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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发改委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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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委办发〔2013〕41号)的部署,现将我委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保障中心工作情况

近年来,围绕全市“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我委认真实施实施法治建设工程,切实为改革发展大局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保证。一是建立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负责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领导体系;二是梳理明确行政执法依据、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制度;三是分解行政执法职权,明确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执法权限、责任和要求,制定具体明确的执法程序、标准、时限;四是开展评议考核,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体制的建立完善,保障和促进了全委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

尤其是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方面,首先重点对“青奥会”相关工程建设和关键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职责,明确保障责任;其次对青奥会、亚青会场馆建设,xx地铁和xx公交车等项目加强监督和指导,尤其是将地铁项目货物招标列为重中之重,安排专人服务,为其开辟绿色通道,从人员、时间、场地上最大限度的保证地铁项目按照工期要求顺利开展。同时对其相关工程建设在招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协调解决。

二、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全委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投诉处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规范性文件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

在招投标行政执法方面,突出强化了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自行办理招标事项的核准备案程序》、《投标人资格预审暂行规定》、《政府投资项目评标委员会评标暂行规定》、《评标专家与评标专家库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评标专家抽取与通知的暂行办法》、《评标专家短信平台、网路平台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中标结果公示程序规定》、《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货物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南》等制度,对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行为、完善监管体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是明确行政执法程序性制度,梳理了投诉质疑处理工作程序,按照投诉处理办法,结合质疑处理工作实际,制定《投诉处理工作程序及要求》和《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及要求》,明确了投诉和行政处罚一系列程序和要求,对投诉的初步审查、受理决定、正式受理、处理决定、投诉处理原则以及行政处罚的原则、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听证、处罚决定、结案归档等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执法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和表格进行了统一,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处理工作和行政处罚工作。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制度。制定了《xx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对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有了具体规定,为查处串标围标违法行为提供了依据。重新对《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中各行政处罚的条款进行梳理归类,对共计50条监管和处罚事项,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了自由裁量的基准,从处罚的具体内容、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方面,灵活且相对统一规范了自由裁量权的运用。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制度的梳理。2013年《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规定了投标人可以在资格预审阶段、招标文件阶段、开标、评标结果公示阶段提出异议,为此,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货物招标投诉(异议)处理工作进行了梳理,制定了《货物招标投诉(异议)处理工作要求》,对异议和投诉的接收、处理、归档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规范了执法的标准和工作要求。

三、行政执法职责和事项的梳理确认情况

2006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行政执法事项的规定》(xx市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明确将市发改委依法对货物招标投标市场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委托xx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根据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宁编办字[2006]74号文件,xx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更名为xx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行使。2007年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指导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一步规范货物招投标活动,建立全市统一规范有序的货物招投标监管机制。

2013年,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重新对行政执法职责和事项进行了梳理,制定了《xx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职责包括:1、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相关配套制度; 2、依法开展对货物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3、依法受理并调查处理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4、依法查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5、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并对货物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的抽取和评标活动进行监督。6、贯彻执行招标投标信用制度,及时公告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在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中推广使用信用产品。7、负责货物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的管理和指导等。

四、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一)近三年行政处罚立案数量及重大案件处理情况

行政处罚立案2件,分别是xx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大楼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未依法公开招标案和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投标人串通泄密案。经调查取证,我委对xx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和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处以罚金1万元和罚金15万元,并及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共查处2起投标人弄虚作假案件,分别是: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滨江公园铝包木门窗项目招标中使用虚假检测报告案、xx禹日鸿供水设备有限公司在xx市鼓楼医院生活水箱项目招标中擅自篡改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案。我委对上述两起案件在xx采购与招标网上进行通报。

(二)近三年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及结果

共参与行政应诉案件3件,分别是xx市鼓楼医院南扩工程不锈钢水管采购项目、鼓楼医院石材采购项目、省环科院电梯采购项目。经法院审理查明,我委相关行政行为均被确认为合法有效。

(三)近三年投诉的数量和处理情况

2010全年共处理30件质疑投诉案件,经查明其中18件存在质疑或举报中提出的问题,发出1份投诉处理决定书。2011年共收到20件招投标人反映的问题,有6件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共发出1份不予受理决定书和1份投诉处理决定书。2012年共收到33件对29个项目的问题反映,对查实的9件投诉质疑作出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标等相关处理,共发出1份不予受理决定书和3份投诉处理决定书。我委对接收的投诉异议都一一进行了调查,并件件作出了回复,确保了项目招投标顺利进行,维护了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综合执法和联动执法情况

我委与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中心联动执法,及时处理反映的问题,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动,加强监督管理、堵塞漏洞,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投诉处理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妥善处理。

五、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通过认真自查,我委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二是执法力度不大,执法手段不强;三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对此,我委初步提出进行以下改进措施:

(一)按照建立法治机关、保障三个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行政执法制度,坚持从实际出发,力戒形式主义,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二)梳理近几年投诉、质疑案件,针对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提出采取有效措施,主动预防和有效控制投诉质疑的发生。

(三)逐步出台各类招标文件范本,推广统一规范的招标文件通用条款,从源头上规范招投标行为,减少和避免发生投诉现象。建立投标企业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在已经建成的电梯、智能化设备和空调设备的供应商库同时,进一步增加各类设备材料供应商的入库管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了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强化法制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通过行政执法大检查,我委要将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摆在重要位置,不断转变行政观念、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机关作风,加快建设法治机关,切实解决重审批轻执法、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与执法的高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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