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婚姻登记处继续深入开展“建设亲情民政,打造和谐婚姻”活动,积极响应区纪委“群众满意工程”号召,认真践行公开承诺。截止11月,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1940对;离婚登记574对;补发婚姻登记证1438对;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920人次。
一、完善制度,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
1、制定各项
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健全完善《婚姻登记机关人员守则》、《婚姻登记证件管理制度》、《婚姻登记印章管理制度》等23项规章制度,使每个工作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岗位责任理解深刻、透彻,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2、深化
学习制度。严格学习和考勤制度,每周四下午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时间,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法制培训。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廉洁从政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考核,将考核成绩张榜公布,并作为年底评先创优的依据。
3、政务公开,廉洁执法,增强透明度。利用婚姻登记处政务公开栏,将婚姻登记处管辖权及依据、婚姻法基本原则、婚姻登记员职责和照片、咨询电话、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全面公开,并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公众意见簿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服务民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继续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按照民政部3A级登记
机关标准要求,婚姻登记处于7月15日迁入新址;完成1997-2011年婚姻登记重复数据的清理
工作和补录工作,为实现全国联网打好基础。
2、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印制婚姻登记告知单,向登记人员宣传相关婚姻法律法规,以及婚姻的义务和责任;联合区妇联开展“反对家庭暴力牵手幸福生活”
活动;和交警大队合作宣传、倡导文明婚俗,呼吁新人结婚时婚车安全有序行驶,不得遮挡车牌,违反交通法规。
3、加强婚姻咨询,促进家庭和谐。针对近年来离婚率持续上涨问题,加强婚姻咨询力度,调解家庭矛盾,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认真践诺,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1、依法行政,严格审批,确保婚姻登记严肃性。大力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严格依法定权限、法定条件、法定程序,行使婚姻登记职权。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坚决把好“证件关”、“年龄关”,坚决杜绝人情登记,保证登记合格率及出具证明准确率达100%。
2、热情文明,优质服务,提升人性化服务水平。推行“三项服务”:文明服务、亲情化服务、便民式服务。加强婚姻登记员职业道德修养,提高登记员自身素质,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举止端庄,微笑服务,文明用语,耐心解释回答问题,淡化管理、强化服务、文明执法,树立文明执法者形象。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各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公开婚姻登记程序,畅通上访渠道,增设登记咨询服务。实行分室办公,登记桌面宽敞,当事人和登记员相对平坐,为每对办理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相对独立的私密空间,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婚姻登记处的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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