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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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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精神,加强廉洁自律,切实转变作风,坚决查纠“四风”问题,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强化廉洁意识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学校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以“守初心、担使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自治区纪委公开曝光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对照要求进行“体检”,对照案例吸取教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师生员工强化廉洁意识,牢记使命担当,严守纪律规矩,树牢红线、底线意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打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二、令行禁止,守住纪律底线

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上率下。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单位报销、摊派、转嫁费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收受包括土特产品在内的各种礼品;严禁各单位用公款购买、分发或赠送土特产品等。

三、落实责任,开展监督检查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抓好作风建设。要紧盯中秋节、国庆节关键节点,早部署、早提醒,防患于未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加强对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篇二】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弘扬廉洁从教、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始终保持向党中央看齐的政治自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具体办法,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体教职员工要坚决贯彻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保持健康生活情趣。

二、严明纪律规矩,确保令行禁止

学院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循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及收受月饼、土特产等节礼;严禁巧立名目以加班费、奖金、补贴等名义违规滥发钱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消费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接受由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严禁通过电子红包、现代物流快递等隐蔽手段接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钱物;严禁从事或参与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民俗的各类活动,严禁从事或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学院纪委将依据党内法规和上级要求,加强监督执纪力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并通报曝光。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篇三】

各区县市区委、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市属各高等院校、国有企业: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要求。

一、坚持以上率下,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严抓严管、守土尽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做好纠治“四风”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初心使命,认真检视自己,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发挥“头雁效应”。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规定,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二、提高政治站位,严守纪律规定。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主动增强纪律意识,戒奢以俭、文明廉洁过节。在节日期间,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规定:

(一)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四)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六)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庆活动;

(七)严禁违规收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各类电子礼品;

(八)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九)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

(十)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

(十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十二)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十三)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十四)严禁酗酒或酒后驾车;

(十五)严禁领导干部私自外出,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坚决落实暗访、查处、追责、通报有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刹住顶风违纪违法问题。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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