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管委会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零容忍”。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根本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为新时代全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四、组织机构
区文教体局成立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强对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附件1)。
为深入推进此项工作开展,办公室成立了以**、**、**、**、***、***同志为成员的“**产业集聚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 。
五、工作重点
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是: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六)校园内外欺凌学生行为;
(七)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六、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至2020年底,为期3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
各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9月为集中宣传活动时间,一是各学校要主动联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上一堂以“扫黑恶、提‘两率’、保‘平安’”工作为内容的法制宣传课(有图片及讲稿);二是要通过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平安创建等工作的积极性和公众知晓率;三要通过召开专题学习动员会(一次)、固定宣传板面(一块)、法制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意义;四要通过悬挂横幅(1-2条)、发放宣传单、张贴统一标语口号、播放电子显示屏及发送校讯通(结合防溺水,每周不少于2条)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五是各学校,要将在明显位置公布接受社会保界举报案件的通告(公布举报线索类型、范围、举报方式等)。要综合发力,多措并举,对黑恶势力形成高压态势。各学校要结合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对账盘点,确保依法处理。区文教体局9月底要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开展的所有相关活动要有纸质及照片存档。
(二)第二阶段(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
重点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加大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涉嫌黑恶势力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及拉扰、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要及时报告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介入处置。各学校要严格整改安全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等问题,初步建立教育系统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
(三)第三阶段(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
区文教体局对各学校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专项治理、基层治理、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开展检查和制度建设,确保各学校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督查,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协作,旗帜鲜明地支持保障政法机关依法办案。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斗争格局。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校园创建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领导和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专项斗争期间,文教体局将组织督导组到各学校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造成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学校要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专项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文教体局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表彰奖励;对专项斗争领导不力、措施不硬、工作落后的单位,要充分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诫勉谈话、免除职务等形式严厉严肃问责。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涉及学校利益和影响校园治安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欺凌、霸陵学生的恶势力,铲除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实现我区校园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摧毁一批危害学生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教唆学生,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 市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及各学校校长
四、打击重点
1、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欺凌、霸陵学生的恶势力。
2、严厉打击组织未成年人乞讨的黑恶势力。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月23日至2月9日)
(二)梳理摸排阶段(2018年2月10日至5月31日)
(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月12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区各学校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长期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组织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调动积极因素,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积极协作。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黄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想办法支持派出所的扫黑除恶工作,广泛动员组织学校师生积极参与,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制,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
(三)强化摸排,主动反映。各学校要鼓励师生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斗争的积极性。发动师生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反映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情况。学校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师生法制观念,摸排问题学生情况,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防止问题学生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黑板报、征文比赛、校园广播大张旗鼓地宣传政法干警不畏艰险,顽强奋战的先进事迹,深刻揭露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的罪恶行经,积极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督导,认真落实。把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纳入年度规范化校园建设目标考核中,从4月份开始,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每月督导一次,每月通报一次,每年考核一次。各学校要认真对待,贯彻落实。对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新时代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始终保持对学校附近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严打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犯罪予以打击,切实保证学校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斗争的领导、指挥和协调,经教育局研究决定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组 员:办公室、教育股、安全股、营养办、计财股、纪检法制股、信息中心等股室主要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及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股,办公室主任由路志强同志兼任。负责协调相关事宜。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办公室)
*******(安全卫生监督管理中心)
三、工作重点及目标
各学校(幼儿园)严密监控是否有盘踞在附近及周边,长期以来为非作歹,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人员等。
四、工作措施
1、发现线索深入摸排。
要从现在开始深入、细致的大力摸排,力争把附近黑恶势力全部纳入视线,摸清黑恶势力底数、成员及罪行。摸排的重点主要是:一是师生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二是历年犯罪成员的现在表现、交往、经济状况;三是小学、初中未毕业或打工回来的人员及对学校有校园欺凌等骚扰现象的人员。
2、联合公安机关集中打击。如发现情况积极上报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联合当地派出所、村委会集中摸清“黑恶”情况力争一网打尽。尽一切可能做好监控谨防伤害学校师生。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立即成立本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校(园)法人为第一责任人。注意与乡镇政府机关、村委的密切结合,深切联系群众开展好相应工作;注意与当地派出所积极沟通,做好扫黑除恶的随时准备。
2、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究查。
3、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实施领导负责和责任究查制。首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在人力、物力上大力支持本项工作的开展,增强对介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师生的人身安全,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要果断依法查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校园及周边综治安全稳定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精准排查近三年来被拉拢、胁迫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在校学生(包括失学、辍学青少年),重点排查是否有加入“校园贷”的学生,建立健全相关台账,推进“校园贷”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严防黑恶势力向学校滋生蔓延,严防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在校师生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
三、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由吴雪慧局长任组长,朱觉调研员、李可可副局长、贾新辉副局长、王玮副书记、蔡振龙局长助理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湖里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科。
四、工作重点
(一)精准排查近三年来被拉拢、胁迫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在校学生(包括失学、辍学青少年),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教育科、安保科)
(二)滚动排查中学加入“校园贷”的学生,扎实推进“校园贷”专项整治行动。(综合科、安保科)
(三)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发动党员干部、在校师生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举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组宣科)
(四)加强师生法制教育,做好行为偏差学生帮教转化工作,严防师生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德育科)
(五)加强在校学生矛盾纠纷排查,联合公安部门深入推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校内外打架斗殴、清钱事件发生。(安保科)
(六)党员干部带头签订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承诺书。(组宣科)
(七)及时受理人民群众有关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涉黑涉恶问题的来信来访。(综合科)
(八)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并作为执纪审查重点。(组宣科)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好,党员干部要带头担负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宣传标语、黑板报、征文比赛、校园广播等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各校园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法制观念,防止师生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三)强化摸排,积极举报。要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关注学生”动态管理专项工作方案,精准排查、动态管理,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校园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斗争的积极性,发动师生通过电话、举报信箱、网上举报平台、厦门百姓APP等多种方式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四)强化督导,严格问责。要把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和安全稳定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在校长绩效考评和学校综治安全考评中的结果运用。对发现涉黑涉恶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追究学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工作部署,结合“平安校园”创建,以“平安长丰”为主题,进一步防范抵御黑恶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开展防范黑恶势力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及时发现和报告涉黑恶势力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拉拢胁迫在校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情况;推动“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法治校园”创建工作。
二、组织领导
县教体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王克全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监科,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性,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维护校园治安的重要举措来抓,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安全无事故。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主动积极联系所属乡镇(区)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活动;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违章建筑、无证经营的饮食、食品、生活用品摊点以及出租房屋等;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经常对学校内部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各类危及安全的隐患;保持良好的教学、教研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创造安全的育人环境。
2.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充分发挥领导机构的作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以校长、园长挂帅,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落实一名校(园)领导分工负责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作,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对策。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实施普法规划,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的作用,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实施依法治校。
4.要加强保安和门卫的管理,全面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各项措施。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出入来访登记、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和精神病人进入校园。学生上下学时段,学校必须有校级领导和值班教师在校门口值班。同时要与综治、公安等部门密切联系,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坚决彻底地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安全问题,确保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园门口及主要路段有人值守。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要严格执行家长或监护人凭卡接送制度。
5.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到岗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意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6.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宣传栏、学校广播、网络、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样的平台,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7.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通过“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平安校园”的有效工作机制,使全县教育系统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教水平显著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学校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办学行为更加规范有序,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切实做到管理制度体系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师生守法自觉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有序化。
8.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力维护校园稳定。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的预测、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领导为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同时把专项行动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有关业务部门,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科学安排,强化落实。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按照县教体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出切合本单位实际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统一规划,科学安排,把专项行动和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依法治校、依法办事、依法管理。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中小学幼儿园在专项行动期间,要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意义,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国旗下的讲话、团队会、主题班会、手抄报、校园网、校园广播站、法制讲座等形式加强宣传,积极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4.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各校要注意收集活动资料和图片,及时将活动情况进行汇总,不断提高活动的影响力、知晓率和参与度,并及时总结活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送县教体局法监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为**市城乡建设领域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市扫黑办《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定期报送工作通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受涉黑涉恶干扰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得到改善,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建设领域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设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务求“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二、打击重点
聚焦易受涉黑涉恶干扰的重点建设项目、建筑市场管理领域。重点打击阻扰重点工程建设的黑恶势力;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市场管理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拖欠工程款、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成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处负责人担任组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法规科负责人兼任。
四、工作安排
结合开展清欠工作和打击围标串标专项整治,积极配合公安、政法等相关部门打黑除恶斗争,确保取得积极成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配合公安政法部门坚决打击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严厉惩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有效遏制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全行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集中攻坚,对建设领域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使从业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线索排查,纳入工作视线。结合建设领域的行业特点,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科处要切实加强对业务范围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政法机关查处。切实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清欠维稳、建筑市场管理等涉黑涉恶犯罪易发领域的全面排查,做好预警预防和化解处置。通过现场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违法阻工、围标串标等建设领域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二)强化破案攻坚,坚持依法惩处。各科处要根据业务工作范围的特点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联合工作机制。要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打准打实、除恶务尽。要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监督执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局党委要将治理局机关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并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加大督办力度,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四)强化源头防范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拍蝇”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注重健全完善扫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黑恶犯罪滋生发展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条件。要进一步健全建筑领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要加强日常监管,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协作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五)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综合运用局12319服务热线、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局政务网、微信群、通知通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及所管行业从业人员,发动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行业治理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及时通报情况,共同会商解决疑难问题;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和规范排查化解机制,提升信访事项处理能力。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各科处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和信息月报制度,各科处应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采编、报送和联络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制定健全完善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督查考评。及时发现专项斗争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点对点”通报、约谈提醒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
(三)强化考评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一落实责任科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件抓好整改落实和改进完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予以倒查问责,形成奖惩并重氛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
请各科处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每月20号前汇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通过金宏网报送至局法规科,确保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中央、省委、省住建厅、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步骤
(一)精心组织。切实履行建设行政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氛围。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LED集中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同时将扫黑除恶宣传与法治宣传结合,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形成合力。积极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明确政策法律界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工作举措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施工日常监管、质量安全专项行动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建设领域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2、聚焦关键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3、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面对面向基层干部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4、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全市黑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强行阻工、强揽生意;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资金,诱骗、逼迫农户上缴回扣;违法建设等各项工作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途径。局机关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如有情况及时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各科室、各单位要深入服务对象开展走访调查,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协同配合所在街道、社区、派出所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的信访案件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重点深挖,依法严厉打击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业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加强对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掩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六类问题:
1、黑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
2、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
3、施工中阻拦、强揽生意等;
4、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诱骗、逼迫农户上缴回扣;
5、实施违法建设,以及为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延波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局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专项斗争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各单位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局办公室、人事科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建设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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