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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制度23篇(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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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制度第1、负责对全公司员工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3、制定各种防火制度,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防火安全措施,负责将每天和每周公司的情况书面报告保安部;4、负责调配补充消防灭火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制度23篇,供大家参考。

物业制度23篇

物业制度 第1篇

1、负责对全公司员工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

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3、制定各种防火制度,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防火安全措施,负责将每天和每周公司的情况书面报告保安部;

4、负责调配补充消防灭火器材,并与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5、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闭路电视、防盗报警信号,发现火警、火灾及其他问题时,要及时向保安部、总经理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法;

6、负责制定重点部位的灭火战斗方案,并负责组织演练;

7、负责公司动火部位的安全监督,管好消防档案。

物业制度 第2篇

1)消防检查包括对消防器材、设备、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变的检查,也包括用电、用气安全和动火作业的检查。

2)各项目的"消防责任人同时为消防检查人。同时,消防责任人的工作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与公司领导的检查。

3)检查项目见《消防系统检查项目》。

4)项目负责人安排保安班或机电班对灭火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或补充,不允许过期存放。

5)根据《消防系统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作好详细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整改。

6)对物业区域(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地方的用电、设备、线路应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好详细记录。对存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维修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7)对任何私拉乱接管线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制止,并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和处罚。

8)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凡是动火作业,须得到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业公司应做好登记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9)积极配合有关供气、供电、消防机关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公共通道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顺畅。酒楼、卡拉OK、餐厅、商场、地下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增加巡查次数。对把房屋改变原用途的,责令业主恢复原批准用途。

11)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制止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

物业制度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物业管理行业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设备、治安、消防、车辆等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以本规定为依据,严格进行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管学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网络,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处理和培训工作,督管系统内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第五条物业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物业公司应当逐级落实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单位和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单位、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

第三章安全管理原则

第七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原则

(一)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保养与按计划维修并重,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对设备设施做到“四会”和“五定”。“四会”是指维修人员对设备要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五定”是指对主要设备的清洁、润滑、检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点、定时和定质,通过对消防系统的定期试验、检修,使维修人员对系统全面掌握,确保及时排除相关故障。

(二)明确责任,持证上岗。

(三)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四)加强培训与考核工作,加强岗前培训和岗位考核。

(五)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提高业主对相关设备设施的操作能力。

第八条治安安全管理原则

(一)建立健全物业安全保卫组织机构。

(二)制定和完善各项治安保卫岗位责任制。

(三)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

(四)完善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

(五)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加强培训,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六)加强区域内车辆的安全管理。

(七)联系区内群众,搞好群防群治,并在当地派出所的指导下搞好治安管理。

(八)与周边单位建立联防联保制度。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原则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建立高素质的专人负责与群防群治结合的义务消防队伍;

(三)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定时检查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四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属下公司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十一条各属下公司依法对设备、治安、消防等进行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一)制定物业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问题;

(三)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属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五)负责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管理法规;

(二)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协同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及消防、卫生防疫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验收工作;

(四)组织和实施对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物业制度 第4篇

20xx年10月1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41号发布《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主城区城市公共停车场的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主城区范围内城市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主城区是指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本办法所称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库、楼,主要包括政府投资专项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库)、大型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社会单位和个人自建对外开展经营服务的停车场(库)、经批准设置的占道停车场(点)等,但为公路运输提供服务的客货运停车楼场除外。

第四条 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主城区城市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各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城市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规划、公安、交通、物价、建设、国土房管、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搞好城市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城市交通畅通的原则。

第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

第七条 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编制主城区城市公共停车场设置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 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停车设施。

第九条 城市公共停车场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其建设设计和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 城市公共停车场应当用于停放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或改变用途。关闭城市公共停车场或改变城市公共停车场用途的,必须经所在区规划和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停车场开展对外经营服务,必须经所在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公共停车场服务许可证》。申请取得《公共停车场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停车场设置规划证明;

(二)停车场安全设施技术资料;

(三)停车场车位线和交通标志说明资料;

(四)停车场竣工验收资料。

经所在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实地查勘,对符合条件的,在15日内核发《公共停车场服务许可证》;
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公共停车场服务许可证》,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 停车场开展对外经营服务,必须取得市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城市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两种方式:

(一)政府投资专项建设的城市公共停车场、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窗口地区和占道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二)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建筑物和住宅区露天或地下配套的城市公共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十三条 占道停车场应当按照主城区城市公共停车场设置规划进行设置。设置占道停车场的,必须经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申请设置占道停车场,由申请人向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研究后,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禁止在城市主干道、重要交通次干道和人行道设置占道停车场,禁止在室内公共停车场周围100米范围内设置占道停车场。限时占道停车场必须按照批准的时段停放车辆。

第十四条 城市公共停车场应当做到:

(一)健全停车场防火、查验等内部管理制度;

(二)保障停车安全,杜绝事故隐患,防止车辆丢失、损坏;

(三)在显著位置设置统一的城市公共停车场标志牌;

(四)车位线清楚,车辆停放整齐,并保持环境整洁;

(五)公示物价部门核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

(六)使用统一的停车专用票据;

(七)管理人员佩戴统一的服务标识。

第十五条 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停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听从停车场管理人员指挥;

(二)登记停车,按规定交纳停车费;

(三)在停车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四)不得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以及上下货物。

第十六条 经批准实行对外经营服务的城市公共停车场,由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放税务部门印制的停车专用票据。停车收费不使用统一的停车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交费。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城市公共停车设施的`;

(二)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没有和建筑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

(三)擅自关闭城市公共停车场或改变城市公共停车场用途的。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外,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公共停车场服务许可证》对外经营服务的;

(二)占道设置停车场未履行相应手续的。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

(二)未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的。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市公共停车场违反规定停车的,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城市公共停车场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停放车辆或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市政管理监察执法队伍实施行政处罚。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需要实施其他行政处罚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法审批设置占道停车场的;

(二)不按规定核发《公共停车场服务许可证》的;

(三)不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的;

(四)**、**、**的。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主城区公共停车库(场)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998〕第12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其他区县(自治县、市)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可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物业制度 第5篇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氛围,保持小区全体住户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小区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凡在局机关住宅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2、局办公室是小区内全体住户的主要管理部门。办公室必须按照局党委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3、各住户必须自觉遵守区政府对“文明小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外,各单元均应选出“单元长”。“单元长”负责制定单元“轮值”制度,协调住户关系,并检查督促本办法的顺利执行。

4、各住户应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保持小区的公共卫生,不得高空抛物;
爱护小区内道路、球场、绿化、供电、供水设施、供气、排水、有线电视、消防、安全、路灯、电动拉闸、治安室等公用设施。若损害公共设施和设备,须照价赔偿。

5、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住户正常生活的噪音,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得发生邻里纠纷。

6、原则上小区内不应饲养宠物,特殊情况应报办公室批准。饲养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对宠物进行防疫处理,严禁污染环境和伤及他人的情况发生。

7、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小区内禁止鸣笛。机动车应该放在规定地点停放。长期在小区内停放车辆的住户,应予门卫处登记备案。

8、各住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未经许可不得租借、转让他人居住;
不得以住房为工具从事经营活动;
更不得利用住房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一经查出,办公室有权实行断电断水措施,对住户主要责任人进行说服教育;
屡教不改者,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严禁对房屋承重结构进行拆改;
严禁拆凿共用墙壁、天花及地板;
未经许可不得在公共部分如楼道、门廊、车棚等加建、改动;
公共部分严禁堆放杂物,否则作弃物处理。

10、小区公共部分的维修改造由办公室根据局党委决定进行;
各住房户室内维修由住户自行负责。其中在水电安装方面分两种形式给予一定补偿:一是经住户申请,由办公室派人进行维修,所需材料由住户承担;
二是住户在经过办公室核准后请人维修,由办公室报销人工费用。

11、凡家庭成员中有本系统干部的住户均以同等权利享受优惠待遇。除天然气、有线电视已实行社会化管理外,电费按市价减半,水费、上网费、物业费均为免费。

12、小区住户不得私自出租和转让住房。凡因工作调离、在外购房或其它原因欲出租住房的,一律向局办公室申请,经办公室同意后,将租住者姓名、家庭情况、与住户的关系及身份证明等资料登记备案,并以市场价收取水费、电费、上网费和物业管理费,分别为1、2元/度/月、1元/立方/月、30元/月和0、2元/平方米/月;
凡因各种原因欲变卖住房的,必须向局办公室提交申请,由国资局评估,并回购为国有资产,按需要留用或变卖给本单位无房职工,以保证小区住户结构的单纯性。回购住房的基本估价原则为:建筑面积市场均价按年递减2%剔除房屋折旧。

13、本物业管理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14、本物业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物业制度 第6篇

1、工作时间不准睡觉或做出睡觉姿势;

2、离开作业现场(岗位)时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后方可离开;

3、严禁在办公室私用电话;

4、除急事外不许接听私人电话;

5、未经许可不准在公司内演说**;

6、不许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

7、不许在公司内打架;
凡有打架者,无论何原因,一律做无条件开除处理;

8、凡在被本公司开除的雇员,一律不准再招入公司,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并扣除所有工资;

违反以上规章制度将严肃处理,重者将严惩警告及罚款或送公安机关。

望各位雇员严格遵守。

关于上班时间

1、 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5元,

2、 无故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

3、 旷工连续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 忘记签到或签错日期同样罚款5元;

5、 发现代人签到,一律罚款20元;

6、 擅自涂改签到表,一律罚款20元。

(所罚款项存用于公司活动基金)

关于花园内设备和备件

1、弄脏设备和备件或粗鲁使用物品情节较为严重者,则警告并罚款5元;

2、屡次不搞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部门全体人员给予罚款10元/人;

3、凡盗窃本公司设备、备件等财物,立即开除并扣当月工资20%;

4、凡故意损坏本公司设备等财物,按所购入价2倍赔偿;

5、在公司或花园内张贴、乱涂,按警告处理并罚款5元;

6、设备引起故障擅动机器而导致设备损坏,则需等价赔偿其修理费,并酌情加倍处罚。

其它

1、不服从上司的命令,按严重警告处理并罚款5—20元,屡次重犯则开除处理。

2、疏忽报告或联络而受到损害,则严重警告并罚款10元。

3、在公共场所或花园内吸烟,则罚款10元;

4、发现喧哗、赌博,按严重警告且罚款20元处理,情节严惩者以开除处理;

5、凡盗窃他人的物品,立即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时间内怠工或打瞌睡 ,则严惩警告并罚款10元起。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7、不按时上交工作报表、不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查到一次罚款10元。

8、内部培训时间无故不到者,罚款10元,并给予警告。

物业制度 第7篇

一、设备方面

1、电梯的防护与保养

(1)电梯轿厢内每天用消毒水进行消毒(但不得直接对轿厢操纵盘进行喷洒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轿厢内通风设施保持常开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电梯轿厢内扶手、按键保持清洁卫生,每天用酒精擦拭2-4次(使用酒精时注意禁止抽烟和使用明火);
轿厢内的轿壁、厅门及轿门消毒擦拭高度不低于米;
电梯轿厢内外的控制面板(按键)可贴膜保护,可每两小时在保护膜上喷洒酒精消毒,发现破损及时更换。

(3)电梯正常维保后,要对轿厢内全面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
轿厢内需要保养或更换配件的,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戴手套进行。

2、给排水设备的防护与保养

(1)每天检查供水设备的供配电电源及供电线路,确保供水设备正常运行;
每天两次巡检水箱水位,确保疫情期间不间断供水。

(2)供水水箱完全封闭,水箱盖采用消毒后的保鲜膜进行封闭,发现破损及时更换。

(3)供水管道疫情期间尽量不断开检修,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断开管道更换配件或者阀门,操作人员必须佩戴手套进行操作;
更换的配件必须先进行消毒,方可更换;
更换完成后需要对管道进行反复冲洗。

(4)供水机房每天开启新风风机换新风一次,确保机房内空气通畅。

(5)化粪池清理按计划推迟进行,原则上疫情期间不进行清理;
污水管网清理堵塞时,需拉设警戒线,引导行人绕行,清理完成后需采用高浓度消毒液对作业现场全面进行消毒。

3、供配电设备的防护与保养

(1)每天按照正常频次巡检供配电设备,确保疫情期间供配电设备正常运行。

(2)按计划做好供配电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月度、季度、年度的保养工作可推迟进行。

4、弱电智能化设备的防护与保养

(1)每天对员工直接接触的设备进行消毒,员工操作设备时须戴手套进行操作。

(2)设备保养或更换配件,必须对保养部位及更换配件进行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

(3)每天用酒精对电脑屏幕、键盘、鼠标进行擦拭,不低于两次(使用酒精时注意禁止抽烟和使用明火)。

(4)监控室内每天按规定进行消毒作业,值班人员需戴口罩上岗。

5、消防设备的防护与保养

(1)每天安排专人对消防水箱水位及末端压力表压力进行巡检,保证疫情期间消防自动喷水系统正常运行。

(2)每周安排专人对每栋楼或每个单元消防末端进行放水试压,测试系统压力是否正常,测试完成后,对工作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3)每周对公共走廊、步梯间、地下车库、设备机房进行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6、中央空调系统的防护与保养

(1)疫情期间,关闭公共通风管道的中央空调设备,对室内没有隔断的敞开办公场所,停止中央空调使用。

(2)确保新风系统正常使用,新风机滤网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3)对中央空调正常使用的公寓,若出现疫情或疑似病例,应立即封闭排风支管道,运行一段时间后关闭新风排风系统,并对该栋楼或单元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停止该栋楼或单元的中央空调使用。

二、公用设施

1、园区内的公共座椅、儿童娱乐设施、健身器材等室外日常活动设施每天不低于两次消毒处理;
并对手握部分进行酒精擦拭,地面采用消毒液喷洒。

2、每天检查屋面排风口、风帽,确保正常使用。

3、园区雨水井、污水井、排水沟每天采用消毒液喷洒消毒一次。

4、楼栋大堂、走廊、停车场、楼梯间等公共区域每天喷洒消毒液不低于两次,单元门把手、可视门禁系统面板用酒精擦拭(使用酒精时注意禁止抽烟和使用明火),每两个小时一次。

5、电动车充电站主机按钮每天两次用酒精擦拭(使用酒精时注意禁止抽烟和使用明火)。

6、进出园区的刷卡器表面用酒精擦拭,每两个小时一次(使用酒精时注意禁止抽烟和使用明火)。

7、公共卫生间每天不低于二次的全面喷洒消毒,对卫生间门把手、水阀、龙头等部位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蹲位等进行湿拖,并对清洁工具进行浸泡消毒。

物业制度 第8篇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牧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安全防范、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到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有关手续。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根本上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千百万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
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他业主使用人建立全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染、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各类防盗或保安门、窗、栅等安装超出外墙立面。

(4)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5)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司设施;

(6)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7)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8)践踏、占用绿化用地;
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9)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10)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1)随意停放车辆;

(12)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3)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4)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应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好,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物业制度 第9篇

为规范小区内部管理,提高全体队员的工作素质,树立良好形象,特制订本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罚每次50元

1、值班时用对讲机说粗口话、用语不规范等。

2、岗亭内不整洁,积尘明显、卫生差。

3、仪容不整,耳尖部位上的头发超过1CM,胡子超过2MM

4、白天有坐岗现象或不按岗位要求进行站岗和操作。

5、值班时精神不佳,站姿不端正,东歪西靠,勾肩搭背,插手袖手等行为。

6、上班、培训、例会等集体活动召开时有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7、上岗时吸烟、吃零食、看书报、写信、听收录音机(MP3)、看电视、玩扑克、下棋、打游戏机、打手机闲聊、用对讲机闲聊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8、乱撕登记本,小区通知、告示等行为。

9、对临时车辆进入小区不按规定登记和备案等。

10、巡逻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

11、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有窜岗行为。

12、在岗亭、值班桌、登记本或物业专栏或其它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

13、未经上级同意私带外来人员到物业工作区、样板房间参观或摄影。

14、值班区发现有破坏绿化卫生或其它设施行为置之不理。

15、物业委派向业主宣传事宜不及时配合或不到位现象。

16、发现小区内公用照明,公用供水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扣罚100元

1、乱动—乱摸乱开业主机动车辆。

2、值班时无故乱按业主门铃。

3、发现小区内有长流水、长明灯置之不理(特殊情况除外)。

4、当月内早退一次的。

5、当班时无故不接听工作电话或对讲机呼叫的。

6、上班时间对客人或同事言行不礼貌,遭到客人或同事投拆,经查为实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扣罚150元

1、未经同意私自拿物业或业主物品(含数量极少)。

2、上班时乱打物业电话、占用电话超过5分钟,说话不礼貌,语言粗暴,给物业运作和物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3、在门岗值班时,私自同意促销人员到小区张贴或散发广告单。

4、工作不忠诚老实,欺骗领导和业主。

5、不按操作规程,损坏物业物品或保安器材者。

6、故意作对,不服从物业正常指挥者。

7、遇特殊情况不及时请示汇报,造成不良影响。

8、在值班时睡觉。

9、故意破坏消防、煤气、水电、交通标志等。

10、利用工作之便,牟取个人私利。

11、故意向顾客或业主示意索取财物者(如春节时拱手的“恭喜发财”)。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扣罚200元

1、在小区内拾到东西,不及时上交,占为已有者。

2、私自开业主的信箱或盗窃业主信箱内的资料者。

3、私自在小区内推销或接搬运业务者。

4、无故旷工一个工作日。

5、在岗睡觉,二次以上者(含两次,如有第三次则作辞退处理)。

6、酗酒后上岗者。

7、擅离职守或**造成严重损失。

8、盗窃物业信函或他人的财物。

9、恶意破坏物业财产或员工财物。

10、侮辱、威胁、恐吓、危害业主或同事行为者。

11、未经上级领导许可,擅自同意无关工作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参观或查看录像者。

物业制度 第10篇

一、电梯的运行管理

为确保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保障使用人安全,小区电梯维保工作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并接受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

二、电梯服务标准

1、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2、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3、执行北京市房屋电梯运行标准:18小时运行,24小时有人值守;

4、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6、轿箱环境整洁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机房干净,整洁,各种应急设施,抱闸扳手,盘车轮,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7、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中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三、安全质量管理

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年度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电梯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填写《电梯运行维修(周)检查表》。

3、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

四、电梯设备档案管理

1、电梯运行及保养、修理过程的记录表应建档,保存期为两年。

2、建立电梯设备台帐及设备清单,妥善保管电梯安装,调试等原始资料。

五、质量监督检查

1、管理中心事务员每日对小区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填写《电梯运行抽查记录》。

2、每月3号前事务员将上月《电梯运行抽查、考核记录》,交中心主任审核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按照维保合同中相关约定,按电梯维保工作考核实际得分情况支付维保费用,电梯维保费用计算公式:月承包费×乙方实得分数%、

3、在维保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物业管理部根据服务中心每月的《电梯维修保养考核表》,对电梯公司进行评定,以此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物业制度 第11篇

一、物业管理制度

(一)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护卫职责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公司管理区域实施安全监督;

3、负责小区消防设施的监护和公共服务场所安全防范的督察;

4、做好公司管理区域内的管理工作,涉及违法案件的及时移交派出所,业务上自觉接受派出所指导;

5、查处公司管理区域内因员工**而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6、建立健全和管理好系统档案资料;

7、抓好护卫队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8、做好新接物业护卫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和物品配备的统筹策划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护卫岗位职责

1、护卫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的工号,仪容严整;

2、纠正违章时必须先敬礼,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领导,确保小区的安全;

4、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勇于与之斗争并设法将其抓获;

5、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预防案件、事故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6、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小区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

7、熟悉小区的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8、值班时间,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及时认真处理,并作好记录;

9、熟悉小区内公共设施情况,巡查、登记公共设施完好及损坏情况;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11、对进入小区内的可疑人员、可疑车辆要进行盘问和检查;

12、对进入小区内的陌生车辆要进行登记;

13、对发生在护卫区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及提供请客的职责;

14、熟悉本管理区域内公共设备、设施及业主的基本情况;

15、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门岗、巡逻岗位职责

1、24小时严密监视护卫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处置,必要时相领导报告,且随时汇报变动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2、掌握业主的来客动态,维护小区秩序;

3、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对身份不明无任何证件、形迹可疑者,应禁止其入内;

4、熟悉小区内住户的基本情况;

5、做好执勤记录,接班人员未上岗,不准下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职责明确;

6、严格执行24小时巡逻制度;

7、对于进入小区的各类人员,必须认真进行验证登记方可放行;

8、对于进入小区内的陌生车辆认真登记方可进入。

二、物业管理的目标

所谓物业管理,是指经营人受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委托,按照国家法律和合同契约的规定,对被委托的物业行使管理权,以经济手段管理物业,并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先进的维护养护技术和先进的服务手段,为物业所有人或使用者提供综合的、优质的有偿服务,以满足使用者不同层次的需求,使物业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物业实行企业化、经营化管理,就是为了克服旧体制的弊端,最大限度地实现物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具体来说,是为了实现下述目标:

创造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发挥物业最大的使用价值;

使物业尽可能保值、增值。

三、物业管理涉及的组织

1、业主大会

业主是指物业内房屋和相关设施的所有权人。业主大会则是由物业内的业主所组成的。

按照有关规定,业主大会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方能进行。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业主大会,不满18周岁的业主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席。

业主大会的职权包括:

选举、罢免管委会的"组成人员。

监督管委会的工作。

听取和审查管委会的工作报告。

决定物业内关于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

修改业主公约。

改变和撤销管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管委会章程。

2、管委会

管委会是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简称,是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物业内的业主和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内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及房地产产权人的委托,承担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

物业制度 第12篇

一、目的

为加强对市场人员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市人员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用

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部及其它相关部门。

三、出差管理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和《员工外勤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市场总监批准(可电话确认)。

2、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的《出差总结》部分。

四、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轮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

3、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5、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

6、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7、办事处主任、部门经理的手机话费在公司报销标准内,扣除私人话费,实报实销。

五、备用金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借支额度根据实际城要确定,由总经理签批。

2、备用金借支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可超一个月。

3、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扣减,直到完成冲销,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支备用金。

六、报销管理

1、驻外人员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各办事处人员的报销票据由各事业部总监签字后交由出纳审核。

2、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业务人员。

3、单据报销规定填写和粘贴方法:

差旅费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照《差旅费报销单》单上的要求填写。

b、粘贴注意事项:将各类车标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费用报销单

a、 填写内容按单上的要求填写。费用一般是指销售人员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办公、餐费等(不含差旅费)。

b、 粘贴注意事项:原则上只报销发票,无发票,需事先向财务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c、 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

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物业制度 第13篇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财务科负责本物业公司的经济总核算。每月末收银员把各住宅、商铺收取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交到财务科,由财务科及时编制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进行税务申报,并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向公司领导报告。

管理和控制物业公司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本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

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负责公司的各项资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物业制度 第14篇

为加强保安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保安人员的自身素质,充分调动保安人员工作积极性,做到奖优罚劣,利用奖罚制度规范保安人员的工作行为,现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如下:

一、为鼓励保安人员立功受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

1、因工作表现突出 ,收到客人锦旗,表扬信、为酒店赢得荣誉者;

2、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酒店及客人避免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者;

3、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收审,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

4、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安案件发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5、维护公司声誉、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6、对保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富有成效者;

7、有其它功绩者。

二、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执勤时佩戴饰品(如戒指、项链等);

3、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三、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30—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 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 因工作失职,客人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 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 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四、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1、 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处罚者;

2、 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 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 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 执勤时谈情说爱者;

6、 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7、 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人钱、物者;

8、 以酒店名义从事职责以外的活动,给企业经济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9、 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者;

10、 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酒店造成严重影响者;

11、 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2、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物业制度 第15篇

1、保卫部档案建立在本部门办公室(原则上由秘书管理);

2、消防档案包括:上级文件、公函;工程消防验收报告;防火检查记录单;火险隐患通知单,向上级呈送的各类消防请示和报告,各级消防组织、灭火力量,消防设施、设备的分布;

3、内保档案包括:上级文件、公函,重点要害部位及人员政审,公安机关对案情案卷,保卫部对案情的调查案卷,公安机关出具的传唤、搜查、逮捕、拘留、劳动教养通知书,司法机关送达的判决通知书,公安机关的外调介绍信,案情通报;

4、其它档案包括:上级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向上级请示的各类行文、饭店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饭店各级安全检查的记录单、通知单、隐患通知书,整改措施、意见和建议,各项安全培训与考核记录,有关安全会议纪要,交通事故、**开除、非正常死亡,工作计划和总结;

5、档案分类装存,编排序号,建立目录,严格履行借还登记手续。

6、建立新类别档案需经部门经理,撤消旧档案须经部门经理办公会确定,报上级批准。

物业制度 第16篇

1、认真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保护好物业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同时做好对客服工作,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秩序,维持管辖区域通道的畅通。

2、维护管理区域内的安全次序,包括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环境绿化、车辆管理、公共设施设备不受侵害、丢失、损坏,发现违章、损坏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汇报。做好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熟练掌握消防设备器材。

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物业制度 第17篇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管理范围: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物业管理机构: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委员会是会设主任、委员共七名。业主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业小区的使用与维修。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财务管理。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本物业管理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本物业管理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物业制度 第18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了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二章 代管基金

第三条 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 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 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限、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 企业支付速达软件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凿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
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 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 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是发生的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 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 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 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 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 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去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 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章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四章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维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从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 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 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 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第二十条 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物业制度 第19篇

一、疫情风险分析

物业为服务行业,服务公司为公开性办公场所,人员结构复杂且流动性大,防控难度高、强度大,且责任重于泰山。一旦疫情扩散,不仅仅是威胁到员工的身体健康,同时隔离等一系列措施会影响到业主的正常工作与生活,给我公司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给社会生产带来灾难与损失!

二、预防及应急措施

1、预防措施

做好对员工的宣传及教育培训工作,运用宣传栏、组织宣贯会的形式科普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定期进行环境消杀等措施。

2、应急措施

准备好应急物资并制定相应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以保证物资不被他用。每年度生产经营费用中规划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列出,按时拨付,确保应急状况下应急经费及时到位。对全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并对培训、演练进行记录,根据预案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及修订、完善。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置要以人为本,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再考虑其他,做好防患于未然的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应急指挥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应急管理机制。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职能部门接到警讯后立即奔赴现场,按照预案既定方案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应对突发灾害。——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按照《BZ 203-01-20xx 应急管理规范》要求,公司成立应急指挥小组(三级应急指挥中心),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任组员。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组、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

(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决定应急结束等工作。

(2)统一协调和调度公司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

(3)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安全保卫组职责

负责人员进出登记、体温检测;
接待外来人员或应对外界媒体;
负责隔离人员的监督监视;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项目的安全秩序;
监督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
监督和预防次生事故的发生;
生产、生活区域的安全警戒;
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

3、综合协调组职责

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外部应急力量;
项目现场人力资源的调配;
安排人员协调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将当地政府的指令、卫生主管部门和疾控中心的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和要求,迅速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4、医疗救护组职责

负责组建抢险现场的医疗救护站;
负责项目现场防疫物资的领取与发放。

5、善后处理组职责

负责稳定员工情绪,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等工作。

五、处置措施

根据传染病疫情事件的严重情况,分级实施控制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扩大应急响应,积极寻求外部社会救援力量。

1、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根据防疫要求进行范围内封锁与隔离,建立防疫通道,对进出人群进行体温检测与防疫装备配备情况检查。对疑似病人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2、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部门接到应急反应的通知后,应按各自的职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对部分健康的运行、检修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3、现场应急指挥部对事故的发展态势及影响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并随时反馈给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如升级达到启动高一级响应程序条件,应及时提高应急响应界别、改变处置策略,同时向上级和社会救援力量求助。

4、预案结束

在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官方指令统一部署,由组长宣布“传染病疫情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结束。

5、后期处置

疫情事件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

6、总结归档

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物资是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支撑。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人管理、专物专用”。已消耗的应急救援物资要及时申请补充。

物业制度 第20篇

第一章 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7、 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9、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 保洁员工作标准

一、走廊及会议室清扫标准

1、会议室内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无尘土、无水迹;
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区域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二、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卫生间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8、卫生间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配电箱门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第三章 保洁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三)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七)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物业制度 第21篇

各类设备、设施是集团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设备、设施的技术状况和完好率,直接影响着集团和小区的能耗、修理费用及居民生活。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成效,对集团的开发成本和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必须从技术、经济、组织等各个方面加强综合管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发挥设备设施的综合效能和投资效益。

一、设备管理组织机构

物业总公司设备工程主管

分公司(处)设备维修主管

电工班水暖班瓦工班热力站

二、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资料,主要指其应具的台帐、卡片、档案等的建立和管理。

1、设备分类:

A.供暖、供热水设备;
B.供电设备;
C.给排水设备;
D.通讯设备;

E.交通运输设备;
F.办公设备G.生活设备H.机械加工设备

I.土建设备J.社区文化宣传设K.社区文娱健身设施L.其它设备

2、设备设施编号:

3、A、已经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设备设施,在转入固定资产的同时,均应由设备管理员统一建帐登记。台帐、卡片一式两份,由主管部门和财务部各执一份。

4、设备设施台帐和卡片的管理:

台帐和卡片由设备管理员管理,财务部由分管设备的财会人员负责。

B、集团新添设备设施和退出使用的设备设施,凭有关凭证,记入台帐卡和销帐注销卡片。

C、设备设施折旧、大修、事故、内部调配、调出、报废等,都应根据有关凭证登记在卡片内,集团内部调配转移时,卡片随机转移接收单位。

5、设备设施的档案管理:

设备档案包括设备一生的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直到报废过程中所形成的图纸、文字、使用说明、计算数据、科技参数、凭证照片、记录文字等文件资料,通过收集整理签字归档建立而成。是综合记载设备设施管理成果,是完善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条件。

A:要为每台设备建立档案,一台设备一个档案,袋内主要内容为:

设备选型和技术经济论证报告书;

设备购置意向书和竞标内容;

购置合同或协议签字副本;

设备验收合格证;

设备装箱单及开箱检验记录;

进口设备索赔相关资料;

设备安装记录和验收移交记录;

设备登记卡片;

设备调试、运行记录;

设备故障分析报告、事故报告;

设备定期检查和监测记录;

设备维修、检修工作记录;

设备报废申请和记录、其它记录。

B、设备施档等管理原则和办法:

1、设备设施档案内主管单位资料室统一管理,设备设施档案应建立目录和索引。

2、设备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只供查阅,特殊需要,需经主管单位领导批准。

三、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

1、新置设备设施一经验收应及时入库妥善保管。

2、在用设备设施分级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和个人。

四、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

1、设备在使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维护和技术、安全等方面的业务知识,熟悉所操作的设备的关键部位,严格遵守本工种的技术安全规程。

2、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要落实到人,表面保持整洁,安装要牢固可靠,部分设备设施要按时加油,润滑油装置种类齐全并符合技术规定。

3、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做到;
"三好";
即管理好、使用好、维修保养好。

五、设备的调迁、租赁、报废:

1、集团设备因需要内部调迁使用部门,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交接双方共同检验设备现状,签字并移交附属设施物品。

2、集团的设备向外租赁,需先交押金。在合同或协议中对租赁期限、租金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明确体现,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租赁。

3、设备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有关负责人、技术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报告,经总裁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六、设备事故:

4、设备事故类别:

A.一般事故(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下)

B.设备大事故(直接损失在2000元以下)

C.重大设备事故(直接损失在2000元以上)

5、事故责任划分:

由于人为原因或操作者违规造成的设备事故。

因设计、制造质量不好、安装不当造成的属质量事故。

设备在正常使用下,因自然灾害或非人力所能抗拒的灾害造成设备事故属自然事故。

6、设备事故处理:

一旦设备发生事故,设备管理员组织操作员、技术人员、有关领导共同分析原因,确定事故类别、责任并写出报告和处理意见。

一般事故由主管单位领导做处理决定。

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由集团总裁签署处理决定。

七、设备的维修保养:

1、要根据本部门所管设备的性能特点,使设备的维修保养各项规定落实到人,多人操作的设备每一台都要有专人负责,集团公用设备指定专人保管维护,根据设备实际使用情况建立日常检查保养制度和定期检查保养制度以及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2、考核指标:

设备完好率:热能、供电、供水在90%以上。

故障停机率小于3%。

一、二级保养完好率98%以上。

巡回检查率达100%。

3、交接班制度:交班作者下班前,负责清扫卫生,完成本班次交班设备运转记录并签字;
接班操作者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岗位,对照交班记录认真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必要时拒绝接班,请主管负责人协调处理。设备运转记录应字迹清晰、描述真实,各类记录不准撕毁和丢失。

物业制度 第22篇

一、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20元,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2、保安人员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教育后仍不服从,可责令其离岗,离岗期每日扣50元。连续离岗3日以上,一律作辞退处理。

3、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上岗的,查获一次扣20元,上岗后,不按执勤要求做,查获一次扣30元,上岗后脱逃,脱岗时间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4、执勤时打瞌睡的扣50元,发现睡觉一次扣10分。

5、严禁在驻勤地块所属区域和值班休息室内饮酒,发现一次扣20分,违反规定酒后上岗的发现一次扣20分,执勤时间内饮酒,发现一次扣30分,责令其离岗,离岗期一日扣30分。

6、擅自把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执勤范围,或执勤时看无关书籍,发现一次扣5分。

二、维护保安队伍形象,注重仪表仪容,坚持文明执勤。

1、上岗后,不按规定着装,发现一次扣10分,上岗间发现一次打人,骂人扣10分,情节严重者按分司其它规定严肃处理。

2、离岗后或不在执勤时,穿戴保安服发现一次扣10分。

3、对客户询问不耐烦详尽回答或对客户发生不礼貌事件,发现一次扣10分。

4、执勤巡检时,晃动走样或其它畸形走样,发现一次扣10分。

5、站立不按规定立姿,发现一次扣10分。

三、奖励

在工作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一次,一人奖励50元,抓获重大案犯一次,一人奖100元。

四、说明

1、全年扣分累计达100分者,作辞退处理。全年有扣分行为的不参加评选活动,对扣分超过50分小于100分者,下年度不考虑提高工资。

2、扣分的分值按每分2元计算,从其工资中扣出。

3、凡因在工作时间内不负责任,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由当班人100%的赔偿。

4、本奖惩责任制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制度 第2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了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限、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速达软件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凿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
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是发生的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去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章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四章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维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从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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