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按】在 低保精准识别中,要始终贯穿公开公示原则,所有 环节的操作要做到阳光 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小编为您整理了《街道办事处《城乡低保精准识别工作方案》》,给您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借鉴。
xx市xx区人民政府罗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xx市xx区人民政府高坝厂区办事处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乡低保精准识别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在 全省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0〕7号)和市 区低保精准识别工作会精神,《罗汉街道(高坝厂区)城乡低保精准识别工作方案》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xx市xx区人民政府罗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xx市xx区人民政府高坝厂区办事处办公室
2020年4月19日
罗汉街道(高坝厂区)城乡低保精准识别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在 全省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0〕7号)和市 区低保精准识别工作会精神,特制定全街道(厂区)城乡低保精准识别工作方案。
一 目标任务
从4月份开始,用三个月的时间完成在 册城乡低保人员的清零 重新申请 审核审批和信息录入等全部工作。通过此次工作的开展,彻底清除人情保 关系保,清除因征地 拆迁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形成的特殊保,从根本上扭转错保 漏保 扩大范围保等低保乱象,切实遵循应保尽保 应退尽退 动态管理的低保工作原则,真正做到精准识别 精准施保 精准救助 精准脱贫,最终实现群众满意 社会满意 党和政府满意的工作目标。
二 工作重点
(一)突出宣传攻势。各村(社区)要将低保工作的政策标准 申请条件 工作原则 评定程序等用通俗易懂的文字,或图文并茂的形式,印制成宣传资料,发放到家家户户。同时,还要综合运用村村通广播工程 电子显示屏 街头宣传 标语宣传 上门入户宣传 会议宣传等多样化的方式,开展拉网式 全覆盖 无死角的宣传,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 人人皆知,改变一部分人对低保政策的错误认识和片面理解,为此次低保清零和精准识别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创造良好条件。
(二)突出问题清理。对低保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彻底吃透下情,将存在 的问题梳理成辫子,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专门方案,落实分类解决的措施办法,一类一类稳妥处理。
(三)突出对象界定。以因病因残 年老体弱 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为主要对象。主要突出两类人群:一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兜底一批”,是首先保障 重点倾斜对象。对全区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要严格按照低保标准和程序进行认真审核审批,对其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规定条件,通过自身努力无法脱贫的特殊困难群体,要全部纳入低保。另一类是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困难群体,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规定纳入低保,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调查审核等工作,重点调查审核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参考的三大关键要素是户籍情况 收入情况和财产状况。社会事务办要严格把好“审批关”。
三 时间安排
(一)城镇低保精准识别工作时间安排
1. 准备工作阶段:时间为3月31日—4月8日。主要任务是层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 签定目标责任书;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
开展广泛深入的政策宣传;
进行前期调查摸底 制定分类处理办法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急处置预案。
2. 申请 调查 评议阶段:时间为4月8日—4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户主申请 入户调查 民主评议。严格按照市上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入户调查 民主评议工作,为精准识别低保户奠定坚实基础。
3. 审核阶段:时间为5月1日—5月8日。主要任务是对申请人家庭是否给予低保进行审核。村(社区)是城乡低保审核的主体,要根据入户调查 民主评议等情况,认真审查审核,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意见,并由经办人员,村(社区)书记和主任,工作组全体成员签字报送街道(厂区)领导小组审批。
4. 审批阶段:时间为5月9日—5月31日。主要任务是社会事务办将全街道(厂区)对村(社区)报送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查审批。
5. 系统录入阶段: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主要任务是对重新识别核定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信息录入。录入的信息要真实 准确 完整,不 得有 重有 错有 漏。
在 低保精准识别中,要始终贯穿公开公示原则,所有 环节的操作要做到阳光 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实行二榜公示+常年公示制,即街道(厂区)办事处审核后,及时将审核结果在 村(居)小组进行第一榜公示;
经区民政局审批后,返回街道(厂区)在 村(居)小组进行第二榜公示。公示内容含户主姓名 家庭成员 收入情况和拟保障金额等,时间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纳入低保的对象,村(居)小组要进行长期公示。
(二)农村低保精准识别工作时间安排
农村低保按照川民发〔2020〕7号文件的要求,根据市 区低保精准识别工作会精神,分以下几个时间节点:
1. 4月10日前农村低保全部清零(各村 社区备份之前数据)。4月10日—4月20日,各村(社区)将拟享受低保对象的资料报社会事务办统一报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组织抽查 审批,对系统录入工作进行培训,各村(社区)组织录入。4月20日—4月25日,按新录入对象补差发放低保金,对纳入低保对象在 小组内长期公示。
2. 5月1日—5月30日,对4月已录入农村低保系统的对象进行复核,街道(厂区)和村(社区)干部指导小组开展民主评议,对不 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予以取消。对符合条件尚未纳入低保的纳入低保。
3. 6月1日—6月15日各村(社区) 社会事务办复核低保系统的信息,确保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6月16日—6月30日调整完善低保系统。
四 工作要求
(一)迅速开展工作。要在 三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时间紧 要求高 任务重,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迅速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实行动态管理。对城市“三无”人员和家庭成员中有 重病 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可每年复核一次;
其他低保家庭,原则上半年复核一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 收入状况 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及时
报告街道(厂区),经区民政局审核后,及时决定增发 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实行“谁调查 谁审核 谁签字 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工作认真细致,政策把握准确。各村(社区)要设立专门举报信箱 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举报信访案件。街道(厂区)纪检监察要全程跟踪 监督 检查 指导,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在 入户调查 民主评议 审核审批等环节,涉及近亲属的,低保经办人员应按规定回避。此次重新
申请认定后,仍然存在 违规办理低保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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