关的机构,并且制定了许多相关的规章制度,其次,投入了较大的财力,这些资金全部由政府支出,再次,有专门的科研团队,包括挖掘整理,编著了很多书刊、影视作品。这些措施,使陕北秧歌的传承与发展,既规范有序,又不断创新,对其发展无疑是有利的。
3.2 陕北秧歌模式的弊
在一系列有效措施的背后,不难发现,陕北秧歌的(下转第96页)(上接第70页)发展模式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即资金全部由政府部门支出,负担太重。仅一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每年就投入如此多的资金,如果再加省级、市级、县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部门将不堪重负。众多的民族传统体育研究结果显示,民族传统体育的资金来源主要靠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这种集资方式不仅政府负担重,而且捐助的资金来源不稳定,从而导致资金不足,严重影响了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
4 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发展对策
近年来,国家对民族传统体育传承非常重视,各地相关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也已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有些方面还不尽人意,建议在汲取陕北秧歌模式建立机构、制定规章制度、发掘研究的基础上,今后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
4.1 成立民族传统体育彩票中心
限制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核心问题是资金问题,解决这一问题,不能仅靠政府部门拨款,要靠人民大众的力量。国家应出台政策,建立“民族传统体育彩票中心”,发售民族传统体育彩票。由国家统一发行销售,所售资金完全用于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与发展。对竞猜中奖者进行一次性奖励,并且对中奖人实行免税政策。
4.2 地方政府定期组织竞赛
许多民族传统体育与节日有非常紧密的联系,依托于一定的民族传统节日举行比赛或者进行娱乐活动。地方政府应该充分考察本地特色传统体育项目,确定最具地方特色的运动项目进行着力打造,并且上报国家,明确比赛时间,由国家发售彩票。地方管理部门要鼓励当地居民通过购买彩票进行竞猜,地方政府做好宣传工作,提前告知市民比赛时间,参赛队伍,届时观众通过现场表决评选冠军,或者将视频通过地方电视台、网络进行播放,由观众评出冠军。
4.3 地方政府组织挖掘整理团队
地方政府要组织好挖掘整理团队,定期发行研究指南,逐渐将地方特色传统体育项目形成系统的理论,并且要不断的进行创新。将研究成果再应用于比赛,形成不断完善的良性循环发展势态。
5 结语
我国历史悠久,民族众多,民族文化非常灿烂,因此,地方管理部门要仔细甄别,推选出最具地方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进行着力打造,并且要做好赛事组织和科研团队建设工作。国家以发售彩票的形式来筹集民族传统体育发展资金,这样既发展传承了文化,又勉强了沉重的资金负担。为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及中华传统文化的复兴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http://.cn/guoqing/gbbg/2011-11/16/content_23929297.htm[OL].
[7]http:///Act/ActDisplay.asp?RID=814031[OL].
[责任编辑: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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