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
一、概述
枣庄市药品检验所于1972年建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法定药品检验机构,是经过山东省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进行资质认定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现隶属于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承担着全市的药品检验任务,是专业性极强的、以药品内在质量化验为主的专业机构。
二、关于“转作风、提效能”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系统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和维护药监系统的良好形象,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成立了由所党支部书记、所长任组长,副所长和中层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分工、考核办法,推行广泛动员、全员参与、通力协作的活动机制,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推进。
(二)深刻剖析,转变作风。在全体职工中开展主题大讨论活动,加强全所人员作风建设。每人都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主题大讨论,对照“对待组织忠心、对待工作用心、对待群众热心”要求,认真查找思想、行动上存在的不足,做到人人发言、人人剖析,切实提高药品检验服务的能力。通过主题讨论,促使全体职工养成尽职尽责、务实肯干、廉洁高效、遵守纪律的良好风气,戒除“慵懒散贪”等不良习气,真正形成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机制,按章办事。切实把机制创新贯穿“转作风、提效能”活动的全过程,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规章制度,明确了考核目标,对机关的日常管理、检验程序、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等进行了严格要求、从严落实、认真考核,做到既注重严格教育、强化自身建设,又注重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着力构建推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按国家法定标准检验,按科学数据下结论。
(四)统筹兼顾,服务发展。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开展日常检验的同时,把开展“转作风、提效能”活动与推动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抽调了3名专业技术骨干参与市局牵头组织开展的医药企业帮扶活动,依托专业、技术、信息优势,为全市医药企业的发展及时提供信息咨询、技改指导、发展调研等方面的服务,实现企业的发展壮大,在实践中锤炼党性、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树立形象。
三、近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去年取得山东省药品抽验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的基础上,药品检验所全体职工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市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构建基本药物质量信息平台。国家局基本药物信息平台已安装完毕,网络配置测试完成,现已正常开机,待国家基本药物信息平台工作站启动后即可正式工作运行。为了保证平台的正常使用和维护,所里派出业务人员到北京参加了为期5天的“基本药物质量信息平台”项目培训,为基本药物质量信息平台的投入使用提供了有效地保障。
(二)落实药品检验计划。2011年省局下达评价性抽验520批,日常监督620批,共计1140批,较去年增加134批。截至9月25日,完成检验任务687批,共检出不合格药品79批。其中基本药品170批,不合格15批;质量评价211批,不合格6批;日常监督306批,不合格58批,总不合格率为11.50%。所有药品中,化学药269批,不合格25批;抗生素和生化药104批,全部合格;生化药21批,全部合格;中成药140批,不合格12批;中药材94批,不合格24批,全部按期完成了药品检验阶段性任务。
(三)基本完成了食品检验资质认定的准备工作。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药品检验所增设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检验职能。5月15日,所里派业务人员参加了全省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培训班。计划在2011年底前申请省技术监督局来所进行食品检验扩项资质认证。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陆续展开,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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